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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江西南昌紅谷灘區城管局被討薪民工「佔領」多日,工人誓言不拿到被拖欠的血汗錢絕不離開城管局。 關注大陸群體事件的社群平台X網民「昨天」1月16日上傳視頻爆料,大量建築工人1月13至15日,連續三天三夜吃住在南昌紅谷灘區城管局,討要被拖欠的工資。 討薪工人透露,紅谷灘區城管局的建設項目共拖欠200餘名工人,總計500餘萬元人民幣,總包已經被抓。此前他們多次維權,按照程序向勞動部門申請行政處理,均未能拿回工資。 「江西南昌:建築工人連續三天「佔領」城管局討薪(2025.01.13-15)」江西南昌,大量建築工人1月13至15日連續三天吃住在南昌紅谷灘區城管局內,以討要被拖欠的工資。據工人透露,拖欠工資的是紅谷灘區城管局的建設項目,共計拖欠了200餘名工人總計500餘萬元,目前總包已經被抓。截至當天下午,工人的討薪… pic.twitter.com/OCShJrxOsH — 昨天 (@YesterdayBigcat) January 16, 2025 截至當地時間15日下午,工人們仍持續「佔領」行動。他們表示,這一次一定堅持到底,不拿到血汗錢絕不離開城管局。 視頻顯示,在城管局內討薪的大批工人,有的坐在走廊上,有的坐在辦公室的椅子上,有人躺在辦公室和會議室的桌子上。有的桌椅上鋪著被褥。一名工人高喊「農民工工資」。 有X網民留言:「當只有3-5人討薪的時候你就是惡意討薪,當幾百人討薪的時候他們就不敢用『惡意』一詞了」。「政府項目拖欠工資,總包被抓卻無人負責,勞動部門袖手旁觀,這樣的維權困境讓人心寒。工人堅持到底的決心,才是對不公最有力的反擊!」 在此之前,廣州一名工頭因為自己被惡意苛扣工程款,而無法向工人發工資,被迫帶領工人砸毀他們建造的地標雕塑,並對周圍的公安怒喊「誰攔我就跟他拚命」。 另有網傳視頻顯示,多地討薪的建築工人被逼無奈,集體爬上樓頂,威脅要跳樓。
中國江西省撫州市一間米粉店的老闆夫婦,日前遭多位城管拳打腳踢,相關畫面有如周星馳電影《食神》中的少林十八銅人圍攻場面。參與打人的城管已被停職。網民怒批,「他們憑什麼打人?憑職業打人~~~所以停職就可以了嗎?」 綜合媒體報導,網傳視頻顯示,江西省撫州市東鄉區一間米粉店門前,9月11日早上有多名城管圍毆老闆夫婦,拳打腳踢的情景被形容有如周星馳電影《食神》中的少林十八銅人圍攻場面。 撫州市相關權威部門13日回應媒體稱,東鄉區孝崗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工作人員與該米粉店老闆夫婦協商搬離事宜時,其中一人被老闆娘潑了一碗米粉,幾名工作人員因此跟店老闆夫婦發生肢體衝突。目前相關人員已被停職,傷者到醫院驗傷後,均為輕傷。 此前,米粉店老闆夫婦的親戚魏女士表示,妹妹和妹夫所開的米粉店是承租來的房子,,因房子被劃入拆遷區,執法人員不讓他們繼續營業,但房東還沒有簽字。而且,事發當天做生意的食材已經準備好,他們希望能將生意做完,但執法人員守在路口,不讓顧客進入。因此妹夫拿起手機準備將現場情況拍給房東看,結果手機遭搶奪,才發生被圍毆的事件。 相關的視頻顯示,身著藍色制服的數名城管將老闆夫婦倆圍住,將他們拉扯拽倒在地、拳打腳踢,老闆娘抱著老闆,一直在哀號痛哭。(觀看視頻) 附近商戶李先生(化名)透露,確有城管打人。他說,當地正在開展房屋拆遷工作,涉事的店家是向人租賃的,有關部門責令其限期搬離,但因店內設備損失的賠償事宜未能談攏,因此發生了矛盾和衝突。 針對這起城管毆人事件,網民說,「房東沒簽字同意拆遷的情況下,租戶有權繼續使用此房做生意。」「一切都是中國底層老百姓的錯,唉。」「他們憑什麼打人?憑職業打人~~~所以停職就可以了嗎?法律責任不需要付嗎?」「民心就是這樣喪失的。」
看了兩段視頻,都和城管有關。他們的離譜程度,自然已不必置疑,可恰恰是這種「不正常」,以一種「正常」的姿態接二連三的出現,才是最大的不正常。 先來說事情。 第一件來自湖北孝感,一名城管與一名70歲的賣菜老人發生爭執,隨後路人拍下了視頻,該城管脫下外套、摘掉帽子,衝上前去猛的一腳就把老人踹翻在了地上。 我看到視頻里被踹倒的老人始終「保護」著手裡的一把菜,那可能是他自家地里的收成,那可能也是他被城管狠踹一腳的「源頭」。 沒有人可以為那名城管辯解,你可以看到當地城管局的回應,但凡有一點點借口他們都能拒絕承認是城管的錯,但他們說得是「執法人員行為明顯不當」,令我感到反感的是後面那一句「已介入調查」。 這是「癥結」,是他們仗著最小的權力最大程度上為難、甚至傷害普通老百姓的最大原因。永遠的「辭退」,就好像辭退是什麼了不起的懲罰一樣,不知道的還以為「辭退」兩個字,同樣寫在刑法里。 網路圖片 每次城管「暴起傷人」,必然也有奇怪的生物幫他們解釋,理由大致雷同,現在的老人很壞很無賴,城管們這樣做無可厚非云云。 可這樣思考問題的人,疏漏了另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 我們連路上的老人都不敢扶,而城管卻敢於對他們下如此狠手,是何邏輯? 很簡單,罪惡只能在良善之上獲得勝利,而無法贏下比它更大的罪惡。 換言之,如果被城管毆打的老人是「惡」,那不必擔心後果的城管,必然得是「更大的惡」。只有那樣他才可能最終勝利,他才敢於「下手」。 否則,連「扶」都不敢的我們,何故敢於「踹」? 如果你說「踹」是行善(攤販是流氓),所以敢於。那麼邏輯必然是不通的,難道「扶」不是行善? 每個人心裡都有答案,區別在於「扶」之中沒有權力的參與,而「踹」有了權力的兜底。說得淺一點,這種兜底最少也代表著:你放心踹,踹完最多被辭退,而不必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這才是「扶」需要忐忐忑忑,而「踹」可以下盡死手的真正原因。 權力兜底,區區輿論不足為慮。 第二件事不遑多讓,同樣也是一家正規媒體發出來的。山東臨沂一名城管吹著口哨,無緣無故對著別人家的門就是猛踹一腳。 網路圖片 他們的「腳」是有病嗎? 不,是腳裡面包裹著一股子「權力」的氣味,膨脹欲出,而找不到發泄的缺口。門,其實和被踹的老人區別不是很大。 若說「現在的老人很流氓」,是否「現在的門也壞得很?」 河北廣播電視台說,當事人家的門栓被他一腳踹壞了,同事提醒他有監控,他趕緊上車離開。 這城管,頗有點土匪的影子。我其實並不篤定「土匪」是何等模樣,只在電視劇里的世道中見過,但想來和這些城管們也差不了太多。 可,現在是什麼世道呢? 「監控」趕走了踹門的城管。從被辭退的角度來說,「監督的人」也趕走了踹人的城管,問題在於,城管們受到了什麼損失? 失去了工作? 如果「辭退」也算一種對違法犯罪的懲罰,我不知道那些下崗工人們有什麼違法犯罪的之處,也需要受到同等「懲罰」。而如果「辭退」不算行政或者刑事處罰,那麼屢次三番、三番屢次的城管傷人事件,為何每每能夠無疾而終。 我不知道為什麼,你們知道嗎?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天涯行路
近日,一段河北省邢台市某裁縫店主與城管人員發生口角的視頻傳遍全網。在視頻中,城管首先是要求裁縫店主拆除貼在玻璃門上的廣告,裁縫店主告知,因為此前已被通知不能在玻璃窗和門上張貼廣告,自己已將廣告做成標牌懸掛在屋頂。但執法人員認為,掛在屋內的廣告還是能被看到,仍舊要求店主配合摘除。 店主反覆強調,如果沒有廣告,經過的路人幾乎不知店內能夠修拉鏈、纖褲邊,自己的生意也無人問津,而城管所說的門頭只是標明了營業執照,根本無法標示出店裡的經營範圍。在數次申辯無用後,執法人員依然以配合工作為由,強行要求裁縫店主摘除店內那張作為標牌的紙張後,店主忍無可忍地罵出:「我今天就不摘,就要把這個牲口揪出來。」 店主口中的「牲口」,就是讓這些執法人員不斷以整頓市容市貌為由而檢查商鋪、「折騰」商家的領導。將領導類比於牲口,或許不妥;但該店主不懼可能被嚴厲處罰的後果,仍在視頻中激憤陳詞,「你們該警告警告、該封門封門,該處理處理」,又的確反映出當地商戶和執法者之間的劇烈矛盾。 市容執法為何容易蛻變成口袋罪? 城管是否能以整頓市容為名,要求所有商鋪內都不出現任何廣告類標示,這是本案涉及的首要法律問題。在視頻中,執法人員稱其執法依據為《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查閱該條例會發現,這部於2023年3月30日由河北省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通過的地方性法規,在第21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不得擅自在城市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上張掛、張貼商業性宣傳品等;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及其兩側、公園、公共廣場等公共場所進行散發商業性廣告、傳單等影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行為。」 法條中的「商業性宣傳品」屬於並不明確的概念,城管執法時則將其直接等同於廣告。又根據《廣告法》,所謂廣告是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服務。但商鋪要營業,要在競爭中存活,張掛和張貼商業性宣傳是必要之舉。所以,僅憑藉生活常識也可知,禁止在所有的城市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上張掛、張貼商業性宣傳品,並不符合商業經營的規律。此條若要嚴格執行,就幾乎將城市街道的商業特徵都徹底抹去。 因為即使不做擴張性的文義解釋,差不多所有包含商業要素和宣傳特徵的標識都可被歸入「商業性宣傳品」和「商業性廣告」。在本視頻中,裁縫店主在店內懸掛的那張寫有「本店可修拉鏈、纖褲邊、改衣服」的紙張,也毫無疑義地會包含其中。因為即使只是介紹本店的營業範圍,其目的也是在推銷服務。 《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上位法為2017年修訂的國務院制定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該《條例》中同樣有類似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批准。」 該《條例》的罰則部分也申明:「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單位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採取補救措施外,可以並處警告、罰款:……(二)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或者未經批准張掛、張貼宣傳品等;(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街道的臨街建築物的陽台和窗外,堆放、弔掛有礙市容的物品的……」 網路圖片 上述法律規範之所以做出如此嚴苛的規定,當然是為了市容管理。加強城市的市容和環境衛生,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環境,固然沒錯;但是,如果以整治「市容」為由,就要求所有的商鋪都無任何宣傳品標示,不僅不符合商業規律,也屬於對商鋪經營自主權甚至是個人私人生活的粗暴干預。 因為商業宣傳品的張貼懸掛與市容環境之間,並不存在必然聯繫。是否影響市容,取決於商業宣傳品的展示內容,取決於其張貼懸掛的位置是否屬於公共空間等諸多要素。如果粗暴認為只要懸掛放置商業宣傳品就一定影響市容,就一定需要摘除,本身就是將抽象的市容法益凌駕於所有私益之上,也是用極端形式主義的方式判定所謂「市容市貌」。 由此,裁縫店主認為,自己被如此折騰是因為那些「牲口」領導乾的;但從執法依據來看,上述過度嚴苛的,幾乎未考慮城市建設其他要素,尤其是忽視民情民生和市場規律的立法,其實同樣難逃其咎。 而此前因過度追求市容效果,城管部門極端執法的案例就已頻頻出現。 典型的,例如2023年2月發生於三亞的城管執法人員收男孩書桌案。執法人員為執行所謂「店鋪門口不能擺放任何東西」的市容規定,而將在超市門口擺放書桌作業的店主孩子強行驅離,並沒收了孩子的桌椅。該案的視頻一經傳播就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尤其是四五名城管人員強行沒收孩子自習桌椅的畫面更引發公眾強烈不滿,被認為是暴力執法的典型。 再如前不久,雲南宣威市某商家在開業時在門口擺放花籃,城管執法人員同樣認為商家將花籃擺到了人行道屬於佔道經營,而罰款200元。將本屬於慶祝風俗的擺放花籃,強行解釋為佔道經營,同樣引發公眾愕然。 在上述案件中,執法人員的理據都是所謂「市容市貌」。但此類案件頻發已然說明,所謂「市容整治」,因為界限模糊、標準未定,已漸漸淪為一種口袋罪,也為實踐中行政機關尤其是城管部門粗暴執法、僵化執法,甚至選擇性執法提供了正當性庇護。 整治市容市貌服務於文明城市的建設,但城市是否文明、是否宜居,卻是以人的感受為核心判斷;如果一個所謂「清潔、優美、文明」的城市的構建,是要以犧牲個人的自主空間、生活品質,甚至是犧牲個人的生計可能和貶低個人的尊嚴價值為代價,那這樣的文明城市也完全不是人們所欲追求的。 說好的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呢? 再回到本案,裁縫店主已反覆說明,在懸掛了標示後,經過的路人會知道店內可以改衣、修拉鏈、纖褲邊,每天還能有20、30元的收入;如果將標示徹底摘除,生意就真的無人問津。而且懸掛一個標示,也如裁縫店主所說:「這又影響誰了?!」 然而,一個收入微薄的底層人民的基本生存訴求,在要求街道整齊劃一的執法人員那裡,就是「不配合」的表現。以至於被逼無奈的裁縫店主在喊出「是不是徹底沒有了買賣就沒有傷害」後,執法人員居然倨傲地說,「那你就別在邢台呆啊,你走吧!」 這也是這段時長10分鐘的視頻最令人窒息之處:一邊是迫於生計的掙扎和憤懣,另一邊卻是明知如此做法會砸人飯碗也要固執地要求配合、要求服從,只因這是領導要求的。在視頻的最後,裁縫店主給出了最直擊靈魂的追問:說好的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呢?如此「折騰式執法」,商鋪連基本生存都難以維續,又怎能創造一個城市所謂的良好營商環境? 其實在某種程度上,這段邢台裁縫店視頻就是當下很多地方營商環境的鏡像,從中也完全可看到政策與現實的對立和割裂: 一方面,國家不斷強調要「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各地也在今年密集性出台各種提升營商環境的政策,其中甚至包括河南商丘頗具開創性的「企業寧靜日」,即在規定時間內,行政執法機關不得進入企業實施行政檢查等執法活動,以給企業足夠的安寧; 另一方面,不僅諸多既有的與營商環境塑造互相抵牾的制度性障礙難以被擯棄清除,實踐中也屢屢可見執法人員對小至小商販,大到都頗具規模的民營企業的刁難。這種刁難,發生在本案中這個經濟並不繁榮的北方城市,就更顯得諷刺。 很多人認為,這些極端案件的發生,無非是因為具體的執法人員未理解上級要求,偏離了政策方向;但是,放在這個案件中,可能並非如此簡單,其所指向的問題恰恰是:所謂「優化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很多時候可能只是理念和口號,根本未能成為地方立法和政策時的基本考量,也即這些口號只是用來說的,而沒有被付諸行動 網路圖片 裁縫店主在視頻里申辯說,邢台市都可以為自己做廣告,憑什麼自己開家小店就不能廣告。這句話可謂直指要害,也是就在去年10月,邢台市發表了標題為《急企業之所急 想群眾之所想 邢台市用心用情用力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文章,來為本市進行宣傳。但目前的這段視頻被廣泛傳播後,大概很難再讓人對該地的營商環境產生充分的信心。 被辱罵的領導和折騰式的執法 裁縫店店主事後向記者坦承,自己罵人是不對,但開業後即被要求不得懸掛任何廣告,也被頻繁檢查以至半個月只掙了100多元,實在覺得此項市容條例過於嚴苛無據,所以才選擇如此「硬剛」。 這個辱罵領導的視頻之所以被網友廣泛轉發並接力保存,又因為它的確引發了公眾對於底層商戶的共情,和對那些完全無視公眾的基本生活需求,只一廂情願地追求所謂市容整潔的城管領導的憤懣。 這種完全脫離實際的過度追求,在現實中已屢屢被異化為執法人員對商鋪和店家的隨意擺布和折騰,其結果不僅是對營商環境的破壞,也是對底層民眾個人尊嚴的傾軋。 從這個意義上,我們不僅能夠共情這個店主,也同樣希望店主的辱罵能真正喚起城管部門對此類事項的重視,進而改變嚴苛無據的立法,同樣改變折騰式的執法方式。 被罵為牲口的領導,在視頻中始終未現。進出店門與店主交涉的,一直都是要求店主配合和服從的執法人員。他們或者以「那你就別在邢台呆啊」的方式威嚇,或者以「大家都是打工的」的苦情要求店主理解,但無一例外都對明知不合理的上級指令予以不近人情地盲從,並要求商鋪不打折扣地堅決執行。 網路圖片 我們常說,執法應有溫度。所謂溫度,就是即使是執行上級命令,也應基於自身判斷作出有良知和有溫情的選擇,也能夠通過彈性調整避免可能的違法和傷害。簡言之,就是眼睛裡有人,能看見和體諒他人的難處,而非機械冷酷地只是將自己當作執行工具。但此類新聞一再出現,多少還是讓人對「執法溫度」的期盼有點失望。 視頻曝光後,迄今並沒有消息爆出裁縫店店主被處罰或整改,但店主和網友希望有關部門重視市容條例的訴求是否被予以重視也未可知,這不禁也讓人為這個小商鋪未來的經營前景感覺揪心。因為即使商鋪不會因為懸掛標識、辱罵領導而受到處罰,但如果當地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還只是停留在口號上,並未落實於具體的立法和執法,地方經濟大概就真的只能如店主在視頻里負氣時所說,「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的兩敗俱傷。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風聲OPINION
河北邢台,一個開小店的裁縫,被城管反覆過來刁難。他反覆重申,店裡面的事城管管不了,城管還是不依不撓,先後幾次來要求他整改,還說是領導要求。小店主說,「是哪個牲口要求的?」 這個視頻傳播到一定程度就被下架了。我認為,這不應該下架,現在不都在說改善營商環境,這不就是一個樣本嗎?邢台就是典型的北方小城,它的蕭條是可見的,而且可以預見,接下來會更加蕭條。城管的可笑新聞有很多,一般都是在街面上作惡,這種「形式主義」開始侵犯到小店內部,仍然是一個標誌性事件。 其實所謂營商環境,根本不是開會和發文件,而是每個店家能夠感受到的活生生的氛圍。 以前我一直覺得成都這個城市還可以,就是因為觀察到很多城管和小販的「對立」,那通常是「川味」的,有點戲謔,也有一點包容,給對方留一點餘地。 不過,現在即便是「南方」,也開始出現一些狠辣的苗頭。有一個湖州的視頻,穿制服的人在踩踏一位老奶奶的菜攤,後來證明那不是「城管」,而只是一個市場的管理人員。但是,那種「狠辣」,對弱者痛苦的玩味,仍然讓人害怕。 這種「玩味」,就是「權力過剩」的徵兆。他是真的執法人員(城管)還是市場的秩序維護者,其實無關緊要。真正重要的是,他雖然也處在「社會的底層」,手中仍然掌管著權力。 河北邢台的城管也是這樣。視頻中,先是一個城管過來,店主沒有配合他,他就回去喊了同事(可能是小領導),幾波人過來「做工作」,提要求。 視頻中的他們,看起來並不兇惡,甚至有點「禮貌」,但是仍然讓人害怕和憤怒,因為所有看了視頻的都知道,這種「折騰」完全沒有道理,是「多餘」的,「過剩」的,但是城管卻可以在這種純粹形式主義的工作中,找到樂趣。 他們並不著急,也不憤怒,而且準備好再來——因為這就是權力的日常,光是「執行權力」,就夠開心的了。 很明顯,店主小裁縫感受到了這種「純粹的」「過剩的」權力,他說:「是哪個牲口要求的?」這是一句粗話,但是其實卻抓住了問題的本質,因為完全沒有合法性的「權力」,就是沒有「人性」,在北方樸素的話語中,「牲口」就是最準確的一個詞。 這位小裁縫讓人心疼。他決定不再讓步。他說自己就是不改,不管你怎麼處罰,封店、關門都可以,自己就是不願意再「整改」了。這是退無可退,也不想再忍,下一步,就是徹底「放棄」了。 這種「放棄」,還談不上是反抗,但是卻也是無力者「最後的吼聲」。當他開始用「牲口」來稱呼城管的領導,其實也說明在內心中不再把對方當人,這無疑是危險的。 實際上,即便從最善良、溫和的角度,當小店主們都已經做好準備完全放棄,這對一個地方來說絕對不是福音。 城管當然強大。所以才有人偷盜我的照片做了一個「城管追著張豐打」的ID到處留言,這對我是一種詛咒(見前幾天的推文)。但是,一個社會必須聽到邢台小店主「最後的吼聲」,你不能假裝自己是聾子。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張3豐的世界
5月14日,#網紅賣崽青蛙上海落網#衝上微博熱搜第一。 用詞很刺眼。 「落網」一詞用得真好,還沒看內容呢,就先給人留下了賣仔青蛙違法犯罪的印象。 他們一沒偷二沒搶,為什麼要承受這種本應用在犯罪分子身上的字眼? 但看到上海城管的視頻,又會覺得這個用詞還是溫和的: 「衣服脫掉!氣球脫掉!微信支付寶放在口袋裡!不要走了,脫掉!每天在這裡,像什麼東西!!」 城管的斥責,陽剛、威武、霸氣,像是在警告犯人,又像在念動一個咒語。咒語之後,呆萌可愛的「賣崽青蛙」被打回原形,現場只剩下被扒掉皮的年輕人,一副可憐相。 針對此事,上海市城管執法局局長徐志虎在《民生一網通》節目中回應: 「根據去年12月1日實施的《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個人和單位禁止擅自在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但是允許區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劃定特定區域,在這裡規定業態、規定時段,從事一些設攤經營的活動。像這種行為,就屬於擅自兜售物品的行為。所以顯然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實際上對行人、對環境也是種干擾。」 城管說「每天在這裡,像什麼東西」,局長給了答案,是「干擾」。 可,「賣崽青蛙」又干擾了誰呢? 他們不過是走街串巷,邊走邊賣,既不用佔地,也不會堵塞交通。 如果非要說他們「干擾」了什麼,那就是他們「干擾」了人們的無聊和沉悶。 圓圓的肚皮,清澈又蠢萌的大眼,這隻青蛙走上街,就像是童話世界闖入了庸常乏味的現實。這是童話對現實的一次冒犯,一次干擾。 而更重要的是,正是這一身「皮」,掩蓋了人的屬性,讓本來很平常的人的動作,變得可愛而搞笑;讓脆弱而陌生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變成了美好而信任的人與童話人物的關係。 於是,我們經常會看到,人們會熱情地向青蛙打招呼,做一些逗樂的互動,甚至還衍生出了和青蛙互相蹦跳敬禮的儀式。 如果沒有這身「皮」,這些可可愛愛的事情,在陌生人之間,是不可能發生的。 這無疑干擾了人們的無聊和沉悶。 網路圖片 而在線上,人們熱衷於發布「賣崽青蛙的搞笑日常」和「賴克寶的迷惑大賞」,更熱衷於發布和蛙蛙互相敬禮的視頻。 和蜜雪冰城的人偶互摔孩子,蛙蛙之間互相鬥舞,甚至是發獃和蹺二郎腿,每一段視頻,都能得到年輕人的瘋狂點贊。 可以說,在線下,賣崽青蛙成為一些人的謀生手段;而在線上,賣崽青蛙成為了一種特殊的網路文化現象。 這兩者又互相促進,線下的青蛙的蠢萌動作,成為網上的搞笑視頻;而網上越多人喜歡,就越能讓線下的青蛙多掙點錢。 這是一個易於辨認又有高度認同感的符號,以至於連很多白髮蒼蒼的老年人,都披上這套青蛙皮,為自己掙點可憐的養老錢。 而在我看來,賣崽青蛙的走紅,是一次珍貴的社會實踐,它由民間自發生成,以童話為人性出發點,以搞笑逗樂為技術手段,用一個超級符號,解決了一部分人的生存需要,順帶又實現了人際關係和諧互信的目標。 往小了說,賣崽青蛙是在響應地攤經濟的號召;往大了說,這是和諧社會的重要體現。 說實話,看多了人間不公和黑暗,這樣美好的畫面,是難得而奢侈的。 面對這種情況,我們的執法部門要做的,不是「一刀切」地讓「賣崽青蛙」從城市街頭銷聲匿跡,而是想方設法地為這種美好的健康成長出謀劃策。 但,現實卻恰恰相反,有些地方卻在大規模驅趕賣崽青蛙,而且,不止在上海。 網路圖片 看到這些新聞,我在想,人們為什麼對驅逐賣崽青蛙這麼反感,僅僅是出於同情嗎? 應該不完全是。 如果不是被生活所迫,誰願意套著厚厚的青蛙服,走街串巷?他們沒有偷盜沒有搶劫,只想借用一個好用的符號,以正當的手段賺錢養家,自然值得同情。 但我覺得,人們的反感,更多的可能在於,他們親眼看到一份美好,硬生生被強力打碎了;看到一種好不容易生長出的有趣生態的萌芽,存在著被掐掉的風險。 那是一種強烈的被剝奪感。 雖然局長嘴上說著「柔性執法」,可用詞都是「教育、約談警告」、「整改」、「沒有造成很壞的後果」、「免於處罰」,句句都在暗指懲罰性措施,沒有一句提到如何給這些賣崽青蛙提供更好的服務。 而從城管的呵斥聲中,我們看到的,更是只有蠻橫和粗暴。「每天在這裡,像什麼東西?」城管對賣崽青蛙的反感,不僅僅是針對所謂的「擅自兜售物品」,還有對有趣和「怪異」的本能厭惡和仇視。 老百姓可真難,干點啥都不合法,不是這個不允許,就是那個有干擾。可,販夫走卒、引車賣漿,是古已有之的正當職業。有任何不規範的地方,應該做的是服務和引導,而不是像對待罪犯一樣。 對他們來說,可能只有乖乖地配合把門頭統一改成單調的黑白色,才能讓他們滿意吧? 尊貴的城管,與其問「每天在這裡,像什麼東西?」,不如問問自己到底為他們做了哪些服務。 說人家干擾了人和環境,為什麼不照照鏡子看看,對人和環境造成干擾的,到底是誰?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亮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