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威脅稱,如果澳洲通過法律要求其向媒體付費,就將關閉澳洲境內的搜索功能。對此,微軟表示,願意改善其搜索引擎Bing的功能供澳洲使用,並自願遵守澳洲將推出的媒體付費法案。
據衛報報道,微軟總裁Brad Smith 2月1日發表聲明稱,他和該公司首席執行官Satya Nadella「完全支持」澳洲的媒體付費法案,並透露兩人上周已與總理莫里森和通訊部長Paul Fletcher就此進行了交談。
微軟經營的Bing是Google在搜索引擎方面的最大競爭對手。Smith說,他已向莫里森表示,將對Bing進行投資,使其達到與Google搜索功能相匹敵的水平。「我們提醒人們,你們的每次搜索都可以為我們提供幫助,讓Bing變成一個更好的搜索引擎。」
Smith說,如果澳洲政府將Bing指定為數字平台,微軟將自願遵守新法規。「我們認為,當前的立法提案是為了邁向更公平的競爭環境,將為消費者、企業和社會提供更公平的數字生態系統。」
據每日郵報報道,澳洲政府此前計劃要求Facebook及Google等社交媒體為其所使用的新聞內容向內容發布方付費。但在先前的聽證會上,Google位於澳洲及新西蘭公司總經理Mel Silva則稱,如果這項法律繼續推進,Google可能會被迫關閉在澳洲的搜索服務。
Facebook的首席執行官Mark Zuckerberg 此前也對莫里森進行了遊說,但財政部長Josh Frydenberg回應稱:「別勸阻澳洲政府進行實行該法規。」
澳洲研究所責任技術中心主管Peter Lewis對衛報表示,Google等科技巨頭已經將澳洲政府逼到牆角,現在澳洲政府除了繼續堅定地推進監管政策之外別無選擇。
據悉,被譽為「互聯網之父」的Google副總裁Vint Cerf曾指責該法律是對「互聯網自由和開放的根本挑戰」。但Lewis表示:「Google和Facebook真正擔心的並不是互聯網的『自由和開放』,而是澳洲正在推進的(新聞)內容付費法將成為一個國際先例,其它國家也將被激勵從而效彷。」
據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此前就曾刊登報道指出,澳洲此舉不只是全球第一,更會被視為國家政府規管科企權力的測試案例。
澳洲監管機構發現,每花100澳元在數字廣告上,有53澳元給了Google,28澳元給了Facebook,只有19澳元給了其他公司。
據悉,微軟是第一個不受新法規管轄而表達支持的主要平台。Smith說,微軟絕不會發出Google和Facebook這樣的威脅。「我們感謝澳大利亞長期以來對微軟公司成長的幫助,我們支持澳洲在國家安全和經濟方面的成功。」
據華盛頓郵報報道,此前,歐盟加強了版權規定,迫使Google向出版商支付版權費,因為其新聞搜索結果中有媒體的文字和圖片。歐盟還要求Facebook過濾受版權保護的內容。歐盟28個成員國必須在未來兩年內實施這些規定。
今年1月21日,Google終於與法國新聞總聯盟(Alliance de la Presse d’Information Générale ,簡稱APIG)共同宣布達成了版權費用支付框架協議,這是這家美國互聯網巨頭首次與新聞出版團體達成這類協議。
不過,Google跟澳洲與法國談判的背景不同。Google與法國談判成功,是2019年歐盟新版權法通過、轉置到法國法例後,當中鄰接權(Neighboring Right)應用於新聞範疇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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