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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一軍

秦城監獄裡的「終身監禁」後來人

本專欄的上篇文章里介紹了根據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在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後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三年的規定,於2015年6月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的周永康即使獲批保外就醫或假釋無望,刑滿出獄的時間從理論上講也可以早至2028年6月,有盼頭。 1989民運史上的”失蹤者” 我們知道,從當年江澤民把陳希同送進秦城開始,陸續又有陳良宇、薄熙來,郭伯雄、令計劃、孫正才、蘇榮等副國級官員先後被胡錦濤和習近平送進秦城。他們中只有陳希同和陳良宇兩人是獲判有期徒刑,其他都是無期。 陳希同被宣判有期徒刑16年的時間是1996年7月,2006年5月被保外就醫,住在秦城監獄裡的時間不滿8年。他是在保外就醫的7年後去世的,足見被保外就醫時並未病入膏肓。 需要多說一句,陳希同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是所謂「數罪併罰」。其主刑「貪污罪」的唯一依據是沒有把對外交往中收受的總價值55萬6千餘元的「貴重禮物」上交國家。 陳良宇是於2008年4月11日被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三項罪名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當時官媒的報道中特彆強調了一審判決書中那句「刑期至2025年7月25日止」,但進入秦城之後通過減刑,實際服刑時間只有14年便被釋放回家。 而被判無期的副國級官員里,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領刑時間是2013年9月,至今已在秦城監獄服刑11年;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郭伯雄和前全國政協副主席令計劃的領刑時間都是2016年7月,至今已在秦城監獄服刑8年;前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的領刑時間是2017年7月,至今已在秦城監獄裡服刑7年;前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的領刑時間是2018年6月,至今已在秦城監獄住滿6年。 一位前中共司法部官員透露,他在退休前曾獲准參觀過一次秦城監獄,並進入副國級官員的監區一探究竟。參觀後的最大感慨就是比想像中還要好的食宿和醫療保健條件,讓首長們在這裡頤養天年,絕對有利於長壽。所以他們中的大部分,無論是被判有期還是無期, 即使沒有假釋和「病保」的機會,也都能健健康康地活著出去。至於被判死緩者,只要未被附加終身監禁,理論上也只需要比被判無期徒刑者的坐監時間多上個七八年。 我們知道未來肯定是要到秦城報道的副國級領導人,截止目前還只有出生於1954年的魏鳳和與出生於1958年的李尚福這兩個前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都比周永康、郭伯雄、蘇榮和薄熙來年輕。如果也是在今年底至明年初被判無期徒刑的話,按13年計算,魏鳳和最早可以在84歲出獄,李尚福則可以在80歲出獄。 今年7月,筆者在本專欄發表了《有前輩之鑒 中共兩位前防長獲判無期的可能性最大》。文章的最後雖然說了「無論是李尚福還是魏鳳和,即使是被最終落實的受賄犯罪金額高達數億,軍事法院也至多以死緩伺候,在此前提下附加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可能性也是有的,而被直接砍頭的可能性等於零」,但如今在圍繞被判終身監禁官員做文章的過程中,又把過去中央政治局通過的軍紀委開除郭伯雄黨籍、軍籍的通報內容與如今對魏鳳和及李尚福的通報內容對比,才覺得魏、李二人獲判死緩甚至還被附加終身監禁的可能性應該是大於和郭伯雄一樣只被判無期的可能性。 當年對郭伯雄的通報中說他「……為他人謀取職務晉陞等方面利益,直接或通過家人收受賄賂,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涉嫌受賄犯罪,情節嚴重,影響惡劣」。 如今對魏鳳和的通報內容則是說他「身為黨和軍隊高級領導幹部,信仰坍塌、忠誠失節,其行為辜負黨中央、中央軍委信任重託,嚴重污染部隊政治生態,給黨的事業、國防和軍隊建設,以及高級領導幹部形象造成極大損害,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為惡劣,危害特別巨大「。 對李尚福的通報內容是說他「辜負黨中央、中央軍委信任重託,嚴重污染軍隊裝備領域政治生態和行業領域風氣,給黨的事業、國防和軍隊建設,以及高級領導幹部形象造成極大損害,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為惡劣,危害特別巨大「。 對比之後,不覺得魏鳳和與李尚福的罪孽要比郭伯雄深重得多嗎? 自習近平的反腐模式開啟後,中紀委開除貪官黨籍的通報內容中只要出現 「極大「、」極其「,以及」極為」、」特別「等字樣,就意味著這位被開除黨籍者面臨的司法處理結果很可能就是死緩附加終身監禁,只判死緩都是被」法外開恩「。本文後面要舉的傅政華等人的例子足以證明這一點。 由此說來,兩位前防長,特別是魏鳳和,確有可能成為中共政權第一個要在秦城監獄裡把牢底坐穿的黨和國家領導人。 目前秦城監獄裡在押的十八個被判處死緩附加終身監禁的中管幹部里,正省部級只有4個,前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前陝西省委書記趙正永、前司法部部長傅政華再加上一個日前才去報到的前貴州省委書記孫志剛。這個數字總有一天會增加,而筆者感興趣的是,目前正在中紀委留置所里接受審查或者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正省部級貪官里,有沒有被習近平認為不判終身監禁不足以立黨威的呢? 截止本文完稿,已經官宣落馬正在等待中紀委發落,以及中紀委已經發落完畢正在等待司法處理的正省部級領導人有:農業農村前部長唐仁健,國家體育總局前局長苟仲文、陝西省政協原主席韓勇,台盟中央原常務副主席李鉞鋒,湖南省政協前主席李微微,西藏自治區前黨委書記吳英傑、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齊同生,以及曾經擔任過司法部長的前江西省政協主席唐一軍。 我們知道,中共政權對它內部大小貪官的處理程序都是「先紀後法」,而中紀委宣布開除他們黨籍並移交司法的通報中,是不會透露他們事實上已經被查證落實的經濟犯罪金額的。也就是說,他們的經濟犯罪金額是和他們的被一審判決結果同時對外公布的。 那麼,從中紀委將黨內貪官開除黨籍、移送司法的通報細節中,是否可以分析出這些人日後被司法處理的大致結果呢? 先以本專欄前篇文章中介紹的18個被判死緩附加終身監禁的中管幹部們為例。 傅政華被定性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徇私枉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孫力軍被定性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甚至變本加厲,情節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 王力科和劉彥平一樣,都是被定性為「……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趙正永被定性為「……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典型,其行為嚴重污染破壞了陝西的政治生態和發展環境,性質特別嚴重,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孫德順則是被定性為「……系金融領域腐敗問題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數額特別巨大的典型,應予嚴肅處理」。 除了如上幾位,入住秦城監獄的其他被判處死緩附加終身監禁的中管幹部們,中紀委開除他們黨籍的通報中都只是使用標準定性,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上中紀委網站隨便輸入幾個近些年來陸續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的正、副省部級貪官的名字對比一下就會發現,他們中的大部分,包括和如上傅政華、孫力軍、王力科、趙正永等一樣被判死緩附加終身監禁的前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書記刑雲、前中國華電集團總經理雲公民、前央行副行長范一飛、前貴州省委書記孫志剛,以及去年7 月因為受賄金額只有區區3千多,不及孫志剛受賄額二十三分之一所以只被判了13年有期徒刑的前雲南省政協副主席黃毅,雖受賄金額已達1.48億但也只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前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董雲虎,上個月才被最高法院宣布逮捕,其受賄金額需要等到一審宣判才對會對外公布的前司法部長唐一軍,今年8月已經被提起公訴,目前處在一審開庭等待期的寧夏自治區政協前主席韓勇等,中紀委開除他們黨籍的通報中的定性表述完全相同。 也就是說,目前已被中紀委宣布開除黨籍等待司法處理的唐一軍等人,雖然中紀委開除他們黨籍的通報中只說他們的違紀違法行為「性質惡劣」,不說是「特別惡劣」;只說是「情節嚴重」不說是「特別嚴重」;只說是「影響惡劣」不說是「影響極壞」或「影響極其惡劣」,日後的司法處理結果照樣有可能是死緩甚至還附加終身監禁。 另外,中紀委對如上所有人等的通報內容中,全都有「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一句。日後對比一下對這些人的司法處理結果,就知道這個所謂的」巨額「,可能只是區區幾百萬,但也可能是幾個億到十數億。 如上列出的唐仁健、苟仲文、李微微,吳英傑、齊同生等正省部級貪官目前均處在被中紀委調查取證階段,放在日後文章中介紹和分析。至於李鉞鋒,日後專門介紹和分析如何在「黨外人士」中反腐的文章中會有涉及。下面只分析一下唐一軍。 和傅政華一樣也是司法部長出身的唐一軍日後被一審判決的結果,和傅政華及孫志剛一樣獲刑終身監禁,或者和董雲虎一樣只被判了無期的可能都有,和黃毅一樣只被輕判個十幾年有期徒刑的可能很小,就看他唐一軍將被法庭認定的受賄金額是多是少了。 本專欄今年8月23日刊登的《夜話中南海:許家印主席與孫志剛書記和唐一軍省長的故事》中就已經斷言「日後對唐一軍『雙開』的中紀委決定內容中,也會用『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形容之」。 果不其然,今年10月7日宣布開除唐一軍黨籍的通報中給唐一軍開列的犯罪內容是:「……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幫助親屬承攬金融業務;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和司法活動;家風不正,對配偶失管失教;毫無紀法觀念,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公司上市、職務提拔、案件處理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筆者把中紀委對唐一軍和孫志剛兩人的通報內容對比了一下,除去大致相同的內容,唐一軍首先是多了「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罪名。而孫志剛未曾犯下此罪。 今年4月初,大外宣《星島日報》刊登了《唐一軍落馬內幕︱任遼寧省長與恆大許家印關係密切 助控股盛京銀行留千億爛賬》一文,揭露唐一軍在寧波為官時即縱容家人干預工程,當地人對此意見很大。還有人稱,唐一軍妻子在幕後經商,性格十分強勢霸道。 而中紀委的通報中所說的「利用職權幫助親屬承攬金融業務;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證明了大外宣此前文章所言不虛。 也是在今年4月份,牆內網易刊登《30億大壞賬,貴州銀行被恆大坑慘了》一文。即使把這30億的壞賬都歸罪於當年親手把許家印「引進」貴州的孫志剛,也只是唐一軍「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導致的盛京銀行千億爛賬的零頭。而他們兩人各自從許家印那裡得到的回報數額應該也是不成比例。僅從這個角度推測,唐一軍本人及夥同親屬共同貪污受賄的金額應該是相當的巨大,即使沒有打破由孫志剛創下的8.13億元的正省部級領導人最高貪腐記錄,依然會有到秦城監獄裡陪同孫志剛把牢底坐穿的可能。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趙樂際突擊提拔唐一軍惹非議導致他二十大上招報應

本專欄的上篇文章《趙樂際為什麼會為對唐一軍的前老闆劉楓有求必應?》介紹了中共司法部的前部長唐一軍雖然是浙江出身,但坊間多認為他之前之所以能夠一度被快速提拔,並非曾經擔任浙江省委一把手的習近平的主導,而是趙樂際。因為唐一軍與趙樂際之間的牽線人,前浙江省政協主席劉楓與趙樂際父親之間曾經的「患難與共」,決定了趙樂際一朝權在手,報答自己當年的「劉叔叔」實屬必然。 不過呢,這個也是和習近平、趙樂際等人一樣的知青出身的唐一軍在中共政壇上一路走來,政治恩公肯定不止劉楓和趙樂際兩人。 不妨先從這個唐一軍的早期經歷說起。 祖籍是山東莒縣的唐一軍生於1961年3月,16歲入下鄉插隊,說明他當年應該只是初中畢業或者高中只讀了一年。我們無從查證這個唐一軍的父輩,但唐一軍本人從1977年7月至1980年10月的三年多時間裡,能夠先後輾轉三個分屬不同縣份的公社裡「參加勞動」,然後又於1980年10月被直接「招干」,「官」至浙江麗水地委黨校的資料員,就足能說明他的父輩在當地還是頗有「走後門」之實力的。再從其原籍是山東莒縣分析,他的父輩十有八九是中共建國之初的「南下幹部」,日後在當地(最可能是當時的麗水地委)已經有了一定的官位。 不過呢,相比於習近平和趙樂際等當年的「插隊知青」們,青少年時代的唐一軍似乎是胸無大志,至少是沒有「積極要求進步」,所以居然拖到了1985年10月,都已經24歲半了才遲遲加入中共。 1984年,當時還沒有入黨的唐一軍居然能夠進入浙江省委黨校的「理論本科班」,入班之後一年就被入黨。可笑的是,這個所謂的「本科理論班」學制卻只有兩年,而且「班」里還細分「專業」,唐一軍就讀的是「政治經濟學專業」。而唐一軍的這一早期「學歷」,似乎也能說明他的父輩在當地的「門子」挺硬。 至於他的後期「學歷」,當然是「研究生」—-必須的。不過,那只是黨校研究生,而且還是「函授」研究生。 當然,與同時期、同級別的中共非外事系統的官員們相比,唐一軍的「學歷」也有其「亮點」。他日後被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任命「為司法部長的當天,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即發布新任司法部長簡歷,應該是最詳細的一份。其中說他擔任浙江省舟山市委常委、秘書長期間,於2001年4月至2001年10月進入浙江省領導幹部經濟管理研究班學習並赴美國培訓。關鍵是這句 「並赴美國培訓」。此其一。 其二,他在任浙江省紀委常委、秘書長期間,於2004年10月至2005年1月參加中組部組織的「英語強化班」學習。 毫無疑問,既然是「強化班」,那麼就說明當時的唐一軍已經有了一定的英語基礎。就這一點,肯定是比當今聖上習近平和趙樂等 「國際化」了許多。 唐一軍的官方簡歷中說他1986年7月「本科」畢業後便進入浙江省委系統,從省委宣傳部理論處(普通)幹事起任,經歷了副主任幹事(副科級)、主任幹事(正科級),然後就是1991年7月調進浙江省委辦公廳,陸續升任副處級秘書、正處級秘書。因為他當時的具體工作是省委副書記劉楓的專職秘書,而副省部級的秘書能夠享受的最高組織待遇也就是正處級。 期間,被唐一軍專職服務的政治主子劉楓因為很快就要從省委副書記兼省政協主席位置上告別省委常委會,改為專職政協主席,於是便把唐一軍平級調至「基層」,出任浙江省舟山市委秘書長,兩個月之後就被宣布為浙江省舟山市委常委兼秘書長,官至副(地)廳級。 在此位置上完成 「赴美國培訓」的半年之後,唐一軍被調回省委,出任省紀委秘書長,具體時間是2002年4月。兩個月之後又被宣布為省紀委常委、秘書長。不過從組織級別上講,這次的職務變動雖然是從基層再進省委,但還是應該是屬於平調。也就是說,在習近平2002年10月從福建省長職務上調入浙江並短暫由省長過渡到省委書記職務時,唐一軍還是上任才幾個月的副廳級的省紀委常委、秘書長。 接下來,這個唐一軍能有機會進入中組部的「英語強化班」受訓,不一定是省委書記習近平親自挑選的,但他在中組部 「英語強化班」結業的四個月後即被升任正(地)廳級的寧波市委副書記兼市紀委書記,肯定是省委書記習近平親自拍板的。 唐一軍到寧波任職的開始時間是2005年5月,先是以市委副書記兼任市紀委書記,2010年4月開始又轉兼市政法委書記至2011年2月。這近6年的時間裡,浙江的省委書記2007年3月由習近平換成趙洪柱,趙洪柱擔任這一職務期間,由他任命過的寧波市委書記是由當時的省委常委兼省政法委書記和省公安廳長的王輝忠。王輝忠主政寧波期間,省委和中組部至少是當時還沒有考慮過讓唐一軍出任寧波市委書記或者市長這兩個實權職務,但同時又因為他唐一軍在市委副職的位置上已經足夠「元老」,這才給了他一次安慰性的提升,於2011年2月安排他離開市委常委會,同時出任市政協主席。雖說被認為是「年富力強便退居二線」,但畢竟是官至副省部級了。所以他在擔任這一職務期間,還曾進過為期兩個月的中央黨校省部級領導幹部進修班學習。 唐一軍正式「辭去」寧波市政協主席的時間是2016年8月27日,這個職務的繼任者是比唐一軍年長5歲,由時任中共杭州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位置上「升居二線」的楊戌標。 不過呢,在正式「辭去」寧波市政協主席職務的三個多月之前,他唐一軍已經於當年5月5日被中組部和浙江省委先行任命為浙江省寧波市委副書記、代市長,繼而又於2016年8月23日,也就是他「辭去」政協職務的前4天,又被宣布任命為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同時兼代市長。 這一任命發出當天,立刻引起中國內地媒體的強烈關注,紛紛以《政協主席代市長再任書記 罕見一身挑三職》這樣的標題亮瞎讀者眼球。 「長安街知事」當時發出的權威解釋說:寧波是副省級城市,四套班子(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協)「一把手」都是副部,唐一軍的任職雖是平級變動,亦很罕見。由於政協主席職務需要在政協全體大會上完成交替,因此唐一軍現在暫時集省委常委、市委書記、代市長、市政協主席四職於一身。 在唐一軍「重返一線」之前的那幾年時間裡,市委一把手先是於2013年4月由王輝忠換成比唐一軍年長4歲,由寧波市長就地升任的劉奇。2016年2月29,劉奇被中組部宣布調任江西省委副書記(候任代省長、省長)。從此寧波市委書記職務居然被空缺,直到半年後唐一軍被任命。 而就在劉奇離開寧波市委書記職務的半個月之後,此前於2013年5月從浙江省副省長位置上「下放」接替劉奇寧波市長職務的盧子躍在2016年3月16日突然被中紀委官宣「落馬」,其罪名一大堆,包括中共一般貪官所共有的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嚴重違反組織紀律,欺騙組織,在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錢色交易等,也有稍顯另類的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以及長期搞迷信活動,在民主推薦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還有就是「為謀求職務提拔送給他人財物」。至於這個或者這些「他人」都是誰,筆者至今未核查出個結果。 日後,這個盧市長被在珠海市異地審判,以金額達1.47億餘元的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盧子躍被宣布「落馬」後,寧波市長位置也一度被空缺,直到當年5月5日唐一軍被宣布「代理」。 唐一軍先「代理」市長,後馬上就又被宣布為市委書記的次日,「長安街知事」的評論特彆強調「唐一軍在寧波工作了11年,2005年他到寧波上任時,就已經是正廳級幹部。2011年,他50歲,成為『年輕』的市政協主席。此外,他還曾有一個特殊的身份:紀檢幹部。2002年至2005年,他當了3年的省紀委常委、秘書長,轉任寧波後,又以市委副書記的身份兼任紀委書記5年,是一位地地道道的老紀檢。」 接掌了寧波市的黨政大權之後,寧波人都相信唐一軍總會在寧波多呆上一陣子,沒成想上面根本沒從寧波當地黨政工作的延續性考慮,先是於唐一軍上任寧波市委書記的半年之後,即宣布他為浙江省委副書記兼寧波市委書記,等於是宣布了唐一軍寧波市委書記的兼職不會長久。時間又過了半年, 2017年10月唐一軍被安排為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的當月,即被宣布調離浙江,高就兼任代省長的遼寧省委副書記。繼而就是正式的省長。 如此說來,本來已經進入「二線」崗位的唐一軍,從重返一線擔任副省級城市的代市長、市委書記和省委副書記兼市委書記,再到被異地提拔為省長,歷時只有一年零兩個月。如此騷操作,肯定不是當時的江浙省委力所能為,而當時在習近平手下負責操盤十八大「兩委」名單的制定和與此同時的各省、部換屆的「中央有關部門」第一負責人就是趙樂際。所以,唐一軍在共產黨仕途上的最關鍵一步,起決定作用的應該就是趙樂際。而唐一軍在步入中共政壇之後從年齡角度講是最寶貴的幾年裡都是在貼身伺候的劉楓,因為是我們上篇文章中詳細介紹過的趙樂際當年的「劉叔叔」,毫無疑問是最重要的引薦人。 眾所周知,隨著2022年10月中共十九大的閉幕,趙樂際晉陞了政治局常委兼中紀委書記,他的中組部長職務便交給了習近平當年在清華大學「求學」時期同住了四年時間的「上鋪兄弟」陳希。不過,在向陳希交接之前,唐一軍的進一步職務安排,應該是在趙樂際主持中央組織工作的十九大召開之前,也就是先安排唐一軍擔任一段時間的地方行政首長的同時,就已經為他設計好了的下一步。 本專欄的前一篇文章《中共司法部先後有過的五個”污點部長”》中已經介紹了在唐一軍之前擔任過司法部長職務者,第四個出問題的是中共司法部第11任部長傅政華,上任時間是2018年3月19日,被免去部長職務並退居二線的時間是2020年4月29日,在位時間兩年零41天。 比唐一軍年長6歲的傅政華出生於1955年3月13日,十九大召開時以公安部正部級常務副部長身份「當選」中央委員,時年62歲零7個月。 2018年3月,已年滿63歲的傅政華被「決定」接替只當了一年司法部長就晉陞最高檢察長的張軍的司法部長職務。而事先在做這一「決定」之前,在習近平領導下具體操盤十九大人事的趙樂際應該是已經為唐一軍考慮好了接班傅政華司法部長的兩年之後。 如果說十九大召開之前只是讓唐一軍在寧波代市長和寧波市委書記,以及浙江省委副書記兼寧波市委書記的崗位上僅僅過渡了14個月時間,實在是對寧波當地黨委工作的延續性不負責任,那麼讓唐一軍在遼寧省長位置上只過渡了兩年半不到,同樣也是對遼寧省的政府工作不負責任。而事後回想起來,先前中央組織部長先後把寧波代市長、寧波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副書記兼寧波市委書記,以及遼寧省長的重要工作崗位都當成迅速提升並委以國務院要職的唐一軍的政治踏板,無疑會引發當地黨政官員們的強烈不滿。再加上唐一軍無論是在寧波當地還是在遼寧當地雖然任職時間長短不一,但卻都是貽害無窮—-主要是引導、縱容許家印和他的「集團」在當地的「資本無序擴張」,導致當地房地產以及金融行業積重難返……。而這很可能就是在2022年10月召開的中共二十大上唐一軍落選中央委員的重要原因。 據新華社的相關報道:「(中共二十大)大會期間,各代表團以差額選舉方式對「兩委」人選進行預選。提名二十屆中央委員候選人222名,差額17名,當選205名,差額比例為8.3%…….。」 筆者相信唐一軍是這被差額下去的17人之一,而不是事先根本沒有被提名。完成本文前,筆者再次核對了中共二十大主席團名單,證實了唐一軍名列其中。上屆的中央候補委員能夠進入本屆大會主席團名單的適齡者(時年63歲及以下),而且還是在位的部委一把手,其大名應該是同時也出現在本屆中央委員的「候選人預備人選建議名單」中的。 試想,在二十大各代表團醞釀中委預選名單的過程中,只要是從浙江和遼寧兩個代表人數眾多的代表團里大量跑票, 他唐一軍進入被「差額」的百分之八點三就是肯定的了。 全文轉自由亞洲電台

誰是前司法部長傅政華長期結交的「政治騙子」

中國前司法部長傅政華已入獄近兩年,但好像這位被以刑事罪判刑的高官「政治影響力」還在,中共黨媒再次將其拉出來示眾,稱其「長期結交政治騙子」,政治騙子是誰,面目不清。有多少?數目不詳。是否有人還身居高位?黨媒對此緘默。 傅政華早已於2022年被以「受賄」等刑事罪名判處死緩,且「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當年他落馬時起因於犯了政治大忌,根據中紀委的指控,他被指有「政治野心」,但被判刑時所有「政治罪名」不翼而飛。不過,北京當局至今沒有忘記這位被民間稱之為「頭號酷吏」的傅政華,中共中央黨校機關報『學習時報』日前發表文章指傅政華「長期結交政治騙子」,造成惡劣影響。 文章題名「堅決剷除『政治騙子』生存土壤」,文章稱,近年來,在中共中央紀委、中國國家監委發布的被查處官員通報中,「政治騙子」的表述多次出現,中共中央正加大力度打擊結交、充當「政治騙子」的問題,要求堅決剷除「政治騙子」土壤。 雖然傅政華以刑事罪判刑,對其「政治作為」閉口不提,但是這篇文章卻搬出了2022年3月中紀委給傅政華定的真實罪名:「完全背棄理想信念,在重大問題上弄虛作假、欺瞞中央,危害黨的集中統一;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長期結交多名『政治騙子』,造成惡劣影響等」。 從中紀委指責傅政華的罪名「欺瞞中央」、「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來看,似乎與要求所有高官忠於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的「兩個擁護」有關。 傅政華當年倒台時,曾被列為前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的「政治團伙」一案的主要成員,但是所謂「政治團伙」語焉不詳,有分析指,這是一個整治高官的「兜兜罪」,只要高官們私底下靠近,就有被指為「結幫拉派」,搞「團團伙伙」的危險。習近平上台後,最擔心的就是高官們私下通信息,尤其對他視為「國之重器」的「刀把子」機構,比如司法部,政法委、公安部等等的高官,更擔心他們有「不測之心」,這些都與習近平對自己的個人安全有著高度擔心有重大關係。 政法系統為此倒台的官員不少,僅司法部長已經有三位,唐一軍,是最新倒台的,他是在傅政華倒台時接替其司法部長的最新一位。唐一軍現在處於「被調查」階段,真正的罪名尚不清楚,不知是不是也上了「政治騙子」的當? 中共黨校的這篇文章多少描繪了一些「政治騙子」的特徵:他們往往身份普通,卻能借各種政治偽裝、通過五花八門的騙術,展示政治資源,騙取黨員幹部信任。這些人有的設計虛假身份,冒充或虛構領導幹部及其親屬、朋友、身邊工作人員,或者有特殊背景的專家教授、學者智囊、『大師』等等。 文章最後還是援引習近平的講話發出警告,不要「拉幫結派、搞團團伙伙」,要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觀察人士指出,習近平十年反腐,清除了大批高官,但是被指貪官的高幹們仍然源源不斷,這到底是什麼原因?為什麼「貪官們」在沒有落馬前一個個都被視為「黨的優秀人才」,有的一步一步提拔,有的火箭般上升,難道黨的最高層一次一次被他們蒙蔽了眼睛? 二十大後習近平親自拔擢的秦剛和李尚福就是最好的例子。他們突然完蛋了,然後找出一大堆貪腐的理由,再加上一個上了政治騙子的當等等,很缺乏說服力。 到底誰是政治騙子,為什麼習近平時代會有那麼多政治騙子,這恐怕才是最實質性的應該思考的問題。

日經:唐一軍被查反映房地產危機波及習近平核心圈

江西省政協主席、前司法部長唐一軍日前突然被中紀委調查,引起許多猜測,被指可能與恆大爆雷有關。日經亞洲最新報道指唐一軍被認為是浙江派系有影響力人物,他被查反映房市危機已波及習近平的核心圈子。 浙江派是習近平主政浙江時形成的派系,也稱「之江新軍」。這一派系的典型代表包括現在擔任總理的李強,政治局常委蔡奇等人。因為這層關係,中紀委4月2日宣布唐一軍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時,曾讓許多人感到驚訝。 財新網四月初報道指唐一軍捲入中國恆大集團爆雷事件,在他任遼寧省長期間,恆大集團與遼寧合作密切,拿下很多房地產項目,並取得盛京銀行控股權,該銀行後來出現超過千億元人民幣爛帳。 日經亞洲11日刊出日經新聞社論撰稿人中澤克二文章,分析認為唐一軍被查事件可看出中國正在加深的房地產危機,而這一危機正影響習近平的政治派系。 唐一軍在浙江工作長達40年。2002年,習近平主政浙江時,唐擔任浙江省紀委常委、秘書長。2016年起,只用了短短四年,他就從寧波市委書記一路攀升到司法部長。日經報道認為唐一軍是浙江派系具影響力的人馬,沒有人會懷疑他與習近平的密切關係。 報道說,很多浙江派系人馬被習近平拔擢到中央或黨的要職,但隨著習近平沒有退下來的跡象,一些觀察家認為習意識到浙江派系成員太多,沒有可能將他們都安排到重要崗位,已開始減少派系規模。隨著習近平集中權力,有意義的職位也逐漸減少。 分析認為,習近平十年反腐清除政敵,當大部分或全部對手 都被消滅了,派系內部出現鬥爭也不足為奇。浙江派系成員現在也不敢鬆懈。 報道指出,現在的問題在於唐一軍的調查是否會擴大到他擔任遼寧省省長期間的房地產和地方銀行問題之外,如果是這樣,這次反腐行動可能顯示中國全國各地的房地產和金融部門問題。 不過,唐一軍事件背後的真相不大可能公開,就像已落馬數月的前外長秦剛、前國防部長李尚福一樣,當局沒有公布詳情。

恆大「許家印」咬出了唐一軍

4月2日下午,中共宣布系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中共前司法部長、江西省政協主席唐一軍被查的消息。他是被中紀委的人從會議上直接帶去北京,據悉原因是他被「恆大咬出」了。 當時唐一軍正在江西省政協開內部會議,被告知有電話找他。他出了會場,不料等他的「電話」是中紀委辦案人員。唐一軍就直接被帶去了北京,東西都還留在會場沒收拾。 唐一軍,1977年7月參加工作,早年在浙江任職長達40年,2017年10月,當選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同月轉任遼寧省委副書記,2018年,又任遼寧省政府省長,當選為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2020年4月,出任司法部部長,後又任司法部黨組書記。 知情人爆料稱,唐一軍的問題,主要發生在遼寧期間。 唐與恆大的關係 2019年6月15日,瀋陽市政府與恆大集團在瀋陽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時任省委副書記、省長唐一軍會見恆大集團董事局主席許家印,並共同出席簽約儀式。 據報道,唐一軍主政遼寧期間,與許家印和恆大關係密切,期間,恆大大舉在遼寧投資房地產項目,還拿下全國第九大、東北地區最大的城商行盛京銀行的控股權,並派駐一眾高管控制了盛京銀行,又大舉在遼寧投資房地產項目。有看法認為,這些都得益於唐一軍的幫助。 然而唐一軍卻沒有對盛京銀行及其控股股東「恆大系」的監管,導致恆大在盛京銀行暢通無阻,造成巨額壞帳。 2021年,監管部門查實,盛京銀行向恆大集團的輸血資金逾千億元人民幣。該年中,恆大債務危機爆發後,瀋陽國企不得不接盤並重組盛京銀行。遼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遼寧資產)買下盛京銀行1,837億元的風險資產。這1,837億元爛賬(其中本金壞帳1,544億元,應收利息壞帳293億元)。其中大多數不良貸款都直接流向了恆大集團。 陸媒還報導,在唐一軍主政期間,遼寧還處置了另一家高風險銀行錦州銀行。2018年底,錦州銀行總資產8,000多億元,表內外壞帳高達3,000億元。 業內人士猜測,盛京銀行、遼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錦州銀行肯定極憤怒的指責唐失責失職,並可能遞交了一些他們所掌握的關於唐的問題的證據。在查到兩家銀行問題時,許家印也許把與唐一軍的交往過程及利益輸送問題交待了出來。唐的權錢交易細節引得公憤。

前司法部長唐一軍突被查 習親信內鬥加劇?

江西省政協主席唐一軍被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而調查,之所以引起關注,一則被視之為中國「一號酷吏」傅政華被免去司法部部長職務後,唐一軍隨即被委之以重任,「奉調進京」取代傅,但一路躍升到中共二十大後嘎然而止,不明就裡;二則唐一軍起家於浙江,與習近平的浙江幫「之江新軍」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此刻忽然被查,是否是親信內鬥加劇的信號? 這件事,提出一個耐人尋味的問題,被黨中央委託肅清司法部前任餘毒而出任司法部長的唐一軍也落馬了,加上他的前任傅政華,再前任吳愛英,可以說司法部長,替習近平掌管「刀把子」之一的要職,成了「高危職務」;同時引起質疑的是,「掌管玉璽」的司法部長屢屢落馬,這是什麼問題呢? 星島日報4月1日報道,中國司法部自2月1日起發出的律師證書,將不再由部長簽名。理由是先前有律師抱怨,他們的律師證有吳愛英和傅政華的簽名,突然覺得「髒了」。有網友評論,現在再加上一個唐一軍,感覺司法部就一直掌握在犯罪分子手中。 2020年4月,傅政華被免去司法部長職務,到全國政協任職,其實已奏響落馬的先聲。隨即,唐一軍繼任部長。2021年10月2日,他的前任被查,唐一軍表態:司法部黨組堅決擁護、堅決支持中央決定。 2022年3月31日,傅政華被「雙開」,唐一軍次日主持召開司法部黨組擴大會議,表態要「徹底肅清流毒影響,堅決清除政治隱患」,要「重點清查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兩面人』『兩面派』」。 唐一軍還要求擴大清查力度,「堅決肅清周永康、孫力軍、傅政華等流毒影響,凈化政治生態」,應該說,唐一軍所做的,正是習近平總書記所要求的,他所用的這一套「清除流毒」的用語,也直接引自習近平的講話。 2022年6月,唐一軍召開黨組會議,要求領導「帶頭廉潔自律」,「要嚴格遵守黨的各項紀律規矩,牢記紅線不可逾越、底線不可觸碰,管好身邊人身邊事,堂堂正正幹事,清清白白做人。」 這些都是按照習近平要求的在做:對黨忠誠,不能做兩面人,清清白白做人,何其冠冕堂皇?不過,幾個月之後的2023年一月,唐一軍成為江西省政協主席,被認為是「明升暗降」。 唐一軍究竟如何涉嫌「嚴重違法違紀」,從他擔任司法部長以來的表現看不出一絲蹤跡,至少表面上「中規中矩」,不斷緊跟習主席的步伐。那麼,是否應該再往前追溯,他在後來被稱之為屬於習近平的浙江派「之江新軍」壯大時期,出了什麼事? 唐一軍在浙江工作長達40年。2002年,習近平主政浙江時,他擔任浙江省紀委常委、秘書長。2016年起,只用了短短四年,就從寧波市委書記一路攀升到司法部長,看起來仕途平坦,還會高升,結果二十大沒有進入中央委員會,2023年1月突然從司法部長調任江西省政協黨組書記兼主席。 應該說,二十大之前,習近平對其2002年起擔任浙江省委書記時期培植髮展壯大 的「之家新軍」是有深度信任的,因此,升遷很快。「之江新軍」最典型的代表是蔡奇,十八大尚非中央委員,十九大躍升政治局委員,二十大成為常委;而李強在習近平主政浙江時從溫州市委副書記起步,不足兩年升為省委常委,二十大成為常委,國務院總理;還有現任天津市委書記的陳敏爾,也是很快進入了政治局;還有另一位之江新軍的主要成員黃坤民,曾擔任中宣部部長,現在是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 不過,一些政治觀察人士認為,習近平排除異己,二十大實現第三任,政治局被親信全盤佔領,現在統統是「習家軍」了,一度被看好入常的陳敏爾似乎邊緣化了,而唐一軍, 竟成為二十大之後首位「空降」地方擔任省級政協領導的部長。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引起多種猜測。 有個道理很簡單,在黨中央全部成了習近平的親信之後,今後的內鬥也只能是親信之間的內鬥了。時評人蔡慎坤認為,唐一軍此時被查說明李希抓到了他的什麼把柄,不然浙江幫應該放他一馬,畢竟他是浙江幫重要成員。他還分析:「二十大之前,主要的打擊對象是江、胡人馬,二十大之後,就是浙江幫和福建幫相互內鬥,習近賓士下,派系鬥爭只會越來越激烈。」

中國連續三任司法部長均被查 「司法部長」成中國高危官職

中國最新一波”打虎”行動引起各界關注。被中紀委調查的江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唐一軍,曾接替傅政華擔任司法部部長,也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任浙江省委書記時曾擔任省紀委常委。有紀委和司法部經驗的正部級官員被查,對中國依法治國會帶來怎樣的影響?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周二(4月2日)公布,前司法部部長、現任江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唐一軍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審查和監察調查。唐一軍在2020年接替因涉及前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案落馬的傅政華,出任司法部部長。唐一軍上任前,在浙江工作40年,曾擔任省委宣傳部職務,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任浙江省委書記時,唐一軍同期擔任省紀委常委和秘書長,因此被形容是「之江新軍」的一員。 唐一軍被查的消息引起各界關注,中國多家媒體均有報道。財新網表示,唐一軍是今年第2名被查的正省部級官員。中國網表示,唐一軍是兩會後被查的第8虎,也是今年以來被查的第17名中管幹部。 唐一軍被查非派系權斗 突顯專政下當權者可隨時犠牲任何人 澳大利亞悉尼科技大學教授馮崇義表示,中國近期被查的官員,主要來自軍隊、金融和政法系統,一般被視為是內部權斗。新任領導要鞏固實力,先把前任勢力清除,但唐一軍在司法部的時間不長,其後被調到地方,同時,也被外界形容是習近平提拔的人。他被整頓反映是習近平展示自己有動任何人的最高權力。 馮崇義說:「原來是清除不同派系的人馬,現在是已經清除到原來就是他提拔的人。一段時間以後,看了又不順眼、忠誠不夠,也會被清理, 這就是極權專制。一旦最高領導人掌握了生殺予奪之權之後,他就會不斷的用這種清洗,造很多冤魂野鬼,因為他有很強的震懾作用。習近平經常朝令夕改,官員揣摩也揣摩不準。像唐一軍這類就是執行不力,那麼他(習近平)現在要拿出來,殺雞儆猴,以懲罰那些不作為和不積極的人。」 連續三任前司法部長被查 網民嘲司法部部長是最高危官職 唐一軍與吳愛英和傅政華,先後3任的前司法部部長均被調查,成為微博熱搜,多名律師在微博展示有他們簽名的職業資格證書,批評他們的簽名讓無數法律從業者的證書被沾污。也有網民嘲諷,司法部部長是中國的高危官職。 流亡的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表示,連續三任的前司法部部長被查,不僅顯示中國官場的貪腐問題嚴重,也突顯中國沒有可能依法治國。 吳紹平說:「這是一個非常大的一個笑話和諷刺。這些部長本身應該最懂法,但居然是一個大貪官,視法理為無物,前仆後繼地倒下。像這樣的人可以坐在這樣的一個位置上,靠這些人在掌管中國的司法,你想一想,中國的法治,怎麼能夠看到希望呢?怎麼可能建設成一個法治國家?這證明了中共所謂的依法治國,所謂的建設法治國家是虛假的,所謂的法治是一個假法治。」 吳紹平表示,從吳愛英開始,司法部已通過律師管理辦法等多種手法,加強對律師執業資格的管控,剝削人權律師的工作空間。傅政華更是「709大抓捕」的始作俑者。唐一軍也加強對監獄的管控。在他們任下,司法部已徹底變成政治工具。 吳紹平說:「司法部的確是中共的一個打手,他只是中共用來監控,尤其是打壓律師的一個工具而已,是中共的一個獨裁的一個工具。原來是公檢法,現在在後面大家都加上司法部門了,也跟中共的這些暴力機構承擔相同的任務,成為中共社會進行全面管控和鎮壓的工具而已。」 吳紹平表示,雖然司法部已取消律師執業證有部長簽名的安排,但以外行人管內行人,甚至以貪官管律師,這種做法不改,也是對法律工作者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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