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香港司法
香港法院對「47人案」作出判決後,陸續有外籍的非常任法官宣布辭任香港終審法院,其中一人6月10日公開表示,法院對該案的判決「站不住腳」,法官在香港的政治氣氛壓迫下,無法作出獨立的決定。 來自英國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勛爵(Lord Sumption)上周宣布辭任後,美國之音報導,岑耀信6月10日在英國《金融時報》以「香港法治在水深火熱之中」(The Rule of Law in Hong Kong is in Grave Danger)為題撰文,提及香港法院5月底就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不認罪的16人做出判決,有14人被定罪,並分析這宗案件。 岑耀信說,「47人案」的初選參加者希望藉香港《基本法》條文所指,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來逼使香港特首辭職,以爭取普選;但這個方案被高等法院視為阻礙政府施政,因此是合謀犯罪,刑期可高達終身監禁。 他說:「這個判決在法律上站不住腳,並不一定意味著法治已死。上訴法院可能仍會糾正判決。真正的問題是,這個決定是香港司法系統日益萎靡的癥狀。」 法官在「不可能的政治環境」中工作 岑耀信說,香港法官受到美國制裁的威脅,如果法官受到制裁,這將會是「粗魯的、適得其反的、不公正的」。他又說,香港法官多為受人尊敬者,有普通法的自由思想,但他們身處在由中國創造的「不可能的政治環境內」工作。 他提到的問題包括:港區國安法及有關煽動法律的條文嚴重限制了法官的空間、中國人大釋法可以推翻法官的決定、香港政府的「過度偏執」導致民主派媒體關閉及編輯被控煽動、公民團體解散及領袖被捕。 岑耀信指,順從當局的媒體、立場強硬的議員、政府官員和中國當局的喉舌《中國日報》製造了一種壓抑的氣氛,讓法官無法執行他們在傳統上的自由捍衛者的角色,任何政治上的反對聲音都會被判重刑,香港正慢慢變成一個極權國家。 他說:「我留在法庭上,希望海外法官的存在有助於維持法治。我擔心這不再現實。其他人則不那麼悲觀。我希望他們能被證明是正確的。」 港府10日發表聲明批評岑耀信,發言人稱,極不同意他就香港的法治和獨立的司法權所發表的個人意見,稱「香港法治無任何倒退」。 另一位也在上周宣布辭任香港終審法院的英國退休法官郝廉思勛爵(Lord Collins),也指出是因為香港的「政治狀況」,但又說繼續對香港終審法院及法官獨立性有充分信心。 對於前述兩位法官因香港政治局勢而離開,流亡澳洲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峰告訴自由亞洲電台,這凸顯國際對47人案的高度關注及批評所帶來的壓力,讓海外法官不想為香港的法院背書。 許智峰還指,雖然辭任的法官很客氣地說對香港司法獨立有信心,「但真的有信心就不會走,身體是最誠實,辭職就是用腳投不信任票」。 2022年3月,英國最高法院正副院長韋彥德勛爵(Lord Reed)及賀知義勛爵(Lord Hodge),宣布因為香港政治及法律環境的轉變,即時辭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職務。當時岑耀信及郝廉思未跟進。 加拿大法官宣布不續任 就在岑耀信文章刊出的同一天,來自加拿大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麥嘉琳(Beverley McLachlin)也宣布因為年長而不再續任。她發聲明指,因年滿80歲,7月29日任期結束後不再續任,希望花更多時間與家人相處。 屆時,香港終審法院只剩下七名非常任法官,包括:三名來自英國及四名來自澳洲的法官。
香港司法沿用176年的陪審團制度,很可能在「唐英傑案」中被打破。23歲的唐英傑是首名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者。有消息指,律政司以保障陪審團及家人人身安全為由,決定該案不設陪審團,改由三名指定法官審訊。 綜合媒體報導,唐英傑被指於去年7月在灣仔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沖向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案件自去年7月審訊後,唐英傑還押至今。 唐英傑案去年11月提訊時,港府就已打破一般做法,直接將該案由西九龍法院移交高院排期,不經東區法院進行交付程序。有消息指,律政司將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6條,直接發出證書指示該案毋須陪審團審理,改由三名指定法官組成「審判庭」,打破香港司法沿用已久的陪審團制度。 律政司長鄭若驊2月初致函辯方律師代表,告知將反對唐英傑案設陪審團,理由是擔心「陪審員個人和其家人安全」。司法機構及律政司回復媒體查詢時指不評論案件。 唐英傑的法律團隊正在研究下一步行動,司法複核律政司決定是可能採取的做法。 林鄭月娥強調依法辦事 不設陪審團是否會加劇外界對國安法的質疑,且是否對現行司法系統不信任?特首林鄭月娥9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媒體詢問時稱,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會評論,強調是依法辦事;又表示針對國安法案件之處理,分別有不同的部門負責拘捕、檢控和審訊程序,各自獨立行事,顯示對一國兩制的信任。 對於律政司針對唐英傑案不設陪審團的決定,《明報》報導說,資深大律師、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認為,陪審團的最初設計旨在避免政權「大石砸死蟹」、政治逼害異見者;他憂心,若在國安法下被告不準保釋、不設陪審團等條文持續被運用,要挽回香港法治精神在自由世界的公信力,會日益困難。 報導還指,法律界選委、大律師黃宇逸認為,難言由三名法官審訊會不公正,但可預計當局日後會隨時使用有關條文,在國安法案件上不設陪審團。 香港高院過往審訊的刑事案件都設有七至九人陪審團,進行公開審訊,法官角色是處理法律爭議,並引導陪審團做事實裁決。已設立176年的陪審團制度也被視為法治重要指標。
周五(1月8日),香港3名「反送中」示威者,被控在2019年襲擊和禁錮中國官媒《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3人分別被判處入獄4年3個月至5年半不等。香港區域法院法官強調稱,「全案涉嚴重暴動集結,因此祭出上述刑期,以達嚇阻之效」。 綜合港媒報導,香港區域法院法官8日宣判3名「反送中」運動者因襲擊和禁錮中國官媒《環球時報》付國豪,所以「暴動」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皆成立。 被判刑的3人分別是賴雲龍(20歲),其因「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罪,判刑5年3個月;畢慧芬(23歲),因「非法禁錮」4年3個月;何家樂(29歲),因「藏有攻擊性武器」5年6個月有期徒刑。 法官判刑時稱,「只會考慮法律及證據,不會考慮背後的政治因素,即使被告理念有多崇高,只要使用暴力,道理就會變成歪理」。 2019年8月13日,上述三人因為參加反送中「和你飛」抗議活動,到機場集會。期間,看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偷拍抗議者,因此懷疑他是中國派來的間諜,要求他出示記者證才能採訪,但付國豪未能拿出相關證件,因此立即逃跑。 隨後,付國豪被抗議者抓住後,他高聲大喊「我支持香港警察,你打我啊?」等挑釁言論。讓當時許多憤怒年輕人失控,出手毆打了付國豪,並把他的手腳用繩子系住,防止他逃跑。 付國豪被抓後,他身上物品全部被搜出。現場抗議者第一時間從網上搜索出來他的個人資料,包括他住在中共國安部第四局的宿舍、他的身份證號碼、手機號,並將其公布在網上。 據悉,付國豪持旅遊簽證進入反送中抗議現場採訪,且故意拍攝抗議者的臉部。依照法律,持旅遊簽證人士進入香港是不能採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