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中共關押的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近日將服刑期滿。國台辦周三(13日)表示將依法釋放,有關方面將安排他返台,但未說明確切的釋放日期。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稱,李明哲案2017年11月一審宣判,有關刑事判決的法律文書,已依法即時送達被告人和辯護人,並未提出上訴。
馬曉光稱,李明哲入監服刑以來,監獄嚴格依法規保障通訊、健康等權益,目前李明哲身體狀況平穩。疫情爆發後,監獄方暫停所有罪犯親屬的接見,而近期他將服刑期滿,將依法釋放,有關方面將安排他返台。
李明哲因網路言論2017年3月經澳門進中國大陸時遭中共當局逮捕,同年11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並「剝奪政治權利」2年。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和台灣人權促進會等8個民間團體,估計李明哲刑滿時間(自被逮捕失去人身自由)為4月14日。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日前表示,李明哲遭「不正關押」刑滿時間應為4月14日,但他的妻子李淨瑜一直未收到中國方面確認正式釋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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