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外國制裁法列香港基本法 中國人大暫不表決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並未如外界所料,表決通過將反外國制裁法列入香港和澳門基本法實施;有報導透露,原因包括實施較為複雜,以及香港各界沒有成熟討論。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人大常委會會議20日閉幕,表決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沒有提及表決反外國制裁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報導引述港區人大常委譚耀宗說,會議有審議增加港澳基本法附件三列入中國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但委員長會議決定暫時不表決,將繼續研究有關問題。 

他說,這樣反而令反外國制裁法更有效。 

譚耀宗日前向港媒透露,這次人大常委會會議將會表決通過把反外國制裁法列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的決定草案。 

星島日報20日則報導,這次人大常委會會議可能暫時不表決上述決定草案,原因是反外國制裁法在港實施較為複雜,相關討論又不完全成熟。 

報導指出,香港社會尤其是商界和金融界對於反外國制裁法在港實施議論紛紛,比如應該如何實施,以及應該由本地立法實施或是照搬中國大陸全文在港實施,都會有不同的結果和影響。 

此外,港府對實施這項法律也完全沒有準備。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