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周一(18日)請求法院,向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發出逮捕令,指控他違反信任、受賄,並涉及一宗土地發展醜聞和向朝鮮非法匯款。赴美國出席聯合國大會的總統尹錫悅,周二(19日)批准法院針對李在明提出的拘捕同意請求書。
據法新社報導,李在明於8月31起絕食抗議尹錫悅政府,周一早上踏入第19天,他血糖突降,近乎喪失意識,健康惡化需緊急送醫治療。
韓國前總統文在寅19日探望入院的李在明,並勸說其停止絕食。李在明對此僅回答「知道了」,並未表明停止絕食之意。
根據法律規定,現任國會議員享有會期內未經國會同意不受拘留的特權,通過拘留同意案須有全體國會議員中過半在場、在場議員過半贊成。一旦該案經表決通過,法院將隨即敲定逮捕必要性審查日期。若國會否決,法院將直接駁回批捕令。
韓國國會有望於20日在全體會議上將該案提上議程,並於21日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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