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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近日突然宣布,為防罪案發生,軍裝警察將增加巴士巡邏。這是港警有史以來將巴士車廂列為恆常巡邏點。大陸公安今年也以國安為名,開始高調巡查公共交通工具。 香港旺角警區與九龍城警區11月9日在FB專頁發布宣傳片,模擬2名軍裝警員截停巴士,並登車巡查。貼文稱,警方此等巡查是為了防止罪案,「如市民在巴士上見到警察,千萬不要覺得奇怪」,又稱警察會不定時地在各類公共交通工具巡邏。 自由亞洲電台13日報導,警方宣傳片發布翌日,網傳一張由九巴發出、題為「軍裝警察在公共交通工具巡邏」的內部通告顯示,11月15日起至另行通知,警務處會派軍裝警員不時地在西九龍區域公共巴士巡邏並提醒車長,警員巡邏登車時毋須繳付車資。 關注東亞警政體系的北海道大學傳媒研究院助理教授許仁碩指,台灣、日本等地的警察都不會主動巡邏巴士,台灣在戒嚴時期也沒有如此巡邏,因警員在非常狹窄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巡邏很危險,「如果有人想搶槍或者甚麼,你在街上易走,公交車是比較難防範的」。 港警公布新措施的同時,並未透露有關巴士的犯案數據。許仁碩指出,若巴士上的罪案率未明顯上升,港警的安排是否出於照顧公眾值得懷疑。他又指,這種長期及特定地方的監視,會使民眾產生恐懼。 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港警就曾多次上巴士巡邏截查「可疑人士」,還曾與巴士車長發生衝突。 2020年9月九龍有遊行活動,警長張繼安在油麻地彌敦道截停一輛向他響咹的新巴,張繼安在庭上指稱該車張姓車長向他舉中指,車長被控「無故響號及快速行駛」兩項不小心駕駛罪,最後罪成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大陸公交總隊開始巡邏 報導說,港警「高調巡邏」的做法與大陸的做法愈來愈相似。 大陸公安通常只由公交車聘用的保安駐守車內維持治安,而公安部轄下的「公交總隊」是遇有罪案發生時,才會到公共交通工具處理,一般不會主動巡邏。 不過,「北京政法網」今年4月稱,「公共交通安全直接影響社會和國家安全」,北京「公交總隊」主動到公共交通要點巡邏,包括:公交、出租重點站區與地鐵車站,並加強反詐與反恐宣傳。
獲香港電影發展局資助的《正義迴廊》,日前遭立法會議員批評「矮化警隊」,當局應引入罰則。有影評人形容說,這是白色恐怖,想用錢驅使電影人自我審查,使香港失去創作自由。 綜合香港01及香港大紀元報導,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穎欣周二(22日)在立法會「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討論「推動香港作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發展以及大灣區文化藝術合作」時,指稱有「反中亂港」分子滲透文化界,不點名地指近期一部正在上映、取得香港電影發展局資助逾200萬的電影,有不同情節「矮化警隊」,要求當局設立罰則及KPI(績效指標),加強文化界對中國大陸法制的認識。 陳穎欣稱,若當局繼續資助「反中亂港」電影,就不能「說好中國故事、香港故事」。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副局長劉震回應稱,絕不容有資助項目違反香港法例及國安法,如有電影涉及違法內容,或考慮撤回資助,但未具體回應指是什麼電影。 曾在油管批《正義迴廊》「黃」 雖然陳穎欣及劉震都未點明是哪一部電影,不過,香港電影發展局10月18日公告指,該局轄下的「電影製作融資計劃」向本地電影《正義迴廊》資助250萬。該局主席王英偉更在公告中讚揚演員表現出色,能牽動觀眾情緒。 此外,陳穎欣日前在其YouTube頻道評論指,《正義迴廊》「用政府錢揼(攻擊)政府」,當初一看演員陣容「都知道是『黃』」,入場看完後就「99%認為班底是『黃』」,認為戲中有情節「矮化警隊」;當局在2019年12月反修例社運期間批出250萬元予《正義迴廊》拍攝,不明白為何。 民主黨成員呼籲勿扼殺創作 看過《正義迴廊》的民主黨民政政策發言人朱子洛認為,不應隨意將電影情節與「反中亂港、矮化警隊」等扯上關係,甚至拉到「國安」層次,如此會窒礙香港的創意產業發展。 他說,「相信沒有人會因為看完《無間道》後,就覺得警察都是壞人。況且任何一支警隊,難道會完全沒有個別人員有不當行為?新聞有時也報導有警察犯罪,難道就應該為了『不要矮化警隊』而不報導嗎?」 影評人:建制派營造白色恐怖破壞香港電影 影評人林兆彬批評,建制派想威嚇電影發展基金評審,或其它基金的評審,不要用公帑資助有批評政府信息的電影,形容這是白色恐怖,使香港失去創作自由、破壞香港電影。 林兆彬認為,《正義迴廊》的部分對白確有諷刺警方的意味,甚至令人聯想到「反送中」運動;但整體而言,此電影是在「說好香港故事,重建觀眾對香港法治的信心」。 林兆彬表示,現時香港電影界「連參展金馬獎都驚被報復」,電檢處也不準放映某些電影,「已經是打壓創作自由,現在是想用錢去驅使電影人自我審查」。
香港警方周一(9日)搗破屯門一個毒品儲存倉,檢獲市值約2.32億港元的「冰」毒,拘捕一名24歲、有黑幫背景的無業男子。 據東網報導,周一上午約10時,警方根據情報搜集展開反毒品行動,探員於新安街一幢工廈截查一名行跡可疑的翁姓男子,該男當時手持一個紙袋,內藏兩袋重約2.1公斤的「冰」毒。探員隨後將他押解至該工廈租用的單位,再搜獲309袋共重332公斤的「冰」毒、15桶共重150公升的液態「冰」毒、哥士的、梳打粉、防腐劑,及一批電子磅、可再封膠袋等。 報導說,該倉庫運作約3個月,惟警方未在儲存倉內發現制毒工具,不排除販毒集團內有其他成員將液態冰毒提煉成可作分銷的固態冰毒。警方將重點調查毒品來源地及分銷網路。 警方在這次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2.32億港元。探員以涉嫌「販毒」拘捕翁男,相信他是倉主,負責處理毒品包裝及派貨。翁男被帶到警署扣查,警方持續反毒行動,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據悉,被捕的翁男有黑幫背景,是黑幫「和勝和」前最高領導人「上海仔」郭永鴻手下器重的人之一、綽號「金融趙」趙俊名的手下。 「金融趙」目前人在海外,警方不排除他涉案。「金融趙」涉嫌欺詐和洗黑錢逾819萬港元,被控一項洗黑錢、兩項欺詐及一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共4項控罪,一直獲准以5萬港元保釋。案件去年9月底在區院再提訊時,趙疑詐病未出庭應訊,此後再無現身,疑已棄保潛逃,被法官頒布拘捕令。 「金融趙」棄保潛逃的行為,與其上線「上海仔」如出一轍。 「上海仔」涉及兩案四罪。首宗案件是他2016年從泰國返港時在機場被「O記」拘捕,涉嫌串謀刑事恐嚇、串謀蓄意傷人及串謀勒索,其後獲准以5萬港元保釋。他2018年5月15日未如期到警署續保。 另一宗棄保案則指,他涉嫌在2007至2012年間清洗疑為黑錢逾億元;他2017年被捕,被控洗黑錢罪,原需於2018年4月向警署報到,但他只由律師代表發信警方,聲稱在泰國中風而沒有現身。 報導說,他2020年底在義大利感染新冠肺炎,落難返港,涉兩項串謀傷人、一項串謀刑事毀壞及一項刑事誹謗罪,一度被捕,惟最終獲放生。「上海仔」得以消遙法外,背後疑有兩個保護傘撐腰,分別是一對有司法界背景的夫婦,及其與中國大陸國安、公安有交情。
港警持續對已被迫停刊的《蘋果日報》相關人員進行拘捕。6月27日晚傳出該報前主筆、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在機場準備搭機離港時,被警方國安處人員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拘捕。馮偉光被捕是第七個因國家安全緣故而被逮捕的《蘋果日報》員工。 綜合媒體報導,港警發表聲明說,一名57歲的男子因「密謀勾串外國或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在機場被捕,警方正在進行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據了解,馮偉光(筆名盧峰)27日晚10時帶著簡單行李抵赤?角機場,準備乘客機前往英國時被捕,目前扣留在機場警署。據知,他正尋求律師協助。 香港記者協會聲明表示,強烈譴責警方再次針對新聞工作者行動,要求警方立即交代事件。記協指,繼早前被捕的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後,這次是第二個撰寫評論文章的前《蘋果日報》員工被捕,重申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均是香港的核心價值,若連文人的筆桿也容不下,香港將再難以被視為國際城市。 馮偉光於1985年取得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社會科學學士;1988年取得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碩士;1989年曾任職《百姓》半月刊記者,在港採訪聲援北京民運的大遊行;1997年起,馮為《蘋果日報》撰寫社論,離職前亦任《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亦是「眾新聞」專欄作家。 傳港府開條件:以《蘋果日報》員工個資交換解凍資金復刊 另據中央社引述《南華早報》報導,傳出保安局開出條件,只要《蘋果日報》交出所有員工個人資料及敏感訊息,即可獲得資金解凍,進而有機會復刊。報導引起各界議論,聯想港府「以復刊作誘餌,取得報社員工個資及對外往來訊息」的「交換條件」。 報導稱,《蘋果日報》母公司(壹傳媒)管理層正與法律團隊一起審查,權衡港府的這一要求,以取回被凍結的資產。消息人士透露,一些《蘋果日報》員工堅決反對這一舉動,擔心個資被泄可能招致中共報復。一名熟悉談判情況的前工作人員直言,「我們不希望從公司收回工資,因為一旦所有員工的姓名都交給政府,同事們將生活在新的恐懼中」。 報導說,《蘋果日報》管理層尚未向員工告知保安局的要求,但強調員工隱私是「重中之重」。若管理層想將員工個人數據交給第三方,必須徵得員工同意。 保安局此舉在網路上引來正反陣營的一致批評。《蘋果日報》支持者紛紛指責港府這一舉動,甚至以「卑劣」二字形容;親共者也指港府「開倒車」,「向境外勢力妥協」。 港警近期對《蘋果日報》的拘捕行動始於6月17日,當天拘捕了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副社長陳沛敏及執行總編輯張志偉,指稱這五人均涉「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其中張劍虹、羅偉光於翌日被落案檢控,另外3人則獲准保釋;當局並凍結壹傳媒集團三家公司約1,800萬元港幣資產。接著6月23日,筆名「李平」的主筆楊清奇被捕。 創刊26年的《蘋果日報》6月24日起正式停刊。而去年8月,警方大舉搜查《蘋果日報》大樓,拘捕創辦人黎智英、其次子黎耀恩、張劍虹及周達權。黎智英的左右手Mark Simon身在外地,正被通緝。
港警11月1日清晨突然逮捕7名泛民主派人士後,2日又逮捕1人,總共逮捕8人。警方指控他們於5月8日在立法會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特權法》),隨後又讓他們獲准保釋,須於5日出庭應訊。被捕的現任議員許智峰批評,香港似已成為「警察國度」;尹兆堅則是感嘆自己從「原告變被告」,直斥警方選擇性執法相當離譜。 綜合媒體報導,港警拘捕的8名民主派人士,包括7名現任或前任立法會議員,以及工黨主席郭永健。現任議員包括:民主黨胡志偉、尹兆堅、黃碧雲、許智峰及泛民張超雄;前任立法會議員則為9月起拒絕延任的議會陣線朱凱廸和人民力量陳志全。 被捕的8人被控以違反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有關的「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已獲准保釋,須於5日出庭應訊。 11月2日因同一原因被捕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峰是在2日前往西區警署就另一宗案件報到時被捕的。他批評,這是徹頭徹尾的濫捕濫告、濫用權力,形容香港似已成為「警察國度」(police state),立法會議事堂的事情竟然要由警方去管治。 此前一天,港警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陳永裕1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被捕的6男1女於5月8日立法會內委會會議期間作出擾亂行為,包括沖向主席台令會議無法進行,也有人從公眾席(旁聽席)投擲大量紙張。 衝突源於建制派5月8日在內委會奪權 5月8日,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爆發衝突。當時由泛民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臨時主持的內委會,超過半年多仍未選出正副主席,遭外界指泛民有意癱瘓內委會,以阻止審議「國歌法」等法案。 港澳辦和中聯辦先後對此發表聲明譴責。隨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引述外聘律師意見指,前一會期擔任內委會主席的建制派民主建港協進聯盟議員李慧瓊,有權主持會議。 泛民議員因為反對民建聯李慧瓊主持會議而一度包圍主席台,並和建制派議員及保安發生推擠,包括建制派的工聯會議員郭偉強被指將泛民的人民力量前議員陳志全拉倒在地。期間包括朱凱迪、陳志全和許智峰等多名議員都被逐出會議室。 有記者向陳永裕提出質疑,建制派議員也走到主席台前,雙方發生肢體碰撞,為什麼警方只拘捕民主派人士,質疑是否有政治打壓之嫌;議員黃碧雲當天只是舉紙牌和叫口號,如何構成犯法?對於這些質疑,陳永裕僅稱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方便作答。 尹兆堅感嘆自己從「原告變被告」 尹兆堅強調,5月8日當天是建制派違規奪權,民主派是因不滿民建聯李慧瓊強行奪走主持內務委員會會議的權力,才出來抗議及阻止建制派,「若要說藐視立法會,好明顯系建制派、李慧瓊、立法會大會主席藐視立法會既有程序」。 他說,當天他被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和黃定光「批肘」受傷入院,警方調查多月音訊全無,感嘆自己如今從「原告變被告」,直斥警方雙重標準地選擇性執法相當離譜。 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可分別處港幣1萬元罰款和監禁12個月。而香港《基本法》第79條規定,立法會議員若遭判刑一個月以上,經出席議員的2/3贊成,可解除其議員職務。立法會條例第39條則規定,被判處三個月以上有期徒刑者,五年內不得參加選舉。
8月偷渡台灣,中途遭中國廣東海警逮捕拘留的12名港青,30多天來音訊全無,其家屬委託的律師疑因身分遭到泄漏而遭中國有關當局干擾,被迫退出案件。協助家屬的香港立法會議員朱凱廸9月27日在臉書公布香港警方發給他的信函,指港警拒交雷達紀錄等資料,還質疑其臉書文章內容為「揣測」,諷指「就嚟(被當)尋釁滋事架啦!」 綜合媒體報導,香港警務處9月26日在臉書通報,依其所接獲的廣東公安廳回復指,廣東海警局8月23日上午9時許,在其管轄海域內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船隻,船上有12名港人涉嫌犯下「偷越國(邊)境罪」,被依法拘捕。目前這12人被「刑事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 通報表示,這12人於8月23日上午約7時許在香港新界西貢布袋澳碼頭登上一艘由偷渡集團安排的快艇,並由其中一名當事人負責開船,擬經中國大陸海域逃到台灣,「以逃避在港涉案的刑責」;這12人於登船前已在香港向相關偷渡集團人員繳付一定資金作為出逃費用,警方正循是否有人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的方向調查上述案件。 這12名港青已被中國拘留30多天,音訊全無。近日家屬向香港警察總部報案,同時向港府提出三個要求,包括:警方應交代中國海警拘捕的更多細節,以及中國海事處應提供事發當日的船隻雷達紀錄等。當時港警回應稱,此案與港警無關,並強調這12人是在大陸水域被捕,大陸公安並無跨境執法,水警雷達記錄無顯示大陸海警船進入香港水域。 港警拒公開雷達紀錄 還質疑朱凱廸「作出多項揣測」 協助家屬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9月24日在臉書發文「12人被捕的三種可能,兼尋果洲群島目擊者」,質疑是否有中國水警進入香港水域,促海事處公開雷達紀錄。對此香港警務處9月25日致函朱凱迪,稱呼其為「朱先生」,還稱其臉書貼文對此案「作出多項揣測」,呼籲如有「目擊者」請提供進一步資料;但信中未有提及為何不應邀公開資料。 前述所稱目擊者,是指朱凱廸在臉書文章中引述香港社會運動人士、有「長洲複核王」之稱的郭卓堅所引述的「目擊者」。該目擊者指,這12人於8月23日上午8至9時於香港水域內果洲群島東南面的「一尺排」(或稱「一尺石」)停船期間,被一艘高速駛來的中國白色海警船越境逮捕,認為海事處可公開相關地點的雷達資料,引證對錯。 對於港警來函,朱凱廸9月27日將其公佈於臉書,指警方拒交資料,還質疑其撰文內容為「揣測」,諷指「就嚟(被當)尋釁滋事架啦!」 協助家屬的香港立法會議員朱凱廸9月27日在臉書公布香港警方發給他的信函,指港警拒交雷達紀錄等資料,還質疑其臉文內容為「揣測」,諷指「就嚟(被當)尋釁滋事架啦!」(圖片來源:朱凱廸臉書擷圖) 疑身份被泄 受家屬委託律師被迫退出案件 目前這12名港人被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已經踏入第37日,情況仍然不明。廣東公安迄今未向檢察院呈請批准逮捕,而家屬委託的律師要會見當事人,不僅不得其門而入,還持續受到當局干擾。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已有兩名受郭子麟家屬委託的律師被迫退出案件。消息指,第二名律師是在被約談後被迫退出的,對方指是市政法委點名要他退出。據了解,該律師正在辦理公證書手續,但尚未收到委託書便被約談,顯然是中國方面從其接受委託的程序起就開始逼退,其身分疑為在辦理公證期間遭到泄露。 根據中國的《刑事訴訟法》,若檢察院對這12名港人做出批捕後,正常情況可繼續羈押兩個月,但也可以申請延期三次。大陸律師莫少平接受有線新聞訪問時稱,這意味著這12名港人最長可被扣留多7個月,才被移送檢察機關決定是否起訴,而他們面臨偷越國(邊)境罪,最高則是判監一年。
8月偷渡台灣失敗的12名港青遭拘留在深圳鹽田區看守所已近一個月,情況仍然不明。他們的家屬9月20日向香港警察總部報案,呼籲警方莫淪為傳聲筒,應主動調查中國海警是否越界執法。 綜合媒體報導,這12人的家屬認為,這件事不僅涉及12名港人,也涉及到香港公眾利益,因此於20日向香港警察總部報案,同時向港府提出三個要求:其一,香港警方應該交代這12人被中國海警拘捕的日期、時間、地點、過程,並交代過程中有否出現傷亡;其次,中國海事處應提供事發當日的船隻雷達紀錄及要求中國海警提供事發當日的巡邏路線及位置;最後,要求香港政府派員以會面或通話親自確認12人的現況,並確保家屬委託的律師能與12人會面。 被扣押港人鄭子豪的父親質疑警方早已掌握他兒子的資料。鄭父說,因為8月底時他曾因兒子失蹤向警方報案,當時警方隨即展示他和兒子在通訊軟體中的對話紀錄,內容指兒子要「出海釣魚」,因此不受理案件。 另一名被捕港人李子賢的父親則表示,即使目前未能與兒子見面,也希望有相片或信件確認他的狀況。 港警撇清 官方說法「助紂為虐、可恥至極」 對於家屬的報案,港警20日回應稱,12名港人被大陸執法部門拘捕,行動與港警無關;警方並強調,12人在大陸水域被捕,大陸公安並無跨境執法,水警雷達記錄無顯示大陸海警船進入香港水域。 此前,有多名家屬委託大陸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當事人,皆不得其門而入。 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在19日接受香港無線電視台(TVB)專訪時稱,這12人被中國以「偷越國境罪」扣押,已按中國官方提供的名單,各自選了兩名律師。但家屬質疑此說法,並強調拒絕「官派律師」,要求當局讓家屬委託律師為當事人辯護。 協助家屬的立法會議員朱凱迪指出,允許這12人與私人委託律師會面是最基本的人權保障,李家超的說法代表港府完全接受官派律師,「這是助紂為虐、可恥至極」。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OHCHR)18日也在推特發文,敦促中方確保12人的辯護權,讓他們自行選擇律師。 家屬在向香港警察總部報案之前,曾於9月12日提出四點訴求:拒絕官派律師,讓委託律師與拘留者會面;提供合適藥物予拘留人士;准許拘留人士致電家屬;要求港府確保港人權利,立即接12人返港。但中國與香港官方均未正面回應,僅借詞推卸責任。 12名港青於8月下旬試圖偷渡台灣時遭中國海警截獲。據報導,這12名港人中包括被指控違反港版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其餘11人多是參與「反送中」運動的抗爭者。 而這12人中有3人需定時服藥,其中2人有憂鬱症,另一人有哮喘。目前因家屬委任的律師皆無法會見當事人,因此只能告訴看守所藥名,再由所方找醫生配藥,恐出現人員用藥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