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吳亦凡涉嫌強姦罪,在7月31日被北京朝陽警局刑事拘留。8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對犯罪嫌疑人吳某凡以涉嫌強姦罪批准逮捕。
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 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拿大籍的中國藝人吳亦凡在中國大陸捲入的多起涉嫌性侵指控。在2021年7月31日,他因涉嫌強姦被中國公安刑事拘留。
【吳亦凡事件回顧】
🔸警方就吳亦凡都美竹事件發布通報
🔸 吳亦凡被刑拘!求錘得錘!恐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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