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擬鬆綁港人就業定居 流亡抗爭者可望受惠

近期在台港人社群反映申請定居時遭遇種種困難。台灣陸委會指,政府正修改辦法,使從事專業工作者可在台居留5年後申請定居。這項措施可望嘉惠含流亡抗爭者在內的港人。

中央社報導,針對曾參與「反送中」抗爭而承擔政治風險來台的流亡港人,台灣政府目前以「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形式協助,並引導他們以就學或就業方式在台居留。

不過,在現行法規下,在台就業的港人苦無途徑申請定居,無法獲得中華民國國籍,致不少年紀稍長的抗爭者為獲身分重回校園,並須在長達9年的就學就業後,才可申請定居。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對此表示,陸委會已對「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提出修正建議,朝向開放港人,「特別是專業人士、白領階級的港人」,在台灣工作連續居留5年、最後一年的每月收入達基本工資2倍等條件,即可申請在台定居。相關法規的調整仍在最後程序中,未來有待主管機關移民署正式公告。

這項修正形同在既有投資移民、專才移民和就學外,為港人開闢一條就業定居的路,預料將有不少港人受惠。不過,針對「專業工作」者的修正,是否也能嘉惠到年紀較輕、學經歷較淺的流亡抗爭者?

邱垂正回應,「會針對個案的情形審酌,來妥適處理」,政府會在既有居留時間、薪資門檻等規定下,以專案方式給予相關個案更有利的申請條件。

考量國安與抗爭者自立 台政府無意啟用HF177

此前,民團倡議以「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居留送件須知」中有關政治庇護的身分代碼「HF177」處理在台抗爭者,讓他們在台居留2年後,即可獲定居資格。

不過,台灣政府在可預見的將來,不會採行這種措施,主要的考量是「國安」和「自立」。

邱垂正解釋,對於在台抗爭者的身分辨識,政府還需要相較2年更長的時間;政府也希望港人能真正融入台灣社會,以自主自立方式生活,因此將他們導入就學或就業。

台政府加強涉陸因素審查 但非唯一否准因素

近期有以投資、專才移民途徑來台的港人反映,由於自己在中國大陸出生,或曾在被認為是中資機構的公司任職過,又或曾任香港公務員,而無法通過定居申請。

台灣政府2020年曾修訂「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30條,針對包括原出生於中國大陸、曾任職於大陸黨政軍相關職務等「涉陸因素」者,強化國安查核。

邱垂正說,香港已完全在中共的掌控下,政府擔心香港成為中共滲透來台的渠道,因此必須做好各方面的防衛機制,透過聯審提高對上述「涉陸因素」的審查強度,「這是對台灣人民的責任感」。

但他強調,「涉陸因素」絕非單一的否准原因。對於有申請人的處分書上言明「原為大陸地區人民」,他認為可能是文件表述所造成的誤會。

許多港人反映,台灣政府加強審查「涉陸因素」時,應給當事人澄清的機會,並就補件做出清晰的指引。

對此,邱垂正建議港人申請時誠實申報,並鼓勵他們「自行增列表格,提供額外資料說明」,主管機關都會查認。另外,主管機關也有責任說明否准理由,港人也可透過「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詢問。

他也提到,許多投資移民者的定居申請遭否准,是因涉及「假投資真移民」,比如有一個地址登記了上百間公司,或根本沒有營業。

他指出,過去港人投資移民取得定居身分後,撤減資達6成至9成,因此政府2020年3月建立港人實質投資審查標準,包括:投資企業須至少營運3年,並聘用2名以上台籍員工等。

「投資可能會失敗,這是合理的,」邱垂正說,「但連投資事實都沒有,沒有聘僱員工真實營業,甚至所有單據契約都是造假的,試問:我們不用為台灣人民把關嗎」。

他也提醒港人應慎選信譽佳的移民顧問公司,強調申請定居「絕對沒有行賄貪瀆的空間」。

邱垂正最後強調,陸委會作為主管機關,最重要的是要確保國家安全,因此政府會檢視現有的機製法規,持續做出滾動性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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