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会案续审增5人认罪 黎智英等坚持不认罪

去年进入香港维园悼念六四事件的26名泛民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早前已有16人认罪,昨(1)日在法院续审时,另有5人认罪,只馀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及前媒体记者何桂蓝否认控罪。

据港媒报导,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秘书蔡耀昌、前常委梁耀忠、常委梁锦威,以及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昨日各自承认控罪,包括: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以及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判刑押后至11月12日处理;黎智英、邹幸彤及何桂蓝则否认控罪。

涉六四集会案的泛民人士中,稍早前有前民阵召集人陈皓桓等16人认罪,其中13人遭判囚4至10个月,另3人被判缓刑。另2名被告罗冠聪及张昆阳则流亡海外,法庭向他们发出拘捕令。

报导说,李卓人认罪时表示,“悼念六四是应该做的事,应有之义,无悔无憾”。

邹幸彤在否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时表示,“明白(控罪)每一个字,但不明白为何会是罪名,所以不认罪。”她否认另一项控罪时又说,“明白控罪,悼念无须批准,不认罪。”

曾任记者的何桂蓝表明,无论是否明白都不会认罪,并引用《回忆有罪》的歌词说,“回忆即使有罪,真相怎么敢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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