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校園霸凌
中國山西省日前發生一起校園霸凌事件,警方疑因包庇施暴者、未及時處理,導致上千民眾聚集在縣政府大樓前抗議。 日前有網傳視頻顯示,山西省陽曲縣一名少女遭到多人圍毆、被逼下跪等。經常發布中國百姓維權訊息的自媒體「昨天」,9月12日發布視頻,引述受害者家屬及網民的爆料指,山西省陽曲縣新陽街小學、城東路小學以及陽曲縣二中的五名學生(三男兩女),8月28日將陽曲縣二中一名13歲初一女生騙至揚灣停車場施暴,包括連搧耳光、皮帶抽打、脫衣、性騷擾、拽頭髮撞牆、打火機燒頭髮、逼她下跪等。(觀看視頻) 憤怒的家長不滿當地公安未在第一時間處理,連日到派出所討說法。有知情人說,警方沒有及時處理是因為施害者家庭與當地公安系統有關係。 這起事件隨著霸凌視頻在網上流傳而引起廣泛關注,9月9日已經有部分市民自發到涉事派出所門口聚集,聲援受害者。也有微博網民發布相關視頻、訊息,但視頻被刪除。有網民跟帖表示,視頻都被遮罩。 當局在有市民來到派出所門口抗議後,才於10日發布通告,證實霸凌視頻屬實,並稱涉事人員均系「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對於警方為何沒有及時處理,通告聲稱是因為侵害人與被侵害人並未在事發當天向家長反映情況,均未向公安機關報案所致。通告還稱,目前5名侵害人已「全部到案接受調查」。 不過,警方的處理通告反而在第二天(11日)讓抗議進一步升級,有一千多人聚集到縣政府門口討公道,要求當局嚴肅處理這一事件。 視頻顯示,一名可能是縣長的官員宣布對案件的處理情況,稱兩名已滿12歲、構成刑事犯罪的涉事學生已被送往工讀學校,一名9歲涉事學生以及另兩名未構成犯罪的學生及其家長被訓誡。同時,這位官員否認施害者與公安系統有關係,並稱已拘留了兩名涉嫌傳播「謠言」的網民。 次日凌晨,受害少女的父親在當局司法局局長「陪同」下面帶微笑地說,「事情已解決」,他「對結果滿意,希望大家回去休息」。之後示威市民才逐漸散去。 有現場網民透露,示威期間有多個直播室遭到封禁,以及在現場直播的網民遭警方抓捕。 目前微博已搜不到關於這一事件的任何現場視頻,疑似全部被封殺。
河北邯鄲一位初中生在遭遇校園霸凌後,被三個男同學聯手殺害後埋在蔬菜大棚里。這一惡性事件發生後,輿論的一大焦點無疑是:三名兇手都是未成年人,卻犯下如此可怕的重罪,到底應該如何懲處這些「小惡魔」? 看看網上洶洶群議就會發現,很多人都主張嚴懲,「這幺小就能殺人,長大了還了得?」有些人不滿於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成了兇手的免死金牌:歷代法律規定,7歲以下為絕對無刑事責任時期,香港《少年犯條例》仍沿用,但國內刑法第17條則定為14周歲以下。 豆瓣上一位「午後的水妖」則主張讓未成年的家長負起連帶責任: 在權力框架中,對權力下游的保護,會轉變成對權力上游的賦權。 未成年人保護法,在實際操作中變成未成年罪犯保護法,就是這樣的實踐結果。 要解決的方法其實很簡單,未成年人犯罪,監護人不但需要替刑,並且因教育無方剝奪監護權。兩個監護人,冠誰的姓就懲罰誰。 這樣一來,不但能解決未成年人犯罪問題,還能順帶改善出生性別比,降低冠父姓的比例。 這個建議不乏有人為之叫好,認為能管用,但在實踐中可能相當危險,帶來難以預料的新問題。因為這一思路說到底是「一長制」的翻版:家裡出了事,唯家長是問,其結果,勢必會讓監護人強化對未成年人的管教,將「忤逆」的苗頭儘力扼殺在搖籃中。不論出發點如何,這對兒童權益勢必是不利的。 當然,那種主張嚴懲的聲音之所以高漲,也是出於現實的恐懼,因為近年來一些惡性案件似有低齡化的趨勢:2018年,湖南一名12歲的六年級男孩持刀殺死母親;2019年,大連一名未滿14周歲的男孩殺死10歲的女孩;去年夏天,湖北荊州一名未滿12周歲的男孩將一名4歲半的女孩推入糞坑致死。 對於習慣了「殺人償命」的中國人來說,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兇手只因不到年齡,就可以逍遙法外:在上述案件中,只因兇手不到14周歲,常常不予立案,甚至事後照常上學。湖南衡陽一位差23天未滿14周歲的男孩,將11歲的女孩拋屍湘江,還揚言:「我殺人不用坐牢!」 每次出現這樣的事,呼聲最高的往往就是採取嚴刑峻法,有的人甚至覺得把兇手判處無期徒刑都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最好乾脆肉體消滅,否則一想到這樣的人有一天還能出獄,就感覺毛骨悚然。 網路圖片 僅僅將兇手一殺了之,並不能解決問題,我們只有充分了解這類案件背後的社會成因,才能更好地防範、減少這些不幸事件。每次發生這樣的慘劇,縈繞在公眾心頭的一大疑問是,「孩子為何如此殘忍?」 在一般人的設想中,「孩子」應當是一個「天真純潔」的群體,遠離成人世界的污濁,至少是「未受玷污」的。這一觀念的前提是「人性本善」,深信只要保持初心就能一直善良,然而現實可能更為無情。 唐德剛在《晚清七十年》一書中感嘆,天京事變中,「殺人最殘酷者則為太平軍中之童子軍」,「所有革命造反的團體中,其中都以幼童組織,最為激烈、最為忠心、最為厲害,也最為殘酷」。 確實,從緬甸到非洲的娃娃兵,都以手段殘酷著稱,其狠毒有甚於成人。實際上,《水滸》里最殘忍好殺的李逵,在很多方面也像是個巨嬰。既天真又兇殘,這看起來似乎很矛盾,到底是為什麼? 曾獲諾貝爾獎的動物行為學家康拉德·洛倫佐在《攻擊與人性》中指出一個普遍現象:「在色彩如廣告招貼的魚類中,年幼者幾乎更富於色彩,更兇悍,而且比成年者更堅決地向版圖的所有者攻擊。」 他提出了一種解釋:為了物種的生存和繁衍,攻擊性在物種內部必定需要得到抑制,否則狼群如果互相撕咬,那這個種群就會在進化過程中歸於消亡,並且越是兇猛的動物越需要這種抑制機制(所謂「虎毒不食子」),要不然太危險了;然而,人類本身不像虎狼那樣天生就有鋒利的爪牙,這就需要發展出一套文化機制來抑制自相殘殺。 如果順著這個邏輯,那麼孩子就不是「天生純良」的,恰恰相反,他們需要充分社會化才能控制好自己與生俱來的攻擊性——孩子殘忍,正是因為他們沒輕沒重,也不像成年人那樣清楚自己行為的後果。 我有了孩子之後就理解了這一點。小毛從小就很溫和,幼兒園學前班時,一個女孩子很喜歡他,當被家長問起為什麼時,她說:「因為只有他不亂打人。」然而那些「亂打人」的男孩子,並不是天生頑劣,而是不知道如何掌控自己的行為,恰到好處地表達自我。有個小男生也很喜歡小毛,但他表達喜歡的方式就是緊緊抱住小毛,甚至去打他,動手的時候又沒輕重,結果就是小毛看到他就逃。 如何控制自己的力量,既不至於傷害他人又不至於壓抑自我,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個挑戰,也需要長久的教養,經歷這樣的社會化進程,最終才能成為一個文明人。然而不幸的是,在當下這個時代,許多孩子的成長過程中,這都是缺失的。 網路圖片 在「邯鄲初中生被害案」中,三名兇手都是留守兒童。湖南衡陽14歲男孩殺死11歲女孩的案子,兩人都是留守兒童;那名持刀殺死母親的12歲湖南男孩,也是留守兒童,他弒母的起因就是母親打工回來發現他學業很差,暴怒之下打罵了他,而他對母親既不畏服也無感情,當下暴起傷人,甚至在弒母之後還問:「我什麼時候能回學校?」 這當然不是說留守兒童都有問題,但毫無疑問,長久不能在父母身邊,得到關愛和依戀的滋養,這對孩子的成長是極為不利的。這意味著他們沒有被充分告知,什麼才是正確的行為,也難以產生對他人的共情,只能靠自己孤獨地摸索。雖然有些人依靠自己艱難走過來了(我不少朋友就是),但可想而知,勢必有一些孩子迷失了方向,在歧途上越走越遠。 如果是這樣,那我認為這些事件中孩子身上所表現出來的殘忍,不是天生邪惡,而是他們缺乏教養和引導的結果。父母不在身邊,就算回家來往往也只問學業而不管內心,校園生活則更枯燥又嚴厲,對於一些根本不知如何處理自己情緒和攻擊性的男孩來說,欺凌弱小就成了他們宣洩的渠道,直到做下可怕的事。 留守兒童,原本是城鄉二元分隔體制的產物,否則父母進城打工,完全可以帶著孩子一起,就近入讀。這是人為製造的親情隔離,不管它考慮的出發點是教育資源還是管控人口流動,其結果都是讓無數農民工家庭承受了創傷,最終結出了苦果。 留守兒童不應該再有了。雖然這一社會解決方案未必就能一勞永逸地解決這個問題,但在更多悲劇發生之前,我們至少應當正視悲劇的根源。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維舟
邯鄲市肥鄉區舊店鄉發生的這起殺人案令全國人民膽寒,3名初中生用鐵鍬將自己的同班同學——13歲的小光活活打死,刀刀致命,再埋屍滅跡。 隨著案件細節逐漸披露,警方認定,「這是一場有預謀的犯罪」。 然而根據刑法,殺人兇手年紀尚輕不適用於死刑,即便他們展露出令人脊背發涼的殘忍和惡意。 現在洶湧的民意要求法律重新考慮刑責年齡,為失去孩子的家庭討回公道。 當然我們還需要思考更多,全國有超6000萬留守兒童時刻面臨著校園霸凌、性侵、犯罪以及更多暴力。 從嚴判罰不是結束,而是直面問題的開始。 01 初中生殺人埋屍案 起初,人們都以為這是一起「失蹤案」。 3月10日,案發當天,小光告知奶奶「同學接自己去看地道」,但隨後失聯。 網路圖片 家人報警、發布尋人啟事、查找監控。監控顯示:失蹤前1小時,小光還在與3名同學在一起。 可是找到3名嫌疑人時,他們卻眾口一詞: 「之後便分開了,不知道小光去了哪。」 同學不願提供一點兒線索。 3月10日 下午5點、3月11日凌晨0點,小光的奶奶兩次前往同學張某某家,詢問小光下落,均遭到了欺瞞與搪塞。 直到案發次日,小光父親補辦了孩子的手機卡,登上微信發現了疑點。 小光失聯後,他的微信賬號發生過一筆轉賬交易,僅存的191元錢被轉給了三名同學之一的張某某,之後彼此還刪除了好友關係。 網路圖片 急著撇清關係的3名同學,有著重大嫌疑,警方展開調查。 真相逐漸浮出水面,細節愈加觸目驚心。 3月11日,小光的屍體在距離嫌疑人張某某家100米左右的一處廢棄蔬菜大棚中被發現。 他被埋在深56cm的土坑裡,死狀慘烈 網路圖片 埋屍現場距離小光家足有12km,並不是孩子常去的地方。 該地土質堅硬。 埋屍的深坑,是在3月9日和案發當日,分兩次挖掘而成。 警方表示:現場未發現成人參與的痕迹。 網路圖片 眾多線索表明,這是一起涉嫌未成年的,有預謀的惡性案件。 3月17日,「微觀肥鄉」公眾號發布案情通報稱:3月11日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並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網路圖片 3月18日,小光的父親與代理律師旁觀了三個半小時的屍檢。 臧梵清律師接受採訪,否認了網傳的「活埋殺人手法」。 網路圖片 但律師也披露了案件的殘忍細節—— 屍檢發現,小光的面部、頸部、腰部,有多處傷口,疑似被虐殺而亡,犯罪手段「慘無人道、令人髮指」。 網路圖片 如果三名嫌疑人罪行屬實,計劃犯罪、誘騙同學、毀容殺人、埋屍搶錢一系列流程下來,次日還能如常前往學校、統一口徑。 那麼未成年人的血腥手段與冷血心態,確實令人膽寒。 群情激憤,事件越來越受到大眾關注。 學校方否認小光遭受過校園霸凌,稱「三名嫌疑人成績不錯,難以想像會犯罪」。 網路圖片 小光的家人回憶,孩子雖然沒有說過受到欺負,卻曾發過朋友圈「夢見從學校樓頂上跳下來」,並一度不願意上學。 網路圖片 法律界專家表示,未成年犯罪不適用於死刑,但這一案有可能成為「刑事年齡下調後追訴首案」,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網路圖片 校園霸凌、學校失責、少年犯罪、留守兒童……眾多議題亟待討論。 但有一種呼聲越來越強烈,他們質問: 「本該保護孩子的法律,是否成了未成年犯罪的庇護傘?」 02 面對少年犯,法律怎麼做? 其實,我國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對刑責年齡做了例外性調整。 此前14周歲是分界線。 修正後的法律將年齡下調至12周歲—— 16周歲以上未成年犯罪,負刑事責任。 12-14周歲、14-16周歲兩個年齡段的未成年人,依據罪行類型與惡劣程度,考慮是否承擔刑事責任。 網路圖片 邯鄲初中生殺人案的三名嫌疑人已滿12周歲,於是這一案有望成為,新增條例後的「全國首例追訴案件」。 但,目前的法律,足以平衡大家對正義的渴求了嗎? 網路圖片 邯鄲初中生殺人案的同時,另外兩起少年犯罪也備受討論—— 一則,是2023年8月的案件,未滿12歲男童殺害了一名4歲半女童。 今年初的最新進展是:案件被撤銷。 因為我國法律認定,不滿12周歲兒童無刑事責任能力。 目前受害女童父親,仍在積極訴訟。 網路圖片 另一件,則是近期發生的性侵案。 廣東一名13歲男孩在路邊拖走8歲女孩,實施性侵。 但截至3月18日的進展是:不予立案。 因為涉事男童不滿14周歲——是的,12-14周歲需承擔刑責的犯罪中不包括性侵。 事發後,男童回到學校上課,但目前已被送往專門矯治教育處。 網路圖片 自古以來,人類普遍認為兒童犯罪應以改造、教育為主,而非懲罰。 中國古代,未成年犯罪不受刑罰的年齡界限大多是7歲。如《禮記·曲禮》:「七年曰悼,八十、九十曰耄,悼與耄,雖有罪不加刑焉。」 在全球範圍內,絕大多數國家與地區,都存在著最低刑責年齡的限制。 人們認為,孩童缺乏是非辨認能力和對自身的控制力,法律傾向於對他們進行「無犯罪能力推定」。 網路圖片 但另一方面,在當代孩子們越來越早熟已是事實。 未成年犯罪年齡越來越小。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2023年,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近十萬人,其中不滿16周歲未成年人犯罪約1萬人。 網路圖片 人們也開始普遍認為,對於青少年刑責年齡和範圍,應該有著更為審慎的思考。 樸素正義的呼聲下,另一個概念逐漸走入人們視野:「惡意補足年齡」。 它指的是,如果未達到刑責年齡的孩童,在犯罪過程中展現出足夠的惡意與智力,能夠理解自己的所作所為是違法的,便足以彌補年齡的差距,可以承擔刑事責任。 網路圖片 惡意補足年齡,是對無犯罪能力推定的反駁,一般也有著詳盡的年齡區間限制—— 在南非,刑責年齡為 12 歲,對12 歲至 14 歲之間的兒童做不具備犯罪行為能力的推定,但可通過證據進行反駁。 如果我國引入惡意補足年齡原則,或許會出現很多不同的結果。譬如在「未滿12歲男童殺害4歲半女童」一案中,罪犯便已經展現出了超出年齡的狠辣,最終卻逃脫了制裁。 網路圖片 但誠然,它不是唯一的答案,也有著局限性。 該原則屬於英美習慣法,誕生於英國,最初是7-14周歲的未成年適用於推論,後來英國取消了這個法規,將刑事責任年齡直接下調至10周歲。 我國屬於成文法,法律條文往往更具體,但可能出現機械的傾向。 青少年犯罪方面,在不同國家地區的法律中,有著不同的可能性—— 譬如更完善的少年司法系統,譬如僅保留一個較低的刑責年齡限制,譬如拋棄所有年齡限制,譬如惡意補足年齡,譬如兒童犯罪強調父母責任,譬如我國彈性刑事責任年齡,以及對不滿刑責年齡犯罪進行的專門矯治教育…… 網路圖片 如今不斷的熱烈討論證明,人們仍期待法律有更具現實意義的轉變,期待公義更好的實現。 而在法律之外,追問也未曾停歇。 03 避而不談的留守兒童問題 非常能夠理解現在網上的群情激憤,我們需要殺人犯繩之以法,我們需要惡有惡報。 極端惡劣的罪犯不應被未成年人保護法庇佑,這是基於人對於公平正義的樸素觀念生髮的願望,這是合理的訴求。 同時我們要意識到:從有些惡童具有反社會人格和殘忍的天性,走到惡童真的釀成不可挽回的大禍,這不是一個必然的過程,而是一次又一次隱患被忽視、問題被擱置的結果。 在很多報道里都提到了被害的男孩小光生前是一個特別乖巧的孩子,由爺爺奶奶帶大,平時會幫家裡人賣蘋果、賣大米、送貨,能幹體貼。 網路圖片 然而小光的乖巧懂事反而成為學校和家庭一再忽略他的理由。 小光生前多次發出過求救信號,每一次都沒有被認真對待。 跟爸爸說不想上學,爸爸以為是孩子貪玩沒在意;老師有天讓家長接回家,沒人細究具體緣由;跟爺爺奶奶說不想上學想在地里幹活,老人也做不了主。 網路圖片 其實小光被霸凌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同班同學表示他曾被那三個少年犯欺負,鎖在打掃間不讓出來,霸凌者長期組團欺凌,有恃無恐。 可是校長卻聲稱死亡是一個意外,老師聲稱在學校沒有受欺負,這是想要撇開學校與學生死亡的關係。 很難不聯想到老師曾讓家長接小光回家,也不說明緣由,是否老師當時便對霸凌現象知情,只是不認為這件事值得重視。 網路圖片 案件爆出學校第一時間想的是自保,而不是反思是否有通暢的反霸凌投訴機制,是否有完善的暴力預防措施,說明學校也從未把學生的身心健康放在重要的位置上。 再者必須注意到案件中的3名施害者和1名受害者均是留守兒童,家裡老人能做到的養育子女就知道吃飽穿暖的程度。 […]
河北邯鄲一位初中生在遭遇校園霸凌後,被三個男同學聯手殺害後埋在蔬菜大棚里。這一惡性事件發生後,輿論的一大焦點無疑是:三名兇手都是未成年人,卻犯下如此可怕的重罪,到底應該如何懲處這些「小惡魔」? 看看網上洶洶群議就會發現,很多人都主張嚴懲,「這幺小就能殺人,長大了還了得?」有些人不滿於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成了兇手的免死金牌:歷代法律規定,7歲以下為絕對無刑事責任時期,香港《少年犯條例》仍沿用,但國內刑法第17條則定為14周歲以下。 豆瓣上一位「午後的水妖」則主張讓未成年的家長負起連帶責任: 在權力框架中,對權力下游的保護,會轉變成對權力上游的賦權。 未成年人保護法,在實際操作中變成未成年罪犯保護法,就是這樣的實踐結果。 要解決的方法其實很簡單,未成年人犯罪,監護人不但需要替刑,並且因教育無方剝奪監護權。兩個監護人,冠誰的姓就懲罰誰。 這樣一來,不但能解決未成年人犯罪問題,還能順帶改善出生性別比,降低冠父姓的比例。 這個建議不乏有人為之叫好,認為能管用,但在實踐中可能相當危險,帶來難以預料的新問題。因為這一思路說到底是「一長制」的翻版:家裡出了事,唯家長是問,其結果,勢必會讓監護人強化對未成年人的管教,將「忤逆」的苗頭儘力扼殺在搖籃中。不論出發點如何,這對兒童權益勢必是不利的。 當然,那種主張嚴懲的聲音之所以高漲,也是出於現實的恐懼,因為近年來一些惡性案件似有低齡化的趨勢:2018年,湖南一名12歲的六年級男孩持刀殺死母親;2019年,大連一名未滿14周歲的男孩殺死10歲的女孩;去年夏天,湖北荊州一名未滿12周歲的男孩將一名4歲半的女孩推入糞坑致死。 對於習慣了「殺人償命」的中國人來說,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兇手只因不到年齡,就可以逍遙法外:在上述案件中,只因兇手不到14周歲,常常不予立案,甚至事後照常上學。湖南衡陽一位差23天未滿14周歲的男孩,將11歲的女孩拋屍湘江,還揚言:「我殺人不用坐牢!」 每次出現這樣的事,呼聲最高的往往就是採取嚴刑峻法,有的人甚至覺得把兇手判處無期徒刑都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最好乾脆肉體消滅,否則一想到這樣的人有一天還能出獄,就感覺毛骨悚然。 網路圖片 1985年,電影《少年犯》曾引起轟動 僅僅將兇手一殺了之,並不能解決問題,我們只有充分了解這類案件背後的社會成因,才能更好地防範、減少這些不幸事件。每次發生這樣的慘劇,縈繞在公眾心頭的一大疑問是,「孩子為何如此殘忍?」 在一般人的設想中,「孩子」應當是一個「天真純潔」的群體,遠離成人世界的污濁,至少是「未受玷污」的。這一觀念的前提是「人性本善」,深信只要保持初心就能一直善良,然而現實可能更為無情。 唐德剛在《晚清七十年》一書中感嘆,天京事變中,「殺人最殘酷者則為太平軍中之童子軍」,「所有革命造反的團體中,其中都以幼童組織,最為激烈、最為忠心、最為厲害,也最為殘酷」。 確實,從緬甸到非洲的娃娃兵,都以手段殘酷著稱,其狠毒有甚於成人。實際上,《水滸》里最殘忍好殺的李逵,在很多方面也像是個巨嬰。既天真又兇殘,這看起來似乎很矛盾,到底是為什麼? 曾獲諾貝爾獎的動物行為學家康拉德·洛倫佐在《攻擊與人性》中指出一個普遍現象:「在色彩如廣告招貼的魚類中,年幼者幾乎更富於色彩,更兇悍,而且比成年者更堅決地向版圖的所有者攻擊。」 他提出了一種解釋:為了物種的生存和繁衍,攻擊性在物種內部必定需要得到抑制,否則狼群如果互相撕咬,那這個種群就會在進化過程中歸於消亡,並且越是兇猛的動物越需要這種抑制機制(所謂「虎毒不食子」),要不然太危險了;然而,人類本身不像虎狼那樣天生就有鋒利的爪牙,這就需要發展出一套文化機制來抑制自相殘殺。 如果順著這個邏輯,那麼孩子就不是「天生純良」的,恰恰相反,他們需要充分社會化才能控制好自己與生俱來的攻擊性——孩子殘忍,正是因為他們沒輕沒重,也不像成年人那樣清楚自己行為的後果。 我有了孩子之後就理解了這一點。小毛從小就很溫和,幼兒園學前班時,一個女孩子很喜歡他,當被家長問起為什麼時,她說:「因為只有他不亂打人。」然而那些「亂打人」的男孩子,並不是天生頑劣,而是不知道如何掌控自己的行為,恰到好處地表達自我。有個小男生也很喜歡小毛,但他表達喜歡的方式就是緊緊抱住小毛,甚至去打他,動手的時候又沒輕重,結果就是小毛看到他就逃。 如何控制自己的力量,既不至於傷害他人又不至於壓抑自我,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個挑戰,也需要長久的教養,經歷這樣的社會化進程,最終才能成為一個文明人。然而不幸的是,在當下這個時代,許多孩子的成長過程中,這都是缺失的。 網路圖片 在「邯鄲初中生被害案」中,三名兇手都是留守兒童。湖南衡陽14歲男孩殺死11歲女孩的案子,兩人都是留守兒童;那名持刀殺死母親的12歲湖南男孩,也是留守兒童,他弒母的起因就是母親打工回來發現他學業很差,暴怒之下打罵了他,而他對母親既不畏服也無感情,當下暴起傷人,甚至在弒母之後還問:「我什麼時候能回學校?」 這當然不是說留守兒童都有問題,但毫無疑問,長久不能在父母身邊,得到關愛和依戀的滋養,這對孩子的成長是極為不利的。這意味著他們沒有被充分告知,什麼才是正確的行為,也難以產生對他人的共情,只能靠自己孤獨地摸索。雖然有些人依靠自己艱難走過來了(我不少朋友就是),但可想而知,勢必有一些孩子迷失了方向,在歧途上越走越遠。 如果是這樣,那我認為這些事件中孩子身上所表現出來的殘忍,不是天生邪惡,而是他們缺乏教養和引導的結果。父母不在身邊,就算回家來往往也只問學業而不管內心,校園生活則更枯燥又嚴厲,對於一些根本不知如何處理自己情緒和攻擊性的男孩來說,欺凌弱小就成了他們宣洩的渠道,直到做下可怕的事。 留守兒童,原本是城鄉二元分隔體制的產物,否則父母進城打工,完全可以帶著孩子一起,就近入讀。這是人為製造的親情隔離,不管它考慮的出發點是教育資源還是管控人口流動,其結果都是讓無數農民工家庭承受了創傷,最終結出了苦果。 留守兒童不應該再有了。雖然這一社會解決方案未必就能一勞永逸地解決這個問題,但在更多悲劇發生之前,我們至少應當正視悲劇的根源。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維舟
01 這個月月初,美國拜登公然違法哈耶克的自由市場理論,說: 中國電動汽車危害美國國家安全,要運用一切手段,確保汽車行業的未來由美國創造。 隨後他們的商務部長更是扯大話: 「假如美國路上有300萬輛中國車,北京能讓它們同時熄火」。 網路圖片 這聽起來是無稽之談。 車子開得好好的,怎麼能讓它熄火呢? 但是奇瑞似乎給出了新思路。 今年的「杭州問題車展」上,各家國產新能源大顯神通。 有的,是碰瓷記者,當場假摔。 有的,是搶奪維權資料,當場撕碎,然後說「我看沒人拿,當沒人要嘞!」 有的,是直接搶記者拍攝設備,防患於未然。 有的,當初掏出現金和解,講究一個以誠待人。 有的,把車主停在酒店的車直接賭上,釜底抽薪…… 網路圖片 但只有奇瑞,是從源頭解決問題的。 某奇瑞維權車主表示,自己報名車展後,當即有奇瑞的代表打電話給他要求協商,被拒絕之後,他竟然發現: 自己的車被遠程鎖了。 雖然不是熄火,但讓你打不著火。 作為一家本土企業,奇瑞算不算給美國的不懷好意,遞了刀子? 網路圖片 02 當然了,鎖車技術不是奇瑞的首創。 現在的車,只要是能app控制的,幾乎都有這個功能,廠家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防盜搶。 只是奇瑞的有關方面開拓了思路,盜搶能防得?維權防不得? 國產新能源技術,創新到什麼程度了,我不知道。 但我覺得: 這檔子汽車節目,比央視的3·15還好看。 網路圖片 我是一直鼓勵國產新能源的,而且不止一次提到中國新能源出口上已經超越德國、日本,未來大有作為。 但問題是,當我提到他們宏觀戰略的時候,表情即將達到了高潮。 可看到他們對付國內消費者的手段時,彷彿又被掏空了身體。 當然了,有人會說我不顧民族利益,不求事實真相,胡編亂造,斷章取義,把努力拚搏,艱難前行的民族品牌、本土企業扼殺在搖籃之中…… 問題是,他也不在搖籃了啊,溫室里泡了那麼久,是不是該長大了? 你不能打著國產驕傲的旗號,去敗壞中國的國際形象吧? 我住國產房,我吃國產梅菜扣肉,作為民族消費者,我現在很沒有安全感。 看到他們訓斥國產消費者不懂大棋戰略的樣子,我想到了《康熙王朝》里康熙在床戲後的那一聲得意: 「寶日啊,你可是強暴了朕,這可是死罪!」 網路圖片 03 這屆問題車展上,還有一個神秘的民族企業,我斷定他的企業地位,未來會直逼華為。 200多個報名問題車中,本有他的100多個名單。 但車能開進去的,幾乎一輛沒有。 一位車主對他們的工作人員如此嘆氣: 「你下去吧,我不去了。」 名字就不提了,我還指望他們以後能多賺點錢,對自家的工人兄弟好一點。 網路圖片 04 2020年,馬斯克為了節約銷售成本,解散了特斯拉的的公關團隊(保留了中國區,且不設置公關預算)。 馬斯克曾表示:「營銷是騙人的把戲,銷售產品的最佳方式,是讓大家口口相傳。」 年初我和特斯拉的一位公關聊了聊,他說: 面對企業的負面新聞,特斯拉是不會選擇投放公關對沖的,更多是自己發聲,讓消費者自己去判斷。 這屆國產汽車公關的最大問題,是理念出了問題。 現在很多人買特斯拉的車,倒不是因為車裡的內飾、沙發、屏幕、冰箱什麼的有國產好。 而是因為: 出了事,能罵。 罵了,有人能幫維權。 求求你們,就不要再給對手「遞刀子」了,未來還要走去出呢。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木蹊說
我發現持續更新有一個好處,這讓我的所有文章形成了一個討論庫。隨著時間推移,無論此時此刻發生了什麼,都可以在歷史文章里找到很早之前的討論。比如說,這幾天人們正在關注的校園霸凌問題,在2019年5月28日的《珠峰大堵車》一文最後,我在禪定時刻里寫過這樣一段話: 「在微博上看校園霸凌的討論,許多人把問題歸結為一對一小孩之間的衝突,我覺得非常沮喪。人這種動物真的很奇妙,長大之後就會完全忘記小時候的經歷和處境,失去了對孩子感同身受的能力。 因為專業的關係,我對人際關係網路的建立和運行很有興趣。幾年前,我在一家餐廳等位,等位期間我看到幾個小學生在餐廳提供的電腦上玩網頁版小遊戲。此後,我多次在各種休息區見到了類似的一幕。為此我還專門去查看了電腦瀏覽器,發現並沒有首頁導航一類的東西。很明顯,這些孩子是知道小遊戲的網址,自己直接輸入的。同時,那些遊戲都是單機版,不存在需要加入遊戲網路和朋友一起玩的問題。 也就是說,孩子們之間一定存在某種社交網路,他們通過這種社會化網路,傳遞小遊戲的網址,小遊戲的選擇,小遊戲的玩法。因此,他們都知道網址和玩法。而且,這是一種他們社交網路內部的潮流,否則我不會在幾個不同市政區劃的不同休息區里都看到相同的行為、相同的遊戲和相同的網址。 這讓我想起了諸多童年往事。一個孩子去上學,不是去一個叫學校的地方,而是去加入一個叫「我們學校」或者「我們班」的社會化人際網路。這個網路有它獨有的文化,比如說打架打輸了告老師請家長是可恥的;也有這個社會所共有的文化,比如說對強者的尊敬和服從,對弱者的嘲笑和打擊。 遭到校園霸凌,最大的傷害來自於學校人際網路。如果在霸凌一開始,沒有得到同學的幫助,也沒有得到來自老師的阻止,那麼,遭受霸凌的人就會陷入雙重困境—一方面向父母老師求助,那麼就相當於破壞了人際關係網路的規則,邀請外力介入,會受到人際網路所有成員的孤立和排擠;另一方面,持續不斷的霸凌會讓自己在人際關係網路中的地位不斷下降,於是會有更多人加入進來,最終會落到人際網路的最底層,被噩夢一般的打擊、嘲笑、霸凌、排擠所籠罩。 所以,校園霸凌根本不是一個孩子和另外一個孩子之間的問題。而是由於校方的失職和家長的不作為,沒有及時消弭校園人際網路中那些依仗暴力的人佔據社交等級上的高階位置,對其餘的學生造成了壓制,他們越過校方在班級里實現了基於自身暴力的有效管理。人際關係網的建立,本來可以有多種路徑,基於親疏,基於興趣,基於學習能力等等。但是,只要容許基於暴力的人際關係網路存在,那麼遲早其他的人際關係網路都會不復存在。」 在更早的2016年12月11日,我寫過一篇《校園霸凌的應對方式》,討論家長在校園霸凌中的兩難境地。4天後,針對需要面對校園霸凌的當事人—孩子,我寫了一篇《給小朋友:有人在學校欺負你該怎麼辦》,向小朋友們介紹了可能的應對方式。 現在是2024年,對比一下此刻網上對校園霸凌的討論,我個人感覺很複雜。一方面我認為討論在退化,焦點集中在應該把明正典刑的年齡降低到幾歲才好。一方面我也承認,我自己在今天也不大願意做過去那種討論了。因為這些討論都是建構性的,討論各方可以做點什麼,如何改善學生在校園裡的生存環境。如今大家都只想要一個針對問題的結果,至於說問題如何產生,如何消彌,沒多少人感興趣。有些時候,人們還會認為這種討論是一種對霸凌者的刻意開脫,因此產生相當程度的憤怒與惡意。 校園霸凌最輕的形式是起綽號,然後是造謠言,言辭羞辱,再然後是排擠和冷落,接下來是毆打和凌辱,最嚴重的形式是攻擊直至死亡。從起綽號到死亡,中間有很廣闊的中間地帶,意味著中間有很多機會進行干預,強行中止,避免事態一步步升級,避免校園環境一步步惡化,人們可以做的事情相當多,可以動用的手段也相當豐富。在最糟糕的結果發生時,討論如何處置最糟糕的結果,我認為意義有限。 這就像是每次空難發生之後,一堆人寫「在空難發生時逃生的十條建議」一樣。作為曾經的民航從業者,我學到的常識是應該盡量避免事故的發生,應該針對事故徵候進行及時調查和整改,把事故苗頭在第一時間消除。至於說逃生建議,應該由從飛機殘骸里成功爬出來的人去寫。即便去掉了這句話的嘲諷意味,最起碼逃生技巧也不應該是大家關注的重點,和逃生技巧相比,定期檢查、查找安全隱患能夠挽救更多生命,也更有效率。 網上討論不需要遵從這樣的常識。空難發生之後,最熱鬧的討論永遠是為什麼航空公司不肯給民航機安裝大型降落傘,或者在每個座位下給乘客一人一個降落傘包?類似的,高層建築為什麼不安裝速降索,學校門口人行道邊為什麼不安放拒馬,明正典刑的下限年齡為什麼不是8歲或者10歲? 在解決最終癥狀的時候,人人都是名醫,恨不得自己親自下手。對於病源和病因,則完全是另外一種態度,彷彿癥狀即病因,可以一併解決再無後患。那我的確認為沒有什麼值得討論的必要,今天是春分,不如大家各自回家豎雞蛋來得更好。然後,此時此刻長在校園裡遭受霸凌的小朋友,他們還在默默承受。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槽邊往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