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許多以看望或參加在美國留學的子女畢業典禮的名義,到美國而居留下來的中國父母一樣,二十年前丁先生夫婦也以同樣理由,從成都到我們的城市逾期不歸。
他必須先解決生活問題,再設法申請綠卡。丁先生發現在美國辦免費中文報紙有利可圖,作為高級知識份子,又有網絡大量資訊;美國言論自由,紙張又便宜,辦報實在太容易了。但他有多個困難:必須及時把計劃中的五千份報紙運送到全市各區、各個華人聚居點、超市、商場、不同的會所等等。以他的「高貴」 和知識分子身份,怎能降低「身價」到各商家、各店鋪「乞求」刊登廣告?而廣告是唯一的經濟收入,他也不擅於就廣告費與商人討價還價。華人語言多樣化,他只能講普通話。廣告登出來後,要他低聲下氣前去收廣告費,面子更放不下。
辦報紙還必須深入到華人社會中,與各社團、頭面人物打交道。社長兼記者,應酬、出席各種場合,參加各種活動等等,這些都可以慢慢適應,從中學習。
丁先生通過關係找到一位來自越南的華裔青年——三十歲的阮某。阮某身體健壯,會說粵語、國語、英語和越語。對運送報紙、接收廣告、收廣告費等等絕不困難。
丁先生在一處交通方便的住宅三樓,租一個兩房一廳的單位住下來,這裡也是他的辦公室。雖然隔音差,但租金便宜。他辦的是周報,每周五出版兩大張,每周辦公六天,周一到周三最為忙碌。他每天在此打字,排版、編輯,再發送給印刷廠,印刷廠準時在每周五上午印刷完畢,等待阮某前來運走。
我喜歡閱報,也愛寫作,與他的住所又近,很快就與丁先生聯繫上。丁先生希望我給他投稿,最好每周三之前把稿件送達。
他實在太忙了,幸好他的女兒畢業後從外州回來,分擔他在辦公室的工作。我的文稿便多交給他的女兒。丁先生夫婦偶爾在家,阮某是較少見到。投稿是沒有稿費的,這無所謂;他有園地,我可發表文章。
丁女待人友善,談話必帶笑容,端莊得體,陽光氣質,人又漂亮。我每次把文稿交給她,她都會說句「謝謝!慢走。」
大概半年後的一天周三上午,我如往常那樣把文稿交給她;卻見她獨自坐在電腦前哭得很淒切,我有點不知所措,說句「文稿在此」,她表情尷尬,但沒回話。
一兩個月後,人們常見到丁女與阮某並肩出門,在路上見到我,她恢復以往的笑容,向我介紹:「這是我先生。」
又過了兩個月,有一天,我給她送稿件時,又見到她獨自坐在電腦前停止工作哭起來,狀極淒切。她表情尷尬,沒說那句「謝謝!慢走。」陽光女孩、新婚燕爾,有何傷心事?
丁先生幾乎每天都忙於各種社團活動:競選領導人、現場採訪、出席各種會議、名人的紅白事等,演講發言,十分活躍。汶川大地震,他親自上門到各家募捐;國慶遊行,他高舉紅旗,帶領民眾,走在前面高呼愛國口號。
不知是否樹大招風,丁先生與人發生重大矛盾。對方原是柬埔寨難民,與我頗有交情,在華社也不是省油燈。雙方在報上展開罵戰,才知道是爭出頭。丁先生占有自家報刊之優勢,對方在別家報上揭露丁某的「真面目」;丁先生文筆好,對方處於劣勢。「罵人沒好話」,到後來雙方都互相進行人身攻擊。對方拿出殺手鐧,揭露丁先生為申請移民,「竟然向移民局謊報『受到中國政府政治迫害』,請求美國政府給予政治庇護」。他直言丁「名為愛國,實是親美。「污衊中國政府,手段卑劣」、「說謊之徒」等等。
事情鬧大,勢必不利於正於在辦理移民手續的丁先生。最後,丁以圓渾手法結束筆戰,但已給自己造成傷害。
此間的免費華文報紙陸續出現,前後有八家之多,廣告競爭空前激烈,也不知是否有其他原因,丁先生的報紙突然停刊,舉家也搬走了,從此沒見到丁本人。
我幾次見到丁女與另一男人牽手而行,打個照面時,丁女沒打招呼,轉臉而過。
又過了兩年,此間歷史最悠久的免費中文報的社長突然因心臟病過世,該報許多讀者,是社長生前好友,華社活躍人士近百人到殯儀館向社長遺體告別、致哀。
儀式結束,留下的人三三兩兩各自隨意傾談,大多談到免費中文報的利弊、今後出路等。上述柬埔寨老鄉與一位四十多歲的漢子談得十分投機,他見到我,便招呼我坐下來。
他向我介紹這位漢子:「這位是丁的舊房東。」又把我介紹舊房東:「這兄弟與丁有交情,常幫丁寫稿。」舊房東說:「兄弟,不是我們故意說丁的壞話,他非法居留,做人就要低調。兩夫妻夜裡常吵架,我們就在他房間的隔壁,房子隔音差,弄到我們睡不安。有一次我聽到他的妻子大聲吵:我們就這個女兒,女婿沒文化,作風很粗魯,中越文化又不同。我為此事發愁,你卻整天忙外間的事。」
老鄉插口問:「奇怪!他們都是有文化、有知識的人,怎會把掌上明珠嫁給一個粗人?做女兒的很有才華,又為何委身於他?」
舊房東低聲說:「那是多年前一個晚上,大概十點鐘吧!我們正入夢鄉,突然聽到隔壁劈啪聲音,像吵架更像打架,還有桌椅被大力推動的聲音,接著就是掙扎、女人的叫喊聲。大概半小時後,靜下來了,但還是聽到很久的、不尋常的聲音,最後還是靜寂了。不要發生命案啊!我和老婆再也忍耐不住,過去敲門一探究竟。他們拒不開門 ,我問:你們發生什麼事?我是房東,我有責任。」「沒事,沒事了。」「你們不開門,我要報警!」門被打開了,不是老丁,竟然是年青的阮某!阮某從沒逗留到這麼晚。我問:丁先生、丁太太呢?阮某說:他們還沒回來。我們沒事,真的沒事。不好意思打擾了。睡房的門緊閉,聽到有女人飲泣聲。我和太太面面相覷,心想九成是阮某趁丁夫婦不在,把他們的女兒給強姦了。 」
我問:「還記得那晚是星期幾?」他說:「星期二。作為房東,我必須記下出事的日子、時間。事後,我們才知道丁夫婦那天出遠門。」
老鄉說:「女兒失身,無奈嫁給老粗,作為父親,卻與別的女人偷情。」
「這種事不可亂說。」我說,「又是隱私。」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還記得兩年多以前,有一位中年華男因經濟損失自殺去世的新聞嗎?其妻子就在這殯儀館辦儀式。她十分傷心,一看就知道身體較虛弱。老丁也來參加。來客不多,言談很是同情,有人透露她今後獨居,生活困難,多人在現場掏錢資助她,老丁是最後一個。後來,人們幾乎都走光了,他留下來陪這女人,不斷安慰。不用說、以他的口才,很容易獲得女人電話號和住處。老丁從此常常上門陪她。那段時間,他很少公開露面。這種人,我就是要跟蹤,揭露。」
舊房東說:「難怪,我曾在夜裡聽到其妻子罵他『你做的好事,以為我不知道嗎?你為什麼又這麼晚回家?你有家嗎?』『我出席一場會議。』『那晚上你也這麼說,後來證實根本沒什麼會議。我再問你,你為何要私藏她的相片?』『我是準備作為新聞刊登的。』『把我當小孩嗎?這麼久了,普通女人有何新聞價值?我要跟你撕破臉了!你回中國去吧!別再來了!』他的女兒也吵他:『爸爸,你做的好事太丟人了!我和媽無法忍受,你回國去吧!我和媽留下來,生活安靜多了。』」
「丁被妻子和女兒趕回中國已是事實。從此,人們只見到他的妻女,沒見到他本人。隱私嗎?會長、社長,知名人士,公眾人物啊!可以不檢點嗎?」老鄉說。
最近,我見到丁太與丁女走在路上,彼此打招呼。我問:「很久沒看到丁先生了。他好嗎?」
丁女說:「他很好。謝謝!」
丁太說:「別提他了。我們要趕路。」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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