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屢不獲釋 UN人權專家關注 促港府廢除國安法

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因涉「煽動顛覆」等罪被捕,五次申請保釋遭拒,引起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關切。該會任命的四名人權特別報告員昨(12)日聯合聲明指,國安法「正被不正當地用來扼殺」言論、和平集會、結社自由等基本權利的行使,促請港府立即廢除並獨立審查國安法,同時也質疑國安法影響公平審訊。

人權報告員在聲明中表示:「香港需要重振獨立的司法機構,暫停適用這項法律(國安法),並從根本上重新檢討其用途。」

他們提醒,國際法對於恐怖主義和顛覆國家安全有嚴格的定義。「這些標籤不應該應用於不符合現有國際標準規定的門檻的犯罪。這樣做破壞了這些法律標準的完整性,削弱了對人權和國際和平與安全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法規範。」

人權專家們說:「恐怖主義和煽動叛亂的指控正被不正當地用來扼殺基本權利的行使,這些權利受到國際法的保護,包括言論和意見自由、和平集會自由以及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

他們在聲明中指出,港區國安法不符合國際法及中國人權義務,早前書面致函中國政府,詳細分析了聯合國專家對國安法的關切,並敦促港府立即廢除及獨立檢討國安法,確保其符合人權及國際法。

質疑國安法影響公平審訊

36歲的人權律師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前(11)日她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四次保釋覆核,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聽畢其陳詞後,第五次拒絕她的保釋申請,並拒絕撤銷傳媒報導限制的申請,稱如果媒體報導聽證會,不符合司法利益。這些都引發聯合國人權專家們對公平審判的擔憂。

針對支聯會一度被警方國安處指控為「外國代理人」,專家們也關切港區國安法對「外國代理人」的資格界定為何,呼籲港府確保各組織能夠尋求、接受國際資金,不要設置不適當的障礙,以免侵犯結社自由及其他人權。

第三次針對香港情況發聲明

香港自2019年反送中運動以來,人權特別報告員先後有三次針對香港人權狀況發表聲明。第一次是2019年9月,特別報告員譴責任何形式的暴力,特別是執法人員過度使用武力;第二次是去年5月批評港府根據防疫條例,檢控民主運動中多個主要人物舉行「未經授權」的遊行與集會,憂心以刑事檢控和平抗議,會對香港產生寒蟬效應。

這次的聲明是第三次,由四位人權專家聯署聲明:聯合國反恐及保護人權特別報告員Fionnuala Ní Aoláin;和平集會及結社自由權特別報告員Clément Nyaletsossi Voule;保護言論自由權問題特別報告員Irene Khan;人權維護者處境問題特別報告員Mary Law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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