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 二審維持 「判13年、驅逐出境」

因性侵等罪被判入監13年的藝人吳亦凡,尋求上訴翻案。11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他的上訴,裁定維持原判。

陸媒報導,在中國發展的加拿大籍藝人吳亦凡,2021年被網紅都美竹踢爆性醜聞,被判13年徒刑、驅逐出境。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二審今年7月25日開庭,且不公開審理,法院11月24日宣判,裁定維持原判。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吳亦凡違背婦女意志,利用多名被害人醉酒之機與其發生性關係,其行為構成強姦罪;聚眾進行淫亂活動,而且是首要分子,其行為又構成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並罰。

法院指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吳亦凡的上訴,維持原判。

據報導,吳亦凡近親屬、加拿大駐中國大使館官員旁聽了二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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