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正當防衛
3月28日上午,”同事制止家暴男致其死亡被判正當防衛”話題迅速登上微博熱搜第一,引發廣泛關注。咸陽市渭城區檢察院認為,阻攔丈夫家暴的妻子同事,其行為不構成犯罪,為正當防衛,決定對其不起訴。 據陸媒報導,經檢察院審查查明:2020年8月27日15時許,邱強(化名)酒後在咸陽市渭城區某基地內毆打其妻子,妻子同事楊健上前制止,在撕扯過程中,邱將楊的臉部咬住,後者用辦公室里的保溫壺擊打前者。 隨後,楊健與單位保安及其他工作人員一起將其控制按壓在地,並撥打了報警電話。楊健之後前往醫院救治。警察到達現場後,發現邱強已經死亡。 2020年10月23日,經咸陽市渭城區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死者生前患有較嚴重的高血壓性心臟病及冠心病,頭部及身體的傷為輕微傷,死亡時身體內酒精含量為170.05mg/100ml,其系因高血壓性心臟病合併冠心病,致急性心源性循環功能衰竭死亡。 據咸陽市渭城區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文書,死者邱強系因患高血壓性心臟病及冠心病致急性心源性循環功能衰竭死亡;「被按壓在地面或被限制體位」的行為是誘發其急性心源性循環功能衰竭的主要因素,建議「被按壓在地面或被限制體位」的行為對死亡的參與度為5%-10%。 2020年12月16日,咸陽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對楊建監視居住,2021年6月11日,檢察院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2020年12月24日,本案由咸陽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偵查終結,以楊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向檢察院移送起訴。 檢察院於2021年3月9日第一次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偵查機關於2021年4月9日補查重報;於2021年6月23日第二次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偵查機關於2021年7月21日補查重報。 檢察院認為,本案中,邱強明知自身有較嚴重的高血壓性心臟病及冠心病,仍然醉酒前往公眾場合滋事,楊健與其素不相識,不能預見到其患有嚴重的心臟病;無論是對單位同事的幫助,還是對自身面部及眼睛受到邱強撕咬的防衛,楊健的行為均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 2021年11月26日,渭城區檢察院決定,對楊健不起訴。
近日,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打架鬥毆案件。一位60多歲的大爺將唾沫吐到一位19歲大學生的身上,本來大學生只是要求大爺道歉,卻沒想到大爺不僅不道歉反而動手打人,之後兩人便互相拉扯起來,最終大爺的左下肢致左股骨粉碎性骨折。荔灣區法院判定大學生是正當防衛行為。 據《北京晚報》報道,此事發生在2019年12月,19歲的職校學生黃某正騎著自行車前往兼職地點。突然,旁邊一位同向騎行的60餘歲男子唐某扭身吐來一口唾沫,正好吐在了黃某手上。之後,黃某便用自行車攔在唐某車前,要求唐某道歉。遭到唐某拒絕後,黃某便將手上的口水擦回唐某身上,隨後兩人繼續爭執並互吐口水。 本以為兩人只是就此事發生口角,沒想到唐某突然掄起手臂朝黃某的臉部打去,黃某被唐某的行為激怒,雙方繼而發生肢體衝突並互相拉扯。事後經法醫鑒定,唐某與黃某面部均有受傷,唐某的左下肢致左股骨粉碎性骨折,屬輕傷一級,黃某的左手被咬傷致皮膚破損,屬輕微傷。 近日,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法院對此案進行了開庭審理,法院認定黃某行為構成了正當防衛,且正當防衛亦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不負刑事責任,亦不應承擔民事責任。 此案的結果在網路上也引起了網友們的討論,有人說吐沫行為固然不好,但老人也不是故意的,19歲的小夥子就因為一口唾沫就把對方打到粉碎性骨折,應該被定為互毆事件,而不是正當防衛。但也有網友認為,案件的判決結果簡直大快人心。現在的老人經常「托老」,無法無天,這個判決結果也讓大家知道在法律面前,依老賣老是行不通的。 還有網友認為,隨地吐痰的行為本來就是不對的,而且現在是疫情期間就更不應該了,建議制定對隨地吐痰行為重罰的規則。
2020年11月18日,遼寧省撫順市中級法院對「殘疾人按摩師反殺深夜強行入室者」一案進行宣判,法院認為被害人呂某實施不法侵害時未使用兇器,尚未嚴重危及人身安全,于海義卻使用刀具防衛,屬於防衛過當。最終被告人于海義一審因故意傷害罪獲刑4年。 此次案件引發公眾關注是因為于海義是一名殘疾人,案發時正在撫順的一家足療店工作。2018年9月18日凌晨2時許,當時足療店已經結束營業打烊上鎖了,于海義也正在店鋪的一樓休息。突然52歲的呂某在店外敲門稱要進店足療,但因此時營業時間已過,于海義未給其開門。呂某在發現自己叫門無果後,便在門外強行推動上鎖的大門,想要強行將門鎖擰開。由於呂某砸門的動作越來越大,大門劇烈震動,一度將監控視頻信號暫停約1分鐘。 根據店內的監控視頻顯示,于海義在聽到呂某的暴力推門聲後被驚醒,當門還沒有砸開時,于海義就下床來到門前與呂某交談,隨後他便返回取刀防衛。當于海義取好了刀時,呂某已經砸門而入,並主動毆打于海義。 視頻畫面顯示,于海義被呂某推搡至冰箱位置時,冰箱有明顯震動。後來二人便廝打起來,于海義便拿出摺疊刀刺中了呂某的腹部,致其倒地。當時在二樓休息的叢某、王某二人聽到聲音來到一樓並撥打120及110,後于海義隨120救護車將呂某送至撫順礦務局醫院,並於醫院內逃離,最終被害人呂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過鑒定,呂某是被帶刃刺器刺中上腹部造成腸系膜動脈斷裂大失血而死亡。而且在案發後,于海義有向公安機關投案的動作。此前還有媒體報道稱,死亡男子呂某當晚是醉酒狀態。而撫順市檢察院認為,于海義行為雖然屬於防衛行為,但被害人呂某實施不法侵害時並未使用兇器,尚未嚴重危及人身安全,而被告人于海義卻使用刀具進行防衛,並致被害人死亡。所以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9年11月15日,撫順市中級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根據公訴人出示相關證據後表示,于海義系2016年因交通肇事受傷,後被評定為四級殘疾,屬於輕微殘疾,生活能自理,能正常參與社會活動。而此前足療店從未給其他顧客提供過夜的服務,于海義稱,他覺得很害怕,無法判斷對方是否有帶傷人工具,覺得對方可能是帶了傷人工具,所以才進屋裡拿了摺疊刀。在庭審中死者家屬提出了附帶民事訴訟,索賠喪葬費、死亡補償、精神撫慰金,總計82萬餘元。 11月18日,遼寧省撫順市中級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認為被害人呂某行為屬於不法侵害行為,但他並未實施刑法第二十條三款所規定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等行為,且呂某沒有攜帶任何兇器,也沒有與被告人于海義有身體接觸;于海義已認出呂某是曾到足療店消費過的顧客,在呂某進入門廳時,于海義並非面臨嚴重的不法侵害,卻持尖刀捅刺呂某腹部,其防衛行為並非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須,且造成被害人死亡後果,屬於防衛過當。 此案在網上也引起了網友的討論,現在大部分輿論暫時都倒向于海義一方,很多網友都表示不能理解法院的判決。一位網民叫「吃瓜群眾葉葉葉」調侃說:「當公民遇到不法侵害,且侵害人明顯具有優勢時,法官提供了下列合法建議和操作指南:1.報警。2.警察到來之前跪地求饒,不要反抗,避免造成侵害人受傷。」
2014年4月30日,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甕安縣一名15歲的初三學生陳泗翰,與同齡學生李某因為買早餐發生衝突,被李某等同齡學生8人拉到一條狹窄的巷子里毆打,為了保護自己,陳泗翰拔刀反擊,不慎刺傷李某致其死亡,而陳泗翰也因此被判刑8年有期徒刑。2020年8月25日,現年21歲的陳泗翰終於被假釋出獄了,陳泗翰的父母始終認為兒子是 ” 正當防衛 “,很多網友也指責法院的評判太過雙標了。9月25日下午,貴州甕安法院就輿論發出通報稱,將組織人員對此次事件開展工作,相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通報。 6年前,陳泗翰像往常一樣出門買早餐,卻在排隊時被排在他前面的男生連踩了幾腳,可是陳泗翰並不認識這個人,也不明白對方為何找他茬,後來才知道此人就是本校有名的「校霸」李某,經常隨機打人,以此樹立「權威」, 而自己也只是被選中的一個。 當時陳泗翰還質問過李某「為什麼踩我」,但是李某卻回答「我喜歡踩」,而且還招呼旁邊的七八個人也圍上來一起打陳泗翰,直到食堂阿姨斥聲阻止,他們才散開。等到陳泗翰買好早餐坐在位置上時,李某又過來說讓他放學後等著,還往陳泗翰的早點裡吐了一口唾沫。 第二節課下課,李某及同校的10多人找到在教室門口的陳泗翰,一群人在走廊里拳腳並用,對陳邊推邊打,一直打到廁所。毆打持續了十幾分鐘,其間李某多次問陳泗翰服不服,不服就單殺。中午放學後,李某又攔住陳泗翰,故意用腳踢、辱罵、甚至用刀威脅的方式來挑釁。臨走前,李某指著陳泗翰說下午還要打他。 案發當晚,醫院對陳泗翰下的病危通知書(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本來下午放學陳泗翰是準備和高三的表哥一起回家的,但沒想到當天初三提前放學,陳泗翰被李某等人拉出教室帶到學校附近的一條沒有監控的小巷道里。為了保護自己,陳泗翰只有拔刀反擊,兩人互砍之後均負傷後離開。當晚,陳泗翰的醫生就下了病危通知書。他的胸片報告顯示左肺被壓縮約75%,經縣公安局法醫鑒定為重傷二級,而李某因為重傷不治身亡。 兩個多月後,縣檢察院委託貴陽醫學院法醫司法鑒定中心對陳泗翰再次鑒定,結果改為:左肺壓縮約50%,屬輕傷一級。學校也開出了李某「在校表現良好」的證明。最終法院一審判定,陳某以故意傷害罪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賠款15.2萬。由於情節比較嚴重,監控攝像頭也沒有記錄到畫面,目擊者的證詞無法作為整個過程的犯罪依據。但是一審法院也同時認定,本案的發生,是被害人李某主動挑起事端,被害人有明顯過錯。 在之後的多次調解中,即使陳泗翰的父母向李家下跪道歉,希望求一份諒解書,因為這關係到陳泗瀚的量刑。但李家始終不肯見面。李某的父親只回復了一句話:「反正我家的死了。」 二審上訴時,陳泗翰提供了陳泗瀚的醫院檢查報告、全身是傷的照片,以及四中學生請求法院輕判陳泗瀚的聯名信。這封聯名信是一審判決後陳泗瀚的同學自發寫的,共有56名學生簽字按手印。信上說:「他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殺人犯,他曾經是一名品學兼優的學生,也是一名積極向上的同學,更是這起事件中的一個受害者,一個需要你們保護的受害者。」但是二審沒有開庭,直接維持原判。 陳泗翰的父母始終認為兒子是「正當防衛」,並打定主意要申訴到底,還孩子一個公道。但是這條路並沒有想像的那麼容易。2018年陳泗翰的律師林麗鴻到甕安縣法院要求查看庭審錄像時,被告知沒有錄音錄像。而庭審筆錄是在看守所里簽的字,沒有監護人在場,程序不合法。 今年7月,有媒體記者曾聯繫過李某的父親,但他拒絕了採訪,並放話說等陳泗瀚出獄後要報復他。而且他始終不認可陳泗瀚是「正當防衛」。 8月25日,今年21歲陳泗翰出獄,如果沒有這場意外,他本該和其他同學一樣上大學。陳泗翰雖然入獄,但是他還是在這6年里考取了法律專業的大專文憑,也曾有過重新讀書的想法,他寫給自己律師林麗鴻的信中說,「至少我還不想浪費掉這寒冷的年華。」 此事被曝光出來在網路發酵,很多網友對於陳泗翰所遭受到的經歷都表示無奈和憤怒。有網友表示:「對霸陵者毫無制約之舉,倒是治理對反抗者遊刃有餘!」也有網友對比近期的其他案件稱:「大連男孩姦殺11歲女孩卻因未滿14周歲只勞改幾年,而這次就因為滿14周歲,正當防衛也要被判8年!所謂的公平正義真的諷刺!」
近日,一名城管在執法過程中與一店主起衝突被砍傷的話題引起網友們的關注。據監控視頻顯示,當時這名城管隊員追打女店主後被其拿刀砍傷。後重慶警方發布通報稱,水果攤主構成阻礙執行職務被警告處罰,被追打過程中揮刀系正當防衛,城管毆打他人被行拘。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依法辦理中。 事情發生在9月7日9時40分許,重慶市南岸區塗山鎮城管執法大隊在對東海長洲片區開展市容環境整治執法時,因為一水果攤主楊某(女,26歲,四川平昌人)佔道經營,城管隊員將佔道物品抬進店內並責令其不得再行佔道。在執法過程中引起楊某不滿,於是便與城管隊員發生爭執,並將果筐砸在城管隊員面前,致城管隊員楊某橋(男,29歲,南岸區人)右手被果筐劃傷。後城管隊員楊某橋與楊某發生爭吵時情緒失控上前追打楊某。楊某在躲讓過程中抓起店內西瓜刀揮舞,最終在楊某橋左手造成多處切割傷及肌腱、神經斷裂傷。 但是從監控視頻當中可以看出,人高馬大的男性城管隊員楊某橋主動、多次、不停止地揮拳攻擊楊某,楊某一開始都沒有回擊,甚至是主動逃進室內,但楊某橋還是在不斷揮拳、追打,不法侵害沒有要停止的意思,這才導致楊某在逃跑過程中操起菜刀揮舞,最終導致楊某橋左手多處被砍傷。 案發後,重慶警方通過微信公眾號平安重慶發布最新通報稱,楊某的行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警告處罰。楊某被追打過程中揮刀致楊某橋受傷的行為系正當防衛。楊某橋的行為構成毆打他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進一步依法辦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