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通过运产条例修法 “打开民间捐赠活水”

台湾立法院会今(7)日三读修正通过运动产业发展条例部分条文,藉150%抵税额提升企业投资意愿。职篮联盟PLG执行长陈建州表示,这对台湾体育发展是很重要的一步,可照顾更多选手。

修正后的运动产业发展条例(简称运产发展条例)明定,营利事业若依条例设置专户捐赠职业或业馀运动业及重点运动赛事,申报所得税时,得在新台币1,000万元内,按捐赠金额的150%,自其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中减除;若捐赠对象为教育部专案核准的重点运动业,则不受1,000万元额度等限制;若是营利事业与受赠运动业间具有关系人身分,仅可在限额内,按捐赠金额的100%,自其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中减除。

至于受捐赠上限,该条例规定,专户接受营利事业捐赠,每年累积金额以新台币30亿元为限,并得于该总额限度内,针对不同运动种类及受赠对象订定得收受捐赠金额上限。

陈建州:可照顾更多选手

陈建州今出席福尔摩沙台新梦想家活动时向媒体表示,感谢朝野立委帮助,让运产发展条例第26条之2三读增订通过,这对台湾体育发展是很重要的一步。

“150%抵税额不是最完美,这个数字可以更往上提升。”陈建州透露但先求有再求好,“未来如果可以循序渐进的话更好”。

陈建州表示,未来不仅职业运动受益,还有不少能为台湾夺牌的业馀选手,需要民间企业支持,也更有诱因吸引企业投入,可以照顾更多选手、升级软硬体设备与培育基层。

陈建州以职篮运动推行主客场制为例说明,条例增订通过后,将吸引在地化经营的中小企业愿意投入家乡球队,“预算原本加个新台币几万元,在修法后可能多加好几个零,对体育产业发展带来非常大帮助”。

去年联盟中获赞助金额最高的球队“梦想家”,也对修正后的条例抱持相当的期待。联合新闻网报导,梦想家队总经理韩骏铠表示,他与董事陈立宗都看好运产发展条例修正,能吸引更多赞助商愿意投入,“这一定会有帮助,毕竟过去在此条例修正前,就有企业愿意投入赞助,现在多了这个诱因,肯定会有更多人愿意投入。”

朝野立委一片赞声

台湾体坛今年喜事不断,中华职棒有第5队加入,台湾选手也在东京奥运夺下2金4银6铜的史上最佳成绩。但前几年,包括兄弟象在内,中华职棒的4支球队有3支转卖,令人忧心职业运动发展。

中央社报导,国民党立委林奕华表示,这次修法重点是打开民间捐赠运动产业的活水,让企业捐赠更弹性、更有动机举办体育赛事,协助更多运动选手有发挥的舞台。

民进党立委张廖万坚表示,今天三读修正的运产发展条例,不仅是体育选手培育的重要一哩路,更是发展运动产业的关键,透过捐赠可抵税150%,提升企业投资意愿,扩大台湾运动产业发展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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