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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法院

台立法院決議要求解除赴陸限團令

台灣立法院16日決議通過「在維護我方安全、增進兩岸和平穩定發展,解除人民組團赴大陸觀光之限制,並優先開放大陸觀光客循小三通赴金馬澎等三離島縣旅遊觀光」的決議。 大陸委員會16日晚間發布書面回應表示,重啟兩岸雙向對等的觀光旅遊,是政府的既定政策。政府在去年8月24日公布開放兩岸團體旅遊規劃,同年9月底,已作好所有準備,只要陸方開放陸客,旅行社送件申請就可以落實。 陸委會強調,從政策或實際執行面來看,「恢復兩岸觀光交流的障礙在陸方」。台灣持續展現善意,從未限制台灣民眾赴陸自由行;在旅行社組團赴陸方面,行政院已於今年5月30日公布6月1日前規劃的團體,可繼續執行,未來並將滾動檢討,自今年3月至6月已有約12萬人次赴陸。 陸委會指出,陸方自2019年8月1日起停止陸客來台個人旅遊,在團體旅遊部分,中國大陸文旅部自去年1月迄今,已開放大陸組團社可組團前往138個國家及港澳出境旅遊,但台灣未列入開放名單;今年4月28日文旅部以附條件的方式,恢復福建居民赴台團隊旅遊,但陸方迄今無1人、1團來台旅遊。 有關小三通旅遊,陸委會表示,中國大陸文旅部今年4月28日公布的內容,僅率先恢復福建居民到馬祖旅遊,未開放到金門旅遊,陸客至金門旅遊的障礙是在陸方。 有關福州市旅遊協會擬率團赴馬祖踩線,台灣已核准,並協助該團於今年6月29日至7月1日完成踩線。 陸委會說明,對立法院的決議,予以尊重。政府仍將視兩岸互動情況滾動檢討現行政策,以確保國家整體利益,並呼籲陸方相向而行,推動兩岸雙向對等健康有序的觀光交流。

李濠仲專欄:「紐約青鳥」反襯了中國囚籠

6月4日,終年人聲鼎沸、車水馬龍的紐約時報廣場(Times Square),一則秀有「Stand Strong WITH TAIWAN」字樣的廣告出現在它知名的分岔路大樓看板。廣告緣由,是為呼應前不久在台灣青島東路抗議國會擴權的民眾集會,而有海外僑民自行集資募款,設計出了這段30秒的台灣意象動畫(24小時間隔播放)。不過,基於宣傳地點(繁華的商業區)、廣告屬性(正面氛圍),使得這支廣告的目的,到頭來並不在批判自己的政治對立面,更大成分,卻是以「站在世界十字路口」的姿態,對台灣那些身處第一線關切國政的民眾做出迴響。 當天活動聚集了數百名紐約老中青三個世代台僑,其中不難撇見和前不久「BIG電影」紐約首映及「灣聲樂團」紐約首演的同一面孔,更不乏名符其實「公媽應援」的祖父母級老僑。如此,這樣的迴響,自然也帶有基於特殊處境下的「台式鄉愁」,也就是「紐約青鳥」(之後還有其他國家城市、國家響應,地理名稱應該會再增加)廣告上架行動,終究在呈現民主、自由台灣的真實存在,今天抗議國會擴權也許是這場海外發聲的觸媒,但「台式鄉愁」本身向來並不具政黨壟斷性,6月4日時報廣場上那些「熟面孔」,多有十年前無黨的柯文哲、後來創辦時代力量的黃國昌支持者,那時他們不也一樣不計回報為柯、黃出錢出力、熱情款待,只是十年一覺,才發現道不同不相為謀罷了。 另外,「Stand Strong WITH TAIWAN」上架的時間點在6月4日,因「六四天安門事件」35周年之故,難免讓人別有政治聯想。事實上,在這之前,中國海外民運團體(民主派)不是沒有相關紀念活動(每年例行),例如華人群聚的紐約法拉盛(中國移民占多數),6月2日就有一場紀念天安門廣場大屠殺集會,只是當天除了有中僑參與紀念,另也有一幫中共支持者在周邊鬧場,他們除了反嗆高喊「共產黨萬歲」,因為眼見有台灣人也出現在紀念六四活動上,竟向其連番斥喝「滾回台灣」,畫面頗為「肅殺」。 相較於6月4日時報廣場「Stand Strong WITH TAIWAN」廣告上架活動(之前台僑、學生透過網路串連,號召前往打卡),儘管它的動能始於台灣內部激烈的政治爭鬥,惟它的目的在鼓舞各地台灣志同道合者,而非藉由外在舞台批判內部反方,氣氛上也就呈現了一片歡欣祥和。不過,海外台僑之所以能對支援台灣這般「樂此不疲」,長期以來,當然也建立在兩個關鍵基礎,一是「意見表達自由」,一是「經濟自由」。 前者,走過黑名單時代,台灣早沒有「自己海外行為連累國內家人」的風險,但那些在法拉盛舉布條聲援六四的中國移民,膽敢站出來,幾乎就已不指望回祖國和家人團聚。台僑是對台灣政治持續抱有期待而參與海外政治活動,但有多少盼望中國民主化的中僑,是以坐等奇蹟的心情在面對中共做最後一搏。其次,這次紐約時報廣場廣告集資,三小時在上千人贊助下達標(約8萬美金),同時代表了海外台灣人對家鄉政局的高度關注,另方面也說明了出門在外,向來都是台僑對台灣政客予以財力支援(例如幫忙募款),而非台灣政黨或政客為之贊助反饋。台僑的「經濟自由」,很大程度便決定了他們海外政治表態的自主性,這點,更是那些經常受控於中國外交單位的「海外小(老)粉紅」從未曾享受過的特權。 看待「紐約青鳥」的視角,儘管無以迴避它就是一場台灣國內政治喧嘩的海外延伸,卻也因為「六四」這樣的時間點,它再額外反襯了許多中國人儘管早已移居美國,也未必就能完全掙脫中國的囚籠。最後,藉由這樣的活動,其實也愈加顯現所謂「台灣意識」並不全然就是政黨意識,或者一定和個人血緣出身有關,而是長期作為一個被(中國)壓迫的群體,終究養成了某種心靈狀態,即自知必須加倍努力才能被世界重視,尤其才能得到公平競爭(國際上)的機會。紐約時報廣場的看板是對所有人開放,烏克蘭遭俄羅斯入侵期間,時報廣場也曾出現許多支持烏克蘭的意象廣告,背後出資者則多仰賴美國在地富豪慷慨義助(包括UBER,還有多個非營利組織),廣告商畢竟在商言商,資本帶來了話語權,這也是關於「紐約青鳥」的另一段闡釋說明。 ※作者為《上報》主筆。全文轉自上報

台灣「國會改革」為何惹怒抗議者? 四大爭議一次釐清

台灣在野黨合作推出的「國會改革」相關修法,歷經三天三夜的表決大戰,截至24日深夜,已完成其中大多數法條的「二讀」立法程序,但在議場外,抗議人士怒批本次修法是讓立法權無限擴權,侵害台灣民主制度的「黑箱立法」,美國之音為您整理出四大爭點,了解抗議群眾遭惹怒的原因。 截至5月24日深夜,台灣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休息散會這一刻,包括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罰款和立院調查權等大多數國會職權相關修法,皆已完成二讀,剩餘14個條文,預計28日續審。值得關注的是,在台灣立法程序中,院會二讀被認為是最關鍵的一步,因為接下來的三讀,只做文字修正、全案表決,通過後就會咨請總統公布實施。 換言之,引爆幾個月來台灣社會爭議的「國會擴權」多數法條,已塵埃落定,但留給朝野政黨甚至整個社會的爭議,卻才剛開始,究竟本次修法中,那些問題最具爭議? 藐視國會罪 立院無限擴權? 已二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改法條中,規定未來被質詢者,除國防、外交等機密敏感事項之外,不得任意缺席、拒答或拒絕提供相關數據。 答詢時也不能對立委反唇相譏地「反質詢」,否則一旦被視為「藐視國會」,最高可處20萬元台幣的罰款。 此外,國民黨黨團提出的《刑法》藐視國會罪相關法條,更將明訂對隱匿或虛偽陳述的被質詢人送交司法偵查,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相關法案預計在28日表決。 位於台中的亞洲政經與和平交流協會理事長沈有忠指出,該法條最大問題,在於台灣過去並無任何相關的慣例,且法條認定從寬,若真的只要主席認定違法或是5名立委聯署就可將官員移送調查,恐有不小的爭議。 例如,答詢資料準備不齊全,也可能觸法,可能導致未來官員赴立法院備詢前,得準備好不必要的海量資料,反而造成議事被堆積如山的數據癱瘓。 沈有忠告訴美國之音:「可能漏送了一頁,你就是藐視國會,我們是從比較極端的案例去推(測),但不能夠排除如果將來政黨惡鬥情況下,藐視國會會變成是一個工具。」 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即問即答」恐釀憲政危機 依據台灣現行法令,是由行政院長向立法院提交施政報告,並接受質詢,但新法規定,總統須於每年2月向立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引發爭議的是,雖然美國跟法國也有類似制度,但皆強調總統只做報告,不接受質詢,台灣通過的新法卻規定總統必須接受立委「即問即答」。 位於台北的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黃丞儀在接受美國之音訪問時指出,該條文恐破壞台灣在1997年修憲時創設的權力分立體制「雙元民主制」,讓立法院實質上凌駕於《憲法》規定,而向「議會制」傾斜。 黃丞儀告訴美國之音「行政權有它獨立性,尤其是在總統的身上會特別地明顯。所以現在這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第15-4條)規定等於是實質上在修憲,就是改變了《憲法》的規定。」 沈有忠進一步指出,在極端的政爭情境下,還必須思考若是總統「即問即答」過程中無法讓立法委員滿意,會不會也被扣上「藐視國會」的帽子?他說像這樣的意識陷阱或危機,也須提前考慮。 立院擴增調查權,恐干預民企經營 依據已經完成二讀的法案,立法院可以設立調查委員會、項目小組,對相關議案行使調查、調閱權,相關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必須配合出席聽證會、提交相關數據,否則亦可處以罰款。 儘管立法過程,對於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和營業秘密的內容有所規範,但連日來,外界爭論的疑慮,著重於立法委員取得這項權力之後如何執行,並保障出席聽證人員的權益。 位於北台灣新竹的陽明交通大學特聘教授林志潔指出,台灣立法院缺乏諸如「立法委員行為法」等自律與規範利益衝突的架構,在此情形下,貿然通過調查權,還可處罰公務員,侵害了原本獨立的監察權。 此外新法還把「國會調查」之手伸向民間私部門,僭越了《憲法》賦予立法院的主要許可權,甚至造成歐洲商會提醒其會員要警惕有關修法風險。 林志潔說:「它的對象如果到私人的時候,已經逾越了(立法權),我們創設立法院是希望你能好好地監督行政,不是變成一個『特偵組』來偵查人民,尤其是你自律規範、利益衝突的要件這麼的弱,卻可以要求企業跟私人團體去交出賬冊、稅務資料,這些都是讓人感到不寒而慄。」 林志潔直言,更令人憂心的是,推動修法的在野陣營,會否跟中國政府裡應外合?國民黨黨團總召傅昆萁上月底率團訪中,回來就大張旗鼓修法,她說「如果可以不經過正當程序,就通過要件這麼亂七八糟的法案,未來當然也有可能會通過傷害台灣社會,或影響台灣國家安全的草案」。 不僅台灣學者有這樣的疑慮,5月24日,包括前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處長司徒文(William Stanton)在內的30名國際學者專家投書《外交家》(The Diplomat)雜誌,發表聯合聲明,對此次國會改革提案「表達嚴正關切及失望」。 文中指出,國民黨黨團總召傅昆萁說過,改革目的就是要讓民進黨「找不到人當部會首長」,另一名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還說,立法院對行政部門質詢是「上對下」關係,這都違反憲政原則。 審查過程遭指黑箱 被批立院「人大化」 除了法條內容引發爭議,此次修法過程也遭致批評。 在5月17日的議程中,由於朝野立委爆發衝突,雙方都不願回到座位上使用表決器,立法院長韓國瑜罕見決定使用舉手表決,遭民進黨立委質疑,舉手表決在台灣已經35年未曾使用,反倒是中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還在用,此舉形同逼台灣民主倒退,讓立院「人大化」。 儘管上述程序並未違反議事規定,強勢表決卻讓許多民眾回想起2014年,同樣在國會佔有多數優勢的國民黨團,用30秒通過高度爭議的「兩岸服貿協議」,成為引爆「太陽花學運」的導火索。 連日來,「沒有討論,不是民主」也成為許多前往立院抗議的民眾手中高舉的標語,5月24日晚間,一名在立法院前抗議的學生向美國之音表示,自己會走上街頭,是因為「反對沒有經過任何討論,強行通過這樣的法律,是沒辦法讓人民幸福的」。 對於法案備受爭議,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在表決前表示,這些法案在西方民主國家都是普遍被接受的,不論是調查權還是總統國情報告,都應該入法。朱立倫還指出,這些內容是民進黨過去在野時期的主張,卻在執政後放棄這些理想。 朱立倫強調,國會改革是為了讓中華民國的國會成為跟西方民主國家一樣的國會,在野黨希望給立法院更多監督政府的權力。

台灣立法院續審修法 萬名民眾接力示威

台灣立法院會21日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歷經14.5小時的表決大戰,二讀表決通過共21條條文,及1個章名「調查權之行使」,相關法案的內容以及通過方式引發極大爭議,21晚3萬台灣民眾包圍立法院抗議國民黨和民眾黨「黑箱」操作。5月24日,立法會續審國會職權修正相關法案。截至看傳媒記者發稿時止,已有近萬名民眾在立法院外示威。 超過50個民團21日上午號召民眾在立法院外青島東路與濟南路集結,要求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中華民國刑法藐視國會罪等修法草案退回委員會重審。 截至中午12時,主辦單位喊出已1萬人到場,主舞台所在的青島東路人潮已延伸到中山南路,民眾高喊「沒有討論,不是民主」與「我藐視現在的國會」等口號,也有許多人手持百合花聲援。 期間有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從主舞台上方天橋經過,民眾熱情高喊「台灣加油」,民進黨籍立委也都停下來向民眾致意「謝謝你們」。 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表示,很多人10年前在這裡參與太陽花學生運動,他3天前看到現場有12歲孩子,「我對不起他,代表這10年我們這代人努力不夠」,要讓孩子站出來幫台灣、爭民主,他是為自己過去10年補過。 他說,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稱不要用少數霸凌多數,彷彿多數就可決定一切,但如果多數就是民主,全世界最民主的是中國與北韓,在沒人敢反對情況下,投票率與支持度都100%。 李明哲表示,如果多數就是民主,「我們的民主與獨裁國家沒兩樣」,不討論、只有多數是獨裁國家式民主,國民黨多數就是要大家接受這種價值。 他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傅崐萁去要侵略台灣的中國、在國會以多數逼大家接受完全不民主的法案,就像把中國獨裁價值帶到台灣,逼大家接受。大家一定要繼續努力,告訴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我們不接受從中國帶過來的、對權威者妥協的價值」,選擇走自己的路,堅持自己生活方式,「你們不代表民意」。 二讀條文爭議為何? 1、總統國情報告即問即答 總統國情報告部分17日經舉手表決二讀通過,國民黨與民眾黨提出的再修正動議條文明定,總統於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新任總統就職2周內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1個月內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且立委進行口頭提問時,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主張,藍白共提的「國會擴權法案」修法過程「程序不正義」;總召柯建銘22日表示,民進黨將提出釋憲。柯建銘23日補充說,總統賴清德曾說會「在合法合憲下會來立法院」,至於未來是否會到立法院國情報告,「他自有他的判斷和抉擇」。 2、反質詢及藐視國會 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共提的再修正動議,經舉手表決二讀通過規定,質詢的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並不得反質詢。 被質詢人有不得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的義務,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3、人事同意權 人事同意權現行規定是以無記名投票表決,21日舉手表決二讀通過的條文規定,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時,審查後提送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審查期間不得少於1個月,審查過程應舉行公聽會。被提名人的學經歷、財產、稅務、刑案紀錄表等資料,應由提名機關於提名後7日內送交立法院參考。 二讀條文也包括罰則,被提名人面對立委審查時,答覆不實、隱匿資料或提供虛偽資料,經院會決議者,得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鍰。 至於民進黨團所提版本在司法法制委員會排審時,在藍白挾人數優勢下,表決通過散會動議,最終無法送出委員會,未進入二讀。 4、行使調查權 關於調查權行使部分,二讀通過條文規定,立法院得設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對相關議案或與立委職權相關的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並得要求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並得舉行聽證,要求有關人員出席提供證言及資料、物件。 立法院行使調查權不得逾越調查目的、事項與範圍,並應尊重其他國家機關受憲法保障獨立行使的職權,及行政首長就特定機密決定不予公開的行政特權;這部分依照民進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無異議通過。 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所提的配套罰責也二讀通過,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若於立法院調閱資料時拒絕、拖延或隱匿,得經立法院會的決議,移送監察院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則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 5、聽證會、刑法藐視國會罪待審 目前待審的條文還有立委行使聽證權、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等條文,於24日院會處理。 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所提行使聽證權的再修正動議,內容包含涉及外交、國防或其他依法令應秘密事項者,以秘密會議進行,除此之外應公開舉行。若沒有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證言,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1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而出席聽證會的社會上有關係人員證言若有虛偽陳述,可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國民黨團提案修改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的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對新上台的賴政府有何影響? 日經亞洲表示,賴清德雖贏得1月的總統大選,但民進黨在立委選舉失去絕對多數。如今賴政府上任後僅幾天內的政局發展,只會更凸顯國會分裂可能令台灣施政困難重重的疑慮。 政治大學政治學學者納赫曼(Lev Nachman)指出,目前立法院的紛爭顯示未來預期會出現的情況,至少短期內如此。「立法院不僅將讓賴(清德)的任何政策計畫無法推動,也可能讓(前總統)蔡(英文)過去8年達成的政策倒退。」 納赫曼還說,若這些爭議法案完成立法,「我們有相當可能性見到有人試圖迫害讓國民黨苦惱的民進黨官員」,「國民黨和民眾黨可能會有權力訊問他們想訊問的任何人」。 這如何影響台灣抵禦中國威脅的努力? 立法院的分裂,可能對台灣自我防禦來對抗中國介入與脅迫的努力受到重大影響。 國民黨籍前總統馬英九今年4月訪問中國並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回台後他的辦公室便呼籲應藍白合作速修「反滲透法」。這份法律是為了限制中國對台灣政治和選舉的試圖干預而設計。 資訊安全專家、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表示:「從(立法院)會期一開始直到現在,國民黨確實一直示意要推動鬆綁台灣的國安法規。」他尋求針對立委受到中國勢力影響訂定更嚴格的法規,但遭到在野黨立委阻撓。 沈伯洋說,由於民進黨在立法院缺乏足夠票數,因此「我們能做的,是嘗試讓民眾了解為何國民黨和民眾黨的行動對台灣有害」。 朝野對決可能會有哪些結果? 若藍白強勢通過法案,可能引發曠日持久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戰。總統則無否決法案的權力。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員黃丞儀告訴日經亞洲,若法案通過可能會有2種情況,一是行政院以法案窒礙難行為由退回立法院請求覆議,但立院最終仍可以簡單多數通過法案覆議;二是民進黨立委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尋求讓法條因違憲失效。 無論哪種結果,一些批評家指出,台灣人民都要付出代價。東華大學訪問學者馮儒莎(Zsuzsa Anna Ferenczy)表示:「在野黨強力試圖擴權,犧牲了原本可用來解決生計、能源和國防改革的精力,而這些改革是台灣亟需的。」

因應共軍犯台 台通過強化關鍵基礎設施22部法案

台灣立法院會5月30日三讀通過強化國家關鍵基礎設施22部法案,其中破壞海纜也加重罰則。這是台灣執政當局因應中共武力犯台展開的一系列準備工作。 綜合中央社報導,台灣的關鍵基礎設施、國家重要設施近年頻傳事故,去年3月,桃園機場二航廈電纜線遭剪斷造成停電事故,今年2月初台馬海纜(台灣國內海纜)遭破壞,影響馬祖通訊,促使台灣政府高層驚覺,若不加緊腳步,未來恐難以因應,因而加速法制面的進程。 為遏止類似事件再發生,行政院會盤點相關法例,涵蓋7領域、8主管部會,提出涉及電業法、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大眾捷運法、民用航空法等22個相關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重點為拉高刑責、將刑責層級化,並處罰未遂犯;相關草案30日獲立法院三讀通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這次立法院三讀通過電信管理法修正條文,可以從過往單一點的保護,擴大到點到點都納入保護,除了海纜登陸站之外,也涵括機房與纜線等。 NCC進一步說,除了實體破壞會開罰外,修正後的條文也把虛擬資通系統被駭納入規範,預期未來對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將有更完善的防護機制。 中華電信表示,離島海纜若經政府指定列入國家關鍵基礎通信設施,中華電信會遵照政府相關規定辦理,並相信將破壞海纜罰則入法會對破壞者產生警示效用,繼而降低海纜被破壞的機率,中華電信樂觀其成。 另外,中華電信表示,為強化離島網路韌性,正積極擴建離島微波備援容量,以防離島海纜萬一再雙斷時,對離島通信服務不會有太大影響。 中華電已規劃2025年底前再建設完成台馬四號、台澎四號、及澎金四號等3條新海纜,以增加離島海纜備援路由,強化海纜網路韌性。

台灣立法院同意邢泰釗出任檢察總長

台灣立法院周二(26日)投票同意由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出任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他將推動「有溫度的司法」、「堅持司法獨立性」、「保持客觀義務」、「精進專業智能」等四大方向,全力以赴。 中央社報導,立法院院會周二行使檢察總長同意權,邢泰釗獲65張同意票,獲國會通過擔任檢察總長。邢泰釗感謝立法院的信賴與託付,並表示之前他在立法院委員會審查時報告所提的「有溫度的司法」、「堅持司法獨立性」、「保持客觀義務」、「精進專業智能」四個方向是他日後努力的目標,將全力以赴。 邢泰釗提及,2021年3月曾為諸慶恩案聲請再審,深感冤錯個案的平反,亟需各級檢察機關「跨級跨轄」團隊齊力,研議未來就冤錯個案成立「跨級跨轄」縱向及橫向聯繫平台,統合檢察機關量能,適時結合非常上訴與再審不同救濟途徑,分別從法律與事實層面進行糾錯,以保障被告權益。 對於是否支持恢復最高檢察署的特別偵查組,邢泰釗指出,人民對司法沒有信任,設再多的特偵組也沒有用,且回歸法律條文,當年設立特偵組的法源已經立法院三讀刪除了,現在並無法源依據可以設立;不過,可參考國外做法,在大家都能接受的情況下,研究一個有公信力的機制,是可以考慮的。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江惠民任期將於5月7日屆滿,總統蔡英文3月31日提名邢泰釗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提名咨文送抵立法院,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立院共同聲明譴責中國 要求政府提供港人必要協助

共同聲明指出,立法院朝野黨團針對中國大陸28日第13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略過香港立法會,逕行通過港版國安法,肇致香港情勢急遽惡化,港人安全自由權益危殆,經協商後發表共同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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