
香港高等法院12月23日批准還柙數日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保釋回家。這也是首次有《香港國安法》罪名被告獲准保釋。而在一天後,香港律政司就向終審法庭提出緊急上訴,要求在等候處理上訴許可期間,再度羈押黎智英,但暫時並沒有聆訊日期。 據《蘋果日報》報導,港府律政司在24日正式提交上訴文件,標明「緊急」(URGENT)字樣。律政司同時申請臨時命令,要求在等候處理上訴許可期間,再度羈押黎智英。另外,律政司還要求終審法院進行緊急聆訊,包括在公眾假期開庭。不過,目前聆訊日期尚未公布。 法廣報導稱,73歲的黎智英此前向高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批准他以多重條件保釋。律政司代表即庭申請重要法律論點證明書,以便上訴至終審法院,同時引用條例要求暫時維持還柙現狀,但李法官拒絕受理。 據美國之音報導,黎智英的保釋條件相當苛刻。法庭要求他交付保釋金1000萬元港幣,還要有3人擔保,每人各繳擔保金10萬港元。法院還要求黎智英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住處。 法庭還規定,黎智英在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請求外國制裁香港和中國;不可與外國官員會面;不得接受任何形式訪問,包括電視、電台或網上節目;不可在網上和社交媒體等發表文章和發布信息。黎智英每周要到警署報到三次。法庭宣布,黎智英的案件將於明年4月16日開庭審理。 據港媒報導,黎智英獲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保釋後,他為香港民主發聲的推特帳號星期四(24日 )已經停用,所有文章消失。他的友人強調,黎智英不會逃亡,就算要付出自由的代價都不會走。 黎智英此次獲保釋之前至少兩次被拒絕保釋。黎智英12月11日被加控違反港版國安法,涉嫌「勾結外國勢力」,他12日出庭提訊被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拒絕保釋。黎智英12月初因「欺詐罪」被港警羈押,當時也被拒絕保釋。
香港壹傳媒黎智英周三(23日)以1000萬保釋候審。美國彭博社在法院批准保釋前發表評論文章,形容香港法院是北京權力最後一道審查關卡,因為香港法院對於黎智英案的處理態度將反映香港法治在過去半年的轉變程度。 彭博社23日這篇文章開頭簡短介紹了黎智英的生平:從12歲那年黎智英逃離中國共產黨的統治,到香港並在一家制衣廠工作。在1989年天安門廣場鎮壓後開始成立支持民主價值的傳媒集團,是批評中國政府的評論家之一。 文章中介紹香港在過去數十年享有中國沒有的自由,如今港人卻會因發表「被視為威脅中國共產黨的政治見解」而面臨被起訴,違反中國在1997年主權移交時的承諾。 如今在港區國安法面前,法院正面臨兩套截然不同的法律體系,一套以保護中國共產黨權力為準,另一套則是當時英國留下來普通法是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的法治原則先行。 彭博社在文章還形容中國政府不但加強控制行政機關,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亦於11月剝奪四名香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資格,而這項舉動完全沒經香港司法系統審議,卻能夠直接讓港府執行,最終引起民主派議員總辭。 報導稱,中國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在11月公然的宣稱香港需要司法改革,又稱「愛國」應成為先於民主、人權、自由的核心價值,顯示中國政府正試圖收緊香港的司法權。 中國官媒還屢屢批評香港法官的裁決,例如東區區議員仇栩欣今年8月獲裁定襲警罪名不成立後,裁判官何俊堯便遭建制派陣營不停的攻擊。 文章引述香港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學系助理教授劉冬舒指,中國共產黨與西方民主國家對司法制度的觀點不同,因為中國共產黨認為司法是政府的工具,理應為政治服務。所以中國共產黨仍然擔心香港的司法獨立會阻礙他們控制香港。 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亞洲法律研究中心執行董事郭湯姆(Thomas Kellogg)稱,中國人大取消四名民主派議員事件衝擊司法獨立,「有許多法官作出裁決前都會先自我審查,深怕北京不喜歡他的裁決」。 政治立場不同已成為一種「犯罪」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曾宣稱,港區國安法只會影響「極少人」。但據彭博社整理的資料顯示,至今40名遭香港警方以港區國安法拘捕的人士中,只有1人涉嫌干犯暴力行為,約四分之三的拘留是出於政治言論。 其中還包括建議外國政府制裁香港政府,或者在Facebook評論,抗議歌曲或在公共場合展示的橫幅廣告上重複被視為贊成獨立的口號。也有因金融犯罪而受到牽連,包括為示威者提供群眾資金。 文章指出,在中國,警察、檢控當局和法院都聽命於中國共產黨,涉嫌侵犯「中國國家安全」的人大多都在未審的情況下遭長期關押。 文章稱,現行的香港司法制度存在一小部分獨立,去年被捕的逾1萬名涉及反送中抗爭的人士中,有800多人的司法程序已完成,當中約一半罪名成立,警方另外撤銷逾2,300人的控罪,另有5,000多人繼續保釋,部分人接受警司警誡後結案,然而《港區國安法》內容卻類似中國法律中定義含糊的政治罪行,可讓政權濫用法律去關押香港的人民。 文章引述德國柏林墨卡托中國研究所首席經濟學家曾林(Max Zenglein)認為,香港的制度框架毫無疑問已受破壞,亦失去對國際的吸引力,「香港已不再是亞洲國際都會,只是中國最國際化的城市」。
近日陸續有多個港媒報導,為了防止泛民派左右2022年的香港特首選舉,北京當局正考慮改變香港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式,其中包括取消泛民區議員資格,以及廢除香港區議會在選舉委員會所佔的117名委員。 綜合媒體報導,目前正在北京舉行的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將審視區議會的憲制角色。建制派人士透露,人大常委會可能會討論香港選舉委員會1,200名選委的組成問題,包括區議會所佔的117席改由其他人士擔任。 人大擬拔區議會117位選委成員 香港特首是由1,200人組成的選委會選出,而這些選委是由不同界別的選民選出,其中區議員代表互選117席,立法會議員佔70席。 由於泛民去年在區議會選舉中大勝,奪得392席,佔全部452席的多數。因此當區議員互選選委時,將出現117席被泛民全拿的情況,加上立法會及其他功能組別產生的選委,將使泛民選委總數有望超過400席,甚至500席,足以左右2022年的特首選舉。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自22日起在北京舉行五天,預料26日結束,屆時不排除有相關的重大宣布。 北京或出招DQ議員 再由港府委任其他人出任 還有港媒引述至少兩名建制派消息人士稱,北京或將列明區議員須宣誓,屆時或有大量泛民區議員被指未能符合宣誓內容,即真心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而被DQ(取消資格)。其後北京或指明不會補選有關的DQ議席,直接由港府委任地區人士出任議員填補空缺。 此外,親港府的建制派還建議北京方面取消立法會超級議席選舉,以削弱泛民區議員的權力。 立法會現有的70個議席中有5個是由區議員代表產生,其選舉程序是區議員先互相提名候選人,然後以全港作為單一選區,選民一人一票,以得票比例方式選出5人。 由於這是大選區,而投票市民眾多,使當選議員極具代表性,因此俗稱超級議席。在歷屆選舉中,泛民協議的候選人一向取得3席,建制派取得2席,泛民佔有優勢。
去年10月1日遭港警開槍擊中受傷的學生曾志健被控襲警及暴動。案件12月22日再次在區域法院提訊,但他未如期出庭,香港法庭向他發出拘捕令。曾志健是今年10月進入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尋求庇護遭到拒絕的四人之一。有消息說,曾志健與他人正在流亡,自由地生活。 綜合媒體報導,控方據警方資料指,曾志健自10月24日向警方報到後便失去蹤影。警方兩日前到過被告報稱的地址,但沒有找到他。案件22日再次在區域法院審理時,曾志健沒有出庭,法庭向他發出拘捕令。 同案另一名被告香港理工大博士生邱宏達亦被控暴動,辯方申請押後至明年2月2日再訊,以便與控方商討事項,獲法官接納。 「曾志健正在流亡,自由地生活中」 同一天,幫助流亡海外港人的英國組織「Friends of Hong Kong」透過臉書代曾志健發表聲明說,他與戰友曾在10月27日到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求助,「他們正在流亡,自由地生活中」。 聲明強調,為了抵抗極權而做的所謂罪行,任何刑罰都不應被接受,「認罪和坐牢都不應出現在我們的選擇之中」,他們一定會找方法繼續奮鬥下去。 港媒:曾志健曾進入美領館遭拒 根據英文《南華早報》22日報導,曾志健以視訊方式接受該報採訪,但對方未透露身在何處,而報導也沒有說明曾志健沒有出庭的原因。 曾志健受訪時證實,他於10月27日與另三人進入美駐港領館尋求庇護遭到拒絕,令他感覺「從天堂走向地獄」,當時他十分擔心被當局以港區國安法起訴。 他們四人原擬與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於當天早上進入美領館,但鍾翰林當天遭到警方逮捕,以致他們一度放棄計劃。其後他們與某方通話受到鼓勵,讓他們不要放棄計劃,於是他們進入美領館,但館方在一個小時後表示不能幫助他們,要求他們離去。 曾志健回憶說,他們試圖進入美領館的前一天,曾與美領館職員溝通,獲得的訊息是館方會「開門」給他們。 肩膀附近中槍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與行刑無異」 今年19歲的曾志健去年10月1日在荃灣參加反送中抗爭時與防暴員警發生衝突,期間他試圖反抗及攻擊防暴員警時,遭對方開槍射中左胸。其後他被起訴襲警及暴動罪。 對於曾志健被槍擊受傷,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去年指稱,傷者涉嫌襲警被捕,警方會作調查,再決定是否落案,認為警員因感到自己及同袍生命受威脅而開槍是「合理、合法、合乎指引」。 中槍學生曾志健展示他的槍傷。(ISAAC LAWRENCE/AFP via Getty Images)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隨即發表聯合聲明,強烈譴責警方不必要將武力升級,使用足以致命的實彈,批評該名警員近距離開槍,似攻擊多於自衛,加上每名警員的防禦和攻擊裝備十足,質疑是否有必要使用實彈。 曾志健是肩膀附近位置中槍,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質疑警方為何不以次級武力向非致命部位開槍,批評香港警員的行徑「與行刑無異」。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12月陸續被控涉嫌欺詐罪,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連續被拒絕保釋。他於23日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候審,警方以運送最高級別囚犯的「鐵甲威龍」囚車將他送至法庭,並在高等法院外部署約20名警員。案件經過近一整天的陳辭,法官批准黎保釋,需居家候審。 綜合媒體報導,黎智英的律師稱,若法官批准黎智英保釋,黎願意在保釋期間留在住所、不使用社交媒體、不作相關評論,並會使用電子儀器監察其動向。由港區國安法指定的法官李運騰批准黎以現金1000萬港幣保釋外出。 控方在法官批准保釋後,隨即表示有意申請向終審法院上訴,引用《終審法院條例》第35條,要求法官下令維持羈押黎智英。 73歲的黎智英出庭時,其親友與同事到庭旁聽支持,包括:兩名兒子黎見恩和黎耀恩、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律師何俊仁、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長毛」梁國雄、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等人。黎步入法庭後向與他揮手打招呼的親友做出心型手勢。 黎坐「鐵甲威龍」囚車赴法庭 法院開庭之前,大約早上9時,法庭外的警力便開始增多,共有四輛警車及兩輛便衣私家車戒備,如臨大敵。約半小時後的9時30分,押解黎智英的「鐵甲威龍」囚車駛入高等法院,警方在高等法院外駐守了大約20名警員。 到場聲援的社運人士「王婆婆」手持標語、高喊「國安法違憲」,一度坐在高等法院囚車出入口,後遭警方抬到行人路上。 此前數日,黎智英於18日被轉到高度設防的赤柱監獄,該監獄專門收容重犯,普遍囚禁被判終身監禁或刑期12年或以上的甲級囚犯。 黎智英本月3日被指違反工業邨用地租賃條款,涉嫌欺詐罪,當天保釋候審被拒,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他在還柙期間又被追加起訴「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持續未獲保釋,並遭下令還柙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香港迄今包括黎智英有四人遭起訴港區國安法罪名,均被當庭收押。其中有兩人向高院申請保釋都遭法官李運騰拒絕,包括7月1日涉騎摩托車撞向警察的唐英傑,以及被指煽動港獨的「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 台官員:被審判的不是黎智英 而是中共及港府 與香港鄰近的台灣近日有多名政要及重量級人物聲援黎智英,包括:新北市長侯友宜、交通部長林佳龍、前國民黨大掌柜劉泰英、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監察院長陳菊等。 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當人民不認為這個統治有正當性時,統治者沒有信心又不願意改革,才會在世界眾目睽睽下以羞辱方式對待一個訴求自由民主的鬥士,以言入罪,未審先囚。今日中共跟香港政府審判黎智英,但同時也讓世界審判中共這個沒有民意基礎的政權,以及中共控制的港府。 曾為國民黨大掌柜的劉泰英說,黎智英被捕會引起全世界對中國政府的反感,可能又會對中國更加戒備,包括非貿易的制裁手段,比如資金凍結;他個人很尊敬黎智英的勇氣,在惡劣的環境下沒有逃跑,而是留下來堅持理念。
周一(12月21日),流亡英國的香港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決定在英國申請政治庇護,並在個人臉書主頁發文證實。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羅冠聰21日在臉書發文說,「冬至是一家人喜慶地聚會的日子,準備迎接寒流到來。來到2020年的香港,對很多人而言,能夠與家人團聚已是奢侈」。城內被囚禁的、城外流浪異鄉的,無不惦念著團聚的時光,以及在「正常」日子的點滴。 羅冠聰還稱,假若我再不行動,我就只能成為一個沒有護照、身份的人,在經歷「一連串思想掙扎後」,決定在英國申請政治庇護(Asylum Seeking),成為流散在全球各地的其中一位香港人。 香港警方依據港區國安法在7月31日正式通緝羅冠聰等6名「逃往海外的亂港分子」。羅冠聰在文中表示,日後若要續領香港特區護照,便必須進入中國大使館辦理手續,與「自動送中」無異。 羅冠聰是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前香港立法會議員。中國政府稱,香港眾志為「港獨」組織。該組織在2020年6月30日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前宣布解散。 黃之鋒、周庭等 香港眾志前核心成員因2019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案,在12月2日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被判入獄,刑期7到13個月不等,當中黃之鋒的刑期最長。 羅冠聰曾在《衛報》的周一客座評論中表示,「我之所以選擇英國而不是美國,是想在歐洲敲響警鐘,意識到北京帶來的危險」。他還稱,「美國已對此存在跨黨派的一致,而英國和歐盟仍有很多人視北京為潛在的戰略合作夥伴」。 羅冠聰在臉書帖文的最後表示:「無論身在何方,我永遠都不會放棄香港人的身份,也會為這個代表著意志、勇敢、追求自由的身份而自豪」。還補充稱,「我們(香港人)仍不能熄滅內心的火光。希望在世界各地的手足都在冬至平安,凝聚成更重要的力量,守護著香港的文化、價值」。 羅冠聰申請庇護的新聞發出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在22日的記者會上回應,稱中方堅決反對任何國家「出於政治目的包庇違法犯罪分子」,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會「受到法律懲處」。
港府去年針對反送中運動抗爭者,援用殖民時期的「緊急法」通過「禁蒙面法」,禁止民眾在集會遊行時蒙面,被廣泛質疑為剝削市民集會權利。民主派人士對此提出司法複核,挑戰其合憲性。12月21日,香港終審法院裁定港府勝訴,緊急法及禁蒙面法均「合憲」,且禁蒙面法不論在非法集結或合法遊行集會均適用。終審法院的最終裁決,被認為是對香港民主派的一記重擊。香港「民主黨」前立法會何俊仁指,在北京持續攻擊香港司法的情況下,有原則及信念的法官承受極大政治壓力,這項判決將使大眾對香港的法治失去信心。 綜合媒體報導,相當於香港最高法院終審法院21日指稱,緊急法制定附屬法的許可權並未違憲,亦受法例本身、司法複核及立法會「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等「有效制約」。去年10月初,香港已出現法律與秩序「敗壞」情況,禁蒙面法旨在因應持續數月的暴力及不法情況,避免隱藏身分的蒙面抗爭者以為不用受到法律制裁而做出損害法治的行為。 香港去年6月爆發反送中運動後,抗爭者每次上街遊行都會以黑色口罩等物品蒙面,期間不時與警方發生肢體衝突,但因他們都蒙面,警方難以追查。 對此,特首林鄭月娥突然在去年10月以「危害公共安全」為由,援用港英時期英國殖民政府在1922年頒布的緊急法,繞過立法會臨時制定禁止民眾在集會遊行時戴面具與口罩等蒙面物品的禁蒙面法。這是香港主權移交中國以來,港府首次引用港英時代的緊急法。 對此,綽號「長毛」的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25名泛民人士提出「司法複核」(即司法審查),要求法院判處港府的做法違憲。高等法院去年11月裁定政府做法違憲,但港府上訴後今年4月改判部分勝訴。由於港府及民主派均不滿結果,各自上訴至終審法院。 梁國雄:人大決定取代港本地立法 合法集會禁蒙面非常苛刻 梁國雄批評,北京主張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合一」,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更可直接取代香港本地立法,質疑法庭是否還能當把關人的角色;合法集會也禁止蒙面,是一個非常苛刻的做法,是對公民的集會示威權利施加不必要限制。 代表民主派上訴的香港「民主黨」前立法會何俊仁直指,在北京持續攻擊香港司法的情況下,有原則及信念的法官承受極大政治壓力,這項判決將使大眾對香港的法治失去信心。 反送中運動期間,絕大多數的香港抗爭者因擔心警方錄影搜證,普遍戴著口罩或面具,以降低之後被警方逮捕的風險。然而,在過去一年來的抗爭中,香港警察卻在執勤時持續蒙面,引起民間質疑「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不過,這項裁定的實際效果目前還不清楚,因為香港眼下正受COVID-19疫情影響無法集會,反送中抗爭也因此告一段落。 記協申請司法複核也遭高院駁回 同一天,香港高等法院也駁回香港記者協會針對警方的司法複核申請。 香港記協此前提出司法複核,指香港警方在反送中運動期間多次妨害媒體記者的採訪自由,甚至動用不必要武力,行為不合法。高等法院認為若記者自認遭警察非法對待,應先對政府提出書面訴訟。記協對此表示極度失望,將決定是否上訴。
今年8月偷渡台灣未果的12名港青,其中10人已於12月16日被深圳鹽田區檢察院正式起訴,但家屬迄今未收到正式起訴書,對於被控訴罪名等詳情一無所知。有部份家屬在12月21日發表公開信,要求中國政府公開庭審並作網路直播,同時促請港府協助家屬前往中國深圳聽審。公開信表示,對家屬旁聽的要求越加阻撓,越顯示中國「陽光司法」的不公不義。 據美國之音報導,12名參與去年反送中運動的香港青年被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已逾120日,家屬委託的代表律師一直未能與他們會面。 深圳鹽田區檢察院16日公布,12名港青中的鄧棨然、喬映瑜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另8名港青涉嫌「偷越邊境」,正式提起公訴;而廖子文、黃臨福兩人因未成年,檢察院將進行不公開聽證,以決定是否不起訴。 相關公布沒有提及審訊日期,以及是否公開庭審。由於在COVID-19疫情下,港人前往深圳必須接受14天的隔離防疫措施,有關當局沒有通知家屬是否能前往旁聽審訊等安排。 兩名被扣押港人的家屬黃偉然太太及李子賢父親作為代表,在冬至日12月21日這一天,到香港入境事務處大樓外,向中港兩地政府發表公開信,要求公開庭審並作網路直播,同時促請港府協助家屬前往中國聽審。 黃偉然太太表示,有10名港青已被正式起訴近一星期,但當局仍未向家屬提供起訴書或任何案卷,家屬無從得知子女及丈夫面對的控罪詳情及量刑建議。 憂遭秘密審判 公開信表示,部份家屬擬計劃赴深圳旁聽案件,但他們憂慮中國當局將以疫情為借口及以行政手段阻止家屬到場旁聽,屆時情況將與秘密審訊無異。 家屬促請香港政府及中國當局能作出相應安排,以確保他們能如期赴深圳的法院旁聽。公開信表示,對家屬旁聽的要求越加阻撓,越顯示中國「陽光司法」的不公不義。 黃太太說:「中國司法系統無法取信於人,連自行選擇律師辯護的權利亦無法保障;官派律師的存在,亦只為將庭審過程牢牢掌控,確保整場審訊從過程到判決,都絕對符合中國官方的劇本,12港人勢成(北京)中央政府恐嚇香港抗爭者的犧牲品,面對數以年計的中國式監禁,處境堪虞。對家屬旁聽的要求越加阻撓,越顯示中國『陽光司法』的不公不義。」 公開信要求公開庭審並作網路直播;保障家屬旁聽權,於開審日期不少於20日前通知家屬審訊日期;或以檢測結果代替12港人家屬入境深圳必須隔離兩星期的規定;向家屬提供《起訴書》以及會見筆錄,公開法庭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檢察官名單;告知所有官派律師身份及聯絡方法;保障12人辯護權,由家屬委託律師提供辯護。 公開信說,12名港青是香港公民,香港政府對維護他們的人身安全及基本權利,責無旁貸,要求香港政府派員陪同家屬前往深圳鹽田,並陪同家屬旁聽庭審,若無法獲得當局保證會提早通知審期,家屬只能儘早計劃北上,在深圳等候案件開庭。 吁寫聖誕卡向12港青送上祝福 多名民主派區議員及社運人士近期印製了大批聖誕卡,在香港各區設街站,呼籲市民寫聖誔卡向12港青送上祝福。在大圍港鐵站外設街站的本土派社運人士鄒家成表示,希望透過寫聖誕卡等行動,維持各界對12港青的關注熱度。 大批市民響應呼籲,在大圍街站寫聖誕卡向12港青送上祝福。(美國之音湯惠芸) 參與寫聖誕卡活動的19歲學生Chole說,「我覺得很不公平啊,現在香港還是香港,不可以抓回大陸,有甚麼就在香港審判,而且不可以不公開,以及一定要透露訊息,他們(12港青)在哪裡,不可以就這樣莫名其妙讓他們消失,所以希望大家還繼續關注他們。」 被扣押港人李子賢的父親李先生表示,無論是香港市民以致國際社會對12名港青的關注都會有幫助,因為中國政府都有簽署聯合國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希望中國政府注重人權及公平審訊;這次12名港青案的審訊,可以讓全世界看到中國的陽光司法是否令人信服。 蓬佩奧促北京立即釋放12港青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19日在Twitter發文,促請中國當局立即釋放12名港青。蓬佩奧表示,這12名港青所謂的「罪行」(crime),只是為了逃避暴政。他批評中共將香港變成過去的東柏林,阻止民眾到其他地方尋求自由。 香港政府發言人回應表示,該12名逃犯是香港通緝犯,在香港涉嫌干犯多宗嚴重罪行,當中10人已被起訴,獲法庭保釋候審,但不準離開香港。然而,他們沒有留在香港面對法律責任,反而以不合法的方法潛離香港,逃避法律責任。
澳門特首賀一誠12月20日表示,他仍然在等待北京安排述職。此前數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也做出同樣的表示。 據中央社報導,12月20日是澳門特區成立21周年,特首賀一誠在慶祝酒會後向傳媒表示,今年因疫情關係他未如往年赴北京述職,仍在等待北京中央的安排。 港澳特首近年都在12月中旬前往北京述職,此前林鄭月娥遲未動身赴北京曾引起多方揣測。 有分析指,北京是因香港疫情嚴重而延後安排述職;還有觀點指北京不滿林鄭月娥的抗疫工作表現;也有輿論認為延後述職安排應與中國國家領導人的行程,以及北京舉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有關。 不過,與香港一海之隔、疫情控制良好的澳門特首如今也傳出延後赴京述職,則此前有關香港特首因疫情控制不力遭延後述職的說法便不攻自破。 賀一誠在慶祝酒會上表示,2021年是中國「十四五」規劃,和澳門實施第二個五年規劃的起步之年,將進一步守正創新,增強澳門暢通國內大循環和聯通國際雙循環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