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允开战不抵抗 台共谍父子获轻判缓刑引争议

台湾工党主席郑昭明与其儿子郑智文为中共当间谍,允诺一旦中共犯台“不会抵抗”,却分别只被法院轻判10个月及1年,缓刑3年,引起舆论哗然,法律界人士批“太荒唐”,共谍将更有恃无恐。

综合媒体报导,判决指出,郑昭明被中国福建统战部情报员李志康吸收做间谍,先后于2009、2010年带著时任联勤司令部中校参谋的儿子郑智文前往日本东京、新加坡与李志康会面。

在东京餐叙时,李借机了解郑智文在军中的业务、军中反台独与士气等,并赠送瓷器花瓶及美金一千元。第二次在新加坡会面时,李志康要求郑智文有机会再引介其他现役军人出国结识,并提及将来若中共武力犯台,希望郑智文能够循“北平模式”对共军采取不抵抗策略。郑智文应允后,当场签署两岸互信协议书,交给李志康带回大陆。李交给他美金一万元的见面礼、名表及零用钱。

2016年,郑智文介绍时任宪兵指挥部中校的陈姓学弟到马来西亚旅游,和李在吉隆坡见面,收取李交付的2万元人民币补贴旅费;隔年又以视察共同投资公司业务为由,两度邀约陈姓学弟赴越南旅游、和李会面,李提及“中国人不打中国人”、“军中不该为台独及美国势力为虎作伥”,并批评台独思想,期盼未来共同为两岸统一努力。

郑氏父子坦承犯行,台南地院一审合议庭认为,该父子行为不可取,但考量他们坦承犯行,也在侦查中缴回犯罪所得,认为两人是一时失虑,实际仅招揽陈姓学弟一人,一、二审依违反国家安全法判郑昭明10个月、郑智文1年徒刑,皆可缓刑3年,并须向国库支付20万、30万元;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法界:共谍有恃无恐

对于法院屡屡轻判共谍案,法界认为这将使共谍更有恃无恐。

侦办过共谍案的前主任检察官、律师连思藩表示,国安法在修法前,发展组织罪属于5年以下徒刑轻罪;修法后改为7年以上徒刑。郑姓父子犯罪时属于旧法时期,加上认罪等原因,才获缓刑,但缓刑对这些共谍并无吓阻作用,可能反使这类间谍活动更有恃无恐,对国家及人民造成极大威胁。

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林佳和惊讶地说:“缓刑的意思是期限内你只要安分守己,可以一笔勾销,没有任何犯罪记录。我觉得法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轻视到这个地步,我讶异的是这点。”

林佳和对“轻判”表示理解,因为中共尚未武力犯台,“外患”行为并没有著手,自然没有放弃抵抗的问题。但他也直指,“深有悔意”确实可以作为量刑标准,但通常不能作为直接缓刑的理由,更何况涉案的还是国军“军官”。

林佳和说:“我们今天讲的是军官,从国家栽培到被任命,都是为了要抵御敌国的侵害,军官依法是有义务保卫国家安全的人,太荒唐了!”

共谍父子适用旧国安法 刘世芳:未跟上民意

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刘世芳指出,中共对台湾威胁严重,不管是文攻武吓渗透,国安法早已修正,都有加重惩处意见,法官用旧的国安法裁决此案,才会使判决结果让国民无法接受。

刘世芳说:“希望未来法院判决时,在新旧法间能权衡性发展,有新法令时,应该要尊重新法令,不管是在法条或刑期上,都要斟酌考量。很多人会觉得面临中国强大的威胁与利诱,司法机关为何没有跟上国内民意。”

刘世芳表示,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要做审慎建议,未来共谍案要引用新法条的罚则或是语义,来做更好的判决,才不会引起更多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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