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清簫
今天講《禮記·曲禮上》的這一段:「修身踐言,謂之善行。行修言道,禮之質也。禮,聞取於人,不聞取人。禮,聞來學,不聞往教。」
「修身踐言,謂之善行」,意思是:修好自己的身心,履行諾言,這樣可謂是善行。理雅各(James Legge)將「修身」譯為「cultivate one』s person」,將「踐言」譯為「fulfil one』s words」。
「行修言道,禮之質也」,「行修」即行為修整,行為端正。「言道」即言辭符合道,鄭玄曰:「言道,言合於道。」(《禮記註疏》)「行修言道」是禮的本質,學習禮儀,要先務本。應鏞曰:「曲禮三千,以敬為首,故自安民而下,……皆所以修身善行而為禮之質也。不反之於質,而徒區區於繁文末節之間,亦外焉而已。」(《欽定禮記義疏》)學禮不能僅專注於繁文末節,應當在修心、修身上多下功夫。那麼,心性、言行應達到甚麼標準呢?孔穎達說:「凡為禮之法,皆以忠信仁義為本,禮以文飾。行修者,忠信之行修。言道者,言合於仁義之道。」(《禮記註疏》)應做到忠信仁義,這是禮的根本。
理雅各將「行修言道,禮之質也」譯為:「When the conduct is (thus) ordered, and the words are accordant with the (right) course, we have the substance of the rules of propriety」。ordered在這裡不是命令的意思,而是形容詞,它可以表示整齊的、井然有序的、有節制的,說一個人的行為(conduct)是ordered,也就是說其舉止有修養。accordant with意即符合,right course意即正道。「the substance of the rules of propriety」即禮的本質。
「禮,聞取於人,不聞取人」,這句不易理解,學者註解各異。朱子認為:
「此與孟子『治人』、『治於人』,『食人』、『食於人』語意相類。取於人者,為人所取法也。取人者,人不來而我引取之也。禮有取於人,所以彼有來學;無取人,所以我無往教。」(《欽定禮記義疏》)
要與「聞來學,不聞往教」合起來理解。只有學生主動找老師求學,沒聽說過老師主動跑到學生那裡去教。其實是告訴學者要尊師重道,如鄭玄曰:「尊道藝。」孔穎達曰:「不可以屈師親來就己。」(《禮記註疏》)因為只有「取於人」的道理,所以只能是學生主動到老師那裡學習;因為沒有「取人」的道理,所以不能讓老師到學生那去教。按朱子的解釋,「取於人」意為被人取法,即被人學習,被人選取為模範;「取人」即別人不來學,而引取他來學。
簡而言之,關鍵在於學生求學的誠意,對道藝是否非常敬重,如果不是,那麼即使你主動教他也無用,如孫希旦《禮記集解》云:「道不尊而教不行矣。」
按鄭玄與孔穎達的解釋,「聞取於人,不聞取人」講的是君主招賢之禮。鄭玄曰:「謂君人者,取於人,謂高尚其道;取人,謂制服其身。」孔穎達曰:「熊氏以為,此謂人君在上招賢之禮,當用賢人德行,不得虛致其身。禮聞取於人者,謂禮之所聞,既招致有賢之人,當於身上取於德行,用為政教;不聞直取賢人,授之以位,制服而已。故鄭雲謂君人者。皇氏以為人君取師受學之法,取於人,謂自到師門取其道藝。」(《禮記註疏》)
也就是說,國君應當尊重賢人的德行、道藝,放低自己去學習。「取於人」即學習賢人的德和道,用於政教,這是「高尚其道」。「取人」即只得到了人,而沒有得到他們的道,只給他們職位,使他們服從而已,這是「制服其身」。國君應當親自到師門去請教,學修身治國之道。
下期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