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6 06:00 來源: 上報 作者: 李濠仲
前斯洛伐克憲法法院院長馬切科娃曾在判決中寫到:「…民主國家,法官的職責不在自我宣傳或追隨民意,他們只有在裁決案件時『忘卻外在世界』,嚴格遵守法律,甚至『不顧民意』,才能獲得信任…」。
這段話多次被法律學者引用,它相當程度同時代表了民主國家眾多法官的立場,以及人民對司法的期待。一者,司法理所當然必須不受政治力干預,以保持獨立仲裁糾紛的形象;二者,「民意」雖可呈現公眾情緒,若法官的裁判是建立在獲得輿論嘉許的渴望或批評的壓力,則一如政治介入司法,同樣可能導致法官未能切實執行法律規則,從而破壞法庭公正。
至於法官為何要儘可能避免讓輿論滲入法庭決策並發揮作用,關鍵便在於民意的形成,往往來自「選擇性的事實框架」(甚至情緒化語言),偏偏司法案件多是複雜而多元的組合,除非花上相當的時間研究案件本身,否則很容易受黨派成見或先入為主引導,這時所謂的「公眾認知」和法庭上的依法論法,距離就只有更遠。近年,因為社群平台的廣泛使用,在訊息愈顯破碎、片面化下,更有學者擔心,對司法案件輿論的形成,將愈不視法庭實際的審理內容。
例如2022年,美國好萊塢巨星強尼戴普對前妻希爾德的誹謗訴訟,當時法庭直播不只在網路上掀起熱議(尤其是TikTok),無論強尼戴普還是希爾德都吸引了爆棚的「粉絲」。標籤「為強尼戴普伸張正義」的網路觀看數超過數十億人次,標籤「為希爾德伸張正義」的雖也有9100萬人次,若照「民意」風向,站在強尼戴普這邊的簡直輾壓希爾德。最終審判結果,強尼戴普勝訴,法院判決似乎符合民意所趨,不過,細究網路輿情,絕大多數卻是著眼在強尼戴普和前妻兩人法庭上的言行舉止、穿著打扮和生活瑣事,對案情的辯證多數是相當表面。
另外,若回溯1994、95年間美國橄欖球明星O·J·辛普森涉嫌的謀殺案,這一案件轟動程度較之強尼戴普案更有過之而無不及。辛普森被控殺害前妻,審理過程,民調公司FiveThirtyEight也曾做過民調,結果顯示,認為辛普森殺了妻子的美國人有45%,認為他沒有殺人的為40%。因為案件錯綜複雜,使其創了加州馬拉松審判史紀錄,最後辛普森被判無罪。那麼,這表示法院「違背民意」?
在當時看,法院裁決確實不符多數認知,偏偏,案件沉澱的10年後,FiveThirtyEight再做民調,此時認為辛普森殺人的比例竟然又上升到超過六成,問題是,法院可以因此改判?又其中認為辛普森殺人的比例,會從45%上升到超過60%,最主要原因則是「黑人受訪者」從原本多數不相信辛普森殺人,變成過半數認為辛普森殺人,也就是原本這起案件公眾輿論暴露的種族差異(辛普森是黑人),10年後竟然顯著縮小了。
無論強尼戴普案還是辛普森案,媒體當然會想了解「公眾意見」如何看待這一舉國(世)關注的司法案件,包括好奇為什麼強尼戴普在勝訴後,個人公眾好感度反而出現下跌(原因在不欣賞他於審理中表現出的尖酸和粗魯)。但事實證明,公眾輿論(民調)的形成,於司法案件中恐怕都存在諸多和案件本身無關的因素,例如對強尼戴普過去演出累積出的粉絲視角好惡,或者因種族差異而加諸在辛普森身上的道德判斷。
近日因柯文哲案,台灣民意基金會特別製作民調,調查顯示,同意柯文哲遭到政治迫害的人有41.7%,不同意為44.6%,且指「兩者從年初相差18.8個百分點,到本月只差2.9個百分點,顯示有15.9%人、約等於310萬民眾改變立場」。它或為呈現公眾輿論走向,但特別針對一件審理中的司法案件進行「是否同意為政治迫害」的民調,又將期待執法者怎樣回應?檢察官、法官繼續辦下去,難道就是不理會「同意柯文哲遭政治迫害的民意」?收手不辦,難道不會被批評罔顧案件是非曲直,調整策略迎合「民調敘事」?因而,即使民意針對柯案沸沸揚揚,此時的法官、檢察官,也唯有「在裁決案件時『忘卻外在世界』」。畢竟柯案到底是不是政治迫害,冤不冤,皆要從證據反映,不是民調。
※作者為《上報》總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