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自首
香港前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周三(13日)向選舉主任提交參選特首的提名票,合共786張,超過當選門檻的751票。此前一天,他針對陳同佳案說,該案的處理非常簡單,台灣應立即接受陳同佳赴台自首。 綜合媒體報導,李家超周三早上在競選團隊成員陪同下向選舉主任遞交提名票。他說,感謝選舉委員會(選委會)委員的支持,他會儘快草擬參選政綱。 依香港立法會通過的完善選舉制度,香港特首參選人須獲得最少188名選委提名,且須來自選委會5個界別、每個界別不少於15人;負責選出特首的選委已由原先的1,200人增至1,500人,參選人須獲得過半數選委投票,即751票支持,才能當選。 本屆香港特首選舉4月16日截止提名,迄今僅李家超取得足夠提名票並報名參選。各界相信,如無意外,他篤定出任下屆特首,成為香港首位警界出身的特首。 對於北京方面最後支持李家超作為特首參選人,各方看法基本一致,即李家超面對「反送中」及「港獨」問題,態度堅決,完全落實北京的相關政策,是北京可信任的人。 而北京挑選他出選特首,也說明維護中國國家安全仍將是北京處理香港問題的重點,由警務出身的李家超主導香港事務,可以延續此前的政策。 李家超:台灣應容許陳同佳赴台自首 李家超周二(12日)與選舉委員會委員進行兩場網路視訊交流會,晚間總結選舉行程時,他被問到如何解決在台旅遊期間殺害女友的陳同佳案時稱,台灣當局應立即接受陳同佳自首。 他說,根據香港法律,陳同佳已是自由身分,並多次表示非常希望前往台灣自首,任何正常當局也應該接受一名逃犯自願去自首,因此應該要求台灣儘快讓陳同佳前往台灣自首,這是公義所在,不應政治化整個議題。 2020年10月,時任保安局長的李家超針對陳同佳案稱,台灣設司法互助前提是「無理取鬧」,認為有「政治考量」。台灣陸委會回應指,港方是「情緒性發言」,呼籲港府儘速與台灣商討解決之道。
近日,大陸重慶女教師小力(化名)接到詐騙電話,當騙局被她識破後,她繼續與騙子聊天,騙子最終被小力的一句「你們工作也不容易啊」打動,不僅提醒小力下載國家反詐App,甚至表示自己會去自首。隨後,小力將電話錄音交給當地警方,提供破案線索。 綜合陸媒3月23日報道,家住重慶市合川區的小力在家中看電視時接到了一通陌生電話,對方稱自己是某平台客服人員,需要小力登入平台,協助他處理一些有關身份驗證的問題。 由於男子說著不標準的普通話,加上小力完全沒有登錄過他說的平台,便很快意識到自己遇到騙子了。小力掛斷電話後,對方又再次打來電話,於是小力告訴對方,自己知道這是詐騙電話,自己沒錢,希望對方可以備註一下,不要再打電話騷擾。 男子依舊不死心,聲稱已經把小力的相關信息提交到派出所和當地司法部門,而小力則表示自己是一個「打工狗」,一個月一兩千塊錢,沒有什麼錢被人騙。 幾個來回後,小力一句「你們的工作也很不容易啊。」感動了騙子。騙子還介紹小力到柬埔寨去上班詐騙,稱自己在柬埔寨8年了,還表示可報銷路費,公司希望招女孩子。 兩人聊天過程中,騙子還透露了他所在的團伙通過不法渠道從求職平台上獲取的用戶信息。 最後,騙子表示自己不會再打電話過來,還千叮嚀萬囑咐,告訴小力如果其他人冒充網購平台打電話過來,都不要接聽,還要下載「國家反詐中心」、「金鐘罩」等反詐App,避免上當受騙。 騙子還說,「本來就沒錢,再被騙了就傷口上撒鹽,雪上加霜。」小力勸對方回國,對方則表示:「我會回來自首的。」 最終,小力將電話錄音交給了合川區警方,希望錄音能給警方破案提供線索,同時也給廣大群眾提個醒。
2020年12月28日上午9時許,備受中國社會關注的「百香果女童」被害案在廣西欽州市靈山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撤銷原二審判決,改判原審被告人楊光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8年10月4日,廣西欽州靈山縣的29歲楊光毅使用殘忍的暴力手段,姦淫了外出賣百香果補貼家用的同村10歲女孩楊曉燕,後又將昏迷的楊曉燕裝入蛇皮口袋中,遺棄在一處山坡,最終造成被害人楊曉燕機械性窒息死亡。兩日後,楊光毅又在父親的陪同下自首,尋求從輕處罰。 2019年7月12日,欽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楊光毅死刑。但在2020年4月7日廣西高法二審時,以楊光毅有自首情節,改判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對其限制減刑。但此消息一經發布,就立刻引起了中國廣大網友的不忿,紛紛要求法院判楊光毅死刑,隨著輿論的發酵,該案件的關注度也持續上漲。 後由於被害人楊曉燕的母親陳禮言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最高人民法院於2020年11月3日指令廣西高院再審。12月13日,廣西高院組織檢察員、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召開了庭前會議,同月15日以不公開方式進行再審,認定犯罪嫌疑人楊光毅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社會影響極大,罪行極其嚴重。雖有自首情節,但結合其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對其不予從輕處罰。 2020年12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原審被告人楊光毅強姦案進行公開宣判:決定撤銷原二審判決,改判楊光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庭審接受後,陳禮言的代理律師侯士朝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在等待最後公開宣判之前,他們對本案走訪調查發現,楊光毅並非首次猥褻女童,只是在此之前受害人都成功掙脫後逃跑了。他還稱,楊光毅犯罪是多種因素造成的,例如他經常觀看黃色淫穢視頻,平時還有偷盜女性內衣褲的惡習。 侯士朝說:「楊光毅有一定犯罪選擇性,專挑獨處女童、留守兒童等下手。前述遭到騷擾的幼童有些不敢說,有些由於自我保護意識不足,不認為這是一種侵害,沒有告訴家長,導致楊光毅更加肆無忌憚。他的行為在某些條件成熟情況下,就會上升為暴力犯罪,此次案件就是如此。」 從2018年10月4日案發,到2020年12月28日再審宣判,被害人楊曉燕的母親陳禮言稱,楊光毅對死去的女兒沒有表現過任何的悔意和道歉,而且自己也沒有收到被告人方任何的道歉和賠償。「案發後,我們曾找到楊家商量民事賠償的事,對方不僅沒有答應,連句道歉都沒有。再後來,楊家人將大門緊鎖,逃離了村莊。」 宣判後,陳禮言在親屬的攙扶下走出法院。她無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緒,和等候在門口的記者說了幾句話之後便蹲在地上大哭。陳禮言說:「法院改判楊光毅死刑符合她的預期,但儘管如此,也換不回自己的女兒了。我們會儘快讓小燕子(楊曉燕)入土為安,不再讓她躺在冷冰冰的殯儀館裡,她已經在那裡兩年了。」
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後潛逃回港的香港男子陳同佳,曾表示願意到台灣自首,但迄今並未付諸行動。香港特首林鄭月娥9月22日對陳同佳殺人案表示,若陳同佳願意到台灣自首,港府可以提供協助,但她看不出由特區政府主動出面有什麼好處。 綜合媒體報導,陳同佳潛逃回香港後,因洗錢罪等罪名入監服刑,去年10月刑滿獲釋。他在香港聖公會秘書長、北京市政協委員管浩嗚勸說下,自稱願意到台灣自首,但迄今仍未成行。 遭到殺害的潘曉穎母親稍早接受港媒立場新聞訪問時,呼籲陳同佳儘速到台灣投案,並認為台港兩地的疫情已經緩和,不能再拿疫情當作借口,希望台港儘速協商讓陳同佳自首,莫再拖延。 林鄭月娥22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陳同佳已在港服刑,目前是自由人,港府沒有甚麼法理基礎可以要求他做甚麼;並稱在這起案件中,看不到由港府出面處理有甚麼好處,指台、港在其他事務上的溝通有困難,暗示港方的一些要求未獲台方回應。 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日前表示,台港雙邊已建立單一聯繫窗口,隨時可通過窗口聯絡安排。他強調,案件唯一的關鍵在於港府的責任感,以及陳同佳真實的投案意願。 2018年2月,陳同佳與香港女友赴台旅遊,期間女友在旅館遇害,陳同佳則在案發後搭機返港。命案在同年3月13日被揭發,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同年三度向香港律政司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但被港府以無移交疑犯的機製為由,未加以理會。事發一年多後,港府突然以此案為由欲修訂《逃犯條例》,從而引爆2019年的一連串大規模抗爭活動。 陳同佳涉嫌在台殺害女友返港後,因盜用死者的銀行存款而被捕,其後因洗黑錢等罪被高等法院判刑29個月,扣除被警方的扣留時間,於2019年10月23日出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