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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江西南昌红谷滩区城管局被讨薪民工“占领”多日,工人誓言不拿到被拖欠的血汗钱绝不离开城管局。 关注大陆群体事件的社群平台X网民“昨天”1月16日上传视频爆料,大量建筑工人1月13至15日,连续三天三夜吃住在南昌红谷滩区城管局,讨要被拖欠的工资。 讨薪工人透露,红谷滩区城管局的建设项目共拖欠200馀名工人,总计500馀万元人民币,总包已经被抓。此前他们多次维权,按照程序向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处理,均未能拿回工资。 “江西南昌:建筑工人连续三天“占领”城管局讨薪(2025.01.13-15)”江西南昌,大量建筑工人1月13至15日连续三天吃住在南昌红谷滩区城管局内,以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据工人透露,拖欠工资的是红谷滩区城管局的建设项目,共计拖欠了200余名工人总计500余万元,目前总包已经被抓。截至当天下午,工人的讨薪… pic.twitter.com/OCShJrxOsH — 昨天 (@YesterdayBigcat) January 16, 2025 截至当地时间15日下午,工人们仍持续“占领”行动。他们表示,这一次一定坚持到底,不拿到血汗钱绝不离开城管局。 视频显示,在城管局内讨薪的大批工人,有的坐在走廊上,有的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有人躺在办公室和会议室的桌子上。有的桌椅上铺著被褥。一名工人高喊“农民工工资”。 有X网民留言:“当只有3-5人讨薪的时候你就是恶意讨薪,当几百人讨薪的时候他们就不敢用‘恶意’一词了”。“政府项目拖欠工资,总包被抓却无人负责,劳动部门袖手旁观,这样的维权困境让人心寒。工人坚持到底的决心,才是对不公最有力的反击!” 在此之前,广州一名工头因为自己被恶意苛扣工程款,而无法向工人发工资,被迫带领工人砸毁他们建造的地标雕塑,并对周围的公安怒喊“谁拦我就跟他拼命”。 另有网传视频显示,多地讨薪的建筑工人被逼无奈,集体爬上楼顶,威胁要跳楼。
中国江西省抚州市一间米粉店的老板夫妇,日前遭多位城管拳打脚踢,相关画面有如周星驰电影《食神》中的少林十八铜人围攻场面。参与打人的城管已被停职。网民怒批,“他们凭什么打人?凭职业打人~~~所以停职就可以了吗?” 综合媒体报导,网传视频显示,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一间米粉店门前,9月11日早上有多名城管围殴老板夫妇,拳打脚踢的情景被形容有如周星驰电影《食神》中的少林十八铜人围攻场面。 抚州市相关权威部门13日回应媒体称,东乡区孝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与该米粉店老板夫妇协商搬离事宜时,其中一人被老板娘泼了一碗米粉,几名工作人员因此跟店老板夫妇发生肢体冲突。目前相关人员已被停职,伤者到医院验伤后,均为轻伤。 此前,米粉店老板夫妇的亲戚魏女士表示,妹妹和妹夫所开的米粉店是承租来的房子,,因房子被划入拆迁区,执法人员不让他们继续营业,但房东还没有签字。而且,事发当天做生意的食材已经准备好,他们希望能将生意做完,但执法人员守在路口,不让顾客进入。因此妹夫拿起手机准备将现场情况拍给房东看,结果手机遭抢夺,才发生被围殴的事件。 相关的视频显示,身著蓝色制服的数名城管将老板夫妇俩围住,将他们拉扯拽倒在地、拳打脚踢,老板娘抱著老板,一直在哀号痛哭。(观看视频) 附近商户李先生(化名)透露,确有城管打人。他说,当地正在开展房屋拆迁工作,涉事的店家是向人租赁的,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搬离,但因店内设备损失的赔偿事宜未能谈拢,因此发生了矛盾和冲突。 针对这起城管殴人事件,网民说,“房东没签字同意拆迁的情况下,租户有权继续使用此房做生意。”“一切都是中国底层老百姓的错,唉。”“他们凭什么打人?凭职业打人~~~所以停职就可以了吗?法律责任不需要付吗?”“民心就是这样丧失的。”
看了两段视频,都和城管有关。他们的离谱程度,自然已不必置疑,可恰恰是这种“不正常”,以一种“正常”的姿态接二连三的出现,才是最大的不正常。 先来说事情。 第一件来自湖北孝感,一名城管与一名70岁的卖菜老人发生争执,随后路人拍下了视频,该城管脱下外套、摘掉帽子,冲上前去猛的一脚就把老人踹翻在了地上。 我看到视频里被踹倒的老人始终“保护”着手里的一把菜,那可能是他自家地里的收成,那可能也是他被城管狠踹一脚的“源头”。 没有人可以为那名城管辩解,你可以看到当地城管局的回应,但凡有一点点借口他们都能拒绝承认是城管的错,但他们说得是“执法人员行为明显不当”,令我感到反感的是后面那一句“已介入调查”。 这是“症结”,是他们仗着最小的权力最大程度上为难、甚至伤害普通老百姓的最大原因。永远的“辞退”,就好像辞退是什么了不起的惩罚一样,不知道的还以为“辞退”两个字,同样写在刑法里。 网络图片 每次城管“暴起伤人”,必然也有奇怪的生物帮他们解释,理由大致雷同,现在的老人很坏很无赖,城管们这样做无可厚非云云。 可这样思考问题的人,疏漏了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 我们连路上的老人都不敢扶,而城管却敢于对他们下如此狠手,是何逻辑? 很简单,罪恶只能在良善之上获得胜利,而无法赢下比它更大的罪恶。 换言之,如果被城管殴打的老人是“恶”,那不必担心后果的城管,必然得是“更大的恶”。只有那样他才可能最终胜利,他才敢于“下手”。 否则,连“扶”都不敢的我们,何故敢于“踹”? 如果你说“踹”是行善(摊贩是流氓),所以敢于。那么逻辑必然是不通的,难道“扶”不是行善? 每个人心里都有答案,区别在于“扶”之中没有权力的参与,而“踹”有了权力的兜底。说得浅一点,这种兜底最少也代表着:你放心踹,踹完最多被辞退,而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这才是“扶”需要忐忐忑忑,而“踹”可以下尽死手的真正原因。 权力兜底,区区舆论不足为虑。 第二件事不遑多让,同样也是一家正规媒体发出来的。山东临沂一名城管吹着口哨,无缘无故对着别人家的门就是猛踹一脚。 网络图片 他们的“脚”是有病吗? 不,是脚里面包裹着一股子“权力”的气味,膨胀欲出,而找不到发泄的缺口。门,其实和被踹的老人区别不是很大。 若说“现在的老人很流氓”,是否“现在的门也坏得很?” 河北广播电视台说,当事人家的门栓被他一脚踹坏了,同事提醒他有监控,他赶紧上车离开。 这城管,颇有点土匪的影子。我其实并不笃定“土匪”是何等模样,只在电视剧里的世道中见过,但想来和这些城管们也差不了太多。 可,现在是什么世道呢? “监控”赶走了踹门的城管。从被辞退的角度来说,“监督的人”也赶走了踹人的城管,问题在于,城管们受到了什么损失? 失去了工作? 如果“辞退”也算一种对违法犯罪的惩罚,我不知道那些下岗工人们有什么违法犯罪的之处,也需要受到同等“惩罚”。而如果“辞退”不算行政或者刑事处罚,那么屡次三番、三番屡次的城管伤人事件,为何每每能够无疾而终。 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们知道吗?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天涯行路
近日,一段河北省邢台市某裁缝店主与城管人员发生口角的视频传遍全网。在视频中,城管首先是要求裁缝店主拆除贴在玻璃门上的广告,裁缝店主告知,因为此前已被通知不能在玻璃窗和门上张贴广告,自己已将广告做成标牌悬挂在屋顶。但执法人员认为,挂在屋内的广告还是能被看到,仍旧要求店主配合摘除。 店主反复强调,如果没有广告,经过的路人几乎不知店内能够修拉链、纤裤边,自己的生意也无人问津,而城管所说的门头只是标明了营业执照,根本无法标示出店里的经营范围。在数次申辩无用后,执法人员依然以配合工作为由,强行要求裁缝店主摘除店内那张作为标牌的纸张后,店主忍无可忍地骂出:“我今天就不摘,就要把这个牲口揪出来。” 店主口中的“牲口”,就是让这些执法人员不断以整顿市容市貌为由而检查商铺、“折腾”商家的领导。将领导类比于牲口,或许不妥;但该店主不惧可能被严厉处罚的后果,仍在视频中激愤陈词,“你们该警告警告、该封门封门,该处理处理”,又的确反映出当地商户和执法者之间的剧烈矛盾。 市容执法为何容易蜕变成口袋罪? 城管是否能以整顿市容为名,要求所有商铺内都不出现任何广告类标示,这是本案涉及的首要法律问题。在视频中,执法人员称其执法依据为《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查阅该条例会发现,这部于2023年3月30日由河北省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在第2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不得擅自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挂、张贴商业性宣传品等;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公园、公共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散发商业性广告、传单等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法条中的“商业性宣传品”属于并不明确的概念,城管执法时则将其直接等同于广告。又根据《广告法》,所谓广告是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但商铺要营业,要在竞争中存活,张挂和张贴商业性宣传是必要之举。所以,仅凭借生活常识也可知,禁止在所有的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张挂、张贴商业性宣传品,并不符合商业经营的规律。此条若要严格执行,就几乎将城市街道的商业特征都彻底抹去。 因为即使不做扩张性的文义解释,差不多所有包含商业要素和宣传特征的标识都可被归入“商业性宣传品”和“商业性广告”。在本视频中,裁缝店主在店内悬挂的那张写有“本店可修拉链、纤裤边、改衣服”的纸张,也毫无疑义地会包含其中。因为即使只是介绍本店的营业范围,其目的也是在推销服务。 《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上位法为2017年修订的国务院制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中同样有类似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该《条例》的罚则部分也申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网络图片 上述法律规范之所以做出如此严苛的规定,当然是为了市容管理。加强城市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固然没错;但是,如果以整治“市容”为由,就要求所有的商铺都无任何宣传品标示,不仅不符合商业规律,也属于对商铺经营自主权甚至是个人私人生活的粗暴干预。 因为商业宣传品的张贴悬挂与市容环境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是否影响市容,取决于商业宣传品的展示内容,取决于其张贴悬挂的位置是否属于公共空间等诸多要素。如果粗暴认为只要悬挂放置商业宣传品就一定影响市容,就一定需要摘除,本身就是将抽象的市容法益凌驾于所有私益之上,也是用极端形式主义的方式判定所谓“市容市貌”。 由此,裁缝店主认为,自己被如此折腾是因为那些“牲口”领导干的;但从执法依据来看,上述过度严苛的,几乎未考虑城市建设其他要素,尤其是忽视民情民生和市场规律的立法,其实同样难逃其咎。 而此前因过度追求市容效果,城管部门极端执法的案例就已频频出现。 典型的,例如2023年2月发生于三亚的城管执法人员收男孩书桌案。执法人员为执行所谓“店铺门口不能摆放任何东西”的市容规定,而将在超市门口摆放书桌作业的店主孩子强行驱离,并没收了孩子的桌椅。该案的视频一经传播就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尤其是四五名城管人员强行没收孩子自习桌椅的画面更引发公众强烈不满,被认为是暴力执法的典型。 再如前不久,云南宣威市某商家在开业时在门口摆放花篮,城管执法人员同样认为商家将花篮摆到了人行道属于占道经营,而罚款200元。将本属于庆祝风俗的摆放花篮,强行解释为占道经营,同样引发公众愕然。 在上述案件中,执法人员的理据都是所谓“市容市貌”。但此类案件频发已然说明,所谓“市容整治”,因为界限模糊、标准未定,已渐渐沦为一种口袋罪,也为实践中行政机关尤其是城管部门粗暴执法、僵化执法,甚至选择性执法提供了正当性庇护。 整治市容市貌服务于文明城市的建设,但城市是否文明、是否宜居,却是以人的感受为核心判断;如果一个所谓“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的构建,是要以牺牲个人的自主空间、生活品质,甚至是牺牲个人的生计可能和贬低个人的尊严价值为代价,那这样的文明城市也完全不是人们所欲追求的。 说好的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呢? 再回到本案,裁缝店主已反复说明,在悬挂了标示后,经过的路人会知道店内可以改衣、修拉链、纤裤边,每天还能有20、30元的收入;如果将标示彻底摘除,生意就真的无人问津。而且悬挂一个标示,也如裁缝店主所说:“这又影响谁了?!” 然而,一个收入微薄的底层人民的基本生存诉求,在要求街道整齐划一的执法人员那里,就是“不配合”的表现。以至于被逼无奈的裁缝店主在喊出“是不是彻底没有了买卖就没有伤害”后,执法人员居然倨傲地说,“那你就别在邢台呆啊,你走吧!” 这也是这段时长10分钟的视频最令人窒息之处:一边是迫于生计的挣扎和愤懑,另一边却是明知如此做法会砸人饭碗也要固执地要求配合、要求服从,只因这是领导要求的。在视频的最后,裁缝店主给出了最直击灵魂的追问:说好的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呢?如此“折腾式执法”,商铺连基本生存都难以维续,又怎能创造一个城市所谓的良好营商环境? 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这段邢台裁缝店视频就是当下很多地方营商环境的镜像,从中也完全可看到政策与现实的对立和割裂: 一方面,国家不断强调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各地也在今年密集性出台各种提升营商环境的政策,其中甚至包括河南商丘颇具开创性的“企业宁静日”,即在规定时间内,行政执法机关不得进入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以给企业足够的安宁; 另一方面,不仅诸多既有的与营商环境塑造互相抵牾的制度性障碍难以被摈弃清除,实践中也屡屡可见执法人员对小至小商贩,大到都颇具规模的民营企业的刁难。这种刁难,发生在本案中这个经济并不繁荣的北方城市,就更显得讽刺。 很多人认为,这些极端案件的发生,无非是因为具体的执法人员未理解上级要求,偏离了政策方向;但是,放在这个案件中,可能并非如此简单,其所指向的问题恰恰是:所谓“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很多时候可能只是理念和口号,根本未能成为地方立法和政策时的基本考量,也即这些口号只是用来说的,而没有被付诸行动 网络图片 裁缝店主在视频里申辩说,邢台市都可以为自己做广告,凭什么自己开家小店就不能广告。这句话可谓直指要害,也是就在去年10月,邢台市发表了标题为《急企业之所急 想群众之所想 邢台市用心用情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文章,来为本市进行宣传。但目前的这段视频被广泛传播后,大概很难再让人对该地的营商环境产生充分的信心。 被辱骂的领导和折腾式的执法 裁缝店店主事后向记者坦承,自己骂人是不对,但开业后即被要求不得悬挂任何广告,也被频繁检查以至半个月只挣了100多元,实在觉得此项市容条例过于严苛无据,所以才选择如此“硬刚”。 这个辱骂领导的视频之所以被网友广泛转发并接力保存,又因为它的确引发了公众对于底层商户的共情,和对那些完全无视公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只一厢情愿地追求所谓市容整洁的城管领导的愤懑。 这种完全脱离实际的过度追求,在现实中已屡屡被异化为执法人员对商铺和店家的随意摆布和折腾,其结果不仅是对营商环境的破坏,也是对底层民众个人尊严的倾轧。 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不仅能够共情这个店主,也同样希望店主的辱骂能真正唤起城管部门对此类事项的重视,进而改变严苛无据的立法,同样改变折腾式的执法方式。 被骂为牲口的领导,在视频中始终未现。进出店门与店主交涉的,一直都是要求店主配合和服从的执法人员。他们或者以“那你就别在邢台呆啊”的方式威吓,或者以“大家都是打工的”的苦情要求店主理解,但无一例外都对明知不合理的上级指令予以不近人情地盲从,并要求商铺不打折扣地坚决执行。 网络图片 我们常说,执法应有温度。所谓温度,就是即使是执行上级命令,也应基于自身判断作出有良知和有温情的选择,也能够通过弹性调整避免可能的违法和伤害。简言之,就是眼睛里有人,能看见和体谅他人的难处,而非机械冷酷地只是将自己当作执行工具。但此类新闻一再出现,多少还是让人对“执法温度”的期盼有点失望。 视频曝光后,迄今并没有消息爆出裁缝店店主被处罚或整改,但店主和网友希望有关部门重视市容条例的诉求是否被予以重视也未可知,这不禁也让人为这个小商铺未来的经营前景感觉揪心。因为即使商铺不会因为悬挂标识、辱骂领导而受到处罚,但如果当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还只是停留在口号上,并未落实于具体的立法和执法,地方经济大概就真的只能如店主在视频里负气时所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的两败俱伤。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风声OPINION
河北邢台,一个开小店的裁缝,被城管反复过来刁难。他反复重申,店里面的事城管管不了,城管还是不依不挠,先后几次来要求他整改,还说是领导要求。小店主说,“是哪个牲口要求的?” 这个视频传播到一定程度就被下架了。我认为,这不应该下架,现在不都在说改善营商环境,这不就是一个样本吗?邢台就是典型的北方小城,它的萧条是可见的,而且可以预见,接下来会更加萧条。城管的可笑新闻有很多,一般都是在街面上作恶,这种“形式主义”开始侵犯到小店内部,仍然是一个标志性事件。 其实所谓营商环境,根本不是开会和发文件,而是每个店家能够感受到的活生生的氛围。 以前我一直觉得成都这个城市还可以,就是因为观察到很多城管和小贩的“对立”,那通常是“川味”的,有点戏谑,也有一点包容,给对方留一点余地。 不过,现在即便是“南方”,也开始出现一些狠辣的苗头。有一个湖州的视频,穿制服的人在踩踏一位老奶奶的菜摊,后来证明那不是“城管”,而只是一个市场的管理人员。但是,那种“狠辣”,对弱者痛苦的玩味,仍然让人害怕。 这种“玩味”,就是“权力过剩”的征兆。他是真的执法人员(城管)还是市场的秩序维护者,其实无关紧要。真正重要的是,他虽然也处在“社会的底层”,手中仍然掌管着权力。 河北邢台的城管也是这样。视频中,先是一个城管过来,店主没有配合他,他就回去喊了同事(可能是小领导),几波人过来“做工作”,提要求。 视频中的他们,看起来并不凶恶,甚至有点“礼貌”,但是仍然让人害怕和愤怒,因为所有看了视频的都知道,这种“折腾”完全没有道理,是“多余”的,“过剩”的,但是城管却可以在这种纯粹形式主义的工作中,找到乐趣。 他们并不着急,也不愤怒,而且准备好再来——因为这就是权力的日常,光是“执行权力”,就够开心的了。 很明显,店主小裁缝感受到了这种“纯粹的”“过剩的”权力,他说:“是哪个牲口要求的?”这是一句粗话,但是其实却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因为完全没有合法性的“权力”,就是没有“人性”,在北方朴素的话语中,“牲口”就是最准确的一个词。 这位小裁缝让人心疼。他决定不再让步。他说自己就是不改,不管你怎么处罚,封店、关门都可以,自己就是不愿意再“整改”了。这是退无可退,也不想再忍,下一步,就是彻底“放弃”了。 这种“放弃”,还谈不上是反抗,但是却也是无力者“最后的吼声”。当他开始用“牲口”来称呼城管的领导,其实也说明在内心中不再把对方当人,这无疑是危险的。 实际上,即便从最善良、温和的角度,当小店主们都已经做好准备完全放弃,这对一个地方来说绝对不是福音。 城管当然强大。所以才有人偷盗我的照片做了一个“城管追着张丰打”的ID到处留言,这对我是一种诅咒(见前几天的推文)。但是,一个社会必须听到邢台小店主“最后的吼声”,你不能假装自己是聋子。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张3丰的世界
5月14日,#网红卖崽青蛙上海落网#冲上微博热搜第一。 用词很刺眼。 “落网”一词用得真好,还没看内容呢,就先给人留下了卖仔青蛙违法犯罪的印象。 他们一没偷二没抢,为什么要承受这种本应用在犯罪分子身上的字眼? 但看到上海城管的视频,又会觉得这个用词还是温和的: “衣服脱掉!气球脱掉!微信支付宝放在口袋里!不要走了,脱掉!每天在这里,像什么东西!!” 城管的斥责,阳刚、威武、霸气,像是在警告犯人,又像在念动一个咒语。咒语之后,呆萌可爱的“卖崽青蛙”被打回原形,现场只剩下被扒掉皮的年轻人,一副可怜相。 针对此事,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徐志虎在《民生一网通》节目中回应: “根据去年12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个人和单位禁止擅自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但是允许区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划定特定区域,在这里规定业态、规定时段,从事一些设摊经营的活动。像这种行为,就属于擅自兜售物品的行为。所以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际上对行人、对环境也是种干扰。” 城管说“每天在这里,像什么东西”,局长给了答案,是“干扰”。 可,“卖崽青蛙”又干扰了谁呢? 他们不过是走街串巷,边走边卖,既不用占地,也不会堵塞交通。 如果非要说他们“干扰”了什么,那就是他们“干扰”了人们的无聊和沉闷。 圆圆的肚皮,清澈又蠢萌的大眼,这只青蛙走上街,就像是童话世界闯入了庸常乏味的现实。这是童话对现实的一次冒犯,一次干扰。 而更重要的是,正是这一身“皮”,掩盖了人的属性,让本来很平常的人的动作,变得可爱而搞笑;让脆弱而陌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了美好而信任的人与童话人物的关系。 于是,我们经常会看到,人们会热情地向青蛙打招呼,做一些逗乐的互动,甚至还衍生出了和青蛙互相蹦跳敬礼的仪式。 如果没有这身“皮”,这些可可爱爱的事情,在陌生人之间,是不可能发生的。 这无疑干扰了人们的无聊和沉闷。 网络图片 而在线上,人们热衷于发布“卖崽青蛙的搞笑日常”和“赖克宝的迷惑大赏”,更热衷于发布和蛙蛙互相敬礼的视频。 和蜜雪冰城的人偶互摔孩子,蛙蛙之间互相斗舞,甚至是发呆和跷二郎腿,每一段视频,都能得到年轻人的疯狂点赞。 可以说,在线下,卖崽青蛙成为一些人的谋生手段;而在线上,卖崽青蛙成为了一种特殊的网络文化现象。 这两者又互相促进,线下的青蛙的蠢萌动作,成为网上的搞笑视频;而网上越多人喜欢,就越能让线下的青蛙多挣点钱。 这是一个易于辨认又有高度认同感的符号,以至于连很多白发苍苍的老年人,都披上这套青蛙皮,为自己挣点可怜的养老钱。 而在我看来,卖崽青蛙的走红,是一次珍贵的社会实践,它由民间自发生成,以童话为人性出发点,以搞笑逗乐为技术手段,用一个超级符号,解决了一部分人的生存需要,顺带又实现了人际关系和谐互信的目标。 往小了说,卖崽青蛙是在响应地摊经济的号召;往大了说,这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说实话,看多了人间不公和黑暗,这样美好的画面,是难得而奢侈的。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的执法部门要做的,不是“一刀切”地让“卖崽青蛙”从城市街头销声匿迹,而是想方设法地为这种美好的健康成长出谋划策。 但,现实却恰恰相反,有些地方却在大规模驱赶卖崽青蛙,而且,不止在上海。 网络图片 看到这些新闻,我在想,人们为什么对驱逐卖崽青蛙这么反感,仅仅是出于同情吗? 应该不完全是。 如果不是被生活所迫,谁愿意套着厚厚的青蛙服,走街串巷?他们没有偷盗没有抢劫,只想借用一个好用的符号,以正当的手段赚钱养家,自然值得同情。 但我觉得,人们的反感,更多的可能在于,他们亲眼看到一份美好,硬生生被强力打碎了;看到一种好不容易生长出的有趣生态的萌芽,存在着被掐掉的风险。 那是一种强烈的被剥夺感。 虽然局长嘴上说着“柔性执法”,可用词都是“教育、约谈警告”、“整改”、“没有造成很坏的后果”、“免于处罚”,句句都在暗指惩罚性措施,没有一句提到如何给这些卖崽青蛙提供更好的服务。 而从城管的呵斥声中,我们看到的,更是只有蛮横和粗暴。“每天在这里,像什么东西?”城管对卖崽青蛙的反感,不仅仅是针对所谓的“擅自兜售物品”,还有对有趣和“怪异”的本能厌恶和仇视。 老百姓可真难,干点啥都不合法,不是这个不允许,就是那个有干扰。可,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有任何不规范的地方,应该做的是服务和引导,而不是像对待罪犯一样。 对他们来说,可能只有乖乖地配合把门头统一改成单调的黑白色,才能让他们满意吧? 尊贵的城管,与其问“每天在这里,像什么东西?”,不如问问自己到底为他们做了哪些服务。 说人家干扰了人和环境,为什么不照照镜子看看,对人和环境造成干扰的,到底是谁?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亮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