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向法庭申請禁播「反送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港府不滿國際賽事屢將「反送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當成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播放,6月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禁播《願榮光歸香港》的禁制令。律師指,香港缺域外執法權,禁令實際效用成疑。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香港律政司司長5日以自己為原告,向法院提出禁播《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禁制令的申請訴狀,被告則為「從事相關禁制行為的任何人」。法庭一旦批出禁制令,任何人不得在網上媒體或平台傳播、表演、印刷、出版、出售或展示《願榮光歸香港》的歌曲,包括純音樂版及不同的語言版本。

《願榮光歸香港》在反送中運動期間經常被傳唱,近一年來多次被國際體育賽事主辦單位當作中國國歌播放。

律政司還要求禁止被告協助、促使、導致、煽惑或教唆他人實施或參與上述行為,或者明知而授權、准許或容許他人實施或參與他人參與相關行為。

港府發言人稱,是次申請禁制令的目的是,制止任何人在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或在具煽動意圖的情況下,傳播或表演《願榮光歸香港》等;或在具侮辱國歌意圖的情況下,將《願榮光歸香港》作為香港國歌傳播或表演等,以維護國家安全及國歌的尊嚴。

相關禁制令申請正等候法庭指示,聆訊日期待定。

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6日稱,若法庭批出法令,所有香港司法管轄區內,包括互聯網的服務提供者,譬如YouTube、Google,都不可以演奏、播出或分發《願榮光歸香港》,包括歌曲的旋律、歌詞或以改變的形式,如不服從法令就會構成「藐視法庭罪」,最高刑罰是7年監禁。

對於在海外發布這首歌曲,港府能夠如何執法,湯家驊坦言,有一定困難,因為香港法例有地域性,但強調如果在境外犯法,香港有權發出通緝令,要求外國移交疑犯或做出追查。

評論:在香港境內起震懾作用 惟無法長臂管轄

本身是律師的時事評論員桑普指,一般香港法庭的禁制令只適用於香港境內,無法在域外執行,實際效用成疑。

去年開始,港隊參與的國際運動賽事,屢次發生主辦方播錯國歌事件,引起港府強烈不滿,要求Google於用戶搜尋香港國歌時,將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置頂」,惟被Google拒絕。

桑普指,今次律政司申請禁制令屬「替代方案」,能在香港境內產生極大的震懾作用,「這就是退而求其次去遵從中共的命令。沒有辦法在域外有效力,因為它沒有辦法做長臂管轄」。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