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現在所有移動測速儀都將攜帶並顯示警告標誌,旨在提醒司機在接近測速儀時不要超速。
據澳新社(news.com.au)報導,新州州長柯民思4月23日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他希望此舉能鼓勵超速者放慢車速,而不要等到犯錯兩周後收到罰單時才注意到自己的錯誤,事後罰款並不能達到提醒的目的。
柯民思說,現在的情況是,當局一個月內從低檔超速罰款中收取的費用比他們在之前12個月內收取的罰款還多。
「目前政府已經確保不再保密測速相機的位置,駕車者在任何測速儀前都會看到明確的警告標誌,提醒他們放慢車速。」柯民思說。
2020年新州曾移除測速儀警告標誌,後來重新引入並提高標誌透明度是工黨的競選綱領之一。
移動測速儀車隊在執法過程中運行時必須顯示警告標誌,並在每輛移動測速車的入口處和後面增加兩個便攜式標誌。
政府表示,所有測速車都將安裝一個可伸縮的標誌,整個車隊很容易被路上來往的司機識別。
前任自由黨政府自1月1日重新採用測速警告標誌牌,但由於一些標誌牌和車輛不兼容,推行工作需要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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