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會案續審增5人認罪 黎智英等堅持不認罪

去年進入香港維園悼念六四事件的26名泛民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早前已有16人認罪,昨(1)日在法院續審時,另有5人認罪,只餘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前媒體記者何桂藍否認控罪。

據港媒報導,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秘書蔡耀昌、前常委梁耀忠、常委梁錦威,以及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昨日各自承認控罪,包括: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以及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判刑押後至11月12日處理;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則否認控罪。

涉六四集會案的泛民人士中,稍早前有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16人認罪,其中13人遭判囚4至10個月,另3人被判緩刑。另2名被告羅冠聰及張昆陽則流亡海外,法庭向他們發出拘捕令。

報導說,李卓人認罪時表示,「悼念六四是應該做的事,應有之義,無悔無憾」。

鄒幸彤在否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時表示,「明白(控罪)每一個字,但不明白為何會是罪名,所以不認罪。」她否認另一項控罪時又說,「明白控罪,悼念無須批准,不認罪。」

曾任記者的何桂藍表明,無論是否明白都不會認罪,並引用《回憶有罪》的歌詞說,「回憶即使有罪,真相怎麼敢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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