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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

新州擬推租房新規,房東趕客需提供合理理由,違者將受罰

新州州長柯民思(Chris Minns)將宣布新租房法規,全面禁止房東無理由驅趕租客,違者將面臨處罰。

先救人還是先上課?醫生不該面臨如此選擇

醫療系統里,臨床、科研和教學三方面任務的矛盾由來已久。南方醫科大學發生的事件很可能不是孤立的,也不是偶然的,而是多個環節都存在問題的結果。 南方醫科大學一兒科醫生因搶救危重患兒,耽誤了給醫學生上課而受到處罰,校方通報在網上傳開後引發業內及社會上的廣泛討論。諸多評論都認為,這是一個很不近人情、匪夷所思的處罰。 網路圖片 南方醫科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對此事的查處通報 對於非醫療系統的大眾,有必要先理解這個處罰的嚴重程度:罰款2000元,全院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罰款2000元不至於給醫生帶來嚴重經濟壓力,但有時科室發生醫療事故分擔賠償也不過這麼多。對這個醫生而言,最致命的是取消當年的評優資格。 筆者從網上查到,當事人於2013年開始工作,職稱是主治醫師。考慮網站信息更新不及時的可能,這個醫生目前職稱也許會更高一級,但頂多也就是副主任醫師,還面臨晉陞壓力。那麼,這樣一個處罰可能會讓這個醫生的職稱晉陞推遲好多年。醫院科室評優的潛規則通常是:資格優先讓給馬上要晉陞職稱的同事,因為多數醫院的職稱評定資格里都有評級優秀的要求。既然大家都知道這個規則,可推斷這個處罰的另一個隱含意味就是要取消該醫生未來兩三年的晉陞職稱資格。 也許按照相關醫學院校的規定,遲到30分鐘確實算是重大教學事故,重大教學事故確實有這樣的處罰。但問題是,這個事故的責任在誰。醫學院的授課教師同時也是臨床醫生,教學任務責任重大,但和搶救生命比起來,教學一定是靠後的,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倫理、道德和法律問題。 筆者也曾經負責過大三甲醫院的臨床教學任務,還負責過一段時間科室相關課程的安排。一個專業的授課通常會安排多個醫生,安排了教學任務的醫生會提前排出時間,確保不會和臨床工作衝突。考慮到臨床情況的多變性,指不定哪個病人會出現緊急狀況,所以盡量安排門診醫生去教學。如果必須由病房醫生去教學,那也應該確保這個醫生的病人有合適的醫生負責(coverage)。遵循這樣的原則,就基本不可能出現要去教學的醫生被緊急呼叫處理病人的情況。 這位被處罰的醫生顯然是在病房輪轉,安排她去教學就應該考慮到她所負責的病人出現突發情況的可能。出現了緊急情況,就應該去呼叫臨時負責的醫生。如果這個醫生的當前職稱依然是主治醫師,那麼主治醫師不在就應該由上級的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直至科室主任負責。如果被指定負責的醫生已經交班,理論上在coverage期間的一切情況都和當事醫生無關。 因此,這個教學事故至少要探究科室負責教學的管理者和領導者的責任:為什麼讓coverage失靈?而不應該由醫生一個人承擔責任。 我們不妨探討一個可能涉及的系統性問題。醫療系統里臨床、科研和教學三方面任務的矛盾由來已久。雖然一般說「醫教研」,教學排第二位,但眾所周知教學產出最少,又耗費時間,在人員和資源不足的情況下是排在末尾的。大醫院知名專家走穴講課越來越多,學校授課越來越少,醫生授課積極性都不高。很多醫生上課就是為了完成職稱評定的指標,一旦指標完成,授課熱情就會急降,找下級醫生或者門徒(畢業留院的研究生)代課早就不稀奇。 不僅是教學,其它一些沒多少「產出」收益,但又不得不做的工作,也會層層壓給低年資醫生,比如過一陣就會來一輪的、讓全國各大醫院苦不堪言的檢查和評估。這種繁瑣的文件工作即便是由一個專職的秘書來做也夠重,但大多數是由一線低年資醫生兼職承擔。對於這些低年資醫生來說,在晉陞編製名額永遠少於需要晉陞的人數的情況下,想要獲得優先就只能提供更多「剩餘價值」。 這次南方醫科大學發生的事件很可能不是孤立的,也不是偶然的。它不是一個科室的問題,也不是一個醫學院校及其附屬醫院的問題,很可能是一個全系統的問題。在一個複雜系統之內,一起不良事件很少是出於單純個人的原因,常常是多個環節都存在問題的結果。就像破碎的防護網,不管有多少層,只要每一層都有破洞,那這些破洞早晚有對齊的一天。只懲罰最底層的當事人,就如同只修補最外層的防護網,表面看起來問題解決了,但事故還會繼續發生。 最後再談一下這次處罰本身。教師上課遲到確實屬於比較嚴重的違規,如果是無故反覆遲到那就更加嚴重。但任何違規都有可通融之處,尤其是有人命牽涉在內的時候——一個大家都可以理解的案例是,交通違章如果是為了搶救生命就可以破例,不予任何處罰。醫生搶救危重病人而上課遲到,怎麼就不能破例?何況這起教學事故中,即便她有責任,也很可能不是主要的責任方。 關於此事的最新進展是:當事學校已經表示關注此事並進行調查。輿論壓力之下,相信當事醫療機構和學校能夠全面考慮、妥善處理這一事件,不至於讓一線醫生心累又心寒。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返樸

十個案例!看看普通人偷燃氣的下場!

今天不說別的,就想跟大家聊聊如果一個普通人膽大包天,膽敢偷竊燃氣公司的燃氣的話,那麼他會遭到哪些處罰。 以下是我了解到的一些案例。‍ 1、2020年8月5日,燃氣公司職工在日常巡檢中,發現位於北京市昌平區的北方養生會館內存在偷盜燃氣情況,盜氣手段是私接旁通管道為會館內燃氣設備供氣,從而達到偷盜燃氣的目的。隨後,公職人員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對現場情況進行取證並報警,最終竇某某因犯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2、2015年12月,接株洲新奧燃氣有限公司報案稱,位於合泰區域的燃氣管線被人長期私接亂搭盜竊天燃氣,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接到報案後,偵查民警多次前往合泰區域現場進行勘查,開展走訪調查,通過縝密偵查,鎖定犯罪嫌疑人郭某雷等人並查獲其實施犯罪的大量重要證據。經過周密部署,刑偵支隊民警成功將犯罪嫌疑人郭某雷等人,並收繳部分作案工具。後經依法作出判決,認定該案主犯郭某雷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3、2009年5月12日,瀋陽市煤氣總公司工作人員在對大東區「民強浴池」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鍋爐工吳成毅正準備拆卸盜竊燃氣用的管線工具。經查,個體業主吳永久為節省經營成本,在一年半的時間裡私自連接管線,累計盜用燃氣11.1萬立方米,價值31萬餘元。吳永久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用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故判處吳永久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30萬元。 4、2018年11月,北京的褚某用從五金店買來的一根金屬軟管,在鍋爐房的燃氣總管道旁邊通了一條管道,繞過燃氣表再接回總管道,讓兩條管道同時走氣,但燃氣表只能記錄一條管道的燃氣數據。燃氣集團通過遠傳平台對泰然居小區用氣量進行數據分析時,發現異常情況。經調查核實,褚某私接管道盜竊了價值4萬餘元的燃氣,後經審理認定,褚某採用打孔等手段破壞正在使用的燃氣設備,危害公共安全,被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並向北京燃氣集團退賠燃氣費和管道修復費用共計5萬餘元。 5、2019年5月中旬,燃氣公司發現異常後報警,經查,洗滌公司的李某某從他人手中購買了一套干擾設備,安裝在燃氣表附近的隱蔽位置,干擾燃氣表正常運行,經過調查後發現, 李某某共盜竊燃氣31萬餘立方米,價值96萬餘元。後經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10萬元。 6、2018年11月,安徽省蚌埠市一起民用用戶偷盜天然氣案件成功告破,當事人李某某,私下將一根接氣管通過主力管道直接連接到採暖爐,這樣,便可繞過燃氣表具進行盜用,經查,李某某的這種「岔倒」用氣的行為,涉嫌盜氣,所以,當事人李某某被追繳燃氣款31000元,並被處以4000元的罰金,此外他還將面臨進一步處罰。 7、2021年,被告人劉某一萌生了私自改造燃氣表以節省開支的想法,於是便對自家的燃氣表改裝,使之可以正常使用燃氣但燃氣表不走字計量。見一時無人發現,便一直用此方法違法盜竊使用天然氣。經統計,劉某共盜竊燃氣公司天然氣1004立方米,價值5823.2元。經安國市人民法院判決,判處被告人劉某一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8、2021年5月,北京的浦某私自將自己撿來的燃氣灶接到了自己家的燃氣管道上,他通過私自改裝燃氣管道,偷盜燃氣將近一個月時間,在燃氣公司在對燃氣進行定期巡檢的時候,燃氣檢查員發現情況後報警處理,最後經法院判定,被告人蒲某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8條。庭審當天,法院沒有做出判決。媒體提醒: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9、2023年5月23日,鄭州華潤燃氣工作人員於華(化名)在例行檢查中,發現兩家知名胡辣湯店的燃氣表出氣口底部有小孔,存在偷盜氣行為。經查實,竟有14家某胡辣湯連鎖店、12家臨街商鋪採用相同方式盜竊燃氣。相關單位根據線索,迅速抓捕了嫌疑人趙某,經審理後認定,趙某與餐飲店鋪相關人員均構成盜竊罪,同為主犯,判處趙某有期徒刑10年3個月,判處其他餐飲店鋪23人拘役2個月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刑期。 10、 2019年9月,被告人鄧某私自將其位於湘潭市岳塘區家中廚房內的燃氣表出氣口改接了一個三通閥門,然後用一根橡膠管將天然氣接入兩個房間。2020年8月底,鄧某再次私自改造天然氣管道,將其家中廚房內的天然氣能夠不經計量使用。2020年9月30日,燃氣公司上門檢查,發現鄧某私接天然氣管道後立即報警。最終,被告人鄧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同時公安機關將扣押在案的三通閥門、彎頭、天然氣表依法予以沒收。 以上,就是我了解到的一些普通人偷盜燃氣之後被處罰的一些真實案例。‍ 首先必須聲明,偷盜燃氣,這是一種非常惡劣的違法行為,我們一定要堅決制止並予以嚴厲打擊。 所以,通過以上的案例我們確實也能看到,普通人偷盜燃氣,我們肯定是予以嚴厲打擊的,這點我也是認同的。‍‍ 普通人「偷氣」,我們是給予嚴厲打擊了,可如果是一些大型的公司「偷氣」呢?如果是一些手握重要公司大股份的一些大佬們「偷氣」呢?我們要不要嚴厲打擊呢?‍‍ 如果只是對普通人嚴厲打擊,而對一些大佬卻唯唯諾諾,那,這能說得過去嗎?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我是麥傑遜

英國銀行被警告 關閉分行將面臨處罰

在十多年來一波又一波的分行關閉浪潮之後,英國銀行業被警告,如果不能確保包括企業在內的民眾自由提取或存入現金,將面臨處罰。 據《天空新聞》披露,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已被授權可對未能免費提供提存款業務的銀行進行罰款,在此消息公布數小時後,財政部確認了銀行業應遵循的指導方針。 根據法律,任何個人或企業不得遠離包括提款機(也稱為ATM)在內的現金存取設施超過三英里。法律還承諾,任何客戶不應因接受此類服務而面臨額外隱性收費;如果相關設施被撤銷,應在關閉之前提供替代設施。 慈善機構、國會議員和消費者團體長期以來一直認為,弱勢群體,尤其是老年人,無法在自己的社區享受到面對面的銀行服務。 自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這一問題一直在困擾著銀行業,當時作為削減成本措施的一部分,各大銀行紛紛關閉分支機構,之後這一趨勢愈演愈烈。 最近,該行業又將分行數量減少的原因歸咎於數字銀行業務激增,許多分支機構的使用率不足,導致其在財務上無法維持。 聯合工會(Unite union)上個月公布的數據顯示,僅從2015年起,英國就失去了6000多家銀行分行,空缺則由其它分支機構或郵局來填補。 行業統計數據顯示,去年英國共有51,272台取款機在運行,其中有78%是免費使用的。政府去年首次將存取款設施置於FCA的監管之下。 雖然有權對不遵守新規則的銀行進行罰款,但監管機構此前在調查中發現沒有理由驚慌失措。其5月份發布的研究顯示,目前96.3%的英國人口居住在距離免費現金存取網點1.24英里範圍內,99.8%居住在免費網點3.1英里範圍之內。 政府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就目前情況而言,絕大多數居住在城市地區的居民可以在一英里範圍內享受到現金存取服務;鄉村居民可在三英里範圍內獲得此類服務。 「FCA應利用其權力維持這一覆蓋水平,同時認識到需求可能因地點不同而有所差異,並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 財政部經濟部長格里菲斯(Andrew Griffith)補充道:「雖然數字支付用戶不斷增加,但現金仍然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人們不應該為取出十幾塊錢而在路上花上數個小時,企業也不應以這種方式存入現金。新的法規將讓所有使用現金的人受益,特別是那些生活在農村地區的老年人和殘疾人。」 ATM運營商LINK首席執行官豪厄爾斯(John Howells)表示:「這些措施可確保人們在每條商業街上都能免費存取現金。英國還沒有為無現金社會做好準備,因此很高興看到這些規則成為法律。」 來自消費者雜誌《Which?》的羅斯(Jenny Ross)對這些措施表示歡迎,但認為需要採取進一步措施。「FCA必須利用其新權力,確保銀行履行其義務,並隨時改進不足,」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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