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向殺手開槍遭指控 維州警員被判無罪

一名參與槍殺並逮捕墨爾本Bourke街殺手James Gargasoulas的警員被指控犯有攻擊嫌犯的罪行,但如今指控被撤除,該警員被判無罪。

據《時代報》(The Age)報導,在維州法院接受了為期三周的審判後,高級警員Roland Jones於6月10日被陪審團裁定其所有五項指控均不成立,其被指控的行為均屬無罪。

2017年1月,殺手Gargasoulas在Bourke街的暴行造成6人死亡與數十人受傷,Jones在逮捕他的過程中發揮了關鍵作用。

Jones在2019年的驗屍官調查中作證時,對受害者家屬說:「我很抱歉,沒有能夠做更多的事情來拯救你們的親人。」 

Jones告訴驗屍官,當Gargasoulas的汽車駛上Swanston街的人行道並駛向商場時,他計劃衝撞上去,而且心知肚明如果自己這樣做會受重傷或死亡。Jones是向Gargasoulas開槍的兩名警員之一,並打傷了Gargasoulas的右臂。

Jones警員也被指控在2017年5月7日於Brunswick餐廳Cafe 666外向嫌犯,即22歲的Lovepreet Nehal踢了一腳。當時,Nehal被突發事件應對小組(CIRT)的其他警員按倒在地。 

Nehal受到維州警方處置,當時他正站在悉尼路(Sydney Road)的場地之外,被CIRT誤以為是從一輛偷來的麵包車上逃走了,而這輛車在警方追捕罪犯的過程中被撞毀。

Jones的無罪釋放緣於在審判期間發生的一件事,即一名警方調查員向另一名警官施壓,威脅他提交一份證明Jones有罪的聲明。

Matthew Peck警官在他的第一份陳述中寫道,當他把受害者按倒在地時,「高級警員Jones從我的後方趕過來,用他的右腳擊打受害者的左肩。他(的腳)肯定也接觸到了受害人的頭部,因為我注意到受害人已經失去了知覺。」 

Peck在Corbett監督下寫下的第二份陳述中說: 「(Jones的)靴子朝着受害人頭部的方向移動,就在這個時候,我聽到了一聲脆響。」

Peck告訴檢察官,他認為Corbett的處理方式是不恰當的,因為Corbett曾威脅他,如果不寫第二份聲明的話,就會有麻煩。

《時代報》透露,Jones的另一位同事在2018年墨爾本地方法院的拘押聽證會上接受盤問後獲得了防止自證其罪的保護。這名警官因其證詞的真實性而受到治安法官警告,他的證詞與提供給警方調查人員的宣誓聲明不同。 

6月13日,維州警方一位女發言人表示,不願證實警方是否會調查專業標準指揮部對該案件的處理方式。

這位女發言人說:「由於此事現在處於上訴期,維州警方將不予評論。」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