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政府不同意97後出生港人可獨立申請BNO簽證

英國下議院議員提出修訂BNO簽證政策,容許1997年後出生、沒有BNO護照的年輕港人,利用父母的BNO身分自行申請BNO簽證。這項修正案昨(7)日遭英國政府拒絕,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對此表示失望。

英國下議院昨日辯論《國籍與邊界法案》(Nationality and Borders Bill),逾20名跨黨派議員提出修訂BNO簽證政策,容許申請人只需父母其中一方持有BNO護照,就可以自行申請BNO簽證搬到英國。

這項修正案的牽頭者是保守黨國會議員、前移民事務國務大臣祈達文(Damian Green)。他在國會上表示,修訂建議的目標是為「反抗壓逼的、勇敢的年輕香港人」提供更好的保障,但不少抗爭者都是25歲以下,沒有BNO護照,無法申請BNO簽證。

英國政府反對這項修訂。英國移民政務次官福斯特(Kevin Foster)表示,修正案有一系列問題,包括沒有設定年齡限制,且可延伸至從未踏足過香港者。福斯特表示,現有的青年流動計劃簽證(Youth Mobility Scheme visa),即工作假期簽證,就能使沒有BNO護照的年輕人申請來英國。

祈達文認為,申請工作假期簽證需費時三星期,不適合急需逃離香港的抗爭者。此外,申請工作假期簽證須香港當局批准,也對抗爭者不利。

人權組織盼上議院通過類似修正案 續向政府施壓

對於英國政府拒絕接納這項修正案,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在推特發文表示「非常令人失望」。該組織認為,英國政府有關工作假期簽證的說法「荒謬」,因年輕人無法透過該計劃於將來申請定居英國。香港監察期待上議院議員嘗試通過類似祈達文提出的修訂,繼續向英國政府施加壓力。

香港監察行政總裁羅哲斯(Benedict Rogers)昨在英國首相府對面空地上舉行的支持集會上表示,根據他們的研究,在反送中運動期間被捕、被控、入獄的人中,93%小於25歲,因此沒有BNO護照,無法受惠於簽證制度。

他說:「太多我的香港朋友,你們的家人和朋友已經入獄,我不希望見到更多我的香港朋友入獄,或是見到我的香港朋友被困於英國的政治庇護制度之中。因此這個修訂為有需要的人提供一個出路。」

BNO護照在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給中共前結束申請,並規定持有人的子女不能繼承該身分。BNO簽證計劃今年初開始受理申請,至第三季有近9萬人申請,逾8成獲批,申請人得在英國居住5年後取得永久居留,6年後可以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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