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中國誘認間諜罪 李明哲:我不能出賣我的國家

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的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4月中刑滿出獄返台。周二(10日),他與妻子李淨瑜在立法院舉行返國記者會。他說,只有高調救援才能讓威權政府有所忌憚,並透露,中國曾欲給他扣上間諜罪,但他堅持不認,因這涉及牽連台灣,「我不能出賣我的國家!」

李淨瑜在記者會上首先激動地說:「我的先生終於回來了!」她向國內外媒體以及NGO團體致謝,並感謝媒體等各界人士對李明哲案的關注與報導,讓李明哲在中國被綁架、遭到不公義的對待被世人知道,感謝「你們沒有忘記李明哲」。

李明哲: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外省人第二代出身的李明哲,不否認他早年求學時期曾有大中國思想,後來開始有本土意識,如今他說,「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李明哲表示,他2017年3月19日從澳門通過珠海口岸入境中國大陸時被國安人員逮捕,「我知道我在劫難逃。」作為一個台灣人,他能協助中國政治犯跟家屬的方式只有兩種,一是援助孤立無援的政治犯跟家屬,其次是在網路上分享台灣人追求民主的人權血淚歷史。這些行為並沒有逾越身為一個台灣人必須謹守的分寸。

李明哲透露,被偵訊時,中國的國安一直問他,背後的金主是誰,「其實我背後的金主就是我的妻子」,替他買書給中國政治犯。他強調,沒想到中國把他的行為看成是顛覆政府,「這就是獨裁政府的本質,草木皆兵,還入我於罪。」

被監禁10多天後,李明哲說,他察覺到廣州國安人員對其態度軟化,不太問案情,開始轉向要他承認,在台灣受到哪一個官方單位資助,這些資金用來資助哪些人,並多次暗示兩岸有所謂的交換間諜。

李明哲強調,他最後只願承認很可笑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因那是個人行為,但間諜罪會牽連到整個台灣政府,「我不能出賣我的國家!」而事實上他也不可能去顛覆中國。

至於審判過程不聘請律師,李明哲澄清,他與妻子有默契,因為中國的法律不是用來保護人民權利,「所謂公開審判其實就是法西斯的馬戲團」,只是要有律師妝點,庭審過程中,「不允許我做任何答辯、甚至不允許我講話,只允許我念一篇他們事先審核過的認罪書,其他都由官方律師代替我發言,都是擦脂抹粉。」

NGO人士在他被關押期間寫給他的明信片等信件,李明哲回應媒體說,他一封都沒收到,遭沒收的理由是危害國安。

李淨瑜感謝哽咽 「最後一次公開發言」

李淨瑜表示,這可能是她最後一次在記者會上公開發言。她表示,先生能回家是國內外共同關切所達成,希望藉由最後一次談話,未來會回到原本的工作崗位,跟真心相愛的人好好生活經營未來。

她也感謝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與其妻一直以來的幫助,包括為李明哲救援計畫制定五個原則:第一,我們不能像壓迫者低頭求饒;第二,我們必須輕視法律救濟,因為對中國來說,法律只是玩物,所以不聘請律師,避免迫害者以法律達成其罪刑;三,堅守國家主權的地位,絕不背叛台灣,這是本;四,維護受難者的尊嚴跟榮譽;五,救援行動越公開、受難者越安全。

李淨瑜指出,施明德那時給她兩個建議方向:一是全面妥協,卑微地私下和中國交換條件,這還不一定會實現;二是有尊嚴地和中國抗爭,維護李明哲性命,這需要代價。

「我要李明哲這一個完整的人回來,有完整的靈魂,不是軀殼。」李淨瑜選擇了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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