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歌法二读通过 最高判3年

香港《国歌法》二读于28日进入第二天辩论,泛民议员试图用各种方式阻饶,大会因此中断多次,有三名泛民议员被逐出会场,直到下午才复会。在一片混乱中,立法会以不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国歌法草案》,预计下周完成三读。

根据《香港01》报导,泛民派议员为阻止会议进行,将一袋发出腐烂臭味的盆栽放在主席台,造成多名建制派议员身体不适,三名泛民议员因此被逐出会埸。主席梁君彦随即宣布暂停会议,直到下午4时才复会。

下午复会后,有泛民派议员要求终止会议但未获批准,随后主席梁君彦宣布进行·不记名投票,于傍晚6时二读通过国歌法草案,并随即宣布休会。草案预计下周三交付立法会全体委员会,阶段审议各条文。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在投票前作总结发言,强调国歌法并非恶法,只是要求市民尊重国歌。此时台下有泛民议员高喊“一国两制已死”,并播放“反送中”歌曲,最后被逐离会场。

为抗议立法会强渡“国歌恶法”,27日有许多民众上街抗议、发起“大三罢”活动(罢课、罢工、罢市),或在中环、金钟附近缓慢行驶堵塞交通。香港警方从清晨起便陆续巡守主要示威地,随时拦查可疑人士。下午一度朝抗议民众发射胡椒弹,发生警民冲突,有不少民众流血倒地。

截至28日晚间,根据香港警方脸书,有约360 人遭到拘捕,拘捕原因包括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非法集结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

国歌法指《国歌条例草案》,草案内容禁止任何人意图侮辱国歌、公开及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或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最高可处5万港币罚款及监禁3年。

关注时事,订阅新闻邮件
本订阅可随时取消

评论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