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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佳

李家超报名选港特首 已获786选委提名 超过当选门槛

香港前政务司司长李家超周三(13日)向选举主任提交参选特首的提名票,合共786张,超过当选门槛的751票。此前一天,他针对陈同佳案说,该案的处理非常简单,台湾应立即接受陈同佳赴台自首。 综合媒体报导,李家超周三早上在竞选团队成员陪同下向选举主任递交提名票。他说,感谢选举委员会(选委会)委员的支持,他会尽快草拟参选政纲。 依香港立法会通过的完善选举制度,香港特首参选人须获得最少188名选委提名,且须来自选委会5个界别、每个界别不少于15人;负责选出特首的选委已由原先的1,200人增至1,500人,参选人须获得过半数选委投票,即751票支持,才能当选。 本届香港特首选举4月16日截止提名,迄今仅李家超取得足够提名票并报名参选。各界相信,如无意外,他笃定出任下届特首,成为香港首位警界出身的特首。 对于北京方面最后支持李家超作为特首参选人,各方看法基本一致,即李家超面对“反送中”及“港独”问题,态度坚决,完全落实北京的相关政策,是北京可信任的人。 而北京挑选他出选特首,也说明维护中国国家安全仍将是北京处理香港问题的重点,由警务出身的李家超主导香港事务,可以延续此前的政策。 李家超:台湾应容许陈同佳赴台自首 李家超周二(12日)与选举委员会委员进行两场网路视讯交流会,晚间总结选举行程时,他被问到如何解决在台旅游期间杀害女友的陈同佳案时称,台湾当局应立即接受陈同佳自首。 他说,根据香港法律,陈同佳已是自由身分,并多次表示非常希望前往台湾自首,任何正常当局也应该接受一名逃犯自愿去自首,因此应该要求台湾尽快让陈同佳前往台湾自首,这是公义所在,不应政治化整个议题。 2020年10月,时任保安局长的李家超针对陈同佳案称,台湾设司法互助前提是“无理取闹”,认为有“政治考量”。台湾陆委会回应指,港方是“情绪性发言”,呼吁港府尽速与台湾商讨解决之道。

港议员管浩鸣称与陈同佳被列黑名单 台陆委会驳斥

承认在台湾杀害女友的港男陈同佳至今未赴台投案。香港立法会新任议员管浩鸣昨(9)日受访称,他自己与陈同佳都被列入黑名单,无法赴台。对此,台湾陆委会驳斥说,这是推卸责任欺瞒世人。 一直协助陈同佳的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上月当选新一届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他向港媒NOW新闻台表示,陈同佳目前身处偏远地方,自愿投案的意愿从未改变,陈同佳与他自己都无法搭机赴台,因为“他们都被列入黑名单”。 管浩鸣还表示,希望寻求其他方法处理陈同佳案,包括:考虑以域外法权方式,让香港法院有权审理该案。他称,作为负责任的政府,须研究如何填补法例上的漏洞;若能通过立法,赋权香港法院审理陈同佳案,也是正常的做法。 针对管浩鸣指控被台湾列入黑名单一事,台湾陆委会痛批,对于部分人士不愿正视本案问题症结,却屡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甚至欺瞒世人,相信外界自有公评。 陆委会表示,基于证据的完整性及合法性不容被挑战,一再呼吁港府应务实回应台方早前提出之司法互助请求,才能将犯嫌绳之于法,实现司法正义。本案涉及台港双方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之行使,必须先由台港双方政府谈好相关事宜,才有陈嫌来台入境问题。 陈同佳2018年与女友潘晓颖赴台旅游,却在旅行期间杀死女友后返港。返港后,他盗取潘晓颖帐户存款,因而入狱服刑,2019年10月23日出狱。 陈同佳案触发港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引爆香港2019年的“反送中”运动。

香港保安局长不愿公开对质 潘母:无人够胆面对我

台湾数年前发生的港女箱尸命案,死者潘晓颖母亲要求凶嫌陈同佳和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20)日早上出面公开对质,但潘母苦等不见两人露面。潘母批评他们没有一个够胆来面对她。 潘母邀请陈同佳、邓炳强、牧师管浩鸣,以及民建联议员李慧琼、周浩鼎等人,今早到政府总部外公开对质,但他们先后表示不会出席,今早无人现身。潘母对此不感意外,“他们哪里够胆敢面对我”,“人在做天在看,希望他们每做一件事都对得住自己,那样他们就敢出来跟我谈话。” 邓炳强称台湾“政治操弄” 陈同佳在台湾杀害女友潘晓颖后潜逃回港,他声称愿意赴台湾接受法律制裁,却迟迟没有行动。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网媒“香港01”今日刊出的专访文章中称,此案是台湾“政治操弄”,更称“整件事是‘中国台湾’导致”。 邓炳强称,陈同佳已在香港服刑完毕,是自由人,是否愿意去与台湾有邦交的国家要求引渡是他的自由;又指称所有证据都在台湾,是台湾“政治操弄”、“不道德”,并称“希望‘中国台湾’当局怜悯潘妈妈,让陈同佳去台湾负上自身责任,香港警方愿意尽力配合台湾需求”。 潘母:香港已成逃犯天堂 陈同佳2019年10月23日刑满出狱,之后一直受警方保护,匿居于“安全屋”。潘母指,陈同佳只是在香港就洗黑钱罪服刑,但未就杀人重案受罚,批评警方不重视港人性命,危害社会安宁,形容“香港已经成功成为逃犯天堂”,并称她已向警方申请人身保护,但警方“什么都没做”。 潘母强调自己只是一名母亲,不明白案件为何牵涉政治,质疑港府为何不先尝试审理案件,“不是说特事特办?”她又要求警方解释,为何让陈同佳入住安全屋,“是基于哪些机制去保护杀人犯?” 对于港媒爆料,台湾刑事局今日下午表示,此案统一由陆委会回应,刑事局未被授权对事件做出说明。 面对陈同佳赴台投案一事,台湾陆委会9月表示,基于证据的完整性及合法性不容被挑战,已一再呼吁港府应务实回应早前台湾提出的司法互助请求,才能将嫌犯绳之于法,实现司法正义。 2018年2月,陈同佳在与女友潘晓颖赴台旅行期间将其杀害,并弃尸后逃回香港,由港台间没有司法互助协议,港府仅以洗钱罪名起诉判刑陈同佳。2019年2月,港府突然以这宗案子考虑修订“逃犯条例”,港人忧心这将为日后嫌犯被“送中”审判开启方便之门,发起抗议活动,随后于6月9日引爆大规模的“反送中”民主抗争运动。

陈同佳投不了案 牧师称台拒发簽證 陆委会重申司法互助

涉嫌在台湾杀害女友潘晓颖的港人陈同佳,约16个月前承诺会前往台湾自首,但迄今仍未赴台投案。曾协助陈同佳的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2月16日表示,他收到了潘晓颖母亲请他转交给陈同佳的一只粉红色行李箱,并指称是台湾不愿意发簽證给陈同佳。台湾陆委会回应表示,该案涉及台港双方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行使,须由台港双方政府先谈好相关事宜,才有来台入境问题。 综合媒体报导,潘晓颖母亲去年多次公开现身,要求陈同佳履行承诺赴台投案。去年圣诞节前夕,潘母还寄了一个粉红色行李箱给管浩鸣,要求转交予陈同佳。该行李箱与潘晓颖遇害被藏尸的行李箱同款。 陈同佳仍身处警方安全屋 管浩鸣16日表示,他已收到行李箱,并已通知陈同佳;他并提及陈同佳目前仍住在警方提供的安全屋。 管浩鸣称,他一直希望陈同佳能回台自首,对自己所做的事负起责任,让双方家人都能慢慢地展开新生活。起初他以为最困难的是劝服陈同佳同意回台自首,但“做梦都没想过,是台湾不愿意给签证。” 他续称,就他所知,台湾律师多次向有关“窗口”联络,并表示陈同佳愿意回台自首或投案,但至今仍未有正面回应。他希望台湾能本著人道考量,尽快发出签证。 台湾陆委会16日重申,案件涉及台港双方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行使,须由台港双方政府谈好相关事宜,才有陈嫌赴台入境投案问题。陆委会指出,关于陈同佳案,陆委会一再呼吁港府应务实回应台湾早先提出的司法互助请求,协助早日将犯嫌绳之以法,体现司法正义。 潘晓颖命案至今满3年,侦办的士林地检署表示,2018年间曾三度透过法务部转陆委会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请求,均未获回应,同年发布通缉。去年10月,士检收到陈的委任律师陈报状,以及陈署名的委任状,表达有意愿赴台投案后,律师至今并未有任何新消息。检方强调,陈同佳是台湾的通缉犯,一旦入境将依法处理。 由于港台双方没有司法互助协议,无法引渡陈同佳赴台受审,港府称“为了陈同佳案修订《逃犯条例》”,但港人普遍质疑港府是借此为港人“送中”审判开大门,而于2019年在香港掀起“反送中”运动。

港警未回应潘晓颖母亲两项条件 双方见面告吹

潘晓颖之母日前接获港警联系要家属取回陈同佳洗黑钱案属于女儿的证物,25日上午因港警未回复潘母事前答应见面的两项条件,双方见面告吹。

陈同佳赴台申请签证被拒 台港持续角力

10月15日,台湾同时拒绝杀人嫌犯陈同佳及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的赴台签证申请,而港府是否同意司法互助再次成为案件进展的关键。 管浩鸣14日下午曾到台湾驻港机构、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有港媒现场目击称,他是代替陈同佳办理赴台签证。但管浩鸣迄今没有证实或说明此事。 台湾陆委会当天稍晚表示,陈同佳案涉及台港双方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的行使,必须先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并由台港双方政府谈好相关事宜,才有陈同佳来台入境问题。 陈同佳2018年涉嫌在台湾杀害女友潘晓颖后随即返港,后因盗取潘晓颖帐户存款,以“洗黑钱罪”入狱服刑,并在去年10月23日出狱,至今被香港警方安置在“安全屋”。陈同佳何时能赴台投案,接受法律制裁,让公义得以彰显,不但是潘晓颖家人的盼望也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不过台港双方一直未能就陈同佳的投案形式达成共识。 香港当局称,当局无权干预陈同佳如何赴台投案,因为台港没有司法互助安排,香港当局不会提供任何证据。  台湾方面则称,不接受陈同佳以“自由行”的方式赴台,陈同佳亦不能够申请网上签证前往台湾,台方要求陈同佳透过香港与台湾建立的“单一联系窗口”去申请前往台湾的签证,但港府否认与台湾有这种“单一联系窗口”。 台湾曾在2018年3月、4月及7月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请求,包含取证及台港司法互助协议,并希望港府遣送陈同佳来台受审,但皆未获得港府回应。 据BBC报导,一些评论认为,香港方面不希望参与其中,是因为不想向外界显示,没有《逃犯条例》修订也能解决这宗案件,如果香港单方面与台湾有刑事司法互助的先例,则令香港与中国大陆所受的待遇不一样,变相承认了台湾的主权。 台湾当局则质疑,香港不愿意在刑事司法与台湾合作,是企图将台湾纳入“一个中国”的政治框架,“矮化台湾主权”。

陈同佳杀害女友案 台监院报告:港府3拒司法互助请求

在台湾杀害女友后逃回香港的陈同佳多次传出要到台湾投案,但一直只闻楼梯响。被其杀害的女友潘晓颖的母亲,10月6日再度呼吁香港政府放下歧见,盼陈同佳能勇于面对,赴台投案。台湾监察院近日也发布调查报告指,法务部曾三度发函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之请求,陆委会也曾要求双方主管部门会商本案,但港府不但未回应请求,也拒绝会商,状况仍不明朗。 综合媒体报导,潘晓颖母亲6日早上接受香港商业电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访问时,再度呼吁陈同佳出面承担,真正表态是否到台湾投案,并能给出准确日期。数度落泪的潘母说,在长期不确定的等待下,让她太心痛“仍未能为女儿取回公道”。 潘母希望港府“放下歧见”,与台湾政府一同解决此案,而非因为政治因素导致无法协调。她并表示,即使台湾法院只对陈同佳做出有期徒刑的判决,她也会接受,但目前无力思考是否原谅陈同佳,因为家庭已然破碎,她和先生都没有了未来。 潘母还透露,她曾经两次尝试寄信联络帮助陈同佳的牧师管浩鸣,第二次却石沉大海。管浩鸣是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同时也是北京市政协委员。 针对陈同佳案,台湾监察院提出调查报告指,法务部与陆委会等单位皆已透过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及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平台,积极联系港府进行后续司法侦查事宜;港府虽表示乐于提供合法可行协助,但均非正式刑事司法互助层面,只是执法机关间的情资交换。 陈同佳2018年2月与女友潘晓颖到台湾过情人节期间,与女友争吵后将其勒毙,再以行李箱装尸弃尸后逃回香港,台湾发布通缉,未料港府后来利用此事件推动逃犯条例修法,引发震撼全球的香港“反送中”抗争运动。

陈同佳杀害女友赴台投案? 台港双方各说各话

在台湾杀害女友潘晓颖后逃回香港的陈同佳,近日又传出要到台湾投案,其在台湾的律师将于10月5日与有关当局会面,希望月内成行。对此消息,台湾有关方面包括陆委会与法务部都表示“不知道”、“没消息”。行政院长苏贞昌则表示,不会让陈同佳到台湾“自由行”,台湾不容许杀人犯自由来去,一切依法办理。 综合媒体报导,协助陈同佳相关投案问题的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同时也是北京市政协委员的管浩鸣称,台湾律师已收到陈同佳的指示,将于5日与台湾官方见面,但暂时不清楚处理方法,情况会在这星期比较明朗,重申陈同佳投案意愿没有问题。 台湾陆委会回应说,“目前没有这方面的讯息”,强调希望依法将杀人嫌犯绳之以法、还给被害人公道,共同实现司法正义的立场坚定。 陆委会指出,台港警方已于去年10月下旬相互提供联络窗口,有关资讯也经由刑事局透过香港警务处的管道通知陈同佳,若陈同佳确定要到台湾投案,可随时透过窗口联络,一切依法办理。 不过,港府保安局发言人3日晚间宣称,港警并未与台湾建立单一联系窗口,更不涉及任何证据协助,而台方向香港警方提供陈同佳可向台方联络的资料,香港警方已随即转告。 港议员涂谨申促港府向台方提交证据 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本身是律师的涂谨申,则是再次促请港府向台方提交证据。 涂谨申在电台节目表示,港台并无正式协议,约束对方提供证据,但目前是特殊情况,港府应向台方提交有关陈同佳的证据,以体现一名港人在台遇害的公义。他质疑,港府两年前要求台方就陈同佳案提供证据,港府现在没有理由称,因无法律基础而不提供证据协助。 苏贞昌:台湾不容许杀人犯自由来去 一切依法办理 对于台港双方各说各话,行政院院长苏贞昌5日被媒体问到是否政府会让陈同佳到台湾投案时表示,陈同佳不可能到台湾自由行,台湾不会容许杀人犯自由来去,台湾政府会依法办理,香港政府用不著推来推去。 法务部发言人、次长陈明堂4日向《联合报》表示,目前陈同佳案没有新进度,没有新的资料,都是香港在讲,“陈同佳案子比较啰唆。” 陈同佳2018年2月与女友潘晓颖到台湾过情人节期间,与女友争吵后将其勒毙,再以行李箱装尸弃尸后逃回香港,台湾发布通缉,未料港府后来利用此事件推动逃犯条例修法,引发震撼全球的香港“反送中”抗争运动。去年10月间,陈同佳因洗黑钱案出狱,一度表达要到台湾投案的意愿,港警也去函台湾刑事局,但案件后来以到台湾投案细节与台方无共识等理由,不了了之。

陈同佳自称愿赴台投案 林郑:看不出港府出面有啥好处

在台湾杀害同行女友后潜逃回港的香港男子陈同佳,曾表示愿意到台湾自首,但迄今并未付诸行动。香港特首林郑月娥9月22日对陈同佳杀人案表示,若陈同佳愿意到台湾自首,港府可以提供协助,但她看不出由特区政府主动出面有什么好处。 综合媒体报导,陈同佳潜逃回香港后,因洗钱罪等罪名入监服刑,去年10月刑满获释。他在香港圣公会秘书长、北京市政协委员管浩呜劝说下,自称愿意到台湾自首,但迄今仍未成行。 遭到杀害的潘晓颖母亲稍早接受港媒立场新闻访问时,呼吁陈同佳尽速到台湾投案,并认为台港两地的疫情已经缓和,不能再拿疫情当作借口,希望台港尽速协商让陈同佳自首,莫再拖延。 林郑月娥22日早上出席行政会议前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陈同佳已在港服刑,目前是自由人,港府没有甚么法理基础可以要求他做甚么;并称在这起案件中,看不到由港府出面处理有甚么好处,指台、港在其他事务上的沟通有困难,暗示港方的一些要求未获台方回应。 台湾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日前表示,台港双边已建立单一联系窗口,随时可通过窗口联络安排。他强调,案件唯一的关键在于港府的责任感,以及陈同佳真实的投案意愿。 2018年2月,陈同佳与香港女友赴台旅游,期间女友在旅馆遇害,陈同佳则在案发后搭机返港。命案在同年3月13日被揭发,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同年三度向香港律政司提出司法互助请求,但被港府以无移交疑犯的机制为由,未加以理会。事发一年多后,港府突然以此案为由欲修订《逃犯条例》,从而引爆2019年的一连串大规模抗争活动。 陈同佳涉嫌在台杀害女友返港后,因盗用死者的银行存款而被捕,其后因洗黑钱等罪被高等法院判刑29个月,扣除被警方的扣留时间,于2019年10月23日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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