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試行新規 青少年罪犯須戴監視器

(圖:Pixabay)

從4月22日開始,保釋中的青少年必須戴上電子腳鐲,當局將通過實時跟蹤器全天候監視犯罪最嚴重的青少年罪犯。

作為維州首次試驗的一部分,每次將有多達 50 名年齡在 14 至 18 歲之間的嚴重青少年罪犯被勒令全天候佩戴 GPS 設備,包括在公立學校上學期間。

根據這項試驗,被指控的青少年罪犯如果在宵禁後離開住址、進入禁區或篡改腳鐲,就會觸發警報。

青年司法人員將收到實時通知,在罪犯嚴重違反規定的情況下,將聯繫維州警方以撤銷保釋。

據《先驅太陽報》報導,如果出現較低級別的違規行為,如設備處於低電量模式,當局也會收到警報。

兒童法庭和最高法院將有權命令墨爾本市的青少年罪犯在保釋期間佩戴電子監控設備。佩戴條件是,他們在被指控犯罪時未滿 18 周歲。

青年司法專員戴維森(Andrea Davidson)周二在拉文霍爾懲教中心(Ravenhall Correctional Centre)發表講話時說,已經與維州警方一起進行場景測試,以確保該技術能夠發揮作用。

她說:「當存在直接風險時,警方會立即做出反應。」

她還說,對青少年情況的全面評估將決定他們是否有遵紀守法的能力。

被指控的青少年罪犯可能不符合條件的原因包括他們有智力障礙或因家庭環境而難以遵守規定。

戴電子腳鐲的青少年罪犯將被安置在 57 個教育機構中,並可以繼續從事兼職和臨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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