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故意殺人

中國保定市一兒童從29樓被拋下 其母身中28刀身亡

近日,河北保定市公安局蓮池分局發布了關於中國保定市一兒童從29樓被拋下的通告。通告稱,帕克灣小區15日發生一起致二人死亡的惡性案件:一名兒童被從高樓上拋下,其母在家中身中28刀。

河南兩名公務員酒桌上互毆 一人被刺死

近日,河南省平頂山市一街道辦事處兩名公務員在酒桌上發生爭執,其中一人憤而將對方捅死。據平頂山市石龍區官網一篇文章顯示,被害人劉某峰曾被評為2014年行政服務優質服務標兵,受到表彰。

北大學生吳謝宇弒母后裹75層覆蓋物 被判死刑

2019年,北大學生吳謝宇弒母案在社會上引發轟動。8月26日,吳謝宇弒母案在福州市中級法院宣判,吳謝宇被判處死刑。

寧波黑外教殺人案開庭 網友擔心判得太輕

在6月14日,殘忍殺害寧波工程學院女大學生的黑人外教,非裔美籍教師沙迪德‧阿布杜梅亭(Shadeed Abdul Mateen)於8月20日被檢方起訴。寧波檢方指控沙迪德‧阿布杜梅亭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重慶狠心父親為討好小三 親手將兒女從15樓推下

去年,重慶市南岸區騰龍大道50號錦江華府小區發生兩名幼童墜樓事件。只是沒想到,這起墜樓事件並非意外,而是孩子們的父親親手將這對不到三歲的姐弟從15樓扔下。日前,孩子們的生父被捕,案件將於7月26日開庭。

湖南男子將鄰居一家三口扔下樓致2死1傷 被判死刑

據《新京報》2月25日消息,湖南省邵陽市中級法院於25日下午3時公開審理了一起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57歲的郭某和因生活瑣事與鄰居產生口角後,將鄰居家的女主人以及兩個孩子從天台扔下樓,最終導致兩死一傷。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郭某和死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郭某和在2009年開始建房時就與鄰居李某良、易某葉夫妻倆商量好,兩家房屋毗鄰的牆共用,兩家各出一半修牆的地基,各承擔一半修牆的費用,經核算後易某葉家需要承擔「共垛」費用13270元,而當時易某葉家也已經承諾自己建房時將會支付這筆費用。 到了2015年,易某葉、李某良在修建自家房屋時發現,郭某和建房時將水管埋在公共牆體的易某葉家這邊,致易某葉家房屋4樓頂部出現漏水現象,所以在郭某和索要「共垛」費用時,易某葉堅持要求將4樓漏水維修好才能給付。 2020年9月2日,郭某和喊來師傅幫易某葉家4樓頂部公共圍欄用鐵皮包好。下午17時許,在師傅完工後離開,郭某和與易某葉一起到4樓樓頂查看。此時郭某和再次索要「共垛」費用未果,於是兩人便在4樓樓頂天台發生了爭執並相互推搡起來,郭某和將易某葉推至天台邊上,將她抱起扔了下去。 易某葉的兒子李某聽到母親的喊叫後,便帶著2歲的表弟易某成來到4樓天台,沒想到兩人均被郭某和暴力丟至樓下。最終易某葉與易某成都因為從高空墜落致顱腦損傷後搶救無效死亡,10歲的李某重傷。 易某葉的大兒子李先生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稱,事發時自己和爸爸都不在家,聽到消息後才趕回家,一邊為母親處理後事,一邊照顧受傷的弟弟,「醫生說,弟弟後續的治療會很困難,將來有可能會癱瘓。」 2月25日下午3時,邵陽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被告人郭某和因與鄰居財務糾紛而採取暴力手段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2人死亡,1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故作出判決如下:判處郭某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共計143575.6元。 對於這樣的審判結果,易某葉丈夫表示並不滿意,他表示針對民事賠償部分其將繼續向法院申訴;郭某和及其家屬對此結果也表示不服,將繼續提出上訴。

河南兩少年酒後殺人焚屍 未滿14歲羈押37天後釋放

近日多家中國媒體報道,1月26日,河南省南陽市鎮平縣高丘鎮兩位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在酒後殺害同伴並縱火焚屍後,卻因未達到法定年齡的原因,僅僅被警方羈押37天後就被釋放了,未對殺人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當地公安局的相關負責人稱,該局向上級機關請示,欲將兩人送進少管所,未獲批准,只好釋放,程序符合法律規定。 據《上游新聞》報道,此事發生在2020年12月15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王宇、張京當時正和受害人曉晨三人一起圍坐在水渠護坡上的樹下飲酒。之後曉晨最先起身,準備騎電動車離去,但因為體內酒精含量過高,他騎出10餘米後就摔倒在地。此時王宇和張京上前,先是用利器將曉晨捅傷,致其失血性休克後,點燃了電動車。 因為直到第二天曉晨都沒有回家,曉晨的母親張玉清和繼父王文興便來到鎮上的網吧尋找,也問了平時和兒子一起玩的王宇、張京兩人,但當時兩人都一口咬定沒有見過曉晨。直到2020年12月22日下午3時許,張玉清接到警方電話,稱一村民在干農活時,在乾涸水渠發現一具屍體,快去認屍。 王文興回憶稱,發現曉晨屍體的水渠位於一個小山丘上,離最近的居民住房約200米,旁邊是兩米多高的水渠護坡。當時曉晨的面部朝下,腳上還剩半隻旅遊鞋,頸脖上還壓著一輛燒得只剩鐵架的電動車。 2020年12月22日下午,在法醫勘察現場的同時,民警帶走了王宇和張京。被突審後,兩人如實供述了殺人事實。 經過警方的審問,原來王宇和張京的作案動機,緣於曉晨的一次「告密」。2020年9月,三人進入高丘鎮一所中學念初一。案發時,三人均已輟學。該所中學禁止學生帶手機進校園,如若違反此規定,生活老師會暫為保管手機。 手機被收走後,王宇心有不甘,趁生活老師不備,拿回了兩部手機,一部是他自己的,一部是同學何飛的。曉晨得知此事後,告訴了何飛。何飛找到王宇,拿回手機。王宇對此不滿,找到張京說,曉晨「出賣」兄弟,要整他。張京答應幫忙。於是兩人便共同商定報復事宜。 本以為殺人兇手會被繩之以法的曉晨父母怎麼也沒有想到,1月26日,被羈押37天後,警方就釋放了王宇和張京。而釋放的原因則是在命案發生的2020年12月15日當天,王宇和張京都只有13歲,而未滿14周歲少年犯罪,在刑法修訂前存在空白。 鎮平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稱,兩人是刑法修訂前作案。釋放兩人前,該局向上級機關彙報,想將兩人送往少管所,但未獲批複,只好釋放。該局和其他相關部門,會幫助家長,共同教育王宇和張京。 對於這樣的判決,很多網友都表示不公。有人說這兩位少年小小年紀,心卻如此狠毒,殺人手段也十分殘忍,如果得不到懲辦,很有可能會成為他們日後炫耀的資本。也有人認為這件事也從側面反映了中國家庭教育的悲哀,十三歲該明白許多社會道理,至少懂得殺人是犯法或者他們心裡清楚不夠年齡不判刑,才肆意妄為的做出如此殘暴的事情。 2020年12月26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於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江蘇男假裝自殺 女友跳河施救卻被拖進深水溺亡

江蘇淮安男子李某近日酒後假裝跳河自殺,其女友孫某聞訊趕到後,明知自己不會游泳,還是下河對男友施救,但是李某卻將孫某拖至深水區導致孫某溺水身亡,六天後孫某屍體才浮出水面。李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江蘇女子遭強姦後一個月殺害仇人 輿論對如何判決有爭議

2020年11月6日,江蘇省宿遷市檢察院公布的一起女子遭強姦後殘忍報復殺害兇手的案件引起了廣大網友的熱議。51歲的女子王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而被起訴,法庭上王某辯稱自己曾被64歲的死者陳某強姦,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只是出於「報復」。 案件發生於2019年7月16日,王某來到了陳某的住處,趁他吃飯的時候將七、八粒具有較強安眠效果的「氯硝西泮」下進了陳某的水杯里,沒有覺察到自己被下藥的陳某在服用這杯水後很快入睡。之後王某先用絲襪勒住了陳某的頸部,隨後又用剪刀將陳某的生殖器剪下,最後徹底把陳某勒死。王某最終於2019年7月18日被沭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在案發後王某交代,因為一個月前她曾在陳某的住處遭到對方強姦,所以一直對他懷恨在心才產生了報復的想法,最終做出了這樣的事。此案的細節一經公布便引發了很大的熱議,有的網友拍手稱快,認為「強姦犯就該被『沒收』作案工具」。王某隻是在自己被強姦之後做出的行為,根本原因還是陳某對其施暴在先,陳某隻是咎由自取。所以應該對王某免除懲罰或者從輕處罰。 但也有網友表示,儘管王某的確是受害在先,但她之後的行為完全屬於以暴制暴,而且手段極其殘忍。而且王某並不是在自己被施暴時反抗導致陳某死亡,而是之後有預謀的殺人,理應屬於故意殺人,沒有任何迴旋的餘地。而且鑒於其手段殘忍,理應從重懲罰,否則就是對以暴制暴的鼓勵。在法治社會中罪犯就應被交由法律制裁。 此案的律師介紹,根據中國最新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有關規定,正當防衛應當是在不法侵害人正在實施侵害的過程中給予適當反擊。 王某於2019年6月被陳某某強姦,7月16日將其殺害,不符合在不法侵害人正在實施侵害的過程中給予適當反擊,而是屬於伺機報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從受害者走向了加害者,王某的經歷令人唏噓,道德上王某的遭遇值得同情,但法律上王某可能終要承擔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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