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通過運產條例修法 「打開民間捐贈活水」

台灣立法院會今(7)日三讀修正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藉150%抵稅額提升企業投資意願。職籃聯盟PLG執行長陳建州表示,這對台灣體育發展是很重要的一步,可照顧更多選手。

修正後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簡稱運產發展條例)明定,營利事業若依條例設置專戶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申報所得稅時,得在新台幣1,000萬元內,按捐贈金額的1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若捐贈對象為教育部專案核准的重點運動業,則不受1,000萬元額度等限制;若是營利事業與受贈運動業間具有關係人身分,僅可在限額內,按捐贈金額的10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至於受捐贈上限,該條例規定,專戶接受營利事業捐贈,每年累積金額以新台幣30億元為限,並得於該總額限度內,針對不同運動種類及受贈對象訂定得收受捐贈金額上限。

陳建州:可照顧更多選手

陳建州今出席福爾摩沙台新夢想家活動時向媒體表示,感謝朝野立委幫助,讓運產發展條例第26條之2三讀增訂通過,這對台灣體育發展是很重要的一步。

「150%抵稅額不是最完美,這個數字可以更往上提升。」陳建州透露但先求有再求好,「未來如果可以循序漸進的話更好」。

陳建州表示,未來不僅職業運動受益,還有不少能為台灣奪牌的業餘選手,需要民間企業支持,也更有誘因吸引企業投入,可以照顧更多選手、升級軟硬體設備與培育基層。

陳建州以職籃運動推行主客場制為例說明,條例增訂通過後,將吸引在地化經營的中小企業願意投入家鄉球隊,「預算原本加個新台幣幾萬元,在修法後可能多加好幾個零,對體育產業發展帶來非常大幫助」。

去年聯盟中獲贊助金額最高的球隊「夢想家」,也對修正後的條例抱持相當的期待。聯合新聞網報導,夢想家隊總經理韓駿鎧表示,他與董事陳立宗都看好運產發展條例修正,能吸引更多贊助商願意投入,「這一定會有幫助,畢竟過去在此條例修正前,就有企業願意投入贊助,現在多了這個誘因,肯定會有更多人願意投入。」

朝野立委一片贊聲

台灣體壇今年喜事不斷,中華職棒有第5隊加入,台灣選手也在東京奧運奪下2金4銀6銅的史上最佳成績。但前幾年,包括兄弟象在內,中華職棒的4支球隊有3支轉賣,令人憂心職業運動發展。

中央社報導,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表示,這次修法重點是打開民間捐贈運動產業的活水,讓企業捐贈更彈性、更有動機舉辦體育賽事,協助更多運動選手有發揮的舞台。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表示,今天三讀修正的運產發展條例,不僅是體育選手培育的重要一哩路,更是發展運動產業的關鍵,透過捐贈可抵稅150%,提升企業投資意願,擴大台灣運動產業發展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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