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內江市發生一起引起公眾關注的事件。據網友爆料,一名產婦在產子期間遭遇嚴重疼痛,但醫院卻多次拒絕了她剖腹產的要求,導致胎兒缺氧死亡。目前,衛生健康委員會已介入並展開調查。
根據胎兒的親屬賴女士陳述,產婦在羊水破裂後被送往醫院進行分娩,醫生稱產婦的各項指標正常,建議進行順產。然而,在順產過程中,產婦遭受了難以忍受的劇痛,多次要求醫生進行剖腹產,但遭到拒絕。
最終,醫生在側切了四次之後才將嬰兒成功取出,這時嬰兒的全身呈烏紫色,還有一些氣息,醫生建議轉院,但嬰兒在轉院前就停止了呼吸。產婦的家屬指責醫院的不作為導致胎兒在母體內缺氧而死。
賴女士難過表示,產婦是她的妹妹,夫妻倆經歷5年備孕才迎來這個小生命。
據香港01報導,6月29日,內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工作人員表示,已有相關領導前往現場處理此事。目前,產婦的病歷已被封存,相關專家正在為嬰兒進行鑑定工作。該事件仍在進一步處理中。
網友的解釋分析
事件引發熱議,有網友提問「四川一醫院被指拒絕剖腹產致嬰兒死亡,為什麼醫院要控制剖腹產率?產婦有權自己決定分娩方式嗎?」
有網友回答,目前信息過少,看不出誰是誰非。根據國家規定,對於非醫學指征的剖宮產要求,產婦無權自己決定,需要與醫生溝通協商分娩方式。
他稱,剖宮手術指征上稱「臨床醫師有權拒絕沒有明確指征的剖宮產分娩要求」,也就是說,如果醫生覺得你的情況不是必須剖,選擇不剖也是沒有問題的。因為剖宮產指征裡面中並沒有「分娩非常疼痛」一說,所以醫生拒絕不能說明存在問題。
但孩子出生後,「嬰兒全身烏紫,有氣息」,這是一種缺氧的表現,粗略判斷可能是發生了「宮內窘迫」。這是一種由於胎兒在子宮內缺氧引起的疾病。
但是根據孕婦這邊的說法,產婦來的時候各項指標都是正常的,也就是說在胎膜破裂的時候還沒有出現宮內缺氧。
對於已經明確的宮內缺氧,根據教科書(《婦產科學》八年制第三版)包括了兩種處理方式,其中一種是「宮口全開:無頭盆不稱,胎頭雙頂徑已過坐骨棘平面以下,一旦診斷胎兒窘迫,即應儘快經陰道助產分娩。」
也就是說,如果在滿足上述條件,繼續陰道助產分娩也是正確的選擇。這裡四次側切,也有可能是醫生(助產士)已經發現了宮內窘迫的情況所進行的助產嘗試,希望儘快結束分娩。
所以問題的核心在於,醫院拒絕剖宮產時候,是否有明確的醫學指征?其次,在胎兒已發現宮內窘迫的時候,是否第一時間就予以識別?當時的產程進行到了哪個階段?對應的處理措施是否到位?這些都需要相關部門進行核查和復盤。
至於剖宮產率,2021年 9月,國務院印發《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其中提出「保障孕產婦安全分娩,提倡科學備孕和適齡妊娠,保持適宜生育間隔,合理控制剖宮產率」。
目前,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已將控制非醫學需要的剖宮產率作為考核指標納入了婦幼衛生績效考核、婦幼保健機構評審、愛嬰醫院覆核等評價體系。因此,許多醫院也因此嚴格把控剖宮產指征,儘量避免非醫學需要的剖宮產手術。
其實剖宮產和順產各有利弊。對於需要懷孕生育的家庭來說,應該提前做好功課,如果有相關要求也可以嘗試與醫生進行溝通,並由醫生結合實際的母兒情況和健康狀態決定最合理的分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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