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卫国和姚莎莎相识,是在他弟弟建国的婚礼上,再次见到姚莎莎是一周之后。市委大院后面有一条河,叫白浪河,七十年代中期以前,白浪河水从来没有干涸过,冬天,河边芦草枯萎,河面结冰,河道就是一个大大的溜冰场,每天都有成百的孩子在这里溜冰;春天冰雪融化,河底露出点点细沙,一群一群的小鱼儿,在潺潺有声的流水中箭一样地钻来钻去,传递着春天的消息;夏秋涨水,河水浑浊湍急,白浪翻滚,打着漩涡殇殇而下,河边则竖起严禁下水的木牌,但这样的牌子,对儿时的吴卫国们,真正是聋子的耳朵——摆设,他们那一帮晒得像泥鳅一样黑黢黢的小伙伴,每天都会翻过后墙,赤条条地冲到河边,一个猛子就扎到浑浊的河水中去,那真是恣肆快活的童年。七十年代以后,白浪河水逐年减少,河床里的细沙也被造纸厂排泄的烂泥覆盖,河床弥漫着一股火碱沤烂稻草的腥臭味,逐年的烂污堆积,杂草丛生,白浪河畔竟变得像一个垃圾场,从此河边也少了游人,慢慢的荒凉起来。吴卫国尽管觉得现今的白浪河了无意趣,味道也不好闻,但借着儿时的积习,每天晚饭后,他还是喜欢到白浪河边溜达一圈。
深秋天气,冷风瑟瑟已经有了冬天的寒意,脚下的枯草与乱石杂处,已经没有了绿色的生机,微风扫过,地面上的枯叶滚动起来沙沙有声,放眼望去,几棵熟悉的,歪歪的大柳树,柳条和柳叶已经落光,树头只剩老枝粗杈,一只麻雀箭一样射向天空,又坠入人的视野之外,天地之间顿时显得十分空旷,只是在垂柳的旁边,一位穿着红色风衣的少女,独立寒秋,显得十分醒目。
吴卫国漫不经心地走上前去,在与少女擦肩而过的时候,红衣少女款款回首,两人几乎同时认出了对方。
吴卫国道:“姚莎莎,你怎么在这里?”
姚莎莎也说:“吴大哥,你怎么也在这里?”
“我喜欢白浪河边的秋天,我来散散步呀。”姚莎莎说。
“我和你一样,我也是来散步。”吴卫国道。
“好啊,那我们就一起散步好了。”说着,姚莎莎很自然地挽起他的一只胳膊。
吴卫国下意识地抽出胳膊,笑道:“我猜你一定是等男朋友的,让你男朋友看见咱俩这个样子,白浪河边不是要变成决斗场吗?”
姚莎莎咯咯地笑着说:“你误会了,陆民华不是我的男朋友,我是大学毕业刚分配到试验中学去的,跟他也是刚认识,那人就是嘴贫犯贱瞎说,比他好的人多了去了,我怎么会看上他,你说呢,萨特?”姚莎莎说着,意味深长地望了吴卫国一眼。
“哦,哦,不敢当,我以为你们是情侣呢!”吴卫国道。
“这回没有心理障碍了吧,往前走,我们站着干什么呢?”姚莎莎又挽起他的胳膊,“你对男女关系很敏感吆,你是怎样看待爱情的?” 姚莎莎问。
“如果自己乐于成为别人的对象,自己乐于牺牲自己的自由按照对方的意愿展现自我,以满足对方,这就是爱情。” 吴卫国说。
“这也是萨特说的。” 姚莎莎说。
“对,萨特还说,个人存在的自由性和差异性是永恒的,因此爱情中的冲突就不可避免,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这和中国人白头偕老的爱情观不一样。” 吴卫国说。
“还有呢?”姚莎莎问。
“爱情中男女双方都想把对方当做纯粹客体的肉体意识,就是‘情欲’,这与对方心灵的自由也是有冲突的,这就是‘灵与肉’的冲突。”吴卫国说。
“还有呢?”姚莎莎又问。
“还有,人除了他自己认为的那样以外,什么都不是。我觉的这句话可以概括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 吴卫国说。
“嗯,有启发,看来我应该拜你为师重读萨特了。” 姚莎莎说。
微风飘来邓丽君《何日君再来》的歌声,磁带录音机走调,歌声显得滑稽又庄重。姚莎莎是吴卫国此前很少接触的另一类女孩,有激情,又很知性,从聊天中吴卫国得知,她比自己小九岁,父亲是教师,她不太知道也不太关心所谓的文革,对新中国的历史也不感兴趣,她有古典文学功底,喜欢萨特和波伏娃,喜欢外面的世界,喜欢戴望舒的诗歌和周作人的散文,她也喜欢邓丽君的歌曲,反对学校砸高跟鞋剪喇叭裤,对金钱和欲望并不回避,她希望富有,希望自由自在的生活,她漂亮,妩媚,十分在意自我,身上洋溢着时代少女的青春气息,吴卫国特别欣赏她的一句话:“你可以高雅,但我有低俗的权利。”
……阿芳和姚莎莎年龄应该相差六岁,无论怎么说,阿芳都是他生命中的女人,他和阿芳的故事,短暂而浓烈,知道的人不多。返城以后有知青歌手写歌曲:“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的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歌曲中爱的忧伤,勾起人们对知青岁月的回忆,因而风靡一时。阿芳与小芳重名,阿芳的杏核眼好看,忧伤的气息也相通,她不扎辫子,浓密的秀发像瀑布一样披在肩上,烂漫而充满野性,在吴卫国的心里,他和阿芳是苦难催生的一段孽缘,他深深地爱她,他们曾经放纵青春的苦闷,然而他却始乱终弃,他感觉到自己灵魂的卑鄙与丑陋,他亵渎了人世间的美丽与纯真,他是有愧的,作为划过青春的又一道伤痕,愧疚长久地折磨他的灵魂,那是他的知青岁月……
“你喜欢苍凉的秋天,只有有阅历的人才喜欢秋天,才懂秋天的,我看出来了,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姚莎莎说。
“是啊,我虽然只比你大九岁,但我的经历是你难以想像的,我们好像是两代人呢。”吴卫国说。
“你总说比我大九岁,看上去一点都不像,你有那么大么?” 姚莎莎说道。
吴卫国掏出工作证,很认真地说道:“你看,这能假得了吗?”
姚莎莎接过他崭新的工作证看着说:“你真的是五〇年生人的呀……” 说着她又翻检出夹在工作证中的一张照片:“你的照片像大明星呀,这张我收藏了。”
吴卫国笑着点点头,收回自己的工作证后调侃地说:“不能再叫大哥了,今后要叫叔叔。”
“好啊,我从小就喜欢听老爷爷讲故事,你就当老爷爷给我讲故事吧。”姚莎莎说。
吴卫国笑着点点头,说:“我的故事没有小白兔,没有大灰狼,也没有青蛙王子水晶鞋和南瓜马车,怕你不愿意听呢。”
“愿意听,你讲什么我都愿意听。讲讲你的阅历呀,听说你们这一代人在文革中的经历很有趣味。”姚莎莎说。
吴卫国苦涩地一笑,那趣味可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清楚的。
……阿芳不像姚莎莎口齿伶俐,她是寡言少语的。吴卫国虽然也是知青,但他是后来单独转到云南去的,人像狗一样咬生,刚插队时他难以合群,住到集体户半年以后——那时村里人管知青住的宿舍叫集体户,大家才慢慢好起来。那年春节探亲,大伙都买车票回城去了,他因为感冒生病,也因为牵挂阿芳的一丝邪念,主动留下看家,没有随大伙回城。大伙走了以后,只有他一个人孤零零住在集体户里,集体户房间大,不生炉子更冷,队长看到他生病,一个人做饭也不方便,就把他安插到罗蒙家吃住,罗家有一儿一女,儿子从小得小儿麻痹症是个跛子,女儿阿芳十七岁,由于出众的美丽,早已成为集体户们心目中的女神,然而阿芳却不爱说话,对集体户中青年人的青睐视而不见,吴卫国主动留下,八分是为了她。
他进村不久就注意到阿芳了。知青刚下乡时,男情女爱是禁区,谁涉足谁是不健康的资产阶级思想,那时有收到情书直接交给党支部书记的,写情书则受到批判。七四年学习白启娴成家立业,扎根农村,知青婚恋解禁,然而刚下乡时的激情已经过去,知青中普遍弥漫着返城的渴望,大家已经不敢婚恋,怕结婚后回不了城,然而毕竟婚恋解禁了。
那天午饭后,填饱肚子的集体户知青学老乡,蹲在房前抽烟晒太阳,冬日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不久人人都有了懒懒的倦意,老杨照例有一搭没一搭絮叨“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的真经,吴卫国禁不住诱惑,也对火点烟抽,先是感觉话音突然停止,他看到大家目光直直地向前望去,顺着大家的目光他看到了阿芳,此时她背一个背篓,从前面的山道上走过,她是那种看一眼都令人赏心悦目的姑娘,墙根下蹲着的男知青,都默默地注视着她,直到有人被烟蒂烫了手指,大家才回过神来。老杨说:“看阿芳一眼,三日不知烟味。”男知青一起发笑,女知青群起而攻之,骂老杨是“纯流氓”,吴卫国心里却涌起一道波澜。
后来,吴卫国与她相识,更感到她是村里——准确说是方圆百里——真正的美人。他的父亲是苗族,她属于苗汉混血儿,她的肤色是麦黄色的,犹如绸缎一样细嫩光滑,整个身体显得十分水灵,当她背上背篓时,胸前的曲线令男人热血贲张。他渴望见到她,每次见到她,心里都充满着青春的愉悦,但是表面上他却故意漠视她,与其说对她漠视,不如说是对自己薄弱意志的恐惧,他已经为出轨付出过惨重代价,阿芳的诱惑太强烈,他怕把持不住自己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