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眾議院周三(2日)一致表決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下稱法案)。該法案對外國公司在美上市提出了額外的信息披露要求。美國參議院已於今年5月通過該法案。待總統川普簽署後會正式生效。
綜合巴倫周刊、紐約時報的報導,該法案稱,若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未能證明其不受外國政府控制,或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無法連續3年對其進行審計,將禁止其證券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交易。
法案由共和黨參議員肯尼迪(JohnN.Kennedy)及民主黨參議員范霍倫(ChrisVanHollen)共同提出。他們表示,此舉目的是確保在美國交易的外國公司,跟美國公司一樣,符合獨立審計要求。
路透社在報導中提到,除非有關企業遵守美國的審計標準,否則這項立法可能阻止一些中資企業在美國交易所掛牌上市。
審計中概股的問題已經困擾了美國監管機構十餘年,中國一直拒絕讓PCAOB的檢察員,審查諸如阿里巴巴和百度等在美上市中資公司的審計底稿。隨着中美緊張關係進一步緊張,加之瑞幸咖啡(Luckin Coffee Inc.)今年爆出備受矚目的會計醜聞,這一問題變得更加緊迫。
如果這一法案如果成為法律,將給中國公司及其審計師三年時間來遵守檢查要求,然後才可能會被美國股票市場摘牌。
中方在5月份是明確表示反對《外國公司問責法》。12月2日,華春瑩在中共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稱,美國對中國的公司採取了歧視性的政策,是對中國企業進行政治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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