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小說《垃 圾 時 代》下卷(節選37)

長篇小說《垃圾時代》

吳衛國和姚莎莎相識,是在他弟弟建國的婚禮上,再次見到姚莎莎是一周之後。市委大院後面有一條河,叫白浪河,七十年代中期以前,白浪河水從來沒有乾涸過,冬天,河邊蘆草枯萎,河面結冰,河道就是一個大大的溜冰場,每天都有成百的孩子在這裡溜冰;春天冰雪融化,河底露出點點細沙,一群一群的小魚兒,在潺潺有聲的流水中箭一樣地鑽來鑽去,傳遞著春天的消息;夏秋漲水,河水渾濁湍急,白浪翻滾,打著漩渦殤殤而下,河邊則豎起嚴禁下水的木牌,但這樣的牌子,對兒時的吳衛國們,真正是聾子的耳朵——擺設,他們那一幫曬得像泥鰍一樣黑黢黢的小夥伴,每天都會翻過後牆,赤條條地衝到河邊,一個猛子就扎到渾濁的河水中去,那真是恣肆快活的童年。七十年代以後,白浪河水逐年減少,河床里的細沙也被造紙廠排泄的爛泥覆蓋,河床瀰漫著一股火鹼漚爛稻草的腥臭味,逐年的爛污堆積,雜草叢生,白浪河畔竟變得像一個垃圾場,從此河邊也少了遊人,慢慢的荒涼起來。吳衛國儘管覺得現今的白浪河了無意趣,味道也不好聞,但借著兒時的積習,每天晚飯後,他還是喜歡到白浪河邊溜達一圈。

深秋天氣,冷風瑟瑟已經有了冬天的寒意,腳下的枯草與亂石雜處,已經沒有了綠色的生機,微風掃過,地面上的枯葉滾動起來沙沙有聲,放眼望去,幾棵熟悉的,歪歪的大柳樹,柳條和柳葉已經落光,樹頭只剩老枝粗杈,一隻麻雀箭一樣射向天空,又墜入人的視野之外,天地之間頓時顯得十分空曠,只是在垂柳的旁邊,一位穿著紅色風衣的少女,獨立寒秋,顯得十分醒目。

吳衛國漫不經心地走上前去,在與少女擦肩而過的時候,紅衣少女款款回首,兩人幾乎同時認出了對方。

吳衛國道:「姚莎莎,你怎麼在這裡?」

姚莎莎也說:「吳大哥,你怎麼也在這裡?」

「我喜歡白浪河邊的秋天,我來散散步呀。」姚莎莎說。

「我和你一樣,我也是來散步。」吳衛國道。

「好啊,那我們就一起散步好了。」說著,姚莎莎很自然地挽起他的一隻胳膊。

吳衛國下意識地抽出胳膊,笑道:「我猜你一定是等男朋友的,讓你男朋友看見咱倆這個樣子,白浪河邊不是要變成決鬥場嗎?」

姚莎莎咯咯地笑著說:「你誤會了,陸民華不是我的男朋友,我是大學畢業剛分配到試驗中學去的,跟他也是剛認識,那人就是嘴貧犯賤瞎說,比他好的人多了去了,我怎麼會看上他,你說呢,薩特?」姚莎莎說著,意味深長地望了吳衛國一眼。

「哦,哦,不敢當,我以為你們是情侶呢!」吳衛國道。

「這回沒有心理障礙了吧,往前走,我們站著幹什麼呢?」姚莎莎又挽起他的胳膊,「你對男女關係很敏感吆,你是怎樣看待愛情的?」 姚莎莎問。

「如果自己樂於成為別人的對象,自己樂於犧牲自己的自由按照對方的意願展現自我,以滿足對方,這就是愛情。」 吳衛國說。

「這也是薩特說的。」 姚莎莎說。

「對,薩特還說,個人存在的自由性和差異性是永恆的,因此愛情中的衝突就不可避免,世界上沒有永遠的朋友,這和中國人白頭偕老的愛情觀不一樣。」 吳衛國說。

「還有呢?」姚莎莎問。

「愛情中男女雙方都想把對方當做純粹客體的肉體意識,就是『情慾』,這與對方心靈的自由也是有衝突的,這就是『靈與肉』的衝突。」吳衛國說。

「還有呢?」姚莎莎又問。

「還有,人除了他自己認為的那樣以外,什麼都不是。我覺的這句話可以概括薩特的存在主義哲學。」 吳衛國說。

「嗯,有啟發,看來我應該拜你為師重讀薩特了。」 姚莎莎說。

微風飄來鄧麗君《何日君再來》的歌聲,磁帶錄音機走調,歌聲顯得滑稽又莊重。姚莎莎是吳衛國此前很少接觸的另一類女孩,有激情,又很知性,從聊天中吳衛國得知,她比自己小九歲,父親是教師,她不太知道也不太關心所謂的文革,對新中國的歷史也不感興趣,她有古典文學功底,喜歡薩特和波伏娃,喜歡外面的世界,喜歡戴望舒的詩歌和周作人的散文,她也喜歡鄧麗君的歌曲,反對學校砸高跟鞋剪喇叭褲,對金錢和慾望並不迴避,她希望富有,希望自由自在的生活,她漂亮,嫵媚,十分在意自我,身上洋溢著時代少女的青春氣息,吳衛國特別欣賞她的一句話:「你可以高雅,但我有低俗的權利。」

……阿芳和姚莎莎年齡應該相差六歲,無論怎麼說,阿芳都是他生命中的女人,他和阿芳的故事,短暫而濃烈,知道的人不多。返城以後有知青歌手寫歌曲:「村裡有個姑娘叫小芳,長的好看又善良,一雙美麗的大眼睛,辮子粗又長……」歌曲中愛的憂傷,勾起人們對知青歲月的回憶,因而風靡一時。阿芳與小芳重名,阿芳的杏核眼好看,憂傷的氣息也相通,她不扎辮子,濃密的秀髮像瀑布一樣披在肩上,爛漫而充滿野性,在吳衛國的心裡,他和阿芳是苦難催生的一段孽緣,他深深地愛她,他們曾經放縱青春的苦悶,然而他卻始亂終棄,他感覺到自己靈魂的卑鄙與醜陋,他褻瀆了人世間的美麗與純真,他是有愧的,作為划過青春的又一道傷痕,愧疚長久地折磨他的靈魂,那是他的知青歲月……

「你喜歡蒼涼的秋天,只有有閱歷的人才喜歡秋天,才懂秋天的,我看出來了,你是一個有故事的人。」姚莎莎說。

「是啊,我雖然只比你大九歲,但我的經歷是你難以想像的,我們好像是兩代人呢。」吳衛國說。

「你總說比我大九歲,看上去一點都不像,你有那麼大么?」 姚莎莎說道。

吳衛國掏出工作證,很認真地說道:「你看,這能假得了嗎?」

姚莎莎接過他嶄新的工作證看著說:「你真的是五〇年生人的呀……」 說著她又翻檢出夾在工作證中的一張照片:「你的照片像大明星呀,這張我收藏了。」

吳衛國笑著點點頭,收回自己的工作證後調侃地說:「不能再叫大哥了,今後要叫叔叔。」

「好啊,我從小就喜歡聽老爺爺講故事,你就當老爺爺給我講故事吧。」姚莎莎說。

吳衛國笑著點點頭,說:「我的故事沒有小白兔,沒有大灰狼,也沒有青蛙王子水晶鞋和南瓜馬車,怕你不願意聽呢。」

「願意聽,你講什麼我都願意聽。講講你的閱歷呀,聽說你們這一代人在文革中的經歷很有趣味。」姚莎莎說。

吳衛國苦澀地一笑,那趣味可不是一兩句話能夠說清楚的。

……阿芳不像姚莎莎口齒伶俐,她是寡言少語的。吳衛國雖然也是知青,但他是後來單獨轉到雲南去的,人像狗一樣咬生,剛插隊時他難以合群,住到集體戶半年以後——那時村裡人管知青住的宿舍叫集體戶,大家才慢慢好起來。那年春節探親,大夥都買車票回城去了,他因為感冒生病,也因為牽掛阿芳的一絲邪念,主動留下看家,沒有隨大夥回城。大夥走了以後,只有他一個人孤零零住在集體戶里,集體戶房間大,不生爐子更冷,隊長看到他生病,一個人做飯也不方便,就把他安插到羅蒙家吃住,羅家有一兒一女,兒子從小得小兒麻痹症是個跛子,女兒阿芳十七歲,由於出眾的美麗,早已成為集體戶們心目中的女神,然而阿芳卻不愛說話,對集體戶中青年人的青睞視而不見,吳衛國主動留下,八分是為了她。

他進村不久就注意到阿芳了。知青剛下鄉時,男情女愛是禁區,誰涉足誰是不健康的資產階級思想,那時有收到情書直接交給黨支部書記的,寫情書則受到批判。七四年學習白啟嫻成家立業,紮根農村,知青婚戀解禁,然而剛下鄉時的激情已經過去,知青中普遍瀰漫著返城的渴望,大家已經不敢婚戀,怕結婚後回不了城,然而畢竟婚戀解禁了。

那天午飯後,填飽肚子的集體戶知青學老鄉,蹲在房前抽煙曬太陽,冬日的陽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不久人人都有了懶懶的倦意,老楊照例有一搭沒一搭絮叨「飯後一支煙,賽過活神仙」的真經,吳衛國禁不住誘惑,也對火點煙抽,先是感覺話音突然停止,他看到大家目光直直地向前望去,順著大家的目光他看到了阿芳,此時她背一個背簍,從前面的山道上走過,她是那種看一眼都令人賞心悅目的姑娘,牆根下蹲著的男知青,都默默地注視著她,直到有人被煙蒂燙了手指,大家才回過神來。老楊說:「看阿芳一眼,三日不知煙味。」男知青一起發笑,女知青群起而攻之,罵老楊是「純流氓」,吳衛國心裡卻湧起一道波瀾。

後來,吳衛國與她相識,更感到她是村裡——準確說是方圓百里——真正的美人。他的父親是苗族,她屬於苗漢混血兒,她的膚色是麥黃色的,猶如綢緞一樣細嫩光滑,整個身體顯得十分水靈,當她背上背簍時,胸前的曲線令男人熱血賁張。他渴望見到她,每次見到她,心裡都充滿著青春的愉悅,但是表面上他卻故意漠視她,與其說對她漠視,不如說是對自己薄弱意志的恐懼,他已經為出軌付出過慘重代價,阿芳的誘惑太強烈,他怕把持不住自己再蹈覆轍。

長篇小說《垃 圾 時 代》下卷(節選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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