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文化總編富察遭「監視居住」台民團吁中共立即放人

台灣八旗文化總編輯李延賀(筆名:富察)3月赴中遭中共國安逮捕。台灣人權促進會等9個民團或人權組織5月8日聯合聲明,批中共審前羈押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制度,嚴重違反國際人權法,呼籲中共立即釋放富察。

綜合媒體報導,台灣人權促進會8日發表聯合聲明指,富察案件已確定涉及國安,富察恐正經歷「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常是使受害人在無預警情況下被警察或國安人員制伏,並被覆蓋頭套,然後被送往不知名的、非看守所的秘密場所,名為調查,實為利用酷刑與殘忍不人道方式對付受害人,企圖獲得警方想要的、事先安排好的說法、或不利於他人的說詞,這個階段仍尚未進入正式逮捕階段。

聲明強調,涉及國安案件的「指監」,在完全不受外部監督情況下所涉及的酷刑包括長時間單獨監禁,最長關押6個月,但也有案例超過法定時間,甚至高達4年,「無論如何,這種長時間的單獨監禁已嚴重違反國際人權規範」。聲明鄭重呼籲中共遵守國際人權規範,立即釋放富察、停止違反人權與施加酷刑程序,進行制度性改革與問責。

聲明向中共提出4個訴求:第一、確保富察接受調查與審判過程中,受到國際人權法基本人權保障,免於各種酷刑與殘忍不人道的對待;第二、富察有權委託律師辯護,享有律師會見權與通訊權,中國政府應確保該名律師不會受到任何政治打壓;第三、確保台灣與中國的家屬能合法探視富察;第四、言論自由無罪,立即釋放富察與確保其平安返回台灣。

富察為完成台灣公民身分申請,3月赴中探親和處理註銷在中國戶籍相關程序,後來失聯;國台辦4月26日證實,富察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正接受國家安全機關調查。

台灣的陸委會早前透露,富察「人是平安的」。但人究竟在哪裡?目前毫無訊息。陸委會還說,尊重家屬意見,不對外詳細說明情況。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在立法院受訪表示,富察母親、妹妹和太太都有被中共接觸和被警告。

富察失聯的消息一出,得到不同界別人士的聲援,包括:部分八旗作者與工作夥伴、曾遭中共非法關押的台灣人權捍衛者李明哲、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美國筆會(PEN America)、無國界記者組織、國際出版人協會(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Association)、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公民社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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