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陳同佳
香港前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周三(13日)向選舉主任提交參選特首的提名票,合共786張,超過當選門檻的751票。此前一天,他針對陳同佳案說,該案的處理非常簡單,台灣應立即接受陳同佳赴台自首。 綜合媒體報導,李家超周三早上在競選團隊成員陪同下向選舉主任遞交提名票。他說,感謝選舉委員會(選委會)委員的支持,他會儘快草擬參選政綱。 依香港立法會通過的完善選舉制度,香港特首參選人須獲得最少188名選委提名,且須來自選委會5個界別、每個界別不少於15人;負責選出特首的選委已由原先的1,200人增至1,500人,參選人須獲得過半數選委投票,即751票支持,才能當選。 本屆香港特首選舉4月16日截止提名,迄今僅李家超取得足夠提名票並報名參選。各界相信,如無意外,他篤定出任下屆特首,成為香港首位警界出身的特首。 對於北京方面最後支持李家超作為特首參選人,各方看法基本一致,即李家超面對「反送中」及「港獨」問題,態度堅決,完全落實北京的相關政策,是北京可信任的人。 而北京挑選他出選特首,也說明維護中國國家安全仍將是北京處理香港問題的重點,由警務出身的李家超主導香港事務,可以延續此前的政策。 李家超:台灣應容許陳同佳赴台自首 李家超周二(12日)與選舉委員會委員進行兩場網路視訊交流會,晚間總結選舉行程時,他被問到如何解決在台旅遊期間殺害女友的陳同佳案時稱,台灣當局應立即接受陳同佳自首。 他說,根據香港法律,陳同佳已是自由身分,並多次表示非常希望前往台灣自首,任何正常當局也應該接受一名逃犯自願去自首,因此應該要求台灣儘快讓陳同佳前往台灣自首,這是公義所在,不應政治化整個議題。 2020年10月,時任保安局長的李家超針對陳同佳案稱,台灣設司法互助前提是「無理取鬧」,認為有「政治考量」。台灣陸委會回應指,港方是「情緒性發言」,呼籲港府儘速與台灣商討解決之道。
承認在台灣殺害女友的港男陳同佳至今未赴台投案。香港立法會新任議員管浩鳴昨(9)日受訪稱,他自己與陳同佳都被列入黑名單,無法赴台。對此,台灣陸委會駁斥說,這是推卸責任欺瞞世人。 一直協助陳同佳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上月當選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他向港媒NOW新聞台表示,陳同佳目前身處偏遠地方,自願投案的意願從未改變,陳同佳與他自己都無法搭機赴台,因為「他們都被列入黑名單」。 管浩鳴還表示,希望尋求其他方法處理陳同佳案,包括:考慮以域外法權方式,讓香港法院有權審理該案。他稱,作為負責任的政府,須研究如何填補法例上的漏洞;若能通過立法,賦權香港法院審理陳同佳案,也是正常的做法。 針對管浩鳴指控被台灣列入黑名單一事,台灣陸委會痛批,對於部分人士不願正視本案問題癥結,卻屢以各種理由推卸責任,甚至欺瞞世人,相信外界自有公評。 陸委會表示,基於證據的完整性及合法性不容被挑戰,一再呼籲港府應務實回應台方早前提出之司法互助請求,才能將犯嫌繩之於法,實現司法正義。本案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之行使,必須先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 陳同佳2018年與女友潘曉穎赴台旅遊,卻在旅行期間殺死女友後返港。返港後,他盜取潘曉穎帳戶存款,因而入獄服刑,2019年10月23日出獄。 陳同佳案觸發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引爆香港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
台灣數年前發生的港女箱屍命案,死者潘曉穎母親要求兇嫌陳同佳和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20)日早上出面公開對質,但潘母苦等不見兩人露面。潘母批評他們沒有一個夠膽來面對她。 潘母邀請陳同佳、鄧炳強、牧師管浩鳴,以及民建聯議員李慧瓊、周浩鼎等人,今早到政府總部外公開對質,但他們先後表示不會出席,今早無人現身。潘母對此不感意外,「他們哪裡夠膽敢面對我」,「人在做天在看,希望他們每做一件事都對得住自己,那樣他們就敢出來跟我談話。」 鄧炳強稱台灣「政治操弄」 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潛逃回港,他聲稱願意赴台灣接受法律制裁,卻遲遲沒有行動。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網媒「香港01」今日刊出的專訪文章中稱,此案是台灣「政治操弄」,更稱「整件事是『中國台灣』導致」。 鄧炳強稱,陳同佳已在香港服刑完畢,是自由人,是否願意去與台灣有邦交的國家要求引渡是他的自由;又指稱所有證據都在台灣,是台灣「政治操弄」、「不道德」,並稱「希望『中國台灣』當局憐憫潘媽媽,讓陳同佳去台灣負上自身責任,香港警方願意儘力配合台灣需求」。 潘母:香港已成逃犯天堂 陳同佳2019年10月23日刑滿出獄,之後一直受警方保護,匿居於「安全屋」。潘母指,陳同佳只是在香港就洗黑錢罪服刑,但未就殺人重案受罰,批評警方不重視港人性命,危害社會安寧,形容「香港已經成功成為逃犯天堂」,並稱她已向警方申請人身保護,但警方「什麼都沒做」。 潘母強調自己只是一名母親,不明白案件為何牽涉政治,質疑港府為何不先嘗試審理案件,「不是說特事特辦?」她又要求警方解釋,為何讓陳同佳入住安全屋,「是基於哪些機制去保護殺人犯?」 對於港媒爆料,台灣刑事局今日下午表示,此案統一由陸委會回應,刑事局未被授權對事件做出說明。 面對陳同佳赴台投案一事,台灣陸委會9月表示,基於證據的完整性及合法性不容被挑戰,已一再呼籲港府應務實回應早前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才能將嫌犯繩之於法,實現司法正義。 2018年2月,陳同佳在與女友潘曉穎赴台旅行期間將其殺害,並棄屍後逃回香港,由港台間沒有司法互助協議,港府僅以洗錢罪名起訴判刑陳同佳。2019年2月,港府突然以這宗案子考慮修訂「逃犯條例」,港人憂心這將為日後嫌犯被「送中」審判開啟方便之門,發起抗議活動,隨後於6月9日引爆大規模的「反送中」民主抗爭運動。
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港人陳同佳,約16個月前承諾會前往台灣自首,但迄今仍未赴台投案。曾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2月16日表示,他收到了潘曉穎母親請他轉交給陳同佳的一隻粉紅色行李箱,並指稱是台灣不願意發簽證給陳同佳。台灣陸委會回應表示,該案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須由台港雙方政府先談好相關事宜,才有來台入境問題。 綜合媒體報導,潘曉穎母親去年多次公開現身,要求陳同佳履行承諾赴台投案。去年聖誕節前夕,潘母還寄了一個粉紅色行李箱給管浩鳴,要求轉交予陳同佳。該行李箱與潘曉穎遇害被藏屍的行李箱同款。 陳同佳仍身處警方安全屋 管浩鳴16日表示,他已收到行李箱,並已通知陳同佳;他並提及陳同佳目前仍住在警方提供的安全屋。 管浩鳴稱,他一直希望陳同佳能回台自首,對自己所做的事負起責任,讓雙方家人都能慢慢地展開新生活。起初他以為最困難的是勸服陳同佳同意回台自首,但「做夢都沒想過,是台灣不願意給簽證。」 他續稱,就他所知,台灣律師多次向有關「窗口」聯絡,並表示陳同佳願意回台自首或投案,但至今仍未有正面回應。他希望台灣能本著人道考量,儘快發出簽證。 台灣陸委會16日重申,案件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須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嫌赴台入境投案問題。陸委會指出,關於陳同佳案,陸委會一再呼籲港府應務實回應台灣早先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協助早日將犯嫌繩之以法,體現司法正義。 潘曉穎命案至今滿3年,偵辦的士林地檢署表示,2018年間曾三度透過法務部轉陸委會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均未獲回應,同年發布通緝。去年10月,士檢收到陳的委任律師陳報狀,以及陳署名的委任狀,表達有意願赴台投案後,律師至今並未有任何新消息。檢方強調,陳同佳是台灣的通緝犯,一旦入境將依法處理。 由於港台雙方沒有司法互助協議,無法引渡陳同佳赴台受審,港府稱「為了陳同佳案修訂《逃犯條例》」,但港人普遍質疑港府是藉此為港人「送中」審判開大門,而於2019年在香港掀起「反送中」運動。
10月15日,台灣同時拒絕殺人嫌犯陳同佳及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的赴台簽證申請,而港府是否同意司法互助再次成為案件進展的關鍵。 管浩鳴14日下午曾到台灣駐港機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有港媒現場目擊稱,他是代替陳同佳辦理赴台簽證。但管浩鳴迄今沒有證實或說明此事。 台灣陸委會當天稍晚表示,陳同佳案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的行使,必須先完成相關法律程序,並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同佳來台入境問題。 陳同佳2018年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隨即返港,後因盜取潘曉穎帳戶存款,以「洗黑錢罪」入獄服刑,並在去年10月23日出獄,至今被香港警方安置在「安全屋」。陳同佳何時能赴台投案,接受法律制裁,讓公義得以彰顯,不但是潘曉穎家人的盼望也是公眾關注的焦點。 不過台港雙方一直未能就陳同佳的投案形式達成共識。 香港當局稱,當局無權干預陳同佳如何赴台投案,因為台港沒有司法互助安排,香港當局不會提供任何證據。 台灣方面則稱,不接受陳同佳以「自由行」的方式赴台,陳同佳亦不能夠申請網上籤證前往台灣,台方要求陳同佳透過香港與台灣建立的「單一聯繫窗口」去申請前往台灣的簽證,但港府否認與台灣有這種「單一聯繫窗口」。 台灣曾在2018年3月、4月及7月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包含取證及台港司法互助協議,並希望港府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但皆未獲得港府回應。 據BBC報導,一些評論認為,香港方面不希望參與其中,是因為不想向外界顯示,沒有《逃犯條例》修訂也能解決這宗案件,如果香港單方面與台灣有刑事司法互助的先例,則令香港與中國大陸所受的待遇不一樣,變相承認了台灣的主權。 台灣當局則質疑,香港不願意在刑事司法與台灣合作,是企圖將台灣納入「一個中國」的政治框架,「矮化台灣主權」。
在台灣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的陳同佳多次傳出要到台灣投案,但一直只聞樓梯響。被其殺害的女友潘曉穎的母親,10月6日再度呼籲香港政府放下歧見,盼陳同佳能勇於面對,赴台投案。台灣監察院近日也發布調查報告指,法務部曾三度發函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之請求,陸委會也曾要求雙方主管部門會商本案,但港府不但未回應請求,也拒絕會商,狀況仍不明朗。 綜合媒體報導,潘曉穎母親6日早上接受香港商業電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時,再度呼籲陳同佳出面承擔,真正表態是否到台灣投案,並能給出準確日期。數度落淚的潘母說,在長期不確定的等待下,讓她太心痛「仍未能為女兒取回公道」。 潘母希望港府「放下歧見」,與台灣政府一同解決此案,而非因為政治因素導致無法協調。她並表示,即使台灣法院只對陳同佳做出有期徒刑的判決,她也會接受,但目前無力思考是否原諒陳同佳,因為家庭已然破碎,她和先生都沒有了未來。 潘母還透露,她曾經兩次嘗試寄信聯絡幫助陳同佳的牧師管浩鳴,第二次卻石沉大海。管浩鳴是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同時也是北京市政協委員。 針對陳同佳案,台灣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指,法務部與陸委會等單位皆已透過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及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平台,積極聯繫港府進行後續司法偵查事宜;港府雖表示樂於提供合法可行協助,但均非正式刑事司法互助層面,只是執法機關間的情資交換。 陳同佳2018年2月與女友潘曉穎到台灣過情人節期間,與女友爭吵後將其勒斃,再以行李箱裝屍棄屍後逃回香港,台灣發布通緝,未料港府後來利用此事件推動逃犯條例修法,引發震撼全球的香港「反送中」抗爭運動。
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逃回香港的陳同佳,近日又傳出要到台灣投案,其在台灣的律師將於10月5日與有關當局會面,希望月內成行。對此消息,台灣有關方面包括陸委會與法務部都表示「不知道」、「沒消息」。行政院長蘇貞昌則表示,不會讓陳同佳到台灣「自由行」,台灣不容許殺人犯自由來去,一切依法辦理。 綜合媒體報導,協助陳同佳相關投案問題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同時也是北京市政協委員的管浩鳴稱,台灣律師已收到陳同佳的指示,將於5日與台灣官方見面,但暫時不清楚處理方法,情況會在這星期比較明朗,重申陳同佳投案意願沒有問題。 台灣陸委會回應說,「目前沒有這方面的訊息」,強調希望依法將殺人嫌犯繩之以法、還給被害人公道,共同實現司法正義的立場堅定。 陸委會指出,台港警方已於去年10月下旬相互提供聯絡窗口,有關資訊也經由刑事局透過香港警務處的管道通知陳同佳,若陳同佳確定要到台灣投案,可隨時透過窗口聯絡,一切依法辦理。 不過,港府保安局發言人3日晚間宣稱,港警並未與台灣建立單一聯繫窗口,更不涉及任何證據協助,而台方向香港警方提供陳同佳可向台方聯絡的資料,香港警方已隨即轉告。 港議員涂謹申促港府向台方提交證據 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本身是律師的涂謹申,則是再次促請港府向台方提交證據。 涂謹申在電台節目表示,港台並無正式協議,約束對方提供證據,但目前是特殊情況,港府應向台方提交有關陳同佳的證據,以體現一名港人在台遇害的公義。他質疑,港府兩年前要求台方就陳同佳案提供證據,港府現在沒有理由稱,因無法律基礎而不提供證據協助。 蘇貞昌:台灣不容許殺人犯自由來去 一切依法辦理 對於台港雙方各說各話,行政院院長蘇貞昌5日被媒體問到是否政府會讓陳同佳到台灣投案時表示,陳同佳不可能到台灣自由行,台灣不會容許殺人犯自由來去,台灣政府會依法辦理,香港政府用不著推來推去。 法務部發言人、次長陳明堂4日向《聯合報》表示,目前陳同佳案沒有新進度,沒有新的資料,都是香港在講,「陳同佳案子比較啰唆。」 陳同佳2018年2月與女友潘曉穎到台灣過情人節期間,與女友爭吵後將其勒斃,再以行李箱裝屍棄屍後逃回香港,台灣發布通緝,未料港府後來利用此事件推動逃犯條例修法,引發震撼全球的香港「反送中」抗爭運動。去年10月間,陳同佳因洗黑錢案出獄,一度表達要到台灣投案的意願,港警也去函台灣刑事局,但案件後來以到台灣投案細節與台方無共識等理由,不了了之。
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後潛逃回港的香港男子陳同佳,曾表示願意到台灣自首,但迄今並未付諸行動。香港特首林鄭月娥9月22日對陳同佳殺人案表示,若陳同佳願意到台灣自首,港府可以提供協助,但她看不出由特區政府主動出面有什麼好處。 綜合媒體報導,陳同佳潛逃回香港後,因洗錢罪等罪名入監服刑,去年10月刑滿獲釋。他在香港聖公會秘書長、北京市政協委員管浩嗚勸說下,自稱願意到台灣自首,但迄今仍未成行。 遭到殺害的潘曉穎母親稍早接受港媒立場新聞訪問時,呼籲陳同佳儘速到台灣投案,並認為台港兩地的疫情已經緩和,不能再拿疫情當作借口,希望台港儘速協商讓陳同佳自首,莫再拖延。 林鄭月娥22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陳同佳已在港服刑,目前是自由人,港府沒有甚麼法理基礎可以要求他做甚麼;並稱在這起案件中,看不到由港府出面處理有甚麼好處,指台、港在其他事務上的溝通有困難,暗示港方的一些要求未獲台方回應。 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日前表示,台港雙邊已建立單一聯繫窗口,隨時可通過窗口聯絡安排。他強調,案件唯一的關鍵在於港府的責任感,以及陳同佳真實的投案意願。 2018年2月,陳同佳與香港女友赴台旅遊,期間女友在旅館遇害,陳同佳則在案發後搭機返港。命案在同年3月13日被揭發,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同年三度向香港律政司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但被港府以無移交疑犯的機製為由,未加以理會。事發一年多後,港府突然以此案為由欲修訂《逃犯條例》,從而引爆2019年的一連串大規模抗爭活動。 陳同佳涉嫌在台殺害女友返港後,因盜用死者的銀行存款而被捕,其後因洗黑錢等罪被高等法院判刑29個月,扣除被警方的扣留時間,於2019年10月23日出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