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今天不太想寫正稿,寫個隨筆挺一下我很喜歡的一位UP主,她最近惹了點麻煩。
B站上有一個叫「是小冰心啊」的UP主,我前不久刷視頻的時候刷到了她。
實話實說關注她的第一動機是姑娘出鏡時的扮相很漂亮,眉宇間和講解還自帶一種莫名的幽默感。而說的內容都是一些「租客在出租房被電死,房東要賠100萬麼?」之類的奇葩法律案件。通過解析這些法律案件給受眾普及一些法律常識。
嗯,「始於顏值,終於普法」,這不比貓一杯「秦朗巴黎丟作業」的無聊段子好看多了?
追了!
不過就在前兩天,這位美女UP主又發了一個視頻,視頻中梨花帶雨的哭訴自己遭遇了網暴。
原來前兩天小紅書上有個熱帖討論,有個律師吐槽自己掙得實在太少。於是「是小冰心啊」就留言回了一句:「去做擦邊直播吧」,稱自己律師收入月入5000元,直播收入2萬元左右,「沒有直播,我在上海活不下去」。
這當然是句玩笑話,我也看過她的短視頻,以B站上發的而言,個別視頻中,小姑娘一般會在視頻開頭十幾秒放一段直播舞,很不擦邊的那種,然後鏡頭一切,就換一身非常正經的那種律師法袍,開始給你講案子普法。
說白了也就有點「掛羊頭賣狗肉」……不對,應該叫「掛狗頭賣羊肉」。她的封面和開頭熱舞本身雖然讓視頻看起來不那麼嚴肅,但內里的實質其實是個正經嚴肅的普法視頻。
所以留言中「擦邊視頻」之類的話,純屬玩笑。
但沒想到就是這句玩笑話,給她惹了很大的麻煩。
據姑娘自己哭訴,該留言火了以後,有人跑去有關部門舉報,說她身為律師搞「擦邊直播」,有損律師群體的專業形象,造成負面的社會影響。後來她的律所主任都向她施壓,要她刪除發布到網上的那些視頻。
姑娘於是非常糾結,刪了視頻吧?有些視頻後面是帶着廣告的,按照與廣告商的合約,必須保留一定時間。
但不刪吧,同行舉報、上司施壓,她在律所的工作有可能就不保了。十年寒窗、縣高考狀元、名校畢業,真要律師的工作,她之前的辛苦豈不是白費了?她又能幹什麼,難不成真的專職去做直播?
在這裡勸她一句。慎重啊,自媒體這行太不穩定,萬一哪天真被舉報封號了咋辦?沒看見貓一杯麼?
我為什麼特想寫一下這個新聞,因為我覺得這姑娘遭遇的困境與我當初有點莫名的相似之處。
果然天下有才的人各自有各自的有才,但陷害你的傻x卻都是相似的傻x。
我不是做律師的,我原來在體制內大報當編輯,平時業餘時間寫寫公眾號掙點外快。當然我沒人家那麼多專業知識,主要也是宅男一個,顏值遠沒有人家小姑娘能打,所以網紅沒有紅到她那個地步。
但也是三年前一場風波,也是有同行跑到領導那裡去告狀、舉報我,說我身為報社編輯記者,居然在網上寫文章、做廣告、掙外快,嚴重影響媒體人專業形象,造成負面的社會影響。然後領導就來給我施壓,其實也沒說什麼重話,畢竟在報社幹了六七年了,關係處的不錯,但選擇只有兩條路:
要麼封筆、交號,繼續干工作。要麼辭職走人,徹底放飛自我。
我已經想不起來我當時怎麼做思想鬥爭了,總之很快,我就辭職了,成了一個真正只靠自己碼字為生的「互聯網手藝人」
決定雖然早就做了,但時至今日,想來我依然覺得種遭遇很扯淡。拿自己的事兒說事兒容易控制不住情緒。
那就以這位姑娘的遭遇為例,我特別像反問幾個問題:
第一,同行告狀說,小姑娘拍「擦邊視頻」有損律師形象……我特向問一句,有損什麼律師形象?這年頭律師還有形象?
面子是別人給的,臉是自己掙的。一個行業到底有多少形象,不是看你八小時工作時間之內工作盡不盡責,服務到不到位麼?
如果中國的律師行業普遍都能專業盡責、保護委託人的利益,如果我們國家的法制在律師等行業的幫助下能保護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如果律師自身的合法權益能受到合理保障,那麼律師的形象是一個小姑娘拍個短視頻能「有損」的了的嗎?
甭說人家拍的視頻沒擦邊主要是普法,就算真是那種純擦邊的短視頻,平台自有平台的規章,沒違規就可以了。跟你們這些舉報者有個毛線關係?
第二,有人指責小姑娘拍視頻普法「不夠嚴肅」,非要在視頻前面加一段勁辣熱舞的段子「博眼球」,說這樣不好。
那我就奇怪了,你也不想想,人家小姑娘為什麼非要在普法視頻前面加一段熱舞的視頻。還不是因為某音甚至B站上這些廣大男士對後者更喜聞樂見?正正經經給你普及個常識、法律的視頻沒人看,就喜歡那種擦邊?
說到底,媒體傳播什麼樣的文化產品,不是由它自身,而是由受眾的素質所決定的。在互聯網受眾質量下沉,正經跟你說個事兒的視頻遠遠拼不過扭腰扭屁股的擦邊視頻的大背景下,我覺得這位姑娘能做到封面熱舞,把用戶「騙」進來以後一本正經普個法已經算是功德無量了。這樣做善事,以受眾喜聞樂見的傳播形式傳播法制正能量的美麗姑娘居然還有人要吹毛求疵,你們還讓不讓人活了?
第三,也是我覺得最匪夷所思的一點,看了引發事件的那個帖子,正常人最深的感受應該是什麼?難道不應該是律師這個行業太辛苦、不受尊重、付出與回報不成正比麼?
你看看那個帖子底下,好多都是律所里的青年律師分享兼職謀生經驗的,有人兼職做家教、有人兼職開滴滴、還有轉行的。當然我知道留言一定有誇張的成分,可是這應該確實反映了當下法學畢業生的普遍情況:像這位小姑娘一樣,縣高考狀元出身,名校畢業,考過了司考、拿了律師資格證,卻依然不能靠主業過上寬裕的生活,收入甚至還沒有副業多。這是有問題的。
現代國家的法律體系是複雜的,普通人無法究其精妙,可是要想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又必須使用這些法律,所以就要依靠專業人士。所以在任何現代法治國家裡,律師都本應是一種非常重要的職業。你看,歐美幾乎所有發達國家中律師都是高收入群體。
而我們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現象,讓那些保衛我們合法權益的律師收入如此微薄,甚至一個執業律師的薪水還不如她去拍個「擦邊」短視頻呢?
為什麼人們對一個「擦邊視頻」的播主的討論興趣,遠遠遠遠大於保衛他們合法權益的律師過什麼樣的生活?
王小波寫過《花剌子模信使問題》,說我們不應該不解決問題而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同理,我覺得這個反思的責任,不在用一個玩笑說出這個現象的那位姑娘身上,它屬於我們在這個社會裡生活的全體人。
莫名的聯想起了譚秦東醫生,他因為前些年硬剛某藥酒而經歷一番波折,現在被單位病退了,不得已在網上發文「賣書求生」。
我覺得這幾件事連起來看,就挺諷刺的。
醫生、律師、記者,這三個行業本來應該是一個現代國家中最受公眾敬重,社會地位較高的職業,因為醫生用醫學保衛人的健康與生命,律師用法律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記者用調查報道和新聞評論維護社會的公益與良知。
健康、生命、良知,這個世界上難道還有比這三種東西更重要的東西麼?
所以,我們的近鄰日本管從事這三個職業的人都叫「先生」,人家很重視這些行當,大部分現代國家都很重視這些行業。
可是在我們的社會中,醫生、律師和記者,卻是平素最喜歡自嘲也容易遭遇他人嘲笑的行當,甚至是像張雪峰這樣的考研老師反覆告誡家長「把孩子打暈也不要報」的垃圾專業。
而現實也一再證明了張雪峰老師正確,你看譚秦東醫生、「是小冰心啊」姑娘、還有像我這樣大量曾經在媒體工作過的記者編輯,最後都相會在網絡自媒體,這個所有人都可以干一干,但又朝不保夕,說沒就沒的行當里。
這裡面一定有點需要深究的問題,但請原諒,我已經不想談的太深了。
只說一句,我覺得我們對該嚴格的東西不嚴格,卻對不該如此審視的行業和個體,比如律師、比如醫生、比如記者,卻過於嚴厲了,到了吹毛求疵的程度。
就像這個妹子,她幹了啥,不就是在帖子底下隨口開了一句玩笑嗎?
就惹來這一場被舉報的無妄之災,至於麼?
真把一個好端端、挺有才的年輕律師,逼成個不再講法律只熱舞的純擦邊網紅,你就開心了麼?
如果一個律師妹子讀了十幾年書,到頭來發現律師的主業無法讓她糊口,那麼業餘時間,她願意從事什麼行業就可以從事什麼行業,他人無權干涉。能在直播的時候還想着要普法一下,已經是很不容易的正能量好青年了,請珍惜。
不要把好青年,真都逼成了擦邊熱舞播主。
或者你可以參考那個段子:
有個教徒煙癮犯了,問神父:祈禱的時候可以抽煙麼?
神父說:當然不行!上帝啊,你在想什麼?
於是教徒換了個問法:神父,抽煙的時候可以祈禱麼?
神父笑着點頭:當然可以了!我的孩子。
同理:
一個美女律師,可以業餘做擦邊熱舞視頻麼?
如果你覺得不可以,這不嚴肅!
那我再問。一個擦邊視頻女主播,去考個律師資格證,順便講個法、普個法,這總可以吧?
請別說,這更不行。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林中的維吉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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