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共諜案
台灣國家安全局最近發布「共諜案滲透手法分析」報告顯示,中共已勾結台灣黑社會發展武裝內應,同時吸收退役軍人成立「狙擊隊」,規劃對軍事設施等目標進行狙擊任務。 國防安全研究院副研究員侍建宇對自由亞洲電台指出,關鍵設施防範,過去兩三年已做了很多的工作,但如果這些「狙擊隊」的任務是進行斬首,相關保護工作目前只針對總統,似乎仍不足夠。他說中共可能也在想,是不是能夠透過黑社會、退伍軍人來進行對台灣重要的高階決策者、行政官員、軍隊指揮的斬首行動。而對於這些人物時常出現的場合,要非常留意他們安全警衛的防範。 國安局的報告顯示,近年共諜案起訴人數明顯上升,從2021年的3人,上升到2023年48人以及去年64人;其中退役軍人佔23%,現役軍人達43%。報告仔細分析了去年的共諜案,反映中共利用黑社會幫派、地下錢莊、掩護公司、宮廟團體、民間社團等5大管道,透過由退役拉攏現役、網路勾結、金錢利誘、債務脅迫等4大手法,全面對台軍事單位、政府機關、親中組織進行滲透,進而取得機密資料和發展共諜組織。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王定宇認為,色誘和債務脅迫最難防範。他說,以過去的案例來看像羅賢哲,就是因為被中國派來的人接近之後,拍下不雅的相片影像檔,威脅羅賢哲做出背叛國家的共諜行為,最後被判處無期徒刑。以最近國防大學跟空軍的案例來講,被捕獲的國軍現役軍官孫緯,因為沉迷於職棒簽賭負債纍纍,被共諜組織吸收現在被逮捕。立法加強刑罰後,應可有效嚇阻軍人被收買。 國安局表示,面對境外勢力滲透,國安情報機關、軍中保防單位及檢調部門已建立協作機制,建立「國安共同威脅圖像」,全力支援偵辦共諜案件。
台灣有10名現役與退役軍人因涉嫌為北京從事間諜活動,11月27日被高檢署起訴,其中在押5人移審高等法院,因有逃亡之虞等,法院裁定繼續羈押。 台媒報導,高檢署對於陸軍化生放核訓練中心、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601旅等軍事單位傳出的共諜案,經數月偵查後27日終結,對現役謝姓中校等10人以違反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貪污等罪嫌提起公訴。 高檢署在聲明中表示,陳姓、蕭姓、謝姓等3名被告,被指控招募現役軍人搜集軍事訊息,為大陸發展組織,刺探台灣的軍事和國家機密。 檢察官表示,被招募的謝姓、何姓、康姓、洪姓等4名被告,利用職務之便將「多項軍事機密」交給中共,以換取金錢,但起訴書未詳細說明機密的類型。 起訴書說,陸姓、吳姓2名現役軍人被告,受謝姓被告的金錢引誘,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拍攝「我願意投降解放軍」的「心戰」視頻交付中共,以換取報酬,因惡性至為重大,高檢署建議法院從重量刑。 最後一名被告被指控從其工作場所的保險箱中竊取軍事機密。 此共諜案涉及的接收相關秘密或情報的、由境外勢力指定的中間人謝姓商人與其他被告,均被羈押。 台灣還發生其他間諜案。一名退役空軍上校因為北京從事間諜活動和泄露國家安全機密資訊,10月被判處20年監禁。 還有一對父子因招募2名士兵8月被起訴,據稱這2名士兵幫助他們替中共搜集台灣最大的「漢光」軍演資訊。
台灣工黨主席鄭昭明與其兒子鄭智文為中共當間諜,允諾一旦中共犯台「不會抵抗」,卻分別只被法院輕判10個月及1年,緩刑3年,引起輿論嘩然,法律界人士批「太荒唐」,共諜將更有恃無恐。 綜合媒體報導,判決指出,鄭昭明被中國福建統戰部情報員李志康吸收做間諜,先後於2009、2010年帶著時任聯勤司令部中校參謀的兒子鄭智文前往日本東京、新加坡與李志康會面。 在東京餐敘時,李藉機了解鄭智文在軍中的業務、軍中反台獨與士氣等,並贈送瓷器花瓶及美金一千元。第二次在新加坡會面時,李志康要求鄭智文有機會再引介其他現役軍人出國結識,並提及將來若中共武力犯台,希望鄭智文能夠循「北平模式」對共軍採取不抵抗策略。鄭智文應允後,當場簽署兩岸互信協議書,交給李志康帶回大陸。李交給他美金一萬元的見面禮、名表及零用錢。 2016年,鄭智文介紹時任憲兵指揮部中校的陳姓學弟到馬來西亞旅遊,和李在吉隆坡見面,收取李交付的2萬元人民幣補貼旅費;隔年又以視察共同投資公司業務為由,兩度邀約陳姓學弟赴越南旅遊、和李會面,李提及「中國人不打中國人」、「軍中不該為台獨及美國勢力為虎作倀」,並批評台獨思想,期盼未來共同為兩岸統一努力。 鄭氏父子坦承犯行,台南地院一審合議庭認為,該父子行為不可取,但考量他們坦承犯行,也在偵查中繳回犯罪所得,認為兩人是一時失慮,實際僅招攬陳姓學弟一人,一、二審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鄭昭明10個月、鄭智文1年徒刑,皆可緩刑3年,並須向國庫支付20萬、30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法界:共諜有恃無恐 對於法院屢屢輕判共諜案,法界認為這將使共諜更有恃無恐。 偵辦過共諜案的前主任檢察官、律師連思藩表示,國安法在修法前,發展組織罪屬於5年以下徒刑輕罪;修法後改為7年以上徒刑。鄭姓父子犯罪時屬於舊法時期,加上認罪等原因,才獲緩刑,但緩刑對這些共諜並無嚇阻作用,可能反使這類間諜活動更有恃無恐,對國家及人民造成極大威脅。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驚訝地說:「緩刑的意思是期限內你只要安分守己,可以一筆勾銷,沒有任何犯罪記錄。我覺得法院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輕視到這個地步,我訝異的是這點。」 林佳和對「輕判」表示理解,因為中共尚未武力犯台,「外患」行為並沒有著手,自然沒有放棄抵抗的問題。但他也直指,「深有悔意」確實可以作為量刑標準,但通常不能作為直接緩刑的理由,更何況涉案的還是國軍「軍官」。 林佳和說:「我們今天講的是軍官,從國家栽培到被任命,都是為了要抵禦敵國的侵害,軍官依法是有義務保衛國家安全的人,太荒唐了!」 共諜父子適用舊國安法 劉世芳:未跟上民意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劉世芳指出,中共對台灣威脅嚴重,不管是文攻武嚇滲透,國安法早已修正,都有加重懲處意見,法官用舊的國安法裁決此案,才會使判決結果讓國民無法接受。 劉世芳說:「希望未來法院判決時,在新舊法間能權衡性發展,有新法令時,應該要尊重新法令,不管是在法條或刑期上,都要斟酌考量。很多人會覺得面臨中國強大的威脅與利誘,司法機關為何沒有跟上國內民意。」 劉世芳表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要做審慎建議,未來共諜案要引用新法條的罰則或是語義,來做更好的判決,才不會引起更多誤解。
台北地檢署和調查局國安站近日發現,曾任台灣國防部軍情局第5處處長的退役少將岳志忠、退役上校張超然、周天慈,涉嫌在2013年至2017年期間,先後到大陸與國安人員接觸,並引薦曾在軍情局任職的傅男、王男前往。其中嶽志忠疑將軍情局成員資料提供予大陸。 台灣檢調周二(20日)搜查3名退休將校住處,將岳志忠一家四口及周天慈、張超然等人移送北檢漏夜調查,凌晨3時許依涉犯《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安法》令岳周各15萬元新台幣交保,但檢方認為張超然涉犯重罪且有串供、逃亡之虞,將張聲押禁見,其餘人請回。 據蘋果日報報導,張超然在被捕送往北檢時接受媒體詢問表示,「自己是台灣第一特務,赫赫有名的大特務,六四天安門事件的時候,就他一個人在中國,是台灣派他去工作的。」 張超然還對蘋果日報強調,自己「是第二次被人家整了」,十幾年前因同一個案子被黑函檢舉。 而出身軍人世家的岳志忠被媒體問到是否為共諜是否被污衊等問題時,岳志忠不發一語的和妻女坐上計程車離開。周天慈被移送時也不回應媒體提問。 台灣檢調認為,張超然的涉案情節並不單純,因為他涉嫌和周男找了多名軍情局前成員赴大陸,且通聯記錄中不乏提到帶禮盒、東西等暗語,涉嫌提供情報資料給大陸國安人員,雖然張聲稱自己是特務,但檢方認為他已退役,且有證人咬出他有招待退役軍人赴陸的情況,因此檢方考量全案還有證人未到案,張可能有串供、逃亡之虞,因此將他聲押禁見。 由於中國在台灣雙十國慶期間接連播放三集「台諜劇」,近年來被中國當局抓捕的數名台人先後在央視上道歉認罪。如今台灣也出現「共諜案」,對此台灣前軍情局少將陳虎門接受媒體採訪表示,雙方好像在演連續劇一樣。 他還認為,這次被抓的台人,都70多歲了,退休將近20年,情報價值應該所剩無幾。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表示,不管是台諜或共諜,都應該以國際司法慣例做無罪推定,依照公正、公開、公平的司法程序審理,不應讓政治力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