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
港區國安法通過後,香港多名民主派包括黎智英、黃之鋒等被抓或入獄,因此部分國會議員提出位港人庇護的法案,希望能在本屆國會結束前通過,不過《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目前被中止在參議院。 據中央社報導,周五(18日)美國共和黨籍參議員克魯茲以擔憂美國難民門檻降低、中國間諜湧入為由,阻擋《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Hong Kong』s People Freedom and Choice Act 2020)以快速通過的方式來過審,而法案幾乎篤定無緣在本屆國會通過。 克魯茲(Ted Cruz)稱,法案不是為了香港製定,而是為了民主黨自己而制定;他指控民主黨議員試圖利用香港危機,以達成他們長年希望修改美國移民法律的目標。 克魯茲特別指出,「在美國目前移民法律下,香港人本來就有資格成為難民,而且美國總統川普在7月時,也特別增加難民名額,並將其分配給香港」。 他針對法案稱,《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恐會大幅降低美國難民門檻,導致連無法舉證的人士都能取得難民身分。 克魯茲強調:「沒有理由降低這個標準,這麼做可能增加了遭到中國政府利用的風險,他們可能會通過這個渠道送更多的中國間諜到美國來。」 克魯茲也質疑,倘若民主黨真的有心要對中國政府強硬,就應該以「一致同意」方式通過他的「劇本法案」(SCRIPT Act),讓為了進入中國市場而更改電影內容的美國企業無法取得聯邦政府資金或資源,例如美國娛樂影視公司迪士尼(Disney)。 民主党參議員布魯門塔當場提出反對,致使克魯茲的「劇本法案」連同「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18日雙雙闖關參議院失敗。他還聲稱,「對今天結果唯一會感到開心的就是中國政府。」 根據美國國會議事規定,國會任期屆滿前未獲總統簽署生效的法案都將視同作廢,須待下屆國會捲土重來。 據美國之音報導,庇護法案為民主黨籍眾議員馬里諾夫斯基(Tom Malinowski)9月底提出。在12月7日獲眾議院以口頭表決方式無異議通過。 為了延續法案闖關氣勢,布魯門塔(Richard Blumenthal)17日啟動俗稱「熱線」機制,希望讓法案跳過一般程序,不須在院會經過辯論及表決;他還在當天正式在參院院會要求以「一致同意」(unanimous consent)方式通過法案。 民主黨籍的德賓在16日當天稱,「他將與民主黨籍布魯門塔參議員一同在17日推動這項法案。這樣法案可以且應該以無異議通過」。 他還稱,「香港自治狀態不斷受到北京侵蝕,《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案》是美國國會能為香港爭取民主訴求抗爭者提供的遲來支持」。接著他補充的稱,「我無法想像人們失去了他們的自由,害怕著中國政府的長臂管轄權」。 《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內容 根據這項未通過的《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內容來看,在法案生效後的18個月,美國應依據「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認定由於香港特殊暫時情況,致使港人無法安全返回香港。 在此認定下,抵達美國時具香港永久居留身分並為「中國公民」,且法案生效後一段時間置身美國境內的人士,將被視為符合申請「臨時保護身分」(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取得這個身分人士將能獲得合法居留與工作許可。 此外,法案將助曾在香港抗爭中擔當「重要角色」的人士,加速難民與庇護申請,例如急救人員、媒體記者,及因參與抗爭行動而於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30日間遭逮捕、起訴、居留或定罪的港人。這些人士的配偶、子女與父母也能享有相同待遇。
美國國會眾議院12月7日通過《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將為受到政治壓迫的香港人士提供庇護。法案接下來將送交參議院等待表決,有可能在本屆國會議期結束前最後一刻在參眾兩院通過。 據美國之音報導,根據編號H.R.8428《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美國政府將為目前已持簽證在美國,但返回香港可能面臨政治迫害的香港人提供「臨時保護身份」(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法案還將加速處理為逃離政治迫害的香港居民赴美難民申請程序,並將此類別申請排除在美國每年整體難民接收人數限制之外。 此外,即使美國撤銷部分或全部香港的經貿特殊地位待遇,法案將在移民政策類別上將香港有別於中國大陸的移民申請。法案同時將推動國際合作,特別是鼓勵理念相近的盟國為受到北京壓迫的香港人提供庇護。 民主黨聯邦眾議員馬林諾夫斯基(Rep. Tom Malinowski, D-NJ)是這部法案的共同發起人之一。他在7日院會發言時表示,這是為受到迫害的香港人提供庇護是一項人道主義行動。「但實際上其意義遠遠超出人道主義行動。這是阻止中國破壞香港的最佳方式。」 在眾議院通過該項法案前,前香港眾志三子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近日被法院以「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被判處入獄7至13個半月,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詐欺罪不準保釋,還押至明年4月。 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首席共和黨成員麥考爾(Rep. Michael McCaul, R-TX)在致詞時提到這些打壓動作正是敦促美國儘快採取行動的催化劑。 儘管在眾議院成功過關,法案接下來還必須在聖誕節假期休會前,也就是12月18日之前獲得參議院表決通過,才能正式送交白宮等待總統簽署生效。 就目前參議院議程而言,法案要在趕在年底休會前獲得參議院通關,難度依然不小。 包括佛州參議員盧比奧、新澤西州參議員梅嫩德斯等多名兩党參議員表示會全力支持法案。
近期香港有多名抗爭者曾試圖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未果。為此,多個在美國的港人組織與移民律師呼籲港人莫效仿,表示這隻會使情況更加政治化,更難得到保護。 據美國之音報導,正在努力推動美國國會通過《2020年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案》(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 2020)的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表示,會儘力加強擴大現有法律基礎,協助有意到美國尋求政治庇護的香港抗爭者。 日前欲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者中,較受矚目的是香港前獨派學生組織「學生動源」的前召集人鍾翰林,他於10月27日被香港當局逮捕。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對事件予以譴責,並要求立即將他釋放,還有多個港人組織舉辦網上研討會跟進,與會講者一致認為闖美國領館尋求庇護的做法不可取。 香港民主委員會創辦人朱牧民說,美國政府目前對於如何處理向使領館尋求庇護者沒有明確的政策規範,這種做法只會使領館與所在國被拖入僵局,進而演變成政治角力事件,使局勢變得更加困難與敏感。 美利堅大學前法律學院教授黃真希望香港的抗爭者不要自我美化幻想,不要以為自己在影片中演繹英雄角色。 可在香港或美國以外的國家地區向聯合國申請難民資格 黃真解釋,根據美國現行政策,香港抗爭者可以在香港以外及美國以外的國家地區,向當地的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申請難民資格,再轉介至美國政府審核處理,成功批准後前往美國永久定居。 她續指,若抗爭者已身在美國,持有有效簽證,或在入境美國時,均可提出申請政治庇護。美國政府批准予否的主要考慮因素之一,在於申請人或其家人是否受過死亡恐嚇、監視,其資產擁有、接受教育、就業及人生自由的權利是否受到傷害。不過,前提是要使美國政府相信,並證明自己是受政治迫害者。 但知名度低的抗爭者如何使美國政府相信其為真正的受政治迫害者?對此,黃真認為,即使抗爭者不是經常在前線與香港警方對抗,而現今已身在美國,未曾被拘捕控告,只要對美國政府提出相同處境的香港受害者個案,也有機會被接納。 她解釋:「在這種情況下,你需要引伸一些處境相同的人士,如你一樣的,他們在香港發生了什麼的情況,香港政府對他們做了些什麼,使他們受到傷害。」 《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正在等待美國眾議院全院通過,該法案將擴大對逃避政治迫害的香港居民的保護範圍,讓在指定期限內已置身美國境內的香港居民可以合法居留和獲得工作許可,亦將建立登記香港居民身份的程序,加速辦理在美港人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綠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