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外交關係法生效 加強管控對外協議

澳洲聯邦議會於周二(12月8日)下午正式通過了「外交關係法案」(Foreign Relations Bill )。澳洲外交部長正式被賦予權力,在認為會損害澳洲國家利益的情況下,可以取消或提前阻止各州、領地、地方政府和公立大學與外國政府達成的協議,例如維州與北京之間有爭議的「一帶一路」協議。

據澳洲人報報道,工黨、綠黨和澳洲參議員Stirling Griff等要求添加一項有關司法監督的修正條款,即允許受影響者採取司法手段,根據《行政決定(司法審查)法》對外交部長Marise Payne的否決決定提出異議。但在一國黨(One Nation)和中立參議員Jacqui Lambie的支持下,第二份外交關係法案在參議院正式獲得通過。

Payne表示,這項外交關係法案已經具有一些透明度、審查和問責條款,其中包括三年後對該法案進行審查;外交部長的決定將被記入登記冊;雖然不是通過《行政決定(司法審查)法》,但受影響的實體有權要求對外交部長的決定進行司法審查;以及外交部長需要向議會提交一份年度報告,議會也可以否決外交部長作出的裁定。

Payne指出,已經仔細校準了外交關係法案的範圍和受該法案影響的實體的責任水平。

反對黨外交事務發言人Penny Wong則對此予以抨擊,稱Payne參議員沒有針對該法向工黨諮詢。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周三(12月9日)在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立法屬於各國內部事務,我們不予評論」,並聲稱中方與維州在「一帶一路」框架下開展成功的合作實踐,增進雙方民眾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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