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竊密
“陝西千億礦權案”當事人趙發琦在消失三年多後,他的家人再次得知他的下落,卻是趙發琦因”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罪”被判處七年半徒刑。這起涉及中國最高法院院長周強的官司,背後究竟有多龐大的利益牽扯,必須得有像趙發琦這樣的中國民營企業家來承受贏了合約官司、輸掉人身自由的代價?中國建立法治社會又會有多少阻礙? 2017年12月21日,本該是征戰中國多地、多級法院十多年的趙發琦能如釋重負的一天,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當天在二審判決書中認定,趙發琦創立的凱奇萊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與陝西省地質礦產局(後稱西勘院)簽署煤礦權開採的合同有效,應繼續執行。 此案涉及陝西北部榆林橫山縣榆橫礦區北區面積達339平方公里、地質儲量15.68億噸、可開採量近11億噸的波羅井田價值千億的礦權歸屬,中國輿論稱為「陝北千億礦權案」,趙發琦纏訟多年勝訴,可他沒挖出一噸煤,還碰了一身抖不完的灰,得進監獄。 「他們做的這一切,就是為了奪走我們的探礦權。王林清說,是我先生指使他偷拍卷宗,我就問了,從頭到尾王林清和我先生都是分開審理,又都是秘密審理,兩個人都沒有對質,這不是連基本法律程序都不遵守,連戲都不演了嗎?」趙發琦的太太李女士承受著龐大的身心安全壓力,接受本台書面採訪時質疑這次審理的合法性。 疑點一:法院監控巧妙黑屏 卷宗消失又出現 王林清是當時負責審理趙發琦訴西勘院合約糾紛的其中一名法庭審判員。要先釐清的是,在2018年12月底,因前央視主持人崔永元爆料,外界才知道,涉及趙發琦千億礦權合約案件的二審卷宗離奇消失,而王林清自稱承受來自上級領導的龐大壓力。 當時崔永元直指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是幕後黑手,「連老鼠都進不去的最高法院,審理卷宗可以說丟就丟」,院內監控錄像也會碰巧「失靈」黑屏。 最高法院第一時間曾否認二審卷宗消失,中國輿論沸騰後,2019年初中共中央政法委介入,成立多部門參與的調查小組後,王林清遭帶走、成為另一個上央視電視認罪的犯罪人,趙發琦也捲入。 但根據《財新》報道,王林清與當時審判庭長程新文的一段錄音對話顯示,王林清在被要求補卷的過程中發現,丟失的部分卷宗又神奇地回來,只是沒了關鍵的領導批示、紀要等內容;《財新》當時報導指出,王林清認為卷宗的一些重要內容被人偷走了,程新文還反問王林清「是不是懷疑是他偷的? 李女士還想問一句,「那判決書怎麼又說王林清說是我先生指使他偷拍卷宗?我們不可能指使他去拍一個不存在的東西」。 疑點二:被指控者與指控人沒有當庭對質的機會 熟知這起案件的中國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趙發琦的案件顯示,現在的中國司法實踐,只要安上一個涉及國家機密,就可以不公開審理,像趙發琦的例子,被指控的當事人確實應該和指控者有當庭對質的機會,但中國的司法環境目前並不具備這樣的條件。」這名法律界人士出於安全考量,不願具名受訪。 疑點三:國家機密成不公開審理保護傘 李女士轉述趙發琦「非法獲取國家機密」一案的二審代理律師莫少平的見解說,莫少平認為,趙發琦這次的案件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明」的問題,且究竟是否涉及國家機密也有疑問。但顯然莫少平的見解,法院不採信。 「我們提出的新的事證,還有新的證人,法院連審都不審就急著宣判了,也不留下記錄,都不寫。」李女士感慨。 她也指出,趙發琦這次所謂涉嫌獲取國家機密的案件,一審是在沒有辯護律師的情況下秘密審理的。 周強、趙樂際 派系與權錢之爭? 趙發琦是在2003年8月25日與西勘院簽訂《合作勘查合同書》。而當時的陝西省委書記先後有李建國、趙樂際,直到2012年底,趙樂際才進京擔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組織部長。 後來接任陝西省委書記的趙正永在趙發琦的舉報下,牽扯出趙正永涉及人民幣高達七億元的受賄案,他2020年被判處死緩兩年,後減為無期徒刑,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本台多次嘗試撥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網上總機與舉報電話號碼,都無人接聽,或是響一、兩聲後自動斷線。而網上陝西省機關黨委的電話則不通。 最高人民法院上還有更高人民法院? 《北京之春》雜誌主編胡平就告訴記者,從2019年崔永元爆料、到中央成立工作組介入,中共官方自己的說法與做法不但前後矛盾、破綻百出,也凸顯中國的法律是為黨服務。 「聯合調查組來出面認定或調查最高法院的判決,這本身完全就荒唐到了極點,這就是有的律師所說的,這個調查組不就成了更高法院?單單這一點,就完全違反法治。」胡平說。 他形容,程序的荒謬絕倫與內容破綻百出,背後反映中共的權力鬥爭與運作,卻沒有公開審理程序讓趙發琦與王林清坐牢。 李女士說什麼也不願接受,她堅持相信趙發琦是無罪的。 如此看來,這個千億礦權歸屬牽涉的利益複雜,黑金開挖不易,中國司法更沒能在趙發琦的案子上成為一道光。
中共透過陸企高薪挖角台灣高科技人才,危及台灣國安。台灣檢調日前動員百人偵辦8家違法陸企。台灣陸委會發言人指出,陸委會已研擬修法嚴格規範「陸資人頭」,並函請立法院審議。 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周四(10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近年來中共挖角台灣高科技人才、竊取產業技術的案例頻生,陸企透過第三地投資公司赴台從事業務活動的情況也愈趨頻繁,常有陸資假借他人名義,刻意掩飾、隱匿身分或資金來源赴台投資,規避現行法律規範,已造成台灣經濟及資本市場秩序受到危害。 邱垂正指出,為強化陸資赴台投資的管理規範,有效防範違法行為對國安及經濟秩序造成危害,陸委會2月21日已向立法院提「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第40條之1、第93條之1及之2修正草案,盼更好地規範陸資赴台投資。另對提供名義給陸資使用,即所謂「陸資人頭」違法行為,也會納入嚴格的規範。 上述修法明定違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原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萬元以下罰金。修正草案明定,為規避陸資在台投資應經主管機關許可的規定,將其名義提供或容許他人使用者,可裁罰12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台偵辦八家違法陸企 三嫌諭令交保 周三(9日),台北、士林、桃園、新竹和台中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同步偵辦陸企在台非法從事業務(挖角人才)案件,掃蕩8家在台陸企或研發中心,包括:全芯、聚力成、柏森、中星、印芯、芯原、矽谷、開易弘。 針對其中的聚力成案,北檢約談郭姓、卜姓、陳姓男子到案。檢察官復訊後,周四(10日)凌晨諭令三人分別以新台幣15萬元、10萬元、5萬元交保。 調查局表示,高科技產業為經濟命脈,其中半導體技術更是護持台灣經濟實力的「護國神山」,陸資刻意規避法律,藉由台灣地區在地協力者協助,或轉由第三地區投資公司名義,刻意掩飾、隱匿身分或資金來源進而在台從事業務,此等惡意挖角進而竊密的不法行為,在在顯示中共對台灣高科技產業挖角、竊密行為,不僅單純是經濟實力競爭,而是已經危及國家安全的嚴肅議題。
台灣隱形眼鏡大廠晶碩光學公司前生產處長黃振瑞,離職後被陸企高薪聘用,以陸資成立「金目科技公司」,挖角前東家的3名工程師「帶槍投靠」,企圖竊取晶碩的核心技術給大陸廈門的愛睿思科技公司。桃檢昨(7)日依違反營業秘密法起訴黃男等4人。 綜合台媒報導,台北市調查處2021年10月間查出,中國隱形眼鏡品牌「MOODY」母公司「上海目荻電商公司」為避人耳目,在廈門建立代工廠「愛睿思科技公司」,高薪挖角2017年10月底離開晶碩的前生產處長黃振瑞,讓黃擔任愛睿思董事、持股50%。 愛睿思讓黃振瑞在台成立製造機械設備、金屬模具的金目科技公司,並挖角晶碩的3名工程師帶槍投靠,涉嫌將製作隱形眼鏡的「上下蓋」、「PP杯」模具及自動光學檢測系統等營業秘密,提供給愛睿思科技。 愛睿思更五度向金目科技下訂高達2.4億的設備,其中1.5億已入帳,金目科技隨後將隱形眼鏡相關設備出口至愛睿思。 檢調掌握黃振瑞等人搭上紅色供應鏈等事證後,承辦檢察官去年11月底趕在黃振瑞把製程送往大陸前,指揮調查官兵分多路搜索查扣手機、硬碟、模具等事證,避免整套製程被複制運往對岸生產,並向法院聲押黃振瑞獲准,估計晶碩遭竊技術研發成本高達100億,若技術被成功移往大陸量產,每年營業損失逾20億。 桃檢近日將黃振瑞等4人依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第1項及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等起訴,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黃男等4人經移審後均未在押。 中國公司情報網「財經塗鴉」的資料顯示,中國市場的隱形眼鏡代工廠主要來自台灣、韓國與中國本地,但多數來自台灣,晶碩光學則是台灣產能最大的公司之一。 台灣隱形眼鏡生產量佔全世界的近一半,更是全世界總銷售片數第一名;而中國目前仍沒有超過10條隱形眼鏡生產線的代工廠,產能落後韓國5至10年,韓國又落後台灣5至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