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5泛民案宣判 戴耀廷重判10年

香港45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19日宣判刑期。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被重判10年;一直活躍在香港政治舞台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被判4年8個月。

綜合港媒報導,19日的法庭外,由早上到下午,都有市民在守候。被告之一的黃碧雲、她的前同事周小姐得知刑期後抱頭落淚:「比我想像中判得重,我自己覺得。無論多少也好,我不會覺得這是合理的判刑。」

到場希望旁聽的還有社民連前主席黃浩銘、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尊子、獲判無罪的李予信及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等。

香港反送中期間,香港泛民在戴耀廷的主張下,發起「35+初選」計劃,目的是共同籌畫選出參加2020年9月立法會選舉(後因疫情延後一年)的泛民代表,並爭取在立法會選舉取得過半數(35以上)議席,以便無差別地否決政府一切財政議案,最終迫使行政長官辭職、政府停擺。2020年7月11至12日,泛民一連兩天舉行立法會選舉的「35+初選」。

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生效,它規管4類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境外勢力。

2021年初,警方就「35+初選」拘捕了53名泛民人士,最終47人被起訴,45人被判罪成,包括戴耀廷、黃之鋒,以及大批立法會前議員,計有胡志偉、林卓廷、楊岳橋、區諾軒、胡志偉、毛孟靜、范國威和郭家麒等,大部分人不獲准保釋外出。

在19日的判決中,多數泛民被判4-7年刑期。包括林卓廷6年9個月、梁國雄6年9個月、黃碧雲6年6個月、楊岳橋5年1個月、胡志偉4年5個月、朱凱廸4年5個月、毛孟靜4年2個月、譚文豪4年2個月、郭家麒4年2個月、范國威4年2個月。

這些人同時都是前立法會議員。

而前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岑子傑獲刑4年3個月。

此次泛民獲重刑,有評論認為是香港民主法治的徹底淪陷。西方各國也紛紛發文譴責港府做法。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發言人19日表示,此案被告和平參與受到香港「基本法」保護的正常政治活動,卻受到嚴厲起訴和監禁,美國對此事予以強烈譴責。

英國外交部主責印太事務的政務次官韋斯特(Catherine West)指出,中國在香港實施國安法已侵蝕港人權利及自由,19日的判決清楚顯示港府利用國安法,將政治異議定為非法。

澳洲外交部長黃英賢則表示,澳洲強烈反對中國和香港官方繼續廣泛實施國家安全立法。澳洲並呼籲中國停止壓制言論、集會、媒體和公民社會自由,並應廢除港區國安法

歐洲聯盟(EU)外交事務及安全政策首席發言人史丹諾(Peter Stano)提到,19日的判決再次對香港的基本自由、民主參與及多元性做出空前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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