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重新簽發對總統的逮捕令

韓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7日表示,法院已重新簽發對總統尹錫悅的逮捕令,處長吳東運也為未能成功執行逮捕令道歉,矢言「第二次也是最後一次」。

據韓聯社報導,韓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警察廳國家偵查本部組成的「12·3戒嚴聯合偵查組」 在6日提請首爾西部地方法院針對尹錫悅簽發拘留令。考慮到執行難度,聯偵組似申請延長執行期限。 

逮捕令一般而言有效期為7天,首爾西部地方法院上月31日首次簽發對尹錫悅的逮捕令,效期至6日為止,未能成功執行逮捕令的公調處在有效期屆滿時重新聲請。

公調處處長吳東運承認,公調處在執行拘捕令時存在許多無法預見的問題,自己將承擔全部責任。他又強調公調處將為第二次執行逮捕令做好充分準備,形容下一次嘗試可能是最後機會。

韓國憲政史上首次出現法院對現職總統發出逮捕令的狀況,因無前例可循,在尹錫悅方拒絕到案接受調查的狀況下,負責保護總統的警護處仍在總統官邸維持部署,阻止公調處人員進入。

據悉,尹錫悅的警衛團隊在總統官邸加強防禦,用更多大巴士當做障礙物,並在外牆單獨設置帶刺鐵絲網,構建多重屏障。

韓國警察廳負責調查緊急戒嚴事件的特別偵查團,也在1月6日拒絕公調處執行對尹錫悅的拘留令,理由是「在法律上存在爭議」。

特別偵查團同時表示,已對總統尹錫悅、總理韓德洙、代總統崔相穆等49名涉及緊急戒嚴人員立案調查。

法新社報道稱,6日清晨青瓦台外仍有數百名尹錫悅的支持者集會,決心阻止逮捕行動。數十名尹錫悅的反對者也在不遠處集會,對公調處無法執行自己的逮捕令頗有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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