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香港新聞自由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升去年遭控拒向截查警員出示身分證。法官9月25日判其「阻差辦公」罪成,須入監5天。陳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獲批,離開法庭時表示,「公道自在人心」。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陳朗升遭控於2022年9月7日在香港旺角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交替控罪則指,陳在同日同地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女警。 香港記協聲明指,據法庭供詞,陳朗升當時已按警員要求取出身分證,雙方互動歷時僅15秒,期間陳向便衣警員查詢身分、隊伍及截查原因,卻換來警方證人以陳情緒激動、揮動雙手為由,將其拘捕並指控其阻差辦工。 記協指,從警方拘捕一名正在進行採訪工作、行使基本權利、並儘力配合警方行動的記者,再到法庭定罪,均向外界釋出,香港以法律為名,針對新聞工作者阻撓新聞採訪的強烈訊號;聲明認為,陳所面對的裁決和刑罰,顯示香港新聞自由惡化。 聲明最後指,香港2019年至今至少有7名新聞工作者遭判囚,最長刑期達32個月。 另外,陳朗升早前獲牛津大學路透研究所(The Reuters Institute)接納參加其學人計劃。該研究所25日聲明指,有關判決提醒人們眾多記者在獨裁環境中面對的困境。 無國界記者組織表示遺憾 無國界記者組織倡議專員白奧蘭表示,陳朗升被指控妨礙警察執法。令人遺憾的是,在法庭上發言的警員證詞相互不符。 她說:「事實上,陳朗升有在這種情況下反對出示身分證件的充分理由。他解釋,他很著急,且他以前也發生過類似的情況,當他向警方出示身分證時,其身分證被展示給了數千名的網路觀眾。」 白奧蘭表示,同樣令人遺憾的是,在過去的類似案件中,法院基本上都是判處社區服務令,而現在則判處監禁。 她又認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港府至少指控了28名媒體工作者和新聞界捍衛者,其中12人至今仍遭拘留,包括《蘋果日報》創始人黎智英。港府還強行關閉《蘋果日報》在內的至少6家媒體和獨立報紙。有些機構因受壓力而不得不解散。對香港僅存的幾個協會之一、香港記者協會的陳朗升進行判刑,對新聞自由是又一次重擊。 截至2020年,香港在世界新聞自由指數180個國家中排名第140,在過去的20年中,香港從接近80的位置急劇下降。
香港網路電台「民間電台」6月30日停止營運,成為直接或間接因港區國安法而停止營運的第15間傳媒。 綜合媒體報導,民間電台2005年成立,以播放政治辯論、評論和訪談聞名,部分節目由高知名度的民主派人士主持。過去多年來,民間電台積極爭取港府開放大氣電波,但未能成功,加上政治壓力升溫,無論是節目製作或財政,民間電台都遭遇到空前的困難,無奈下於七一前夕停止營運。 民間電台創辦人曾健成表示,該電台近一年來遭銀行以不同理由禁止收款,造成營運資金不足,且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嘉賓因政治壓力更常婉拒上節目。 除了港區國安法引起的社會環境壓力加劇,港府「依法辦事」也是另一種壓力。曾健成透露,今年初稅務局突然來信要求民間電台報稅,「這是從未試過的」。 對於一些明知是倚靠捐款而勉力經營的公司,港府一般甚少抽查,但近年來這些公司反而成了被抽查的對象;更大的問題是,不少審計師為免惹來不必要的麻煩,拒接相關組織的審計工作,以致難以滿足法例要求,有政黨甚至因此拖了兩年也未能解散,因為解散清盤也須提交審計報告。 香港新聞自由 位列全球第140名 總部在法國巴黎的促進新聞自由組織的「無國界記者」發布新聞稿指出,民間電台成立以來,由於港府持續拒絕批准其執照申請,迫使該媒體以「地下電台」的形式運作,並不斷遭受當局與北京政府支持者的騷擾。 該組織的東亞辦事處主任艾瑋昂(Cédric Alviani)指出,民間電台多年來為香港的獨立廣播作出貢獻,該台停止營運將對當地媒體多元化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 無國界記者批評,過去3年來,港府配合中共領導人習近平打壓新聞界的行動,已強迫關閉獨立媒體《蘋果日報》及立場新聞,另有5間媒體在壓力下解散。港府並起訴至少28名記者與新聞自由捍衛人士,其中13人仍遭拘押。港府持續對獨立媒體的打壓,已使香港的國際形象大受損害,促請港府停止打壓傳媒。 無國界記者每年發布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排名,在短短20年內,從第18名大幅下滑至第140名。 民間電台最初曾透過FM超短波廣播,但多次遭當局上門查封、沒收器材,2009年更被當局裁定無牌「非法廣播」而遭罰款、捲入訴訟。後期民間電台以網路電台形式運作,透過油管(YouTube)廣播,堅持以公民抗命挑戰被認為「違憲過時」的《電訊條例》。 2019年,4名蒙面人入侵民間電台辦公室,併當著工作人員的面以球棒和鎚子破壞電台的部分設備。
5月3日是世界記者日,新聞自由組織「無國界記者」發布2023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香港在全球180個國家與地區中排名第140位,高於索馬利亞等國,而中國就跌至倒數第二名,僅領先於朝鮮。倒數第三是越南。 《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從2002年開始,每年對180個國家和地區進行全面評估分析,以所得分數決定排名。當時香港排名第18位,2022年從80名跌至148位,今年回升至第140位。 挪威連續七年高居榜首,愛爾蘭比去年上升4位,成為前五唯一的非北歐國家;隨後是丹麥、瑞典和芬蘭。荷蘭升22位躋身第六。澳洲由去年第39位升至27位,美國第45,俄羅斯第167,台灣排35。 據美國之音報道,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RSF)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Cédric Alviani)指,香港排名的上升只是「小調整」,可能是因評分類近的地區今年分數有所下跌,使香港的排名得到「技術上」上升。 他說,香港不再有示威,記者的工作環境從某個程度上來說較安全,但排名的小小上升不代表香港的情況有所改善,「13名記者及捍衛新聞自由者仍被囚禁,佔中國總數的10%,《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的國安官司等待9月審訊,我們不能說香港的情況有所改善。」 艾瑋昂又說,一些香港媒體被禁止出席官方活動,有記者被跟縱,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案件仍在審訊,這些情況使越來越多的記者離港,並紛紛在海外成立新媒體,這些情況恰恰反映出香港新聞自由的狀況。 記協不敢評論報告 因「不知會否有後果」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升說,記協完全沒有參加該調查,完全不知道該指數的調查方法,也不知道他們從哪些人取得這些數據,如何做數據分析。「不過,不爭的事實是,香港的新聞自由的情況是在一個很困難的時候。」 陳朗升指出,現在讓記協評論這份報告對香港的陳述,都是非常有危機的,「因為如果我們說完全認同它所有的說法,不知會否有後果」。 「香港新聞審查壓力未有改善」 香港前有線電視財經台台長、海外香港傳媒協會董事顏寶剛說,排名有些微改善,可能是過去一年香港沒有再關閉大型的傳媒,也沒有拘捕很多記者,以及香港傳媒機構陸續重新恢復聘請員工。 他說,香港從起初名列全球前20名,如今滑落到接近新聞自由落後以至專制的國家,讓他感到相當可惜。 他說:「我們看到香港現時的新聞自由(狀況),仍然是紅線處處,無論是機構還是自己本身,來自政府的審查壓力,或是機構本身的自我審查,都仍然不見得有任何改善,反而是越來越差,我相信香港的新聞自由仍然是需要各界去值得關注,以及支持仍然在香港工作的新聞工作者。」
正在香港考察的中國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4月16日在香港立法會與議員交流,這是首次有北京官員與香港立法會議員在會議廳會面。專家認為,此舉代表北京對香港立法會行使「全面管治權」。 香港《明報》報導,夏寶龍16日在特首李家超、中聯辦主任鄭雁雄及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劉光源陪同下到訪立法會,在會議廳與議員交流一個多小時,之後與議員共進午宴。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後表示,「今次是歷史性有中央領導人在立法會會議廳與議員交流」,有80多名議員出席交流,會上未提及基本法23條立法議題。 報導引述中國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分析,立法會是香港特區管治架構其中的一部分,夏寶龍這次是代表北京行使全面管治權,並表達北京對議員的期盼。 記協憂港府拒傳媒採訪成新常態 此前一天(15日),夏寶龍在灣仔會展出席「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的開幕禮暨專題講座。香港記者協會17日晚聲明指,多家媒體被拒到場採訪,擔心這將成為新常態,嚴重損害香港新聞自由。 據記協了解,擬到場採訪的傳媒須預填政府新聞處派發的申請表格,之後由處方篩選,但多家傳媒機構直到活動當天才被通知拒絕他們到場採訪。 中共領導人習近平去年七一訪港時,傳媒機構也被政府拒絕採訪官方活動。記協指出,與去年七一不同的是,今次政府未解釋拒絕原因,質疑當局篩選傳媒機構的合理性,以及篩選的準則不透明,更擔心政府拒絕傳媒採訪將成為常態,窒礙資訊流通,嚴重損害香港的新聞自由。記協促請港府儘快解釋拒絕傳媒採訪的原因,並採取措施保障記者的採訪權利。 夏寶龍稱遊行非表達訴求唯一方式 香港「五一遊行」過去3年被港府以防疫為由禁止,今年能否「復常」引關注。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夏寶龍出席「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時稱,香港有「暗流還在涌動」,聲稱維護國家安全與表達利益訴求「並不矛盾」,「遊行不是表達利益訴求的唯一方式」,又稱環保民生的訴求很容易「被騎劫」,「被歪曲成政治問題」。 正申請「五一遊行」不反對通知書的職工盟,其前主席黃迺元表示,不會因夏寶龍的言論影響申請決定。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認為,官方未來對港人遊行尺度「傾向從緊」,「從《基本法》23條立法現仍討論不休,可見一斑」,相信會有更多的「政治性」和「目的性」的選擇和考慮,「例如這遊行是否有政治性質,或民生事務,因應人和團體而異去評估風險,亦一定與政治氣候掛鉤」。 劉銳紹認為,在舉辦遊行與否的問題上,建制派會按官方要求辦事——辦遊行,可助營造粉飾太平的效果;不辦遊行,則為減少官方雙重標準的尷尬。
9月23日,香港警務處在官方網站刊登了經過修訂的警察通例,成為港警執法的守則和依據。此次修訂的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定義被修改,只承認特定媒體記者證的有效性,取消記者協會及攝影記者協會所發出的會員證。日後非主流傳媒、自由記者等的採訪範圍可能因此受限。 新刊登的警察通例對第39條即「警察與市民和傳播媒介的關係」的「傳媒代表」作出修訂。 「傳媒代表」包括持有下列機構所發出的身分證明文件的記者、攝影師及電視台工作人員: 一、 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 二、 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聞通訊社、報章、雜誌、電台和電視廣播機構。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的警察通例中,將記協和攝影記協發出的會員證也列為「傳媒代表」,而修訂後被刪除。 此外,之前的警察通例只規定如下:應以互諒互讓的態度,盡量配合傳媒工作;以及不應妨礙傳媒的攝錄工作。 但香港電台報導,在這次修訂中,警方新增了一句話,即「人員在不影響行動效率的情況下」,給警察配合傳媒工作增設了前提。 港警23日在臉書發文指,修訂《警察通例》的目的主要是協助前線人員辨別進行正常採訪的記者,以便為他們提供協助。 去年反送中運動中,大量傳媒前往現場採訪,警方曾多次對記者實施暴力,警媒關係不斷下降。警方經常投訴有示威者「假冒記者」在衝突現場採訪,目的是妨礙警方執法,記協等組織則譴責港警濫用暴力,破壞新聞自由。 這些記者中,不少持有記協或攝影記協發出的會員證。還有許多學生記者及自媒體人。 多個新聞組織、工會以及大專院校新聞系22日先後發出聯署聲明,批評警方此舉損害新聞自由,泛民主派基本上也反對警方的做法。 外國記者協會(FCC)發聲明,堅決反對警方對記者實施認證制度(Accreditation Process),認為此舉將侵蝕新聞自由,令報道警察行動篇幅的主導權由編採人員,轉移至警方身上。聲明亦指,警方如對其成員遵守紀律、指引有信心,便不應害怕記者的聚光燈照在他們身上。(A force that is proud of its discipline and confident its officers follow established protocols and guidelines should have nothing to fear from the spotlight journalists shine on it.)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23日批評FCC「說三道四」,並對FCC的言論表示強烈反對和非常不滿,促請FCC「立即停止打著新聞自由幌子插手香港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